第88章 9、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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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里,罗刚曾经来找过我三四次,都是晚上。他收了车以后,若那天不是太晚,他就会打电话给我,到我们宿舍里来坐坐,跟我随意地天南地北地聊天,大家一起回忆一些熟悉的学校场景,他离校太久,一直没回去过,说学校的风景都已模糊,只怕记忆中的那些老式教学楼、荷花池都有了偏差。每每说起这一些,在思想上似乎回到了过去读书的那些岁月里,单纯质朴的小快乐便扑面而来。

正如罗刚所说的那样:在这样一个浮浪的世界里生存挣扎得太久,人总会感觉到疲惫与麻木。人性总是更愿意追求一些相对简单的快乐,而他却不得不在求生存中,放弃一些原本的理想与憧憬,变得越来越现实,因入世而世俗,这种落差,总让心里头有不舒服的感觉。

他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的心性里,总有着一份自傲,即便是不得已的低头,心中也总存着不甘。这种不甘,是很难去跟别人诉说的。因为,第一,他是个男人,男人与男人之间,可以称兄道弟,可以呼朋唤友,但很难去倾诉彼此心灵上纤细的感情,朋友圈里,男人必须显示他的强悍,而不能够示弱;第二,因为这里是异乡,是缺少了故知旧交的异乡,没有根基的感觉,即便欲诉也是无人;第三,因为这里是深圳,是一个竞争如此激烈又如此残酷的环境,人的社会性是那么强烈,或许根本找不到真正的朋友,这一份人性上的凉薄,让人除了咬牙坚持,别无他法。

有过相似的学习环境,有着相似的个性,加上我那份女性特有的细腻,可以不时地体谅与宽解,便让罗刚待我如妹如友,他会告诉我这里的变化,指点我一些为人处世的方法,以及在这里的生存法则。我们的这种纯朋友性质的交流,既没有利益交换,又没有刻意地去区隔性别,纯由本心本性而来,大家畅所欲言,不必防备什么,不必言辞吞吐,自然是非常地愉快,这种轻松的氛围,是我们朋友的基础。

有一次他收车收得早,听说我还没有见识过这里的夜景,就晚上开车带我出去兜了一大圈,两个人兴致勃勃地跑去吃了夜宵才回来,夜宵是他付的钱,我抢不过,连我要跟他AA制,也被他傲然拒绝;那个大排档深合我的口味,价钱也算公道,唯一的不足就是太远了些,不然倒是可以带同事们去品尝一下。

不过后来我听公司的张帆说,他那中巴车跑起来费油的很,这次兜风的成本应该是蛮巨大,因此我就决定再不要把他的车当作兜风工具——不过他也没再给我以示懂事表示拒绝的机会,那是唯一的一回。

我说请他喝早茶的诺言一直未能有机会兑现,因为大家都忙着。他对睡觉的兴趣远远高于早茶,他对六点钟起床这件事一点好感都没有,因为头一趟车是十点钟要跑到机场,他宁可睡到八点半。

小眉听我说到跟他常有往来,尤其是听到我说起那晚的夜邀,她猜测道:“别是他想追你吧?所以一天到晚套近乎?你当心点。”我却知道罗刚不过是因为难得在这里也能遇到一个“学妹”,一起摆谈摆谈学校的风土人情,回忆一下往日的学子生涯,那种悠远的亲切感,是其他人或事所不能代替的,所以才对我格外亲厚些。

有一天是星期天,他说请我们看电影,约好是下午场,但小眉却不肯去,说要“留个机会留个空间给人家好好表达表达”,被我翻了她一个白眼后,生拉活拽地把她给拖了去。结果罗刚带了一个大腹便便的小妇人来,个子不高,小小巧巧的身量,眉眼很有两分舒展开来的大气,人却安静恬美地倚在他的身上,他一手拢着她的腰,一边向我们介绍说:“这是我老婆,岑情。”

我立刻很大声地称呼了一声“大嫂”,她欢喜地拉了我的手,对我们上下打量了许久,说:“听我们老公说了你几次了,前段时间回了老家,今天才有机会见着。”罗刚站在她背后,双手放在她肩上,爱怜地望着她头顶盘上去的发髻,那种神情真是温柔得够了。

进了电影院坐好,小眉悄悄地捏了我一把,“还以为他——原来连儿子都快有了……”

我反手也重重地捏她的手臂,轻声附耳道:“谁叫你神经过敏呢?这下差点出丑吧……”

我们俩个人在黑暗中相视一笑,旁边厢,罗刚夫妇盯着屏幕,边看电影边评论一番,一直十指紧扣着。小眉暗中叹了口气,又探过身来继续捏我,道:“你看人家夫妻恩爱的,你不羡慕?”

我想也不想就拍散她的魔爪,“好好看你的电影!我又不是你的张潮!”

***

我和公司的同事们,相处的时间里,也越来越不拘礼节了。

才去那阵子,因为碍着自己是新人,跟大家不熟,怕他们不接纳我,说话行事都是有那么几分刻板拘谨,对每个人都礼貌恭然,小绵羊装得自己都累;后来混得熟了,渐渐地就显露出了真性情来。我原本就不是那种扮大家闺秀的人,更不会拿腔作调。我一直爱说话爱大笑,爱和大家一起出去“胡闹”,也爱和大家一起开各种无伤大雅的玩笑,很快地,他们就都不拿我当外人了。

公司里所有同事都几乎比我大,连原本最小的陈敏,也比我大上一个月,我年龄最小,自然被大家呵护些,虽然资历最浅,但我肯努力学,所以大家一边把我当小妹妹看待着,一边也对我的工作态度跟工作能力竖起了大拇指。

我们这群人个性都活泼,年轻人在一处,嘻笑不禁的,还常常合起伙来捉弄一个人,令被捉弄的人哭笑不得,于是我们大家就爆发出一阵非常响亮、非常得意的哄堂大笑出来。这种捉弄人的法子层出不穷,搞得我们三天两头都像在过愚人节一样。其间我自然出力颇丰。

有一回,我跟小傅在客厅闲话,说着说着,我忽然问了他一句,“猪的英语拼写是PUG吧?”,小傅当然嘲笑我:“是PIG,你还大学生呢?”我故作苦苦思索状,说:“不对吧,我记得很清楚,猪明明是U!”结果他不假思索说反诘道:“是I!”我接着追击:“是UUU!”,他立刻上当,大声说:“明明是I!I、I、I……”等他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我们中间都有人已经从房间里笑到客厅里来了!他们还拍着小傅的肩膀,忍着眼泪笑道:“好了,好了,知道了,你俩已经达成高度一致了!”

还有一回,我教大家玩透明人的把戏,就是在一天下班后,大家自动把李博平当成透明人,谁也不理他,当看不到,吃饭不给他留位子,不让他挟菜,他招呼我们,我们也当他不存在,搞得他一晚上提心吊胆以为他做错了什么事,得罪了我们大家。第二天我们解除这个“魔法”后,他才知道这又是我的鬼主意,小心眼地磨了半天牙,也不嫌自己牙酸;害得我赔了许多小心,这才把他哄得转来。

然后有一次,我自己就成了目标。那天跟小张小傅他们好几个人一起,说是下楼散步兼买水果,结果就被他们糊弄进了“大家乐”里面。大家乐是打工仔打工妹们的小乐园,里面有个大舞台,专门给爱唱歌的人准备的,每首歌一块钱,要到台子上面去唱,下面密密麻麻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小张根本没问过我,就跑去交了钱,大家乐呵呵地看台上的热闹来去,等话筒里叫出我的名字来时,他们居然一起大声起哄,一边还硬把我往上推,台下面其他人的目光也是齐刷刷地射过来,还有人跟着吹口哨,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派头。我顿时手足无措了起来,脸也红得像柿子,扯着自己的裙子,坚持一步也不肯移,他们居然还在往上推我,一边打趣道:“平时你不是最喜欢唱歌的吗?来,这个机会给你的!”天哪,旁边竟然有人就鼓起掌来,其中最响的几声,自然是来自我那票宝贝同事。

最后的结果非常有戏剧性,我转身就逃跑了,胜利地在众目睽睽之下逃回了宿舍,还把宿舍的大门反锁起来,让还呆在宿舍的同事们惊奇地问我:“出了什么事?”

后来他们每每一谈起这件事便要发笑,笑得神经兮兮的样子,真让人生气,我虽为此跟他们呕了好几天,但转念一想,这种“坏”事我自己也干过不少,实在没有生气的立场,况且,以后还可以想办法挣回来。所以没两天,大家就恢复了一切如常。

真的,日子就是这么单纯地忙碌与快乐着,我并不知道将要迎接我的会是什么。我只是随着时光的步伐,非常急促与愉快地进行了一个又一个的插曲。

这不是交响乐,只是一首流行歌曲,旋律虽优美,却短暂,很快地,就换过了下一首。

***

我一点一点地,用我自己的目光,来静静审视身边的这个世界。

也许我在那个年龄里,仍是不够成熟与沉稳的,我的活泼与纯真的天性,使我在单一的时间里,只注意到了世界的美丽、热辣、鲜艳与魅动,而忽视了这底下一层,也许是更深层更深重的浮华表面下,隐藏着的真实。

这真实的世界绝对是不完美的,残缺、破弊、像是被苍蝇围着的腐肉——即使那肉体曾经鲜活、伶俐、富于生机、富于美感,可如今,毕竟也死去了。但我在那个年龄那个年青人充溢的氛围里,一点也感觉不到这种境地。我只知道生命是充盈着无尽的活力,生命本身的气氛是愉悦,生命里交织进去的那一些责任心、工作,是生命另一种形式的表现,亦能给人本身带来满足:工作使人有热情、有成就感;责任使人懂得为人一世应该恪守原则,尽其本份,不仅回报亲人、朋友、师长,也回报于这社会。

有些责任我是固守的,也许是教育的结果,也许是骨子里的与生俱来。即使万人侧目,身边千夫所指,我也无所畏惧地坚持这份信念。忠孝节义,并不仅仅是故纸堆里的字眼,于我,是给自己的规则。

我总觉得,作为一个成年人,人生观价值观就如人的骨架,一经养成便很难变动,伤筋动骨的事若是出来,那一个人所承受的伤害将影响一生;贫,气不改,达,志不改,始终是我为人的准则之一;但做事的方法与为人的技巧,却是可以修正的,这些就如同人的皮肉,胖瘦可以改变,妍媸可以互替;这些表层的东西,我可以去接受,并且能够去学习。

我始终会将自己置于清澈之中,内心的清澈,是我的支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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