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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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时间,钱妈妈由沈绪平、钱盈盈陪着在高新区转了个遍。吃喝玩乐买,好不快活!末了,跟鬼子进村似的提回一大堆东西,尽管如此,她也不肯放过从做宣传的人手里免费领来的塑料果篮儿。

沈绪平两只手拎得最多,走在钱盈盈后面,兀自出神。他也不傻,单单是看着钱妈妈大包小包拎着走街串巷,身子骨看起来比他还健壮的样子,就知道她的到来并不简单。

“小钱。”他招呼道。

“嗯?”她停下来,回头看着他。

繁华的街市仿佛只剩下他们二人,熙熙攘攘的人群从他们身旁经过,只是这二人一动不动,像街头的行为艺术家,不时有行人一边疾步前行,一边投来异样的眼光。他们并非不愿聚拢,只是都等着对方向自己迈进。

僵持许久,钱盈盈妥协了,她向他走过来,心里憋着气:“你龟儿有什么事?”

“你是怎么想的?”

“什么怎么想的?”

“别他妈跟老子装傻!你把这位请来,什么意思我还不清楚?”

“那你是怎么想的?”她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反将过来。

他静默地站立良久,一直不开口。后来索性直接绕过钱盈盈,拔腿就往前走。

吃过晚饭,三人又去看了场电影,钱妈妈半场的时候睡着了,仰头打起呼噜来,没办法,沈绪平只得开车把钱妈妈送到楼下。

“小沈啊,今天可真是谢谢你了,我这闺女福气可真不小啊。”说着两只手臂并用,费力地勾起购物袋来,临了还不忘用手将那个塑料果篮儿抓走。

钱盈盈一面不无鄙夷地看着她,一面伸手去帮忙提东西。

“小钱,我们再走走吧。”

街道上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风灌进他薄薄的运动外套里,也撩起她顺搭在肩上的黑发,两个人携手走着,不仅没叫那有些肃杀的秋风吹得清醒,反而有些迷茫了。

“我还是那句话,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沈绪平停住脚步。

钱盈盈低着头,她已经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这一步无论如何都不能再由她走。凭什么啊?又不是她钱盈盈单方面的一厢情愿,为什么所有事都要由她做尽?

“你是怎么想的?”她执着于此。

“我们的确都不小了。”他松开她的手,只这样说一句,装得深沉,死活没有后文。

钱盈盈仍旧埋头,一手抠着另一手的手指,不作回应。抬头,却只看到沈绪平的一个背影。

她在心里叹口气,完了,只怕这一辈子都只有被吃干抹净的份儿了。

钱盈盈小跑着追上去,沈绪平听到她的脚步声,回头等待。

“我一直记得你的好。你慷慨大方,是你在爷爷病重时,二话没说给我十万块钱;你也帮助我的工作,是你让我从服务员变成了大堂经理;最重要的是,你对我用心,是你在高新区给了我一个新家!只是这些,我都还不上,我……”

“老子真有这么好?”沈绪平倒被钱盈盈这一通夸得不好意思了,挠挠头,憨憨地笑了。

钱盈盈看见他这个样子,一时没忍住,也笑了,于是两人手拉着手一起笑着往前走。钱盈盈心里卸下一些重量,终于,一切都又是,刚刚好的样子。

他们一直不说话,但气氛轻松许多,各自有着各自的高兴,不知不觉间已经走了好远。

直到川流不息的柏油公路不见了踪影,直到头顶上法国梧桐橙红色的叶子打着旋……

“我想趁这一次我妈过来,让她见见你父母。”钱盈盈不直接提起“结婚”,但谁都清楚,父母见面是结婚的前奏。

“有点快。”

钱盈盈不高兴:“还快?老子都25了,你看看玉兰,跟我差不多大……”

“干脆明天就见面,你去问问你妈收多少彩礼,我让我妈今晚上抢银行去!”沈绪平用破罐子破摔的口吻说道。

钱盈盈闭了嘴,只是闷闷不乐地跟着沈绪平往前走。

“我们这边儿得有点准备的,你且等着,今年我先带你回家过年。”

“真的?”钱盈盈挑着眉,面色终于上了喜。

“煮的!”他甩开她因为注意力分散而放松的手,拔腿跑开了。

“哪个龟儿耍我?”

广场上,高大的男子边跑边躲,绕着两排排法国梧桐不停地旋转,精瘦的女子跟在他身后,明明伸手就能扯住那男子的衣服使他停下,可她偏偏只是佯举着手,随着他在一棵棵梧桐树下疯跑……

沈绪平回到家中,拨通了建成的电话。

“你想好了?”建成问。

“嗯。”

“就算你对班长死心了,也不一定是盈姑娘啊?”建成一手搂着玉兰,一手拿着手机,两眼因为突然打开的灯的强光而眯缝。

“我他妈在哪儿再去找个女人去?”沈绪平在卧室里四处搜索着。

“妈的,老沈,你听我一句劝,天涯何处无芳草,保管一棵更比一棵好……”

玉兰眼里放着狠,伸手揪着他的耳朵:“你说什么呢?!“

建成“哎哟”“哎哟”叫了几声,立刻告饶,对着电话那头大声喊道:“我家这棵是最好,最好。”

玉兰这才饶了他去。

“龟儿子,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乱说话!”沈绪平在那头幸灾乐祸。

“你就得瑟吧,你龟儿以后有女人管了,看你还笑不笑得出来!”

“你看看小钱那样子,哪有你们家那位一半的风范。”他终于找出一把钥匙来。

“滚粗。”建成骂道。

“我今天和她走到广场去了。”

“妈的,这盈姑娘是要抢我的位置啊。以前只有老子一个人叫你‘老沈’,后来她莫名其妙地也叫上了。你龟儿上广场发疯,从来都是老子陪着,现在居然带着她去。看来你这决心是下定了。”

“你吃什么子飞醋?不是带去的,不知不觉走去的。”

“那敢情好,还是老天给作的媒。得啦,只要你下了决心,我两口子就支持。过年我们也过来,好吃好喝把嫂子给供着,成不?”

“得,又让你龟儿蹭着一顿饭。”

“老子还不希得来呢!挂了,困死了”他说着夸张地打个哈欠,按掉电话。

沈绪平打开床头柜,从里面取出一个盒子来,他小心翼翼地捧着它,像一个虔诚的妖精捧着唐僧的心脏。

灯下,他把发皱、发黄的纸展开来,上面铅笔写下的歪歪扭扭的字迹依旧清晰可辨。那是他这一辈子的最佳作文,那是他在还不知情为何物时写下的情书:

“我喜欢一个女孩子。我第一次喜欢女孩子是在什么时候,我也记不清楚,但是我真的很喜欢她。她挺好看的,她的头发很黑,眼睛很大,鼻梁很高,嘴巴很红。但是没有我好看,因为我很帅,很多女生都喜欢我,我的兄弟们都这么说。她很优秀,数学好、语文好,还认真学英语,老师们都喜欢她。但是她也很凶,同学们都叫她“恶鸡婆”,后来被她收拾了,连“恶鸡婆”都不敢在明面儿上叫了。我的兄弟们都不让我喜欢她,他们说她配不上我,但是他们没能拦住我,我还是喜欢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先喜欢着吧,也许以后就不喜欢了。”

沈绪平记不起是哪个兄弟说过刘净书配不上他的诳语,也不晓得当时她是怎么收拾别人的,他只记得她走上讲台时对他的那一声冷哼,他只知道最后这句话、他对这一份喜欢的搁置一直都没有成真……

沈绪平轻轻地把纸页儿又折起来,转而取出小学毕业照来。

孩子们站在楼梯上,身后是破旧的水泥教学楼。他们都穿得破破旧旧的,刘净书也不例外,那件绿色T恤衫都已经被洗得发白,脖子上的红领巾却很鲜艳,戴得整整齐齐。她笑得很张扬,眼睛眯成一条线,两只眼袋像蚕宝宝一般贴合在眼下,嘴巴毫不矜持地咧着,连牙龈都能瞧见。沈绪平就恰好站在她身后,那还是他和好多个兄弟串了又串才得来的位置,脸上没有笑,下巴微微仰起来,应当是在装酷耍帅,两只手在刘净书的头上比成兔子的耳朵。

他们那时候怎么可以站得这么近呢?

他们那时候怎么可以站得这么近?

幼时嫌弃照片上的同学,心想,总有一天他们会有一张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照片,那张照片上,他西装革履,提着她洁白的纱裙。

可是,永远都没有机会了。

因为刘净书说:“人的记忆是有限的,为了容纳新的人、新的事,必须清除一些旧的记忆。

他的旧记忆是否能够清除,他也不得而知,但是他会必将全身心地容纳新的人、新的事……

因为刘净书说:“总有些事是人做不到的,快乐却简单易得,不如也花些时间在唾手可得的东西上。”

他要把他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属于他的、唾手可得的快乐上,再不会痴痴地望着水中月、想着镜中花……

因为,他已经决定,牵着钱盈盈的手,一起出现在属于他的那张照片上。

拉杂摧烧之,当风扬其灰。

他拿出打火机来,想毁了自己这最后的念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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