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地,我就适应了公司的一切运作方式,也学会了该做什么——在夏总没有派任务的时候。
而且,我也很快地在白天脱下我的套装,跟着公司的同仁们穿起T恤衫牛仔裤跟运动鞋来,这样更方便到处奔波,因为我还经常需要去做点帮制作部送货、帮客户活动站场、给报社或电视台送菲林串带之类的杂务,到得后来,我更是发觉连夏总都不介意带上一身朴素打扮的我去客户那里谈合同,我就更肆无忌惮地抛弃了我的仅有的两套套装,除非有晚上的业务谈判,我才会回宿舍化点妆,换一条长裙,一双坡跟的小牛皮凉鞋,高跟鞋我是从来都不敢穿的,唯一穿过的一回,还差点摔断我的脖子,从此对“它”敬而远之。
这双白色软羊皮的鞋是小眉送我的,鞋面上有银色蝴蝶结,鞋跟顶多四厘米,还是那种挺宽的阔跟,非常配我的套装;照道理讲,这双美丽的鞋子对于普通女孩子,那肯定是控制自如,完全没有风险性,可我仍旧不争气地在下楼时一步踩滑,差点别了脚,若不是陈敏及时一把抓住了我,那我就可以演一出“翻滚吧,熊宝宝”的分红大片。
小眉老是拿这件事嘲笑于我:哪有不会穿高跟鞋的女孩子?我也只能讪讪,犯不着为了追求美丽,拿自己的命冒险。
公司的业务都是有提成的,我做业务亦然。我的提成有两份,一份是办公室内务的分配提成,一份则是我自己作为AE配合完成的业务提成。为此,我做得十分卖力,不仅仅是为了收入,也为了这种纯工作的愉悦。不错,在这种环境里,我是愉悦的。
只过了三个礼拜,夏总就直接通知我说,我已经过了试用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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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段时间,是我非常快乐的日子,如果在那个时候我就可以为这一生的道路做个最后决断的话,我已经毫不犹豫地决定了:就用这样的方式,快快活活地过一辈子。
与公司里同事们的关系处得异常融洽,每天大家都通力合作,做好一个又一个广告项目,而且每个人都不计较工作时间的长短与报酬的高低,只是齐心协力地一心盼着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事实上,大家也做到了。
如果晚上我们不加班赶项目的话,准会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或者看电视,或者喝茶聊天,或者出门游逛,或者打扑克。几乎所有人都喜欢跟我做扑克的搭档,因为我打扑克打得很不错,几次下来,他们都极为佩服我记牌的准确性与算牌的精确度,跟我做对家,如果运气不是烂到底的话,十有八九会大赢,但他们也会抱怨我,因为我总是太过认真,连对家出错牌这种小事,也会给他们分析一下出错的原因,以及将来如何避免出错,有时分析久了,他们就会不耐烦起来,向我发飚道:“做什么嘛?娱乐而已,又不是工作,又没有赌钱,这么认真干嘛?”这种时候,我就赶紧闭嘴了。过得几次,打扑克的档子就基本定了下来,我跟陈敏总是一伙,屡次赢了张帆跟李博平,然后笑嘻嘻地让他们请客,看他们一边给自己下台阶说:“这次又让你们。”一边下楼去买西瓜,心里颇为得意。
不过,我仍旧更喜欢看电视一些,这里收得到香港台,我可以每天看到好看的外国片——在家里则是极少有机会看的,香港台播的外国片都是没译制的,配白话字幕,我就借口可以练习英文听力,经常逼迫他们陪我看——其实嘛,我的听力一点长进都没有,还是得靠下面的字幕。我最喜欢每天的劲歌金曲,嘴不停地老跟着哼,同事们便来向我抗议了:“小孟,拜托,听他们唱还是听你?”我只好做委屈状嘟了嘴,大家便时常哄笑起来。
星期天我会和小眉去逛街,陪她这个购物狂买东西,因为她不仅要给自己买,还要给张潮买。常常,她会一边买一边抱怨说:“他呀,从来都不晓得上街买东西,真要买了什么,也不肯用心,去年自己买了件外套夹克,结果连口袋的拉链都是坏的,他也懒得去退换,真能气死人!”
我听了她无数次的这种抱怨后,惊讶于她仍好好地活着,精神抖擞,没一点要被气死的样子。
我们逛累了的话,小眉自然知道该去哪里找到休息的地方,然后我们俩个大包小包地坐下来吃冰淇淋。如果我们都不想逛街的时候,也会坐在我的或者她的宿舍里,就这么随便谈天说地,说累了往后一躺就躺在床上,接着“卧谈”。小眉更喜欢我的宿舍,毕竟这里有音乐可以听,音响效果与她的小录音机不可同日而语。每回她来的时候,客厅里都会多出一两个鬼祟的身影,还有人干脆直接向我打听,要我介绍,我们不得不有一次在客厅里,故意大声地谈论她男朋友的种种,这才终于绝了公司里那群人的念头。
去小眉的宿舍里,我碰到过张潮两次,但都没有机会说话,他一见到我去,就会非常知趣地立刻告辞,自动消失得无影无踪。想来也好笑,定是头一回冷落他的情形,令他心有余悸,从此对我敬而远之起来。
我也问过小眉,他们俩个将来有什么打算,小眉总说:“走着瞧吧。”语气中听不出来太多的热情,这使我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并不像我以为的那么热烈——也许是小说与传奇看得太多,我总认为男女之间的爱情,应该是挚热而浪漫的,可他们之间一点也不浪漫。这一层上我倒可以自己解释:受了经济的掣肘,既不可能开车去兜风,又不可能去吃法国大餐开烛光晚宴,每天上班就累得半死,连去林荫道散个步的体力与热情都欠乏,何况他们那儿连林荫道都找不到,怎么浪漫得起来?
小眉却总是追问我的事:她巴不得我也立刻马上有个男朋友来“体恤体恤”。我读书的时候就两耳不闻窗外事,那些绯闻与桃色事件完全与我绝缘,虽然同寝室的另外三个女孩子都先后“名花有主”,我却仍象是没事人一样,笃笃定定地泡我的图书馆,除了教学楼、食堂、水房澡堂与寝室,大概只有学校里那几条偏僻小径上可以找到我的身影。几点一线,独来独往,一心只读圣贤书。
据说,当然是据寝室的姐妹们说,曾经有一个外系的男生,向她们打听我的情况,而且还被她们联合起来敲了一顿竹杠,但她们那次约好了,一定要拉我去学生食堂跳舞,好制造接近我的机会时,我却完全不给面子,在舞场上只出现了半场,就偷偷摸摸地走掉了,白浪费了两块钱的门票。
那次跳舞我是有记忆的,因为是四年大学生涯中唯一的一次,被她们威胁说如果不去就集体孤立我,我不得不虚与委蛇。好像期间是有一个男生不断来请我跳,但我对于自己不擅长的事,是宁可守拙也不会主动去露丑,当然予以坚拒。坚拒之后人家还要坐下来跟我聊天,我又不认识他,所以连虚与委蛇这种事也懒得做,等半场的震耳欲聋的强劲音乐响起时,我当然要跑掉了,那种声浪让我心脏不舒服。
晚上姐妹们回来,开了半宿的批判会,我笑着接受她们指责,虚心接受,宁死不改。
至于经常坐在我对面的图书馆的那个小个子,大概是趁我不备时偷看了我的书跟笔记,知道了我的姓名跟年级,但他终于有一天递了一张纸条给我,我恍恍地看了一眼,上面写的是:“孟沅,今天晚上可以跟我一起吃饭吗?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将非常容幸。”我然后指着“容”字对他说:“同学,这个字好像你写错了……”他瞠目结舌地看着我把那个字改正之后,再堂而皇之地将纸条还给他,合上书,施施然离开,就像是刚刚改正了作业的老师一般。等我走开两步,方反应过来刚才事情的真实意思,转头一看,正见到他落荒而逃的背影;从那以后,即便是在图书馆再碰到,我们俩也只能是各自将头一低,两相惊逃罢了。
所以,“男朋友”三个字,对于我仅仅就是个陌生的名词。我还不到二十二岁,自己觉得小着呢,不趁此年青的大好时机发愤图强做出一番成就来,将来老无所为岂不是追悔莫及?
对于感情,那是讲缘份的,一种心灵上的相通,情感上的默契,气质上的相近,方是感情的基石。对于与我同龄的男生,年青激/情是有,但沉稳从容实缺,我总觉得他们缺少了那一些我欣赏的“男人味”。校园里的小情小爱,于我而言,是无根之木,既然无花无果,何必留连?
松竹梅兰四君子,是我心爱的,松虬竹直梅傲兰幽,这才是真性情。我说:“其实人无分男女,只要真诚、智慧、善良、勇气这四者皆备,就是我会欣赏的人。不欣赏的人,我肯定接受不来。若不能兼济天下,至少可以保得独善其身。”小眉就一直驳斥我的这套理论,她说:“你呀,就是太主观了,这四个条件说起来容易,你知道做起来有多难吗?你一个女孩子,那么要强做什么?女人嘛,就是要找个人疼的。岁月如织,孤独会催人老的,知道吗?”
我装作没听见,懒得与她争论这个话题。
我自己心底明白,若上天予我孤独,它也必会赐我坚忍。纵然全世界都要舍弃我,我也会疼爱我自己。把原本放在自己胸膛里的心转嫁给别人,这种风险,我现在还不敢冒。(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