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小包子硬要跟着,林安就带了他一起,还了三叔的东西后,径直上了山。
往着昨天见着有野兔痕迹的地方去,这个时候山上猎物正是觅食活动,往深了走,地上的爪印和粪便越来越多,果然渐渐就能看到小兽的踪影。
除了兔子,还有野鸡!
真是意外收获。
小包子完全按捺不住,瞧着就想追,可他那小身板哪里追得上,林安只由着他撒丫子玩,不时在一旁嘱咐着,“不捉下山鸡,不抓上山兔,记着这两点,别摔了。”
鸡往下飞逃得快,兔子往下跑则容易摔跟头,小包子记着她的话,反方向追着。
林安不时注意着小包子,不过也好,让他这么赶,兔子本就疲惫只能乱窜,给了她在一旁瞄准的机会。
林安握着弩,只看着兔子的动静,手中的弩箭一抬一收,尖锐的弩箭便是精准无误地射到了兔子身上。
小包子在一旁也拿着她给他做的弹弓比划着,只可惜刚开始玩,就算撞破了运气弹到兔子身上,力度不够也跟挠痒痒似的,不过也够这家伙开心好一会儿了。
一天时间,他们运气好得很,回家的时间,林安背后的箩筐里已经多了好几只兔子和野鸡,接下来这段时间的生活是能维持过去了。
她打算给小包子加个餐,一到家就麻溜地拿了一只兔子出来准备做菜,小包子就在一旁仔细盯着她。
这家伙还真是,自从前天她醒过来,除了睡觉眼睛就没离开过她,好像生怕一个不小心她又变了一般。
“杀兔子你也看,哪有小孩跟你一样的。”
“也没有做娘的跟你一样和人动刀的。”
嘿,还记着昨天那事呢!
林安一边处理着手上的兔子,一边抬了头,“话说回来,你好像都没叫过我娘亲。”
之前的时候没发觉,小包子嘴里提到这茬,林安才想起,都过了两天,似乎还真没从小包子嘴里听到过这两个字。
问题问出了口,林无妄脸有些憋红了,好一会儿才回话,“我也不叫她。”
好像是,记忆里头小包子跟原身说话都很少,再加着那动辄打骂的性子,也难怪两人不亲近了。
“行吧,叫不叫都一样,记着我是你娘亲就行。”林安性子随意得很,何况小包子都察觉到她不是以前的原身了,怎么着心里都有些芥蒂的吧。
“你是怎么……到她身上的?”
林无妄憋红着脸,还是开了口,仔细想着才找了这么一种形容方式。
“嗯……大概是孟婆汤忘了喝,所以突然多了其他记忆?前世今生的,你戏文里可听过?”林安手上顿了顿,用一种比较好理解的方式解释道。
其实若是换了旁人,她肯定是不会承认这些的,不过林无妄这小子的脑子本就开阔想得又多,而且小孩子也和大人不一样,稀奇古怪的事情什么都敢相信。索性以后要带着这小包子一直生活,也没什么好多瞒的了。
“没听过戏文,但听张婆婆讲过这种。”
“那就行了,都是同一个人,只是醒过来多了些东西而已。你放心,不管怎样,我永远是你娘亲,至于是不是以前那个这种话,不许再提起了。”
“嗯。”小包子总算被打发了过去,表情很是相信地点了点头,仔细扒拉着自己的小手,“她总想死,你想活,这样,也挺好。”
她想死,你想活。
林安咋舌,真不像是一个五岁孩子能说出的话,老成得厉害,她都要怀疑这小包子是不是也是穿越过来的了。
或许真是被欺凌多了,便也懂事多了吧。
“好了,乖,洗手拿碗,我们今天吃烤兔子。”
“那其他的呢?”
“野鸡放家里养着生蛋,明儿个我们去县城把其他兔子卖了换钱。”
……
水乡离平县不算很远,小包子硬要跟着,林安也由着他,反正多走走路挺好。
两人背着箩筐将近走了快一个时辰,这点路对于林安来说自然是家常便饭,只是原身身子差箩筐重多少吃了点力。不过没想到小包子居然也一路坚持了下来,除了她让着歇的时候没见喊一声累。
实在够有韧性,长大了说不定是个人才。她发现越相处久,越发现她这便宜儿子身上真是处处都优点了。
好不容易才见着了平县的大门。
县城到底是县城,比起水乡热闹多了,才进了大门就听着街道上到处都是贩卖的声音,人来人往,生活气足得很,总算让她有了不少真实感。
“我们去哪儿卖?”
“往东街走走吧。”
林安想了一下就转了方向,集市这个时间稍稍晚了些,大街上的酒楼又都有自己专门收购的买家,不如直接到东街那些大户人家串串。
原身以前在林家待着的时候,苏小娘和她就不受待见,住的地方也离下人的屋子近,知道大户人家常会有人从后头敲了上门贩卖新鲜的蔬菜或是野味。
运气不错,才往着那边走了一会,碰着了第二家,就瞧着刚采买回来的丫头嬷嬷在角门整理着东西。
林安让小包子跟紧了她,打前了几步。
前头的嬷嬷听着声音抬起头,光看着林安一身打扮和背上的箩筐就大概明白了意思。
“小娘子,我们刚采办回来不缺东西,你去别家吧。”
林安自然没那么好打发,依旧走上了前,“是野兔子,昨日里刚从山上打回来的,受了点伤但还活着,新鲜着呢,嬷嬷要不然看一眼再说。”
“野兔?”嬷嬷犹豫了一下,见着来的是个女人,还以为是蔬菜之类的,哪想到居然带的是野味。
她凑近了过来,箩筐里头垫着的茅草上真是有好几只野兔子,一个个都肥硕得很,也亏得这女人一路背着了。
兔子肉不算鲜见,各大酒楼里都有,但野兔子就很少了。
旁边的丫鬟瞧着,眼睛都亮了,“嬷嬷,要不然就买了它们吧,三哥儿前几日还跟小厨说嘴馋想吃兔子肉呢,这野兔子一定比酒楼的兔子肉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