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现代篇_第六章 爱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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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爱和悲哀

随后的几天,李欢的表现完全正常了,冯丰知道他碍于自己身份,内心十分高傲,总觉得从来是成堆的女人巴着自己,如果用强倒失了身份。

冯丰巴不得他一直这样想才好,也略略放心了一点儿。

与此同时,冯丰按照叶嘉给的号码拨打了好几次他的电话,也没有其他原因,只是想告诉一下他,那天自己去听了演讲的。

可是,电话一直没有拨通,总是忙音。连续打了几天都是这种情况,她不得不放弃了。自从看到那个《白日梦和精神病》的演讲后,她心里微弱的期望就更加暗淡了。依旧有淡淡的悲哀,叶嘉毕竟不是伽叶,也许,就此,两人再也见不着了吧。

她充分利用了百度和谷歌已经能找到一切的搜索引擎查找他的资料,但是叶嘉显然是个很低调的人,上面只有他显赫的求学经历和各种重大科研成果以及在他那个领域享有的崇高声望,那些形容他的报道,往往被冠以了“著名的”、“伟大的”、“天才”……他的私人资料就没有了,比如他的出身,他的婚姻状况等,都只字未提。

这段时间,李欢主要还是在熟悉这个时代的林林总总。他最不适应的,并不是知识和能力的日新月异,他人极其聪明,几乎学什么会什么,他不适应的是那种心理上的巨大落差,不适应被人颐指气使的滋味。

冯丰心想,一些人经历了许多磨难挫折起伏沉落还可能成为大人物,但是,绝大多数的小人物一辈子就是这样看着别人的颐指气使度过终生。李欢为什么就不能经历这些呢?难道他古代是皇帝,到了现在就该一夜之间变成人上人?变成高高在上的大官、首富?

造物主也没有这么偏心的吧?小人物的悲辛酸苦,自己能经历,他为什么不经历?

即便他不想经历,但也没有什么南山捷径,让他一夜发财吧?

因此,无论李欢遇到什么打击挫折,她也不去管他。好在李欢性格较好的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是越战越勇,从不垂头丧气,堕落消沉,相反,越是挫折,他越是希望自己能够走出一片天空。

这天,李欢外出,路过体育场时,发现大门洞开,寥寥的几个保安懒洋洋地在遮阳伞下坐着斗地主。

这里在举行“超C”联赛。随着国家队的脚越来越臭,也影响了一度高喊“雄起”的C城人民的热情,无论是超级还是甲级A、B、C都没人看了,原本五元一张的门票也卖不出去。倒是一些民工、路过的老头、老太见里面那么多空椅子,正好买了西瓜、拿了蒲扇去里面坐着歇凉、冲壳子。

保安同志见比赛场地就踢足球的双方和一拨领队裁判工作人员,觉得就那几爷子自己玩耍,直播的时候,镜头咋切换都切换不到一个观众,多不安逸啊,所以门户大开,随便这些民工和老头老太进去,也勉强算充当下观众。

李欢就是无意中和这些老头老太一起进去的,当时,他以为是看什么稀奇,结果看到这群人居然在踢“足球”——不就是改良升级版本的蹴鞠嘛?他以前可是蹴鞠高手。

他对这项活动异常有兴趣,连续看了两场后,回到家又熬夜看了几场意甲、西甲联赛——完全明白其中的奥秘和蹴鞠变换的方式了。

为了实战,异常狂热的他还在冯丰的指点下,跑到附近的大学球场去踢了几场——每次他主动上场帮输的一方踢前锋,都能扭转败局,所以,几场下来,那些校队就异常欢迎他了。有一天,大太阳,他连续踢了三场,黑尽了才回家,几乎要虚脱过去,被冯丰好一顿大骂,此后才收敛了一点。

但是,他还是喜欢跑到体育馆看球赛,也对双方的臭脚越来越不满意,经常一个人在台上猛烈喝倒彩。看到激动处,就跑到栏杆外,甚至因为管理不严格,还跑到内场,也没人管他。

他回去和冯丰提起这事,冯丰也不以为意,说前几年那些蠢男人才火呢,一个个脚比大粪还臭,结果一个个挣着大把的钞票,开着宝马大奔娶的老婆一个赛一个漂亮,如此还不满足,听他们进球那是新闻,听他们嫖娼赌博黑道八卦倒是寻常事情。

李欢当时就很奇怪,这世界上,蹴鞠也能专门营生?结果冯丰当场丢给他一个大白眼:“宋朝那个高太尉不就是因为蹴鞠玩得好,取悦了宋徽宗,才能发财升官最后祸国殃民的咩?好汉林冲就是被他的恶少高衙内给逼上梁山的……”

李欢心想,这只是个案而已,怎么能推广开去?

这下,冯丰也只好循循善诱,这是个娱乐过度、消费过剩的年代,给他讲现代社会大分工,越来越细致,无论什么都有专业人才,不过中国男足是一个“只输不赢”的怪胎而已。并且叫他不要去看那些个无聊的比赛了,看这种,没病的人都要气出病来。

这天下午有一场比赛,却是C城的“春花队”和一个国外的同样九流的俱乐部打友谊赛。男足的标准一贯是“有友谊无比赛”,“友谊第一,进球为零”,当然,“春花队”也是这个原则的忠实拥趸。果然,“春花队”很快就输了个0∶5,李欢越看越是窝火,脚臭、乌龙、除了推搡粗野犯规外,简直一无是处,丫的,自己还是花了30元买票进来的——因为今天突然要收门票了,说是有国外俱乐部来踢球,而且观众还挺多的。到上半场结束后,一些替补球员在上面热身,他终于忍无可忍地冲了上去,抢了足球就踢:“你们这是什么臭水平啊,踢得这么烂……”

“哪里来的疯子?敢如此大言不惭?”

“你是什么东西?”

“扰乱会场,快赶出去……”

李欢冷笑一声,一把推搡开前来拉自己的俱乐部官员,道:“我来守门,保证他们下半场一个也踢不进去……”

俱乐部官员半信半疑,挥手阻止了上场的保安,和主教练对视一眼,两人均是一样心思:上半场都5∶0了,下半场怕不得10∶0?如此,脸上如何挂得住?若有人来救场也未尝不是好事。

“不信的话,你叫他们轮番来踢……若进了一个,你马上赶我走,反正这是中场休息,也不耽误时间……”

刚才主教练已经看见了李欢起脚的把势,完全是个练家子。这两人也是输急了,死马当活马医,居然荒唐地道:“好……你试试……”

于是,一众十几人轮番上前攻门,李欢守在门口,尽力扑救,如竖了道气墙,那些人怎么也攻不进去。

那官员心想,如此密集的点球都攻不进去,就换这个人上场试试,干脆后卫也不要了,剩余的十人全部给我打前锋,丫的,就不信有鬼,一个也进不了。反正,只要赢了,什么都好说。立刻令李欢在一分钟之内随便换了一个替补球员的球衣上场。

下半场哨声响了,那支国外九流球队忽然发现这边的新守门员变成了一个门神。己方无论如何都攻不进去,而对方的球员全部变成了前锋。

如此打法真是闻所未闻,慌乱之下,却见守门员出击,居然赶超前锋,门也不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大脚伸出,进了一球。

场上掌声雷动,人浪一浪接一浪,解说员声音都在颤抖“超人……超人出现了……这位球员……咦,没有这位球员的资料,他穿的7号球衣,哦,他是‘春花’俱乐部的XXX……快看,进了一球后,他旋风一般又回到了门框前……”

进了这球,立刻士气大振,反正又不用防守,全部黑压压地堆在对方半场,很快获得了一个任意球的机会,由李欢主罚。球划过一道弧线,钻入球门死角,场下又是一阵如雷的掌声……

两个进球后,场上形式很快发生了逆转,比分也从3∶5、4∶5到5∶5……

观众和教练、裁判无不惊讶,就连解说员也好长时间前言不搭后语,不知该解释这是什么战术,最后,用了一句韩桥生似的笑话作为结语:“守门员一声哨响,结束了本场比赛……”

场上人流一浪一浪地欢呼,狂热的球迷一拨一拨冲上来,想近距离目睹这位新的超级球星的风采,还伴随着一些女孩子疯狂的尖叫和口哨。

保安紧急出动,李欢见这阵仗吓了一跳,赶紧随了众人去更衣室,外面,媒体已经长枪短炮支撑好,准备采访了。

更衣室里,李欢一言不发,脱下球衣,换了自己的衣服往外就走。

两名队员上前和他搭话,李欢哪里懂什么更衣室规则?但见这群浑蛋烂泥扶不上墙,输了就吐口水,恶意犯规——可是却打架都打不过别人——平素就很鄙薄他们了,此刻哪里甩他们?转身就走。

两人是带头大哥级别的人马,见李欢态度如此傲慢,怒上心底,一人抢上一步就是一拳击在他面上:“哪里来的杂种这么嚣张……不懂江湖规矩……”

李欢架住他的拳头,其他人见状,立刻拥了上来。

今天虽然赢了,但是,大家都觉得异常不爽,面子上老大挂不住,更衣室的气氛本来就很怪了,见“带头大哥”一动,立刻蜂拥而上,拳头雨点般落到了李欢身上……

李欢回到家时,天色已经黑尽了。

冯丰早已煮好饭等他好一会儿了,见他鼻青脸肿,嘴角还流着血,吓了一跳,赶紧扶住他:“你干吗?和人家打架了?”

李欢点点头,冯丰扶他在沙发上坐下,也顾不得多问,赶紧去拿小药箱——自从李欢病后,她就买了一些日常的药品在家备用。

用碘酒擦洗干净,李欢疼得嘴角抽动,冯丰按住他:“怕疼就不要跟人家打架,你一大把年纪了,学人家做古惑仔?今天又是干什么了?争风吃醋还是见义勇为?”

“什么古惑仔?是那群浑蛋,他们那么烂的水平还踢球,我帮他们赢了还打我……”

冯丰狠狠将一块邦迪贴在他嘴角上,几乎要贴成一块封口胶,眼睛瞪得牛眼般大:“你吃饱了撑的是不是?居然去跟足球流氓打架!你这是抢人家的饭碗,出人家的风头,人家不打你才是不正常,打你是你活该。他们要真的砍死了你,我哼都不敢哼一声……你今后再敢出去踢足球惹是生非,别人不砍死你,我先砍死你……”

“我只是看不惯他们的烂技术,输又输不起……”

“你知不知道?现在人家讽刺人,就说‘你哥是国家队’,其他人立刻就反驳‘你哥才是国家队呢,你全家都是国家队’……你什么事情不好做居然敢给我跑这里去惹事。都怪你,他们要是来找你怎么办?”

“我拐了N条街,用了反追踪法,他们找不到我的啦,他们连我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你放心吧。”

“反追踪法?哪里学来的你?越狱看多了?”

“对了,冯丰,还有许多人扛着那些怪物来照我……”

说了许多次了,是照相机、摄像机……你这么一闹,不照你才怪呢。

“我用衣服蒙了头跑了,好惊险……”

“你以后再也不许去看球了,要看就在家里看电视转播,除了英超,什么意甲、西甲都不要钱的,那些都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足球竞技,够你看很久了。等你以后有钱了,还可以亲自去欧洲看……”

“我不去就是了嘛。那些人我看着还生气呢。”

“哼,这还差不多,吃饭。”

这天晚上,李欢虽然鼻青脸肿,但是饭吃得特别香,那凶女人虽然辱骂了自己一通,可是饭菜上来后,处处细心体贴地夹给自己,碗也不要自己洗了,地也不要自己拖了,她把一切都收拾好。为了安慰自己,还专门跑出去,在小区的超市里给买了两瓶啤酒和一大盒冰淇淋。

冰淇淋他不喜欢,又不是小孩,谁爱吃这个啊?可是,喝两瓶啤酒倒也不错。更重要的是,他觉得她应该是在心疼自己,原本郁闷的心情也开朗起来,一场混战后的皮肉伤,也没那么疼了。

事实证明,李欢的“反追踪法”还真是有效。

第二天,冯丰一拿到报纸,先看看娱乐八卦版,随后不经意瞟瞟体育版面,看有没有姚明、刘翔的消息,这一看不得了,居然看到老大的一幅照片,照片上的男人飞起一脚一个进球的姿势——正是李欢——照片好像是从屏幕上截下来的那种。上面的大标题骇然是:

寻找神秘足球天才。

冯丰吓得大叫一声,李欢拿起一看,也吓了一跳,惊讶道:“我怎么会在这上面……”

“现场有记者,还有电视转播……你以为你能上天啊,你居然惹出这样的事情来……”

李欢见她又惊又怒,自己倒是镇定自若:“反正他们又找不到我。你怕什么?”

冯丰想想,也是,他连身份证、户口本,什么都没有,这个

世界上,没有丝毫关于他的档案,就连FBI出动,也未必能揪他出来,怕什么呢。而且,不过是想寻他去踢球,又不是要拉他去砍头。

但是,足球这个东西,还是不要踢的好,那些大腕球星,一个个不是色情狂就是大色狼,反正好人没几个。不能去踢球。

冯丰虽然很鄙视这个行业,但是想了想,还是道:“李欢,踢球也算来钱很快的一个行当了,而且,要是成了超级球星的话,照样可以呼风唤雨……”

李欢断然道:“不行,娱乐可以,不能玩物丧志,而且,我观察过,踢球的那些男人都很粗俗、庸俗、恶俗、低俗……”

冯丰乐得他自己不去踢球,也不再多说了。

快到中午时,冯丰的手机忽然响起,她听得一个久违的声音,那么温柔文雅,说出的话却是这样:

冯丰,你那个男人是球星?

柯然想必也看到报纸了,她的声音十分好奇:“冯丰,你到哪里拐了这么一个男人?”冯丰气得不行,却笑嘻嘻地回道“不告诉你”,然后也不听她啰唆就挂了电话。

偷眼看李欢时,他还拿着报纸,似乎在为自己第一次上报惊疑又觉得开心。

这次的足球风波持续了好几天,当地的日报连续报道、“春花”俱乐部也大肆出动,许多好事者还大肆猜测俱乐部给出的“重金”悬赏到底会有多少,更是充分YY着,有了这样一个超级天才,以后,也许男足就能进入世界杯了……

不过,无论他们怎么议论,那个神秘的替补“7号”,却昙花一现后,凭空消失了,怎么也找不到了。

好些天,李欢都在家里躲着再不出门。冯丰暗中观察他,想看看他有没有兴趣去踢球,却发现他原来还保持着自己“皇帝”的架子,觉得当兴趣锻炼可以,但是要以这种为生,那是伶人才干的,自己万万不会去,那会大损他的“龙颜”。冯丰想起那些呼风唤雨的超级大腕球星,要是知道李欢对他们是这种评价的话,只怕要气疯。

深秋的时候,冯丰终于拿到了自己做方案挣来的两万多块钱,手头其他几个方案已经开始在做了,很快还会有新的收入,生活,又重新变得有希望起来。

她花了五千元,从上到下给自己和李欢一人买了身新衣服,又另外给李欢买了两套冬天穿的衣服,还给李欢买了个手机。

李欢曾经花了三天的时间学会了汉语拼音,冯丰像教小孩子一般教他。然后他很快学会了用电脑,上网,还会打字、发短消息了。

不过他的手机上只有冯丰一个联系人,一再说自己用不着,冯丰骂他,你以后总用得着嘛。

李欢拿着手机把玩,问她不用存钱啦?她笑嘻嘻地讽刺他,反正以后你卖身都要挣钱还我的。她想,李欢来现代后,其实,倒并不是自己在养着他,他经常莫名其妙地去赚点小钱,比如彩票中奖啊,他都中了两次三千元的奖金了;又参加个什么写大字现场比赛得了奖金啊,甚至某一天被一个商场抓去做了一套西装的模特,说是那个服装设计师偶尔看到他经过,特有灵感,即便高价也非要他不可……对于他这些离奇古怪的零零碎碎的挣钱法子,冯丰想,莫非,这就叫做天无绝人之路?

他似乎养成了习惯,挣的每一分钱都交给冯丰,然后由冯丰统一安排,他什么都不管。

经济条件好点后,两人搬了家,一千元每月,租了个套二的房子,这屋子装修好、家电家具也都齐备。这样,李欢总算也有了个房间,不用睡沙发了。

这是C城的好处,虽然房价疯涨,但是毕竟还不如北京、上海等地那么离谱,而且租金并没有疯涨。

冯丰本来不想和李欢合租,觉得孤男寡女的,长期在一起不方便,而且对于自己今后交男朋友也不方便。但是李欢非跟着不可,甩也甩不脱,只好先带着这个大包袱。加上自从那次他图谋不轨,被自己打得挂彩之后,好像也再没其他过分举止,渐渐地,她就放松了警惕,打算等李欢真正找到什么固定的事情做了,再和他分开。

这是一个周末,两人去郊外的三圣乡看花展。

深秋的菊花怒放,真是满城尽带黄金甲。这日天气晴好,路上行人有的穿毛衣,有的穿裙子。

宽阔的草坪、盛开的芙蓉、远远近近尖顶的房子,人走在其中,如一幅流动的画。一排一排的农家乐门前,既有骑自行车来的市民、学生,也停了不少奔驰、宝马……各色人等,好不热闹。

冯丰深深呼吸,今天换了球鞋,走得也很舒适,心想,在C城生活真好,到处都是不怎么花钱就可以享受的美丽的地方,那是穷人的天堂啊。

“李欢,这里很漂亮吧,比起皇宫来也不差……咦,李欢,你看什么?”

没人答应自己,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冯丰见一群女人走来,其中一个穿很露的低胸装,乳沟隐隐,两只白兔蠢蠢跳动,青春活泼又丰满。

她见李欢色迷迷的神情,心里又好气又好笑,想起《满城尽是大波霸》里的镜头,女人的乳沟嘛,就像时间,挤一挤总是有的。李欢嘛,骨子里就是个好色的男人,这样追着看女人的乳沟,也是很正常的。

李欢听得她大笑,回过神来:“你笑什么?”

“你真的是个色狼。”

他不以为意地反驳:“男人嘛,爱美之心,谁能没有?男人不好色,天诛地灭。”

冯丰闭嘴,免得和他争论不休,自己生气。

前面大路上有很开阔的草地,一排出租马的人站在旁边,热情招呼游人去骑马。

冯丰走过去,看着其中一匹特别高大的白马,很想去骑一骑:“老板,骑一次多少钱啊?”

“十五元。”

“以前不都是八元嘛?怎么变成十五元呢?”

“小姐,现在猪肉都十五元一斤了,以前才六元钱一斤呢……”

“马又不吃猪肉。”

冯丰嘟囔着,李欢道:“这家养的马,有什么好骑的?一点野性都没有了,驯服得跟狗似的……”

“我只敢骑这种。有主人看着跟着跑,不用你管。”

“这样骑一圈根本没意思,你依旧一点也不知道骑马的要领,我们租下这个马,我教你骑。老板,租两匹马,两个小时多少钱?”

“六百元。”

“这么贵,不骑了。”

“骑嘛,我教你。”

冯丰忽然想起他带着御林军追自己和伽叶的情景,犹如想起了一场梦境,心里一酸,也不说话,骑了马,马颠簸地跑了,李欢骑了另外一匹马追上去。

冯丰不会骑马,拼命勒马缰,马一颠,差点把她颠下来。李欢跳上跳下地细心指点她,纠正她的坐姿、教她如何拉缰绳、如何控制马的快慢……越说冯丰越糊涂,马不知怎么犟起来,她又拉不住,李欢在旁边一直骂她笨蛋,她又气又急,犟脾气一上来,勒马后再放开,也坐得稳稳的了,心想,骑个马而已,莫非还要有天赋有人才的才能驾驭了——这是早已驯服了的家马,又不是烈性野马,需要好的骑手,自己就不相信还骑不走了。

她骑了一圈,回头,忽然发现李欢不见了,这个男人,明明说了教自己,又跑到哪里看美女去了?

李欢这次是真的看美女去了——他看到柯然居然也在这里骑马。

柯然喜欢在春熙路逛街,她偶尔听得一个八卦传闻,说一些星探喜欢躲在太平洋百货的咖啡厅里透过窗玻璃看这最密集的美女地段,发掘新人。于是,她就常常在这里走来走去。没想到,某一天,她真被一个星探叫住,邀请她出演一部电影里的一个配角。这个配角戏份不多,但是导演很有名气,而且是大制作,加上又在C城周围的一些赫赫有名的景点取景,柯然就答应下来了。

柯然在戏中的角色要会骑马而且骑术要很好,她已经在跑马山牧场训练过一周了,这几天没有戏份,就陪了剧组同事到这著名的花乡游玩,充当向导。最主要的是,剧中第一男主角,新崛起的天王巨星叶晓波也一起来了。柯然原本就是冲着叶晓波的名头,加上那个配角角色跟叶晓波还有些对手戏,所以欣然同意了。

柯然的角色中有一幕就是男主和女主斗气了,喝了点酒,就把她OOXX了,那一幕很香艳刺激,导演说柯然身材那么好,脱了是艺术,不脱是埋没。

趁着年轻美丽,就得“艺术艺术”,柯然一脱,叶晓波当时就说自己“有反应”,加上NG两次,和叶晓波就完全混熟了。

近距离相处,柯然看叶晓波越看越帅气,所以对他格外殷勤。叶晓波见这C城美女说话嗲嗲的,温柔文雅里又透露出一股强烈的奔放、野性的气息,觉得她很有情趣,两人早已眉来眼去,剧组人都在传他们假戏真做了。

不过令柯然郁闷的是,今天女主角也来了。女主角是大明星,手腕高超,叶晓波又是典型的花花公子,对任何女人都殷勤有礼,两人一对上,热火朝天下,柯然就被无形中晾在一边了。更可气的是,两人一露面,就被游人认出,纷纷围上来要求签名合照,助理应付不过来,赶紧带着二人走了。

其余的小角色、工作人员,反正也没人认识,就让他们继续在这里玩耍。

柯然本来也想和叶晓波他们一起离开的,但是,她是新人,又没人请她签名合照,助理可顾不上她,她想上车都挤不上,只好待在原地。

这些工作人员,柯然看不顺眼,但是她脾气好,礼貌地忍着,他们去看花展,她不去,便在旁边租了匹马,自己练习骑术,体会着在花海里驰骋的快乐。

李欢恰巧看到的场景是这样:

一个穿红色骑马装的女子,头巾下秀发飞扬,姿态曼妙,既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又显得那么高雅大方。她的身材那么苗条纤细,和马的健壮形成对比,他正在担心她会不会从马上跌下来,她却稳稳一个侧身拉住马缰——那是她耍的一个美妙的花样。

他心情激动,那是对美丽的本能的喜爱,他冲上去,大声道:

妙芝!

柯然勒马,笑吟吟地看着对面骑马的男人——他身材挺拔,笑容硬朗而又带着种说不出的气派。

他明明是一个普通人,可是,他那神情却仿似君临天下的霸主。他骑马的姿势也异常熟练而美妙——仿佛他是一个天生的骑手。

这个男人她记得,就是上次和冯丰一起的那个“神经病”;这个男人她印象深刻,因为前不久她在报纸上看过他的大照,本以为一个大牌球星要诞生了,但是随后又销声匿迹了。

她樱唇微启:“你,就是那个‘神经病’……”她掩口而笑,“就是那个李欢?”

美人微笑,美人掩口,美人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李欢早已自动忽略了她的第一句,只听得第二句,兴高采烈地策马靠近她一点儿:“妙芝,哦,不,柯然,你也学会骑马了,要是再如此如此……”

他在给柯然讲骑术要领,柯然边听边细细打量他,只觉得这个男人和自己见过的男人有很大的区别。现在流行奶油小生、花样美男,却很少出硬汉了。而这个男人,一见就令人想到“硬朗”、“坚毅”这些形容词……

她转动眼珠,笑靥如花,却见冯丰远远打马而来,人未到,声先到:“喂,李欢,你在干吗?”

李欢继续讲着,等她走近了,也不回头,只道:“等一下,我给柯然讲一下骑术的要领……”

冯丰见柯然促狭地偷偷眨着眼睛,那是她的胜利的标志性动作。她在乎的自然不是李欢和她在一起,如果李欢是和随便哪个女人在一起她都一点不会介意,可是柯然这种胜利者的姿态,哎,看着还真是刺眼。她心里顿时火冒三丈,却不理睬柯然,只是冲了李欢大声道:“李欢,快来给我看看,这马怎么啦……”

李欢正要过去,却见柯然身子一歪,几乎要从马上跌下来,他吓了一跳,赶紧下马去扶柯然,情急之下,失声道:“妙芝,小心点……”

“李欢,你刚刚讲的这番要领,我还没有领会呢,给我示范一下吧,谢谢……”

她巧笑倩兮,神情楚楚,李欢心里一荡,是男人都不忍拒绝她的请求,何况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好的,我给你示范一下……”

“李欢,喂,你给我看看马……”

冯丰叫得大声,李欢一时不知该怎么办,但见柯然分外柔弱,而冯丰又那般中气十足,明显没有什么大碍,迟疑着,还是向柯然走去:“等一下,我马上回来……”

话音未落,两人已经“示范”着,策马远去了。两匹高大的马,两个漂亮的人儿,冯丰远远看着他们的背影,满头大汗地从马上

下来,一屁股坐在道旁的一张长条椅子上,心里又是愤怒,又是好笑:

李欢,真的是不折不扣的段正淳!

在租马的地方还马,退押金,李欢见冯丰一言不发,低声道:“冯丰,你生气啦?”

冯丰摇摇头。反正每次柯然出现,自己都是这个局面,已经习惯了。

“我是看她娇弱,怕她摔下来,而你骑得稳稳的……”

冯丰暗地里直翻白眼,他的言下之意就是自己凶悍泼辣,五大三粗,即使摔下来也摔不死。

男人啊!幸好不是自己的男人!

她也不说什么,只是不以为然地笑笑。

李欢见她不如上次自己见柯然后那般勃然大怒,松了口气:“你还骑马不?我再教你……”

再骑,再骑不要钱啊?

“对了,今天柯然没有和你那个同学,就是张真什么的那个破男人在一起呢……”

不和张真在一起,也轮不到你啊。想必她早已腻烦了张真,将他甩了,就如她以前甩掉的许多男人一样。说实话,张真这种垃圾男人,被甩了是活该,柯然真是明智之举。

这也是柯然的性格,喜欢挑战,喜欢在所遇到的任何男人面前显示自己的魅力,但是,在一起后,很快又会腻烦,甩了这些男人。冯丰淡淡地道:“柯然信奉有挑战才有快乐,喜欢抢别人的男人。估计她误会了你是我的男人,才对你有兴趣的,她要是知道你原来是无主的,只怕对你就没什么兴趣了。你好自为之吧,不过,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免得伤心……”

“我本来就是你的男人……”

“不是,决不是!永远都不会是!”

她语调平淡,却语气坚定,大步走在了前面。

李欢愣了一下,跟了上去:“冯丰……我刚才只是看她危险,帮她一下,你知道,我以为她是妙芝……”

他急急忙忙地解释,却什么都解释不清楚。冯丰笑起来:“没有关系的,你就是个段正淳!其实,你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问我的意见,你完全是个自由人。”

你就是个段正淳——段正淳究竟是什么意思?李欢决定今晚回去,立刻看看《天龙八部》,看看这个叫做段正淳的男人究竟是什么东西。

柯然事件并未像上次那样令两人陷入冷战,因为冯丰早已明白李欢的习性,他骨子里还是把自己当成了皇帝,把柯然当成了冯妙芝,以为要妻妾调和。

但是,她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他是他,自己是自己,两个人可谓完全不相干。自己只不过是他的“合租”人而已,生气干什么呢?

前几天,她以前的一个熟人给她打电话,说要给她介绍一个男朋友。她听了听,那男人条件还凑合,就答应下来,准备等有空了去见个面。她还打算着,等下一笔方案的钱到手,就彻底搬出去,再不和李欢合租了,以免自己约会交友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这期间,柯然成了李欢唯一的一个手机号码储存者,偶尔两人还要互相发发短消息什么的。每次收到柯然的短消息,李欢都要给冯丰看,冯丰总是不以为然,也不看,只淡淡道:你是成年人,交什么朋友完全不必过问我的意见。

这天是冬至,两人去一家西餐厅吃晚饭。

两人都没有吃过西餐,冯丰便选择大家都吃羊肉的时候跑来西餐厅,免得挤成一锅粥。西餐厅的门口居然贴了两幅门神,冯丰立刻暗赞一声,这才叫中西合璧嘛。这种改良后的西餐厅,从上到下都是本土化的,这样,自己不会吃,不懂西餐礼仪,也不怕人笑话了。

两人拿着菜单,李欢更不知道西餐是什么东西,但是,他很有气派地翻看,一点也不像冯丰那样比较哪个更划算。

冯丰看了半天,自己点个牛排,点了咖啡,李欢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就跟冯丰点了一摸一样的。

牛排上来了,七分熟,冯丰却怎么吃怎么觉得有些生生的,一点也不好吃,心想,还不如在家炖萝卜牛肉,今天真是冤大了。再看李欢,他却一板一眼地按照网上查来的礼仪操作着,不一会儿,就很熟练的样子——天知道,这些网上查来的礼仪,冯丰自己一点都不记得了,他却记得滚瓜烂熟。

几块半生不熟的牛肉在盘子里,李欢看她无聊地挑来挑去:“你不喜欢就换一个嘛……”

“哼,我花钱这么贵买来的,再难吃都要把它吃完,不能浪费。”

他哭笑不得,也不和她争辩,反正他早已明白,这个女人身上就没有丝毫优雅的因子。

咖啡那么苦,冯丰一个劲地加糖加奶精,又加多了,更加难喝,只好另外点一杯梨汁。梨汁刚上来,她端着正要喝,却见一个曼妙的人影一闪,语声轻柔:“嘿,老同学,真巧啊,你们也在这里?我可以坐下吗?”

正是柯然。

真是冤家路窄啊,怎么无论在哪里都要碰到这 个女人?

她冷冷道:“不可以……”

柯然的目光转向了李欢。每次见到柯然都会让冯丰极为不快,李欢本来打定了主意装没看见,可是,见柯然那样曼妙的目光,又带了点儿小小的委屈,他心一软,所有的顾忌早已跑到了九霄云外:“妙芝……不,柯然,请坐,请坐吧……”

李欢热情的声音盖过了冯丰拒绝的声音。柯然眼珠子一转,看她一眼,眼里满是胜利的表情:“老同学,你不会介意吧……”

她边说话边已经坐下了,冯丰几乎要呕出血来,李欢殷勤的声音又响起:“柯然,你要什么?”

“我要一杯橙汁,谢谢。”

冯丰站起身来,李欢急忙道:“你去哪里?”

冯丰冷冷道:“我去洗手间。”既然阻止不了,至少可以换一个地方,眼不见心不烦。

冯丰转身,李欢松了口气。

对面,柯然端了橙汁,她的手指修长细白,姿势优雅,眼神妩媚。她的举止和冯丰完全是两个极端,李欢打量四周优雅的环境,心想,柯然这样的女人才是与这样的格调匹配的,而冯丰,她一进门来,就在计较着这里的东西咋那么贵,不吃完就划不着等……

同样是女人,为什么差距就那么大呢?

柯然微笑着,通过这两三次的相遇,她发现这两个人看起来实在不像恋人关系,便道:“李欢,你和冯丰是什么关系?”

“她是我的妻子。”

柯然大为意外,意外的自然不是冯丰居然结婚了,意外的是,很少有男人会那么爽快地当着另外一个漂亮女人的面承认已婚了。

“冯丰什么时候结婚的?动作还真快啊?对了,上次看到你们都没听说,才领结婚证的?冯丰都没请老同学哦……”

结婚证是什么东西?李欢摇摇头:“没有结婚证。”

没有领执照,那算什么结婚?不过同居而已。

柯然的微笑更加曼妙了:“哦,原来你们是同居啊,很少有男人会把同居女友当成妻子介绍的,你真是个负责的好男人……”

“不,冯丰的确是我的妻子。”

柯然微笑不变,却觉得老大没趣,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缠,转移话题:“对了,上次看到你踢球好帅,目前效力于哪个俱乐部?”

“没有,我不喜欢以踢球为生,冯丰也觉得那样不好。”

“可是踢球很快能成为超级球星,你看看贝克·汉姆、C罗、齐达内之类的多风光?冯丰为什么要阻止你?女人不能太干涉男人的前途了,那是束缚和捆绑……”

李欢听到这句,大为高兴,用力点点头,心想,“妙芝”可是一点没变,依旧那么柔顺,这才是好女人的标准嘛,哪里像冯丰这么凶悍?不过,在这件事上,冯丰可没“束缚”自己。

柯然自然不愿谈冯丰,巧妙地换了话题,聊起自己的大戏。原来,自从那次在花展见面后,经过一个多月,柯然的戏份已经完全杀青了,她能不能走上真正的明星路,就要看这部电影出去,是否卖座,从而让更多人注意到这个女配角了。

两人越谈越是起劲,这一次,柯然倒并不是非要跟冯丰作对,而是,见了几次面后,她忽然发现这个叫做李欢的男人,虽然衣着打扮不像有钱人,但是言谈举止之间派头极大,完全像个大人物似的,这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奇怪有趣得多。尤其是那次他骑马时的言谈举止,完全是有着很优越的教养和背景,才会具有的观点和口吻,他说的许多东西,她甚至听都没听过。

冯丰到哪里去拐了这么个“落难贵公子”?

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落难了,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和冯丰在一起?

这样说,也并不是表明她就很喜欢李欢了,她只是习惯看到男人为自己着迷的样子,而且,一定得是那种有女朋友的男人,抢夺,是一种最令人愉快、最有成就感的快乐!

两人谈了会儿娱乐,李欢完全不懂也听不起劲,柯然是个十分玲珑的女人,立刻将话题导引到了骑术上,如此,李欢立刻便权威地滔滔不绝了。柯然很有运动细胞,许多关键处,李欢一提,她立刻就懂,这又是跟冯丰不同,冯丰是个运动盲,也是个懒女人,能坐着就决不站着。

有共同的话题,柯然又聪明地懂得藏拙,知道在适当的时候发问,该不懂的时候就不懂,那样男人才会有优越感,有被人崇拜的感觉。这跟冯丰是不一样的,冯丰博览群书,遇事喜欢雄辩滔滔,不知道的,便要立刻去查个明白、弄懂,决不肯落人之后。

李欢寻常和冯丰争辩惯了,如今遇到如此柔顺的柯然,几乎很快就喜欢上了她这样的谈话方式,两人越聊越高兴,越聊越投机。正说了句什么怪有趣的,哈哈大笑时,见冯丰终于从门外走回来,坐下。

李欢赶紧道:“冯丰,你去哪里去了这么久?”

冯丰不回答他,端了杯子:“我花钱买的梨汁,总要喝完才划算。”

柯然暗暗偷笑,这个蠢女人还是一点进步都没有,在什么环境下都那么世俗,难怪不得男人喜欢。她很想好心提醒一下这个老同学,有时,女人是需要那么一点恰到好处的“作”的,但是,鉴于她一向就是那么自以为是,念书的时候,自以为每次考第一名,就很有本事了,所以,也懒得提醒她——而且,提醒了,她也是不会听的。

李欢早已习惯了冯丰的言论举动,自是不以为意,柯然看看时间,巧笑倩兮:“不早了,打搅二位了,我还有朋友在前面……”

冯丰依旧喝着自己的梨汁头也不抬,李欢热情道:“好的,再见……”

“再见。”

李欢将目光从柯然的背影里收回来时,看到冯丰似笑非笑的目光,面上一红:“冯丰……”

“没什么,男人都这样,我早就习惯了。”

“冯丰……”

冯丰敲铃,唤侍者来埋单,两人走出去,一阵冷风吹来,冯丰长长吐出一口气来。

“冯丰……其实,柯然人不错……”

冯丰冷冷道:“除了身材以外,我看不出她还有什么不错的地方。”

“冯丰,你对她有偏见。你们以前就不和,你带着前世的记忆,而她完全不知道前世发生了什么事情,再说,她也算我在这个世界上仅有的两个熟人了,我难道跟她说几句话都不行?她是柯然,不再是冯妙芝了。她对你客气有礼,你却不理不睬老是看她不顺眼,这样,对她太不公平了……”

“有什么不公平的?难道还不允许我不喜欢她了?李欢,你要喜欢她是你的事情,我要讨厌她也是我的事情,你凭什么干涉我?”

“冯丰,你这是蛮不讲理……”

冯丰气得几乎要笑了:“无论是柯然还是冯妙芝,我都很讨厌,你能如何?”

“女人蛮不讲理就不可爱了!”

“我可不可爱都不关你的事。”冯丰几乎要怒不可遏了,“李欢,我们两个暂且算合伙人是吧?一起挣钱一起出来吃饭,目的是为了享受不是为了生气。我有权利拒绝和自己讨厌的人坐在一起,你是我的伙伴,你应该尊重我的权利!”

“冯丰,你不觉得你太没礼貌?又小气?”

“我就是这么个人。你看不惯,以后我们再也不要一起就是了。李欢,你放心,我决不会碍你的好事……”

李欢的眉头紧紧皱着,这个女人,一固执起来,就跟犟牛似的,身上半分温顺也没有,真是让人难以忍受。

他不愿一再迁就她的坏脾气,她更觉得自己为什么要让他觉得可爱?谁也不肯妥协,这一夜,两人闹得很不愉快,默默回家,各自休息了。

真是高高兴兴出门,败兴之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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