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差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十七】

我不声不响回到学校。

我没有去求证任何事情,因为我不愿再触及自己的伤痛,我唯愿一切都已经过去。

这仿佛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个季节。每年梅花盛开的时候,整个校园都会显得格外嘈杂热闹。我把自己湮没在那种热闹里,来来往往,不引人注目,像任何一个正常的学生。事实上,这一天我盼了很久了,不必再担心手机响起,不必再遮遮掩掩。我很努力地记下老师说过的每句话,很专注地做实验,很认真地写报告。我比对国外所有的知名的不知名的大学,研究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专业,我想考到奖学金,可以出国去。

整个春天,时间对我而言都是凝固的,从周一到周五,上课下课,重复而简单。双休日的时候寝室通常没有人,我一个人去图书馆,自习室里永远放满了书占据座位,我的座位一直靠窗边。

我喜欢窗前的那些树,它们郁郁葱葱,一些是洋槐,另一些也是洋槐。等到暮春时节,这些树就会绽开洁白芬芳的花串,一嘟噜一嘟噜,像是无数羽白色的鸽子。有时候复习得累了,我会抬起头来,那些葱茏的绿色就在窗下,放眼望去,隐隐可以看到远处市郊的山脉。

远山是紫色的,在黄昏时分,漫天淡霞的时候。而天空会是奇异的冰蓝色,将云翳都变得瑰灿绚烂,美得令人出神。通常这个时候我也饿了,背着书包下楼去食堂。一路上经过操场,永远有很多人在踢球。春天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季节,春天也是这座校园最有离愁别绪的伤感季节,林阴道上不断有人成群结队高歌而过,他们是大四的毕业生,要去西门外的馆子吃散伙饭。

晚上五食堂有紫心红薯,食堂的菜永远是那样粗枝大叶,红薯也不过用蒸饭机一蒸,倒在很大的不锈钢盘子里卖。我买了一个配粥吃,掰开一半,看到它的紫心有细微的纹路,比心里美萝卜要漂亮得多。我咬了一口,才想起以前可爱挺喜欢吃这个,香秀每隔几天总要为它预备。我一直觉得奇怪,它为什么放着狗粮不吃,爱吃红薯。我一直不喜欢那条狗,它也并不喜欢我。可是有一次它救了我的命,就在我割开静脉的那次。如果不是它叫起来,也许我已经死成了。

可爱是怎么死的呢,我都没有问过管家。

晚上的时候自习室的人比白天更多,窗外的树生了一种很小的飞虫,从窗子里飞进来,落在书上。白炽灯照着它小小的透明翅膀,隐约带着青色。翻页的时候如果不留意,它就会被夹在了书页里,成了小小的袖珍标本。我总是吹口气,将它吹走,然后用笔继续划着重点的横线。

远处的寝室楼上又有歌声传来,是那些疯狂的大四学生,他们就要离开这里了,所以总是又哭又笑又唱又闹。我觉得我的心已经硬得像石头一样,百毒不侵。我离开的时候一定不会有任何感触吧,因为我现在都已经想要走了。

四月的时候我又考了一次雅思,这次成绩比上次好很多。悦莹说:“童雪,你简直要疯了你,考这么高的分数干吗?”

我对她笑:“你要考的话,说不定比我分还高。”

悦莹已经放弃了雅思,因为赵高兴不打算出国。悦莹最近的烦恼比我多,她的爸爸反对她和赵高兴交往,理由是赵高兴是体育生,而且对商业完全没兴趣,最重要的是,他要求将来赵高兴做上门女婿。

“我那暴发户的爹,简直是旧社会封建思想余孽。我气得叫他去生个私生子,他气得大骂我不孝。”

“那你打算怎么办?”

“跟他斗到底。”悦莹愤然,“我谅他也生不出来私生子了,就算现在生也来不及了,他总有一天会服输,乖乖同意我和高兴的事。”

悦莹和她那暴发户的爹斗得很厉害,她爹把她所有的信用卡全停了,连她本来是挂在她爹的全球通账户下的手机号,现在也停了。

悦莹立马跑去买了个新号,然后短信通知朋友们换号了。她一边发短信一边恨恨地对我说:“我就不告诉我爹,看他找得着我吗。”

我知道劝她是没有用的,所以我只是很伤感:“你还可以和他怄气,多幸运。我想和爸爸怄气也是不可能的了。”

悦莹怔了一下,然后说:“别这样了,咱们快点想个招挣钱去吧。”她比我更伤感,“我就快没生活费了。”

真的要找兼职机会还是很多,我们学校是金字招牌,在网上那些家教信息,只要注上校名基本上可以手到擒来。唯一更强大的竞争对手是师大,悦莹恨恨:“谁让他们学的就是教书育人,我们学的全是配剂啊分子啊……”

我对做家教有种恐惧感,所以我从来不找家教这类兼职,我只留意其他的。

我和悦莹找着份展会的临时兼职,工作很简单也不需要任何技巧,就是把资料不断地补充到展台。我们在库房和展台之间跑来跑去,还得临时帮忙派发传单、填写调查表、整理客户档案……半天下来就累得腰酸腿疼,忙得连中午吃盒饭都是风卷残云。悦莹比我想的要坚强得多,她一声都没吭,我一直觉得她是大小姐,吃不来苦,结果她很让我刮目相看。

赵高兴根本不知道我们出来打工的事,悦莹说:“要是告诉他,他一定心疼拦着,我才不要花他的钱。”

我觉得很庆幸,我的朋友比我要幸福得多,她可以遇到她真心爱的人,而那个人也真心爱她,两个人可以坚持下去,不离不弃。

这是个大型的展会,很多公司都有展出间,来参观的人也特别多,尤其周六的下午,简直忙到脚不沾地,我连嗓子都快说哑了。隔壁左边展位是家卖滤水机的公司,他们拿了无数杯子,请客人喝水。等到人流稍减,那边展台有人跟我们打招呼:“过来喝杯水吧!”

悦莹跑过去端了几杯水过来,每个人都有了一杯。悦莹一边喝着水,一边悄悄对我说:“要是右边展位是卖烤面包机的就好了,说实话我都饿了……”

只有她在这种时候还可以苦中作乐,逗得人哈哈笑。

到晚上收拾下班的时候,悦莹差点从简易椅子里起不来:“哎,从来没有穿高跟鞋站这么久,还不停地跑来跑去。”

负责展位的经理是个女人,也是她招我们来做临时兼职的。她下意识地看着悦莹的脚笑了笑,忽然又低头看了一眼,脱口问:“你这鞋子是el的双色?”

悦莹大方地抬起脚来给她看:“淘宝上买的A货,仿得很像吧?”

我很佩服悦莹撒谎的本事,简直脸不红心不跳。

第二天中午吃盒饭,隔壁展位也在吃盒饭,这次悦莹不用对方招呼,就跑过去蹭了几杯水过来。我看她站在那里和隔壁的人说了好一会儿话,于是问她:“你跟人家说什么呢?”

悦莹朝我挤眉弄眼:“人家问我要你电话呢?”

“瞎说!”

“是真的!”悦莹悄悄指给我看,“就是那个男的,眉清目秀,看上去还不错吧。”

“你别把我号码乱给人。”

“当然没有,没你同意我敢给吗?”悦莹一边扒拉盒饭一边说,“不过你也可以试下,新恋情有助身心健康。你那个萧山也真是的,竟然石沉大海了,你白惦记他这么多年了。”

我拿筷子的手抖了一下,隔了这么久,提到萧山的名字,仍旧是痛,这种痛深入了骨髓,浸润了血脉,成了不可痊愈的绝症。

抑或我这一生都无法再爱上别人了,我已经灰心。

做了几天兼职我们每个人挣到几百块钱,对悦莹来说这只是杯水车薪。她从来没有在钱上头烦恼过,而她现在每天都学着记账,无论买什么都小心翼翼。她那暴发户的爹打过一次电话到寝室,悦莹不肯接电话,是我接的,我撒谎说:“伯父,悦莹上自习去了。”

“哦……”电话那端的声音听上去并没有任何感情起伏,“那你告诉她,这星期她要再不回家,就永远不用回来了。”

为什么资本家都是这种似曾相识的做派,我心里凉凉的,对方已经“啪”一声把电话挂了,我老实把这句话转告了悦莹,悦莹很不以为然:“不回就不回,他气死我妈,这笔账我还没跟他算呢。”

悦莹出事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我以为她和赵高兴出去玩了,直到赵高兴打电话给我,我才知道她那暴发户的爹等了大半个月看她还不肯低头服软,竟然派了几个人来直接把她绑回家,一路驱车千里扬长而去,等我们发现的时候,他们早就快到家了。

赵高兴非常愤怒,买了张机票就追到悦莹老家去。我非常担心,可是悦莹的手机估计被他那暴发户的爹没收了,怎么拨都是“已关机”。她爸爸派来的人还拿着医院证明向校方请了假,说悦莹身体不好,申请休学几个月。校方自然答应得爽快,我们连报警都没有理由。

我很担心赵高兴,不停发短信问他见着悦莹没有,他一直没有回我。第二天我才接到他在机场给我打的电话:“我已经回来了。”

“见着悦莹没有?”

“见到了。”

我不由松了口气,可是赵高兴一点也不高兴:“等我回学校再跟你说。”

原来,赵高兴找到悦莹家里去,悦莹那暴发户的爹倒也不拦不阻,任凭他们见了一面,然后开出最后条件:“想和我女儿在一起可以,但你要证明自己。”

“他要你怎么证明自己?”

赵高兴苦笑:“他给了我三份合同,让我任意签到其中一份,就算是合格。”

我一听就知道肯定不会是太简单的事,等拿到合同一看,更觉得悦莹的爸爸简直是异想天开地刁难。三个合同,一个是煤矿转让,一个是钢厂合并,另外一个则是化工厂建址。

“这年头谁会转让煤矿,煤矿就是金矿,就算有转让,我能跟对方谈什么?拿着这份合同请人签字?我什么都不懂……钢厂合并这种合同,我在机场等飞机的时候上网搜索了一下,这种案子基本得要一个律师团,还得跟国资委打交道。最后那个化工厂更难了,那得跟地方政府谈,甚至还要涉及到城市规划……”

我也知道这是绝望,不管哪个合同都不可能是赵高兴可以谈下来的,我们只是学生而已。而这些事情牵涉到的不仅有商业,更要有复杂的人脉网络。

“他爸爸说,要做他的女婿,就得有本事,我要是一个合同都谈不下来,就永远别想见悦莹了。”

“悦莹怎么说?”

“她说她爸爸不讲理,拿这样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来糊弄我。她爸爸也黑了脸,说接受我们俩的事情才是不可能的。最后我怕悦莹难受,还是一口答应下来。”赵高兴从来不曾这样无精打采,“就算是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也会去努力的。”

慕振飞在香港,赵高兴说已经给他打过电话了,我问赵高兴:“慕振飞怎么说?”

“他非常为难,在商业方面他不可能左右他父亲的决定,毕竟这些都不是十万百万的事情。”

赵高兴的家境只是小康,他的父母更不可能帮他谈成这样的合同。赵高兴绞尽脑汁地抱头痛苦:“我要有一个亲戚是大资本家就好了……起码能介绍我认识一下那些资本家们……”

我没有做声,因为我想起来我其实认识一个资本家。

可是这个资本家,我永远都不想再见他了。

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睡在床上,看着对面空荡荡的床铺。那是悦莹的铺位,悦莹其实一点都不张扬,大部分时间她都和普通学生一样,她爹起初曾专门给她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公寓,她都逼着她爹挂牌租出去了。

悦莹说过:“走读哪有住寝室好啊,住寝室才叫念大学呢!”

我也爱住寝室,因为寝室里有悦莹。我和她在刚进校门搞军训的时候,就一块儿被晒晕,那时她就慷慨地把她的防晒霜借给我用,整个军训我们用掉整瓶名牌防晒霜,最后还是晒得和炭头一样黑;我们一起买饭打水,上课做实验,去西门外吃烤鸡翅喝鸳鸯奶茶;冬天的时候我们避着管理员用暖宝宝,夏天的时候用电蚊香;我去自习总会替她占座,上大课的时候她也会给我留位置。我们都是独生子女,可是在我心里,她像我自己的姐妹一样。

她从来没有瞧不起我,即使我骗她,即使她妈妈的死让她耿耿于怀,可她仍旧选择相信我,并且在网上替我辩白。

这样的朋友我只有一个。

我一直觉得庆幸,她比我要幸福得多,她可以遇见她爱的那个人,并且两个人携手同心。我一直觉得她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我这一生已经非常惨淡了,幸好我的朋友她要比我幸福得多。

我失眠了整夜,第二天早晨我爬起来就用冷水洗了个脸。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眉眼已经黯然,看不出有任何青春的气息。这三年来的经历比三十年更难熬,我二十一岁了,可是心已经老到如同七十八十。从前我一直恍惚觉得,总有一天一觉醒来,我会生出满头白发,然后这一生都已经过去了。

我走回桌子边坐下,出了一会儿神,然后把手机拿过来,拨打电话。

这个号码是我第二次打,上次他没有接,这次也没有。

我收拾书包上课去,上午有四节课,排得满满的,每一节都是必修课。

第三节课后我的手机在书包里震动起来。屏幕上的号码非常熟悉,我从来没有存也知道是谁。

我看了眼讲台前的老师,他正在奋力书写计算公式。

我从后门溜出去,一直跑到走廊尽头才接电话。我跑得有点喘,听到莫绍谦的声音时还有点恍惚,觉得自己又重新陷入某种梦境。

我一直以为他不会再接电话了,没想到他还会打过来。

他单刀直入地问我:“什么事?”

我有点讪讪的:“你有没有时间,我有点事想和你见面谈。”

电话那端有短暂的静默。我想他大约打算挂断电话了,毕竟我们的关系从来就不愉快,而且上次我还在病房里那样痛恨地骂他。

过了一会儿我才听到他问秘书,似乎是在问行程安排。这个时间他应该是在办公室,背景非常安静,连秘书的声音我都可以隐约听见。

“我明天下午过来,你如果有重要事情的话,可以到机场来见我。”

我急着问他:“你大约是几点的航班?”

“三点或者四点。”

他说完就挂断了电话,明天下午我没有课,可以去机场,可是三点是航班起飞还是降落时间?我拿不准主意,只好决定到时候吃过午饭就去机场守株待兔。

我向赵高兴要三份合同的复印件,我说我有个亲戚是做生意的,想拿给他看看想想办法。赵高兴估计也是急病乱投医,没多问什么就把合同都复印给我了。

第二天中午一点我就到了机场,一直等到天黑,也没有等到莫绍谦。我不知道他会从哪个航站楼出来,我去柜台查,不知道航班号也不知道航空公司,什么都查不到。我打他的电话,已经转到了全球呼。

天黑的时候我坐了机场快线回去,他放我鸽子也是应该的,毕竟我现在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上次我还把他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机场快线坐到了终点,我才觉得肚子饿。本来想去吃东西,又觉得没有胃口。地铁出口有不少的士在那里兜客,有人招呼我:“姑娘,坐车不?”

我本来摇了摇头,忽然又点了点头。

我打车到了公寓楼下,这里是酒店式的管理。门童上来替我开的车门,他显然还认识我,对我露出一个职业笑容:“晚上好。”

大门密码我还记得,搭电梯上去后我却有点迟疑了。不过既然已经来了,也没必要再犹豫。我按了门铃,没一会儿门就开了。

【十八】

开门的是用人,后面跟着管家,见着我似乎也不甚意外,甚至还笑眯眯地:“童小姐回来了?”

我很讨厌他的这种说法,可是我又不能不问他:“莫先生回来了没有?”

“莫先生刚从机场回来,现在在洗澡,童小姐要不等下他?”

我坐在客厅里等莫绍谦,用人给我端了盅燕窝来,这还是原来的做派,原来晚上的时候厨房总预备有。燕窝是专门给我的,我有时候吃,有时候不吃。

我很客气地对用人说:“麻烦给我换杯茶。”

茶端来我也没有喝,我只是怔怔地想着事情,连莫绍谦下楼我也没发现,他走到我面前我才被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看他。他明显还要出去,穿着西服外套,转头问管家:“司机呢?”

我硬着头皮:“莫先生,能不能麻烦你给我十分钟。”

他不置可否,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我抓紧时间将事情简单地向他描述了一下,然后把那三份合同都拿了出来。

“我知道我的要求很过分,但我也没有别的朋友。如果可能,能不能麻烦你看下,哪个比较有操作性,起码可以让赵高兴少走点弯路。”

他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更没接那三份合同:“我没兴趣多管闲事。”

我几乎是低声下气:“我知道你很讨厌我,但我只有悦莹一个朋友……”

“我说了我没兴趣多管闲事,你可以走了。”

我咬了咬牙,到如今山穷水尽,还有什么退路可言?

“如果你答应帮忙,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低着头不敢看他的脸,地上铺的地毯很深,一直陷到脚踝,绒绒的长毛像是一团团的雪,我知道自己送上门来也不过是让他羞辱罢了。

果然,他在短暂的静默后,忽然放声大笑:“童雪,你可真是看得起你自己。你把你自己当成什么?天仙?你觉得我离不了你?你从前对着我恨不得三贞九烈,光自杀就闹了好几回,没想到为了所谓的朋友,你还会跑来对我说这种话。”

我知道结果就是这样。我并没有抬起头来看他,省得让自己更难堪。我甚至牵动嘴角,想要苦笑:“你说得对,我真是太看得起我自己了。”

我抓着那几份合同,有些语无伦次地向他告别:“对不起,莫先生,打扰你了。”

我并不觉得后悔,能想的办法我都已经想过了,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哪怕得到的只有羞辱。我有点筋疲力尽地想,也许赵高兴自己还能想出别的办法来。

我搭电梯下楼,这附近全是高档住宅区,基本没有出租车过来。我也没有心思等出租车,只是低着头沿着马路往前走。

走了不知道有多远,忽然有人抓住了我的胳膊。我回头一看竟然是莫绍谦,他的眼睛在黑暗里显得越发幽冷,声音更冷:“你还打算去找谁?”

“没有谁。”我丧失了一切希望,只觉得心如死灰,“我自己命不好,谁也不会帮我的。”

他摔开我的手,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反正他也不会帮我,我转头走了两步,回头看他还站在那里。路灯将金色的光线洒在他身上,他还是衣冠楚楚一丝不苟的样子,即使站在路灯下都不显得突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站在那里不动,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追下来。我从来都不懂他,他太高深莫测,心思不是我等凡夫俗子可以去揣度的。

我刚走了一步就被他重新拽住了,几乎是将我整个人拖到他怀里,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狠狠地吻住我。

从前他也会吻我,就像今天这样,带着野蛮的掠夺气息,霸道席卷得令人心悸。我闭起眼来任由他为所欲为,反正三年我都忍了,再忍一次也没有什么。

他停了下来,我睁大眼睛看着他。

“一个月。”他的声音里隐隐带着某种厌憎,仿佛是在痛恨什么,“你再陪我一个月。”

“你看下合同吧,”我根本没有情绪的起伏,“三个合同都不是那么简单,要不找你的律师看看。”

他的胸口微

微起伏,我知道自己很贱,我觉得已经无所谓了。他或者需要拿我来气慕咏飞,他或者现在仍旧需要我。但我和他的交易从来都不愉快,从一开始到现在。我是他杀父仇人的女儿,他拿我的舅舅来威胁我,三年里我们无数次假惺惺,在对方面前互相压抑着杀死对方的冲动,直到最后撕破脸。

可爱死后,在医院里,我们彻底撕破了脸,但我没想到自己还是不得不回来求他。

我没有指望他好好待我,我反正已经自暴自弃了。

令我觉得意外的是,当天晚上他并没有碰我。他睡主卧,我睡在自己的那间卧室里。

离开这里太久,我无半点睡意。

衣柜里还挂满了我的衣服,连梳妆台上都还放着我的化妆品和梳子。我原以为他会让人把这些东西都扔掉了,没想到一切依旧。桌上花瓶里面插着满满的紫色风信子,莫绍谦似乎很喜欢这种花,可是他的房间里从来没有花,倒是三年来我的房间永远都插着这种花,我都看得腻了也不曾换过。有时候他就是这样霸道,非要将所有的一切烙上他的印记。

或者他早想过我会回来,甚至悦莹的事情根本就是个局。资本家与资本家是一伙的,谁知道悦莹的父亲是否与他相识。

我已经不再相信任何人了。

但哪怕是圈套,这一切也是我心甘情愿。

早晨我起来的时候,莫绍谦已经走了。合同他并没有看过,他也没有留下半句话。我觉得很忐忑,事情不像我预想的样子,我一点把握都没有。司机送我去学校,在去学校的路上我想出了一个主意。

这天的课上完后我就跑到宠物市场去,但令我没想到的是,萨摩耶竟然那么贵,小小一条幼犬就要一千多,将近两千块。

我卡里的钱不够,还差三百,磨了半天人家也不肯卖给我。最后看着我都要哭了,老板倒噗地笑了:“算了算了,你这么喜欢这只,我贴点利润卖给你得了。”

我把那只还在哆嗦的小狗抱在怀里,一路兴冲冲回去。

那天晚上莫绍谦却没回去吃晚饭,大约是有应酬吧。厨房给我做了饭,我也没多少心思吃。我一直看电视看到十二点,他也没有回来。

我只好上楼去洗澡睡觉,刚睡下没多大会儿,忽然听到楼下有动静。我知道是莫绍谦回来了,所以我连忙爬起来,抱起已经睡着的小狗迎出去。我在走廊里遇见莫绍谦,他走路的样子不太稳,明显是喝高了。

我从来没见过莫绍谦喝高,所以一时有点发呆。

他也有点意外地看着我,看着我怀里的那条狗:“你怎么在这儿?”

“我买了条萨摩耶……”我把小狗抱起来给他看,“你看,和可爱小时候很像吧?”

他突然就翻了脸:“别提可爱!你以为你是谁——你买狗做什么?你想拿这个来讨好我?你把我当傻瓜?知道我会当傻瓜,你知道我会当傻瓜所以你才来找我。”他的眼中怒火幽暗,似乎对我有着某种切齿的痛恨,“你别欺人太甚,也不要太得意,我是傻瓜我自己知道,用不着你来提醒我!”

我有点呆呆地看着他,我没想到他会生气。我以为他会喜欢狗的,可是他一伸手就推开了我:“滚开!”

我被他推得撞到墙上去,小狗也被撞醒了,睁大了眼睛在我怀里呜咽着。我的肩膀被撞得很痛,他再没有看我一眼,径直走进主卧“砰”一声就摔上了门。

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小狗舔着我的手,一下一下,热乎乎的小舌头,它挣扎着想要把脑袋从我胳膊里挤出来,我低头看着它,它漆黑的眼珠也看着我。我确实不招莫绍谦待见,连累得它也不招他喜欢。

第二天,管家倒把香秀招回来了,小狗在原来可爱的房间住下来,香秀非常喜欢它。香秀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话,我才知道原来可爱是被车撞死的。香秀那天带可爱下去遛,结果可爱看到莫绍谦下楼来,突然挣断了绳索疾冲过马路,没想到正巧驶过来一部车,可爱就被撞了。

“先生脸色变了,他送可爱去医院,可是已经没有办法。”

我还不知道香秀会说中国话,我一直以为她只会说英文。

给小狗洗澡很好玩,我负责按住它,香秀负责给它洗。小狗用它两只爪子拼命扒着我的手,当花洒的温水淋到它身上的时候,它只差哀嚎了,两只眼睛泪汪汪地看着我,让我觉得负疚极了:“是不是很烫?”

“小狗不喜欢洗澡。”香秀用她那生硬的中国话说,“洗完好。”

洗完澡后的小狗被包在大毛巾里,软软的像个婴儿,香秀用吹风把它的毛吹干。瘦弱的小狗渐渐变回圆白滚胖的模样。香秀突然说:“没有名字!”

我也想起来,小狗确实还没有名字。因为一连三天,我见着莫绍谦的时间都不超过半小时。我本来是想让他给小狗取个名字的,可是他根本就不理我,也压根不理这只狗。

第三天晚上我有些沉不住气了,因为我不知道这样僵持下去,他是否会真的帮忙合同的事,我下定决心想要求得一个保证。晚上他照例回来得很晚,我等他进了浴室,就悄悄溜进了主卧的衣帽间,我记得这里也有扇门是通往浴室的。

衣帽间到浴室的门果然没锁,我在衣帽间里把衣服换了,然后找了件他的衬衣套上。我记得去年有天晚上他睡在我房里,早晨我随手捡了他的衬衣穿去洗手间,出来后被他看到,他缠着我不肯起来,害得我旷掉整整半天课。我有点忐忑地拉了拉衬衣的下摆,男式衬衣又宽又大,这样子够诱惑的吧。

我小心地将门推开一条缝,看到莫绍谦躺在浴缸里,眼睛微闭像是睡着了。他今天应该没喝酒吧,我悄悄把拖鞋也脱了,赤足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一直走到浴缸边,我忽然看到LED显示屏上闪动的画面,那是《网王》。我做梦也没想到莫绍谦会在浴室里看《网王》,这也太滑稽了,他这样的大男人,怎么会看这种片子?可是我顾不上想为什么莫绍谦会看卡通了,因为他忽然像是觉察到什么,已经回过头来。他的目光像刀子一样,既冰冷又无情,更多的是一种拒人千里的冷漠。我有点尴尬,站在那里进退不得。

“谁让你穿我衣服的?”他的声音也十分冷漠,“出去!”

我看到他搁在浴缸边的手都捏紧了拳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气。我心一横就豁出去了,在他打算赶我出去之前,我决定豁出去了。我像只鸭子般扑腾进了水里,我本来是想去抓他的胳膊,但因为浮力我有些站不稳,最后狼狈而本能地搂住他脖子。他很厌恶地想要挣脱,我们在浴缸里几乎打了一架,结果就是全身都湿透了,我像八爪章鱼一样扒着他就不放,他气得连眉头都皱起来了。我死皮赖脸地亲他,从下巴到脖子,他终于被我亲得不耐烦了,反客为主按住了我。

最后我累得在浴缸里就睡着了,连怎么从浴室出来的都不知道。

后来其实我醒过一次,因为有人在拨弄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全都湿了,今晚我好几次差点没被淹死或者呛死,幸好每次扑腾到最后莫绍谦还能记得把我捞起来。

我睡得迷迷糊糊,只知道有人坐在床边给我吹着头发,因为我听到吹风机在耳边嗡嗡地响,温热的风拂在脸上,然后温暖的手指拂过我的脸,轻轻将我的头转到另一个方向。

我被那暖风吹得很舒服,小时候妈妈也会拿着吹风机替我吹头发,她总是说不要湿着头发睡觉,不然会头疼的。这种嗡嗡的声响很让我安心,仿佛还是很小的时候就在家里,我喃喃叫了声妈妈,我想自己或者是在做梦吧,没过几秒钟就重新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脖子发麻,因为没有睡在枕头上,而是枕着莫绍谦的胳膊睡了一夜。他身上还有熟悉而清淡的香气,那种我最讨厌的气息。而我竟然窝在他怀里,毫无知觉,像只猪一样睡了整夜。

我觉得很可耻,也许一次次出卖自己,我已经麻木甚至习惯,到现在竟然觉得自然而然。我不做声悄悄溜回自己房间,换衣服去上课。

我倒了两次公交,结果迟到了。没有人帮我占座,悦莹不在,我独自坐在最后一排,觉得非常孤独。整堂课我都有点心不在焉,抄笔记的时候我总看到手腕上的菩提串。我记得悦莹当时说话的样子,病房灯光下,她的侧脸温柔而美好。我不后悔自己做的事情,我想如果真的可以帮到悦莹,什么都是值得的。

晚上我回到公寓去,莫绍谦难得在家里。我们两个一起吃了饭,我有点食不知味,这样家常的气氛真让我觉得格格不入。早上他没醒我就跑了,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态度。不过他一直没搭理我,我也不好跟他说话,吃完饭后香秀来跟我们打招呼,她要去遛狗了。小狗连走路都还有点歪歪扭扭,就会拿湿润润的眼睛看人,一脸的天真无邪。套上颈圈后不太习惯,它一直用爪子挠啊挠,香秀想阻止,它还是挠个不停。

莫绍谦皱眉看着那只狗,我趁机问他:“要不取个名字吧……”

他还是没什么表情,不过终于开口说话了:“就叫讨厌。”

我有点讪讪的,缩回去不做声。香秀却很高兴,以为讨厌是个和可爱一样的词。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讨厌这只狗,就像讨厌我一样。可是谁让我有求于他?

我和莫绍谦的相处似乎陷入一种僵持,他对我不冷不热,而我在他面前显得很心虚。从前他虽然对我不怎么好,虚情假意总是有的,比现在这种冷冰冰的样子要让我好受得多。我担心的是他不肯履行协议,虽然他从前还算是言出必行,但他这样翻脸无情的人,万一要反悔也是易如反掌,反正我也被他骗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幸好快要放假了,我主动提起来陪他出去玩,他也好像没什么兴致似的:“随便你。”

我觉得很气馁,这一个月的日子显得很难熬。他似乎工作挺忙的,我不太能见到他,因为他回来得晚,我在家他也不怎么搭理我,我几乎都有点担心了。等到放假的时候,莫绍谦终于问我:“上次你说要出去,想去哪儿玩?”

我很知趣:“你说去哪里就去哪里。”

【十九】

我没想到他会把我带到海滨去,下了飞机我就开始觉得害怕,等看到海边那幢别墅时,我简直都快发抖了。

别墅和上次来的时候没多大� �变,我只是不愿意回想起在这里发生过的事情,海浪声让我觉得眩晕,关于这里的一切记忆都让我觉得难受。我勉强对莫绍谦说:“我就住一楼好不好?”

没想到他说:“一楼没有睡房。”

我痛恨二楼的那间卧室,哪怕落地窗帘关着,刚刚走进去的时候,我仍旧有种想逃的冲动。

这边别墅里没有用人,一切要自己动手,我把行李箱打开把衣服挂起来,我没带什么东西来,不过是换洗衣物。收拾好了后,我才鼓起勇气拉开窗帘。窗外是宁静的海,极目望去还可以见到岛屿隐约的影子。沙滩上有鸥鸟在散步,海浪泛着白色的花边,扑上沙滩,然后又退下去。我坐在床上发呆,三年过去了,我以为我再没有勇气对着这片海。或者时间真是最好的良药,让我把曾经的一切都淡忘。过去是从这里开始,他是想再在这里结束吗?

有人在开着的门上不轻不重地敲了几下,我回头看,原来是莫绍谦。大部分时间他都彬彬有礼,像个君子。他已经换了休闲的衣服,他问:“我要去买菜,你要不要一起?”

买菜?

上次来的时候好像全是吃的外卖,我都不太记得了。那是一段太不堪的记忆,我被迫将它从脑海里抹去,所有不愉快的回忆我统统用忘记的方式去处理。我不愿意一个人呆在这里,所以我老实地跟他去买菜。

我做梦也没想到资本家没有车在这里,不,还是有车的。当莫绍谦从地下室里把自行车推出来的时候,我都要傻了。

他看了我一眼:“你想走着去?”

这么大的太阳,这么热的天气……好吧,我坐上了自行车后架,让他带着我一路沿着林阴道骑过去。

在碧海蓝天的林阴路上骑自行车,听上去还是挺有美感的一件事。

只是骑车的人是莫绍谦,他还带着我,这事怎么都让人觉得别扭。

没骑多远就是一个很长的大坡,并不太陡,可是一直是上坡。虽然是暮春时节,不一会儿莫绍谦的T恤就汗湿了贴在身上,我一直觉得他不会流汗——除了某种情况下。可是现在他背心里汗湿了好大一块,看上去像幅写意画,平常他太衣冠楚楚了,看到他这样子我觉得简直太别扭了。

我忍不住用手把黏在他背心上的衣服轻轻扯起来,风从他的衣领里灌进去,他的衣服像帆一般鼓起来。海边的风吹得人很舒服,我的裙子也被吹得飘起来,我一手按着自己的裙子,一手扯着他的衣角,觉得又滑稽又可笑,起先还想忍住,可是没过一会儿我就忍不住了,我并没有笑出声,但莫绍谦却仿佛后脑勺上也长了眼睛,他头也没回地问:“你笑什么?”

“我没见过你骑自行车……”

自行车已经踩到了坡顶,他似乎也放松下来,口气里仿佛带着某种愉悦:“你没见过的事儿多着呢!”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忽然就撒开了手。车子因为惯性笔直地朝着坡下冲去,风呼呼地从耳畔掠过,迎面撞来海的腥咸气息。这样冲下去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所有的树一棵棵飞快地后退,吓得我抱住了他的腰。

莫绍谦却异样轻松般吹起口哨来,我从来没听过他吹口哨,也从来没见过他这种放松的样子。他说得对,我没见过的事儿多着呢。

菜场里各种海鲜我有一大半不认识,虽然这两年跟着莫绍谦吃的东西挺多,但我只知道那些东西做熟后的样子,而且常常对不上号。莫绍谦挑海鲜倒还蛮内行,他砍起价来也是真狠,我觉得他可能把商务谈判的技巧都用上了,最后砍得小贩对着他直叫大哥。

我喜欢菜场,比超市好得多,东西也更新鲜,全是附近渔民供的货。我们住的地儿太偏僻了,离市区还有几十公里。

回去的路上当然还是莫绍谦骑车带我,而我拎着好几只黑色塑胶袋,里面全是鱼虾蟹之类,还有一大把绿绿的油麦菜。还有一只袋子里则全是油盐酱醋,让我有种过家家的错觉。只是过家家的对象是莫绍谦,这也太诡异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也好起来,或许因为这里天特别的蓝,云特别的白,阳光特别的灿烂,空气特别的清新;或许因为来时冲下坡的那一刹那,风拂过我的脸,让我觉得有种撒手般的痛快与洒脱。

等莫绍谦再次放手任凭车往坡下冲去的时候,我抓着他的衣角笑出声来。我好久没有这样轻松地笑过了,把一切烦恼都暂时抛却,在碧海蓝天之下,在艳阳高照之下,所有的心事都被蒸发了。

回到别墅我也汗湿透了,而且晒黑了一层,我忘了搽防晒霜就跟他买菜去了。等我洗完澡,莫绍谦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了。我一点也不诧异他会做饭,莫绍谦是万能的,他会骑自行车,他会吹口哨,他会跟小贩砍价,他什么都会。

我觉得不好意思坐享其成,于是把一张藤制的桌子搬到了院子里,然后又扛出去两把椅子。晚饭在外边吃比较凉快,总比开空调好。果然,没一会儿莫绍谦从落地窗里看到我在折腾,他在百忙之中给我另一个指示:“把蚊香先点上。”

从来都是所谓烛光晚餐,从来没有过蚊香晚餐这种东西。不过事实证明莫绍谦是英明的,因为真的有蚊子,而且点了蚊香我还被咬了好几个包。

莫绍谦的手艺不错,当然比起专业厨师差远了,可是比我强多了。这顿饭吃得我受宠若惊,不过莫绍谦胃口非常好,我的胃口也挺好,我们吃了一大只海蟹,两斤虾,一条清蒸的苏眉,连那碟清炒油麦菜也吃光光了。

吃完后莫绍谦下了另一个指示:“去洗碗!”

我很老实地去洗碗,这差事不难做,厨房有洗碗机,把碗碟放进去就行。只是厨房被他弄得很乱,到处都是菜叶和水渍,我忍不住拿起抹布收拾了一下。收拾到一半的时候莫绍谦走进来了,忽然从背后抱住我。他已经洗过澡了,身上有浴液的清淡香气,而他的动作近乎温柔,把我吓了一跳。拿不准是回头主动亲他好,还是就这样任由他抱着好。

厨房对着大海,太阳已经落进了海里,可是满天还有紫色的霞光,天就要黑了。这里的景色非常美,连厨房都有这样好的海景。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身体有点发僵,他把我的脸转过去,很温柔地吻我。

三年来我们有过无数次接吻,他从来没有吻得这样温柔,将我拥在他怀里,用双手捧着我的腰,缠绵的唇齿纠葛几乎像是水一般,可以将人溺毙。我终于想起来,为什么今天我会觉得高兴——因为萧山,我和萧山曾经有过这样的日子,在遥远的T市。那时候我们的快乐,那时候我们的情形,几乎是一种重温。

我有点透不过来气,莫绍谦的眼睛很黑,非常黑,瞳仁里面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我自己的倒影。我突然觉得害怕,不是平常害怕他的那种恐惧,而是另一种莫名的恐慌,仿佛有什么灭顶之灾即将来临。我不敢想是什么事,只觉得仿佛是黑洞,非常可怕、可以吞噬一切的黑洞,让我的思维稍稍接近就恐惧得退缩回来。我闭上眼睛,却抑制不住微微发抖,他从来都非常敏感,立刻停下来,问我:“怎么了?”

我勉强对着他笑:“没什么。”

我笑的样子一定很难看,因为他连脸色都变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冷笑:“装不下去了?”

我不想解释什么。最后一缕霞光消失在海面上,没有开灯,厨房里的光线渐渐暗下去,他的整个人也陷入那种混沌未明,可是他的声音清楚得近乎森冷:“哪怕是敷衍我,你也敷衍得用点心。哦,我忘了,你没有心——你根本就没有心。你以前不是挺能忍吗?就这么几天就忍不住了?还有十二天呢,再难受也还有十二天。我知道你最恨这里,我偏要带你来。你不是一直在忍,一直在装吗?怎么,忍不下去了?真是连一点耐性都没有,我还没在合同上签字呢,你就忍不住了?忍不下去你现在就给我滚,你愿意上哪儿就上哪儿去!”

他转身就走了,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听到远远传来他摔上大门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偌大的屋子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不知道怎么又弄成这样,我其实一直想要讨他的欢心,可是讨他的欢心太难了。我没装,今天我是真的很高兴,可是后来我不应该想起萧山——我不应该。萧山是这个世上最奢侈的事情,并不属于我的,我不应该去想。只是似曾相识的一切让我忍不住,如果莫绍谦对我坏一点儿,或者我又会清醒些。可是今天他偏偏特别温柔,让我有种恍惚的错觉与恐惧。

我一个人站在黑暗里,觉得很害怕,摸索着把灯打开了,也不敢上楼去。我把客厅里的灯都打开了,然后把电视也打开。我的腿上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包,一直又痛又痒,让我坐立不安。更让我坐立不安的是我又惹莫绍谦生气了。本来他今天心情似乎挺好的,可是我又惹他生气了。

我不知道莫绍谦到哪儿去了。海浪的声音渐渐响起来,外面的风越刮越大,风声、浪声像是某种不知名生物的啸叫,我无法去想别的,因为对这种声音的恐惧占据了我的心。我把自己缩到沙发的角落里,我连电视也不敢看了,仿佛那屏幕里会爬出一个怪物来。我害怕,怕得瑟瑟发抖。我觉得这屋子里藏满了怪物,我觉得再也受不了了。

我抱着电话开始拨打莫绍谦的手机,但手机在茶几上响起来,原来他没有带电话。他连手机都没有带,会到哪儿去了?

这四周都是荒芜的海滩,只有零零星星的别墅,连邻家的灯光也看不到一盏。我害怕得把他的电话紧紧攥在手里,却无意间触动了键盘。那是通讯录的快

捷键,我看到他的手机里,整个通讯录只有两个联系人,一个是“妈妈”,还有另一个孤零零的名字,而那个名字,竟然是我。

我本能地按动着翻页,翻来翻去只有这一页,我的名字下面记着三个号码,一个是我的手机号,一个是我寝室的座机号,最后一个是公寓的座机号。我知道他还有一个手机是公事用的,这个手机只是私人号码,但我没有想到,他的私人号码除了他妈妈,就只有我。

我知道我不应该动他的手机,我也从来没有碰过他的东西。现在我也应该把手机放下来,搁得远远的,他怎么样和我没有关系,我回来就是一个交易而已。可是我管不住自己,我的手指机械地按着,最近三十次通话记录:“童雪1,童雪2,童雪3……”

我一直翻到最后,看到的仍旧是自己的名字。

也许他老婆的电话他都已经记熟到不用存在联系人里。我有点仓皇地安慰着自己,可是手机里存着两张照片,唯一的两张:一张是我,另一张仍旧是我。

第一张我闭着眼睛睡着,照片拍得很近,连我的眼睫毛似乎都历历可数。第二张我在笑,笑得很灿烂,两个酒窝都露出来了,我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在他面前这样笑过,也不记得他什么时候有机会拿手机拍下来。这画面让我恍惚,这一切都让我觉得恍惚,他手机里的这一切痕迹,就像是凭空捏造,不,是我的错觉,我不可能看到这些,他也根本不应该存这些。

我一个功能一个功能地翻下去,我翻到邮件信箱,收件箱为空,发件箱为空,回收站里有一则短信,我调出来看。

日期还是几个月前,一个字一个字排在屏幕上:

“莫绍谦,你不接我的电话你会后悔的。童雪怀孕了,不过你别高兴。第一,你知道她和她的小男友旧情复炽,这孩子八成不是你的;第二,是你的你也见不着了,她已经去医院拿掉了。”

没有落款,发信人的号码非常陌生,我从来没有见过。

这个人是谁,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想。我把手机扔开,像扔开一个烫手山芋。莫绍谦从来对我都不好,我是他杀父仇人的女儿,他恨我,恨透了我,所以他轻易就毁掉我的一生。慕咏飞说过,他因为爱她,做过很多事情,而我不过和苏珊珊一样,是他信手拈来的一颗棋。

他一直恨我,而我一直恨他。

我一直没有想明白,他是怎么突然找到酒店去的,现在才知道是有人告诉了他。可是这个人是谁,我根本没有力气去想。我只想离开这里,走得远远的。这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害怕,也许他是故意——故意让我看到手机。他骗我骗得还不够,他折磨我折磨得还不够。他毁了我的一生还不够,他还贪婪地想要更多。我知道他有多恨我,我一直都知道。

我终于从房子里跑出去,仓皇得像是落荒而逃。我沿着路一直往前跑,一直到跑不动了才停下来喘气。隔很远才有一盏路灯,有薄薄的雾正从海上飘过来,远处的一切都是漆黑一片,除了海浪噬蚀沙滩的声音。我觉得更害怕了。这里太僻静,走很远才看得到一幢别墅,大部分房子没有人住,没有灯光,路上连一部车一个人也没有。

我连自己的脚步声都觉得害怕,我想妈妈,我想悦莹,我想有人来。可是不会有人来的,我跌跌撞撞朝前走,像走在噩梦里,这一切都像是噩梦,我不知道怎么走出去。莫绍谦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我也不知道他到哪儿去了。如果他在,或者会好点,虽然他可怕,但没有比我一个人在这里更可怕的了。

路面上有细微的石子和沙粒,我的脚被硌得很疼。我只是迫切地想要找到人,可是我更害怕雾气里会冒出个妖魔,海浪声令我不寒而栗。我的背心发凉,冷汗直冒,我连走路都不敢大声,觉得一切漆黑的地方都会跳出个鬼怪来。

妈妈不会来救我,悦莹不会在这里,我想我快要哭了,只有莫绍谦。但他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我走了很久仍旧没看到另一盏灯光。我怕得要命,路灯是坏了吗?是我走错了路,还是这附近已经没有路灯了?

我害怕极了,我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却觉得更害怕。突然看到前方有个黑糊糊的影子从雾气里冒出来,四只蹄子踩在石子上嗒嗒作响,眼睛竟然发着红光。我吓得大叫一声,掉头就跑。我听到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那怪物竟然在追我。我越来越觉得恐惧,一切不好的念头全冒了出来,我跑得越来越快,终于跑到了路灯下,那怪物嚎叫起来,我才听出来是狗,原来是一条大狗。我一边跑一边回头,它朝着我直冲过来。路灯下可以看见它尖利的牙齿和身上斑驳陆离的皮毛,这是一条野狗,不,这是一条疯狗!

我吓得要哭了,我大声地尖叫,可是没有人理我。我拼命往前跑,疯狗一直追在后面,我慌不择路,根本不知道跑出了多远。我脚下全是软绵绵的沙子,我逃到了沙滩上,沙滩上也没有人。四处都是嶙峋的怪石,被海浪侵蚀得千奇百怪。我一直哭一直逃,远处礁石下似乎有人,没有月亮,海面反射着细碎的星光,我看不清楚那是个人还是块大石头,我抱着最后的希望朝着那方向奔去。我胡乱地叫喊着什么,也许是在叫救命,也许是在叫妈妈。但沙子里有石头,我被重重地绊倒,摔在了地上。

膝盖钻心一样地疼,我来不及爬起来了,我根本都不敢回头看,只会尖声大叫。那个黑影动了,是人,原来真的是人。他朝着我直冲过来,一定是听到我在叫喊。而那条疯狗终于追上来。我胡乱地抓起沙子朝它掷去,它退了两步,然后又扑过来。有人挡在了我面前,我只看到他一脚朝疯狗踹去,然后又拾起石头,砸得它呜呜乱叫。

【二十】

疯狗夹着尾巴逃走了。我还上气不接下气,那人伸手拽住了我的胳膊,他的声音熟悉而焦急:“有没有咬到你?”

莫绍谦!竟然是莫绍谦!

我从来没有这样迫切地想要见到他,我从来没有这样庆幸是他。我扑到他怀里,把脸藏在他胸口。他的心跳得又急又快,我的也是,我根本喘不过来气。但几乎是马上,他就把我抱起来了,抱到亮一些的地方。我的膝盖流血了,他按着我的骨头:“怎么样?这样疼不疼?”

我还在哽咽:“不疼。”

“骨头应该没事。”他问,“你怎么跑出来了?”

“我害怕。”我哽咽着说,“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害怕。”

他还在仔细观察我的伤口:“是摔的还是狗咬的?”

“是摔的。”

“它没咬到你?”

“没有……”我吸了吸鼻子。他突然停下了一切动作,然后冷冷地说了句:“活该!”

我的膝盖还钻心般的疼,他已经扔下我要走开。我还抓着他的衣袖,他这么幸灾乐祸我都没觉得,我低声下气:“你别生气了。”

“谁说我生气了。”他淡淡地说,把我的手拨开,走到一边去看海浪。

我哭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我的脚踝也崴了,根本站不稳。我刚跳了一步,就听见他说:“你要再乱动,等脚肿起来,你就一个人呆在这里。”

我只好讪讪地蹲下去,重新坐在沙滩上。

他不再理我,我也只能默默地坐在那里。

漆黑的海面上看不到任何东西,细碎的星光偶尔一闪,远处的岛上有灯塔,笔直的光柱朝着悠远的大洋。海风吹拂着海浪,一波一波地叠向岸边,我觉得很冷,冻得发抖。

莫绍谦好像完全不为之所动,他就站在沙滩上,无数浪花碎在他脚前咫尺。夜风吹拂着他的衣袖,仿佛黑色的羽翼。因为高,我从来都是仰视他,现在他站着我坐着,我更是仰视。

“你看什么?”

他的声音还是那样不冷不热,我一直怀疑他后脑勺上也长了眼睛,都没有回头,就知道我在看他。

我含含糊糊地说:“我在看……你在看什么……”

他回过头来,忽然对我笑了笑,我不是很确定,因为太黑了。他伸手指着灯塔的方向:“很不错的天然良港,对不对?”

这就是普通人与资本家的区别,资本家无时无刻不在想赚钱,而我这种人,永远只能惴惴不安地猜着他的心思。我一点也不懂港口,更看不出什么是良港。

“当年我的父亲就是看中这里,希望做一个油轮港。因为在附近沿海的省市,已经有了几个大型的深水港,但那些基本是集装箱码头。如果可以在这里兴建大型油轮码头,所有从印度洋来的国际油轮,将比到宁波更节省航线。”

我有点听不懂,但他声音中有种讥讽:“四十万……不过是区区四十万。我父亲那样信任你爸爸,你爸爸却为了四十万就出卖了他!”

我瞠目结舌,我一直不知道原来就是这片大海,原来就是在这里,我们的上一辈开始了恩怨纠葛。

“前期工程已经开始,而他们煽动村民闹事,抗议油轮码头会有污染,然后说服政府改变规划,重新选址建码头。一环套着一环,计划真严密对不对?我父亲冒着酷暑飞来飞去,试图阻止或改变这个进程,最后他倒在机场里……再没能睁开眼睛。

“最终在离这里二百公里的地方新建了油轮码头。招标被独揽,整座岛变成了一座大油库。整个投资比我父亲当年的标底还要多出几个亿,在商言商,这一仗他们赢得真是漂亮。

“每当走到这里,每当看到这片大海,我就觉得我这辈子也无法原谅,原谅害死我父亲的那些人。”

我知道其中也包括我,因为我父亲,他永远不打算原谅我,所以才会对我说出这些话。他的眼中有闪动的泪光,或许是我看错了,因为他很快转过脸去。面对那一片漆黑的大海,波浪的声音像是一场疾雨,刷刷轻响着。

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又高,又远,天与海都是辽阔的背景,而他只有孤零零一个人。

我说不出来任何话,我从来没有想过太多,我一直觉得他是最恨我的那个人。可是他的手机里只有我的照片,那还是我睡着了他拍下来的。

我还记得他给我吹头发,那样暖的一点点风,拂在我的脸上,我一直以为,那是做梦。

他极力地压抑,压抑到我都觉得绝望,但现在我终于知道,比我更绝望的原来是他。

我抬起眼睛来看他。

而他只是看着海面。

我不知道自己对这个男人抱有怎么样一种感情,从前我恨他,单纯而纯粹地恨他,后来我们互相厌憎,都希望对方可以在自己面前死掉。现在我不知道自己是在想些什么,我爱过萧山,那样深沉那样无望,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化成了命运的灰烬。

而我和莫绍谦,或许只是一场注定了纠葛不清的孽缘。

我们在沙滩上一直坐到天色发白,大海渐渐露出它广阔的天际线。海和天的分别渐渐明显,大海是深蓝近乎墨黑,而天空是墨黑近乎深蓝。

东方有很刺眼的彩霞。

我的脚踝肿到老大,根本不敢落地。

清晨的风比午夜的风更冷,我冻得都麻木了,试图自己站起来,努力了几次都是徒劳。他终于走过来,在我面前蹲下。我看着他的背,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可是总不能在这里坐一辈子。我被他背在背上,背回别墅去。海浪还是一声迭一声地压上来,身后的沙滩上只留下他的脚印,清晰地烙在湿沙里,然后被海浪渐渐舔噬干净,再也看不见。我搂着他的脖子,被他摇晃得像个小孩子,快要在他背上睡着了。

我的脚用冰块敷了大半天,没有明显的好转,也没有明显的恶化。莫绍谦去买了正红花油,擦得我泪眼汪汪,他的手不是一般的重。

可是也不知道是正红花油有效果,还是他那手重的按摩有效果,到晚上的时候我的脚终于敢落地了。

但我感冒了,在海边被冻了大半夜,开始只是嗓子疼,第二天起来就头晕发烧咳嗽,窝在床上软绵绵像煮熟的面条。莫绍谦很快被我传染,我们两个各自捧着大杯子喝冲剂,然后根本懒得去买菜,只是煮白粥来吃。

没有任何佐菜的白粥其实是甜的,我喝了三天的白粥,几乎喝得都快升仙了,感冒终于有好转的趋势了。吃过感冒药做什么事都晕乎乎,我一时勤快把莫绍谦换下的衣服塞进洗衣机,结果把他的钱包也洗了。

莫绍谦午睡起来的时候,我正把湿透了的钞票贴得满落地窗玻璃都是。

我对他讪讪地笑:“银行卡估计没有事……”

我把他的照片也洗了。他放在钱包里很小的一帧合影,年轻的父母抱着小小的婴儿,婴儿漆黑的眼睛依稀可以看出成年后的影子,没想到莫绍谦小时候是个胖乎乎的苹果脸,脸上竟然还有红晕,看上去像个小女孩。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莫绍谦的父亲,成年后的莫绍谦长得非常像年轻时的他,两人都是典型的北方男子,眉宇间有种凛冽的气质。

我本来把那张照片贴在玻璃窗上晒干,但晒到一半它就掉在了窗台上。莫绍谦将它拾起来看了看,出人意料地没有对我发脾气。

我有些不安地看着他,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对不起。”

这声“对不起”,或者已经迟了十余年。莫绍谦没有回头看我,他只是低头注视着那张照片,过了很久,他才说:“和你没有关系。”

在海滨的这段时间,可能是我和莫绍谦之间相处最平和的日子,虽然感冒占去了大部分时间,但难得不再吵架。我想他大约懂得我的意思,我们之间也不过只有十二天了,这十二天像是凭空多出的一截生命,让我们可以心平气和地与对方相处。虽然我看到那片广阔的海域就会有种莫名的歉疚,如果我爸爸没有做出那样的事,或者这里早已经成了大型的港口码头,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包括我和莫绍谦的生活。

我没有在他面前提过他手机的事,我更没有在他面前提起慕咏飞,他也不提,我想如果他与慕咏飞的婚姻真的只是一场交易,那么这肯定是他最难过的地方。

而我和他也只有这十二天而已。

天气晴好的时候莫绍谦会去海边游泳,我被海边的太阳晒得又黑又瘦,但我学会了捉沙蟹,还学会了挖蛤蜊。这些东西每天都被我们吃掉了,莫绍谦做蟹粥简直是一绝,我觉得他大有当厨师的前途。我虽然笨,也学会了用微波炉做蛤蜊,淋上一点点酱汁,非常鲜美。

莫绍谦应该非常喜欢我系着围裙的样子,因为每次我在厨房做事的时候,他总会从后面抱住我,那是他待我未曾有过的温柔举动。从落地的玻璃里我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我系着围裙的样子,或者像个最寻常的家庭主妇。而他的怀抱,其实很温暖。

我们没有继续分房睡,好像是最自然而然的事情。我终于习惯了和莫绍谦同床共枕,或者说,他终于习惯了床上多了一个我。有时候深夜我偶尔醒来,他总是还没有睡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我的睡相老是不好,大半个人压在他身上,他肯定是被我压得睡不着。我觉得歉疚,往床里面挪了挪,问:“你怎么不睡?”

他通常并不回答我,只是让我快点睡。

在海滨的最后一晚,我照例在半夜醒来,莫绍谦却不在房间里。落地窗帘虽然拉上了,可是仍旧听得到隐约的海浪声。卧室里格外寂静,听得见我自己的呼吸和心跳。我以为他去了洗手间,等了一会儿不见他回来,我终于忍不住伸手把台灯打开,温暖的橙色光晕中,窗帘被晚风吹得微微拂动,海风腥咸的气息我早已经习惯,海浪在安静的夜晚声声入耳。我不知道莫绍谦到哪里去了。

我在楼下找到他,他一个人坐在黑暗里抽烟。客厅比二楼卧室更漆黑一片,如果不是他烟头上的那点红芒,我差点都看不见他。

我穿着拖鞋,走路几乎连自己都听不到任何声音,他却偏偏看见了:“醒了?”

我摸到沙发前,藤制家具有种特有的清凉触感,我摸索着坐下来,看他将烟掐熄了,又点上一支,于是问:“你怎么不睡觉?”

他说:“我坐一会儿,抽支烟。”

我磨磨叽叽蹭到了他旁边,看他没有赶我走的意思,于是我胆子也大了点,把他嘴上的烟拔了下来,我试着吸了一口,微凉,很呛。

他在黑暗里笑,因为我感觉到他胸腔的震动。我靠在他身上,软软的是他的肚皮,硬硬的是他手臂的肌肉。

“原来就是这味道……”我把烟掐在了烟灰缸里,“一点也不好闻。”

“那你以为是什么味道?”

我没有说话,只是抬起头来吻他。这是我第一次心甘情愿地主动亲吻他,不沾染情欲,没有动机,只是纯粹地想要吻他而已。烟味带点苦苦的,他身上的气息永远是清凉的芳香,那种香水的味道很淡,被海风的味道淹没了。我抱着他,像无尾熊抱着树,他的胸膛宽阔,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过了很久,我才听到他微微沙哑的嗓音:“好女孩子不应该这样。”

“你这是什么古董观念?你没听电影里说,90后都出来混了,我都多大年纪了。”

“我是说抽烟。”

“我也是说抽烟。”我很鄙薄地斜睨了他一眼,反正黑漆漆的他也看不见,“你想到哪儿去了?”

他没再跟我斗嘴,而是用行动告诉我他想到哪儿去了。

早晨的时候我醒来,发现自己还睡在沙发上,却是独自一个人。我睡得头颈都发僵,全身的骨头都似乎散了架。我真的老了,在沙发上趴一夜原来就这样难受。我爬起来上楼去,却看到莫绍谦已经把行李收拾好了。他看到我站在门口,连头也没抬:“走吧,去机场。”

原来十二天已经过去了。

我看着他的样子都有点发怔,他已经换了衬衣,虽然没有打领带,可是与海边休闲的气氛格格不入。我终于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我一直以为这个月会非常漫长,直到一切结束,我才觉得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长。我不知道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如释重负?也并不觉得,反而有种异样的沉甸甸,甚至带着一些失落。他很轻易就从这一切中抽离,而我就像演员入戏太深,到现在还有些回不过神。我想我大约是累了。最近这几个月,我经历了太多的事情,我真的累了。

我们回到熟悉的城市,下了飞机有司机来接。天空下着小雨,北方的暮春难得会下雨。司机打着伞,又要帮我们提行李,莫绍谦自己接过那把黑伞,阻止了司机拿我的行李箱。他对我说:“你回学校去吧。”

我跟学校多请了一周的病假,可是今天也到期了。

“我选了化工厂那份,我手头有个化工项目,正好谈得七七八八了,你可以直接拿过去,余下的事自然有人办。”

我看着他,他没什么特别的表情,语气也淡淡的,像在说件小事:“合同在你的行李箱里,你拿给刘悦莹的父亲,他是内行,一看就知道了。”

我怔怔地站在那里,雨丝濡湿了我的头发,有巨大的波音飞机正在腾空而起,噪音里他的声音并不清晰。而细密的雨中,他的脸庞似乎也变得不甚清晰。

“童雪,这是最后一次。”他稍微停了停,“我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了。”

他转身就上了车,司机接过雨伞替他关上车门,车子无声无息地驶离,在我的视线里,迈巴赫渐渐远去。细密的雨丝如同一张硕大无朋的玻璃帘幕,将天地间的一切都笼在浅灰色的薄薄水雾里。

我看着我脚边小小的旅行箱,雨水丝丝落下,它上面全是一层晶莹的水珠。这只箱子还是三年前莫绍谦买给我的,他说这箱子女孩子用刚刚好,正好可以装下衣服和化妆品。其实他买给我的东西真的挺多的,这三年里,我拥有所有最好的一切,在物质上。所有的东西我都留在公寓没有带走,当时我一心只要摆脱与他的关系,再不愿意与他有任何交集。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女配她天生好命弥天记替身的我跟正主在一起了重生后我回苗疆继承家业嫡女娇妃农家娘子美又娇穿成绿茶女配后我出道了命之奇书至高降临重生之为妇不仁
相关阅读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寂寞空庭春欲晚景年知几时许我唯一,许我天荒香寒季凉川,爱了你这么多年(全3册)余生,请多指教夜郎自大(全2册)胭脂醉爱情的开关
作者匪我思存其他书
东宫 明媚 爱你是最好的时光 星光璀璨 爱你是最好的时光II 来不及说我爱你 虐心教主:匪我思存作品集 佳期如梦 当时明月在 佳期如梦之今生今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