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与其相见,不如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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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夜晚喧嚣依旧,各处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点缀着整个城市,湖面倒影着斑斓的彩灯。

我接到刘盛觅的电话,换了身衣服和家里的妻子报备了一下便赴约前往。

刘盛觅显然已经开喝了,而且脸颊的通红暴露出他喝了不少。他见到我来,连忙起身迎上,揽着我的肩膀和他身后的那群所谓的好兄弟介绍。

“这是我高中时候的好兄弟!季奚章!”

我敷衍地笑,刚要伸出手和他们打招呼,自己的脸上就挨了一拳,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后倒,后背撞到桌子,疼的让我说不出话。酒吧内的灯红酒绿,让我模糊了视线,只是见到他的身影欲冲上来,只是被后面的那帮男人拦着。

自高中后我就没再联系刘盛觅,只是没想到高中时好的同穿一条裤子的好朋友,第一次见面问好的方式竟是以拳头。

我用手背抹掉嘴边的血迹,吃力地依托着手边的桌子站了起来,狼狈地走出酒吧。

一场相逢,不欢而散。

后几天我做完手上的交接工作,回到诺大的办公室将桌上属于自己的东西规整地放入纸箱内。环视一圈,觉得没有什么遗留的东西了,这才走出去。从办公室走到电梯的那一段路程,看见我的无一不停顿下来,用充盈着的惋惜的目光看向我。

就在我要关上电梯门的那一刻,一个面孔让我有些印象的女生冲了上来,递给我一束鲜花,脸上的神情执着而又认真。

“季总,感谢你。”

一刹那,我差点没回神来,她的神色,像极了某个人。

上了车我给家里的妻子打了个电话,便开车去到了父母亲的家里。刚坐下来便是劈头盖脸的一顿骂。我不以为然,轻笑着说:“我下周就要去XX电台工作了。”

听到这父亲身上的怒气更大,我与他的距离隔了几米,却都能燃到我这来。拍桌的声音在沉闷安静的屋内尤为大声,让人起一身的冷汗。

看着墙上的时钟,也该是时间回家吃晚饭了,整了整领带站起来走到父亲面前鞠了个躬。收起几分钟前脸上的轻浮。

“为了季氏,我赔上了我的前途,我的婚姻。我也快三十岁了,您也说过,不小了。我有权力决定我的将来的一切。现在不正皆大欢喜吗。我找到了心仪的工作,您所给予期望的季氏发展得蒸蒸日上。”

去电台上岗之前的这段空暇时间,我买了张去A市的飞机票。说起来也有将近十二年没有回到A市了,政府在这里投入了不少资金开发,似曾相识中却又透着几分陌生的凄凉。

高中时父母亲在这里买了套房子,直到我考去上海我们全家才又回到上海。我私下拜托过父亲暂且不要卖出去,他同意了我的请求,这套房子也就一直搁置在这里。

我打开灯走进去,看着一室无处不积淀着灰尘,原先的家具也都没有搬走,都用一块白色的布裹着。我把行李箱拖到客厅放下,困倦催促着,走入房内,掀开白色的布,我弯下腰来摸了摸,发现白布起的作用还是挺有效的,身子刚沾上床就沉沉睡去。

第二日我起来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便坐地铁去了七中。稍微和保安说了下,他挥了挥手,用遥控器打开了自动门,与他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他的话一字不落地吹入我的耳内。

“最近怎么那么多人来七中。真是奇了怪了。”

走到曾经极爱待的篮球场,偌大的球场上一个篮球孤零零地立在球场中央。我心微微一动,过去捧起篮球,仰头看着篮筐跃跃欲试。刚踮起脚,伸手投篮,不远处就传来一道声音。

“一块吗?”

我垂下双手,对他笑道:“当然。”

一场猛烈的两人篮球激战,许是年纪大的原因,自己又总是坐在办公室里的椅子上翻看资料,很少抽出时间去运动,最后才打了二十分钟就我和刘盛觅就已经气喘吁吁地瘫软在地上。他扔给我一瓶水,还好我反应快,稳当地接过,打开瓶盖一饮,大半瓶就不见了。

“季奚章。”

我擦了把汗,听到身旁的人在叫我的名字,下意识地转头。

“你后悔吗?”他顿了一会儿,像是怕我不明白似得,补充:“放弃了宁薏。”

在过去的那段青葱岁月里,我极力地想要在众人眼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唯有遇到宁薏,我才卸下了一身的盔甲。那段时间,只有刘盛觅明白我对她是个怎样的感觉。三番几次他拍着我的肩鼓励道。

“你就和宁薏坦然些不成吗?我看着都替你们擦汗,明明都对彼此有感觉,却都藏在心里。她也就算了,女孩子都是这样的。你个大老爷们,你遮个什么羞啊?”

我偏偏却都是淡然一笑,把话题扯到别处。

有些人是不想爱,不是不敢爱。而有些人是不敢爱,不是不想爱。

而我则属于后者。

文理分科那一次,志愿表都已填上了理科两个字,父母亲问了一下我,对于我这个决定十分满意,便又忙于公事。

后来不期然地宁薏找上了我,激动了半天,她寥寥几句话如同一盆冷水,将我从头到脚燃起的激动的火苗熄灭个一干二净。我看了她半晌,藏在我心底许久的告白已滑到嘴边,理智却还是硬生生地将它拉下,吞入腹中,终不可见日。

为了她,我第一次忤逆了父母亲,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文科。

一次偶然从范桦芷的嘴中,我知道了她和那个傲人天才江存昱走的很近。我近乎被这个消息弄得寝食不安。

在高二那年的元旦,我报了学校里的K歌比赛。为此刘盛觅很是吃惊地问我到底怎么回事。

对啊,我到底是怎么回事。若不是初中时的意外,我是不喜将唱歌搬上台面的。炽热明亮的聚光灯将我整个人照耀得发光。我很讨厌这种感觉。

父母之命难违,既然没办法许她今后,那么就珍惜当下,最后献给她一首歌。

就离上台表演还有一个节目,我手中握着的手机举起又放下,几次的循环过后,我还是鼓起勇气拨打那个烂熟于心的一串数字。

无非是两种答案,答应亦或是不答应。当她拒绝的那一刻,内心巨大的失落如同涨潮愈猛愈烈。对面的嘟嘟的忙音,让我不得苦笑着将手机丢给一旁的监督工作的同学。拿着把吉他,带着复杂的情绪走上台。

站在台上后,我能真切地感受到无数双眼睛放在我的身上,而我眼前却是一片的白光,朦朦胧胧。

我是季奚章。这首歌我献给高二一班的宁薏。永远属于你的《Theorldasiseeit》。

我这么对自己说。

这是一场荡气回肠的暗恋歌剧,全程由我编写演绎,观众只有我一人。

世事变化无常,谁也没想到最后宁薏与相错八年的江存昱走在了一块。她没忘记给我寄请帖,我看了一眼,嘴角极轻地弯了一下。整理好着装,编导已在远处催促着我准备好。

对着话筒,我徐徐地出声:“过几日,就是我高中时,曾经很爱的一个女生的结婚仪式。其实我成为电台主持人,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她,她说过,我的声音很好听,希望我将来去做电台主持人。好了,一下子扯到题外了,最后,恭喜她遇见了更好的人。在此我为她点一首男巫JacksonMraz的《Theorldasiseeit》,作为我献给她的新婚礼物。”

与其相见,不如怀念。

夜阑人静,良宵美景。晚上收工回家我刚从车库里倒完车出来,远远地就望见了那户熟悉的屋子亮着一盏温暖柔和的灯光。我回到家,走到屋内,看见我的妻子床头边亮着灯,而她现在保持的动作,好似原本是在等着我回家,只不过敌不过困乏便不知不觉睡去了。

我忍不住上前,头凑过去,动作极轻地在她的脸颊上落下一枚吻,温声细语地唤她。

“梓韵,我回家了。”

【时烟:历时连载将近一年了吧,终于完结了最美的一生。虽然中途因为某些原因改了名字,可我仍然叫这本书《一生何求》,永远的一生,不变的一生。如果当初写这篇文是一时冲动,那么后面的连载以至于完结,那么就是一种期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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