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能勾起人的回忆是什么?是相册?不,是一些散落在街角的乱发。
子墨低头看着身边的一撮一撮衰败的头发,心中难消回忆的痕迹。
曾有人为她梳着头发,轻声赞美,日后这头发要一直这样长,她子墨答应了。
还有那婚礼进行时,有姐妹嬉笑,头发一梳梳到尾,白头到老。
呵呵,子墨笑了,手上已经有些茧子了,为了躲避那暗淡的眼神,她淡出了多久了?
一年,两年,三年?很多个日夜了。
如果上帝再让时间从回过去,那日的喧闹时刻她已然会如此,虽说是她的登台宣言会,可也是一个宣布结果的地方。
算是苍茫的逃跑?是,子墨害怕,看着安然的暗沉神色,那不是自己想要的,她想过了,是那个时候知道爱与恨的对立,即是对立,那也是相克的,有恨,心中的那份爱被自己忽视了而已。
酒吧里,昏黄的灯光,安然的迟钝反应,都是一块石头,压住了心脉,不能呼吸,不能活着,仓皇的逃掉,即使有爱,那就放下吧,如此会好过一些。
于是,本是辉煌的讨伐,却是告别的舞台。
头发已经枯败,漱漱而下,似落叶,子墨已经人到晚年了?
怎会这样快?时间呐,子墨概叹。
“三年了,你还想怎样?”Ifer看着子墨看着自己头发叹气。
“三年了?只是三年?我以为已经有十年了呢?你看——”子墨把手中的证据给Ifer看。
“只是掉了一些头发而已,新陈代谢有那么难吗?”Ifer强势的纠正子墨的想法。
“那么你来是做什么的?不是也在想要我回去,这里的农妇生活不适合我?”子墨直视IFER。
“是,我的初衷是这样不假,不过你还是比较适合待在大都会,这里可以说累了的时候来就好,不要一直惦念着田地牧场,你瞧,你的手,也许头发也是营养不良也说不准。”IFER提供有力的说辞,兰宁来过,她已经知道子墨的想法,但长年待在一个农场,那好用的头脑用来做什么?谁又能放心呢?
“……”子墨看看手,又一阵对着镜子看脸上的痕迹,如此的久,该有皱纹了,不然该是老妖精了。
“那个孩子,她现在很不好。”Ifer知道,如果说子墨有惦记的事情,那还是那份亲情。为了弟弟子墨把脑力劳动赚来的钱统统放弃,虽说是一下午的功夫,但终究不是小数目。
“Jim的手术过后已经与我无关了。”子墨怒声道。
“怎么会?那是你跟安然的骨血,怎就放弃了?你知道她十年二十年以后会怎样?我见了,与你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骄傲,一样的执着,不爱就是不爱,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当然现在你的本性已经全然改变,没有相同点了。”Ifer发现苗头已经直击目的,决定加重作料。
“骄傲,真的?小南也很骄傲?”子墨被勾起回忆,那个孩子是叫做小南的,原本希望是男孩来继承家业,而后用了一个谐音而已。
“是。”淡淡一个是字,该平和?不,Ifer想的结果不是。
骄傲,对于一个女人来讲,那是需要资本,需要代价的。
代价,不可以,那个孩子一定要幸福,如同那满园的铃兰一样。
微微的笑了一下,不露痕迹,那铃兰是为了家人幸福才种下的,每一株都包含莫大的思念。
母亲的生日花是铃兰,也是大学时期不经意间发现的,也顺道查过,是一定要幸福的意思。
子墨的唯一愿望不过是大家都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而已。
“该去看看了。”子墨起身去了花园。
Ifer不紧不松的跟着,看到是花园,“天呐,子墨,不是要去花园,而是上车,去加州,或是任何没有农场的地方,那些奶牛的味道,实在可怕!”
“那还不快来?”子墨难得好心提示,头没有抬,继续手边的工作。
“那你是要毁灭这些花?这些花还不赖了,你要走了,没必要让这些无辜的陪葬,我是说,也许有更好的办法,比如请一些雇工之类的,而且你还有机会回来呢!”Ifer好心的商量,手不忍心去碰那些娇艳的花朵。
“也许你应该带着Lily,那样会更好一些。”子墨伸手在一根杆子一样的地方按了一下。
“哦?”Ifer有些白目,该怎样解说那样的表情,总之应该是吃到臭蛋的样子。
“夫人,已经准备妥当。”一个农妇模样的女人突然说话,奇怪的是整个人比较干练,虽然是农妇装扮,可总像是外交官之类的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