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我到大街上,如果我很高兴,我就大声的叫你的名字。你的名字听起来那么普通,所以,我每次叫你,都会有人回过头来看我,以为我叫的是他们,他们也许会对我笑,也许会露出困惑的表情,我很高兴,我觉得也许有一次,回头看我的正好是你。
这一刻,沈安若清楚的看到那个男人缓缓地抬起眼帘,静静的注视着镜头,仿佛对面就是他所深爱的人,这样的感觉令沈安若很是不适,有一种无处可退的绝望,微微往后仰了仰身子。她听见他缓缓地开口,一字一句吐字清晰。
“锦若不是原来的陆氏,它是我为了一个女人而建而立,安若锦年,安然的态度犹如生活在繁花似锦的日子,这,是它的意思。”
陆锦年,你这又是何苦,缓缓地闭上眼睛,沈安若内心深处传来一声浓重的叹息。
七个月后,正在厨房忙碌的沈安若突然感觉腹中疼痛难忍,紧紧的捂住肚子,沈安若知道自己这恐怕是要生了,两天前陆锦年给她打过电话,意思是生产在即,希望她可以搬回市区的住所,但被她否决了,如今看来真是自己逞强,缓缓的向门口挪去,沈安若想拿过门边桌上的电话拨打10,不料慌乱中却将桌上的花瓶碰落在地上,只听砰的一声,花瓶碎裂,沈安若痛苦的大声喊了出来,额头已满是汗水。
几乎是在须臾间,沈安若听到门被撞开的声音,接着是突然而至的陆锦年,好像是从天而降般,他紧皱着眉头将她抱起,一脚踹开房门往门外走去。见沈安若紧紧地抓着他的衣袖,脸上表情痛苦,他突然低低的开口说道。
“若若,你再忍会,我已经打了10,他们应该很快就过来了,我现在开车送你过去,说不定可以在路上迎上他们,或许可以节省点时间。”这样说着,陆锦年将沈安若轻轻的放在车后座上,正待离开时,却发现沈安若依旧紧紧的攥着他的衣袖,他低头看了看她紧紧拧着的眉头,示意她可以放手了,却发现她只是怔怔的看着她,嘴唇动了动,听不清楚,他将头靠近点,听见她说。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猛地一惊,他尴尬的笑了笑,将她骨节分明的手指从衣服上拿开,表情极不自然的开口。
“我,路过。”这样说着,他快速的关上了车门,从前门上车,发动了引擎。静静的看着他的背影,沈安若无力的扯出了抹笑容,路过,真是好借口,难为他从市区路过到这郊区了。
生产时两人又发生了争吵,沈安若想顺生,因为这样可以恢复的更快些,对身体也好,可是陆锦年执意要剖腹产,他不想她受那样的苦,轻轻抚摸着沈安若满是汗水的额头,陆锦年的眸光坚决,沈安若无法,只得低声哀求医生,说她愿意顺产,医生也无法,只得无奈地看着两人,他们在商量,孩子却等不及了,眼看着沈安若的表情已经因痛苦而纠结的不像样子,陆锦年终于还是缓了口,但有一点,就是他必须陪在里面。沈安若诧异的看着他的眼睛,想摇头,却发现连这个平时最简单的动作都做不了,只得任由着他拉着她的手,大声的喊了出来。
整整生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孩子还是没有生出来,沈安若的声音却越来越微弱,陆锦年心下着急,看着一盆一盆不断端出的血水,抓着医生的手,问,我老婆怎么样了,医生正在忙,翻了翻白眼看着他,没事,就是有点难受,这不说不要紧,一说陆锦年差点一口气没上来。转头紧紧握着沈安若的手,大声道。
“若若,我们不要顺产了,剖腹产,好不好?”看着沈安若毫无反应的脸,他急了,摇着她的手道,“若若,你睁开眼看看我啊,我在这里,不要睡啊。”这样说着,陆锦年只觉得内心深处像缺了块似的,陡然疼的厉害。
“锦年”沈安若眼皮眨了眨,反握住了他的手,看着他,额发早已被汗浸透了。
医生在给她做着按摩,看了看一直在不断说话的陆锦年,大声吼道,“不要再吵了,吵得头疼,孩子的头已经出来了。”
果然不多久,产房传出一声清晰的孩子啼哭声,是个女孩。陆锦年抹了抹头上的汗水,笑得开怀。
孩子出生之后,沈安若住了三天院,本来医生的意思是休息两天即可,陆锦年却执意要求住一个星期,最后综合意见,住了三天。三天来,陆锦年几乎每天都在医院陪着,端茶倒水,伺候的无微不至,连过来探望的秦颖和张毅夫妇,都笑言陆锦年快成了绝世好丈夫了。
秦颖尤其对孩子喜爱不已,一定要做孩子的干妈,沈安若无法,只得笑着答应,毕竟多一个人疼孩子,没有什么不好,倒是张毅也来凑热闹,非要做孩子的干爸,这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了,最后还是陆锦年死死的抱着自己的娃,执意说孩子是他的,谁也别想跟他抢,逗得秦颖大笑着指着陆锦年说他像只老母鸡。
三天里,沈安若总是温和的笑着,看着孩子,看着陆锦年,仿佛已经忘了曾经说过的孩子出生了就要离开,一度让陆锦年觉得这就是永恒,享受着幸福的滋味,陆锦年放松了警惕,甚至暗中撤走了一直守在沈安若身边的保镖。
三天后出院,是陆锦年亲自去接的,见沈安若并没有反对和他一起回家,陆锦年很是开心,站在市区的别墅前,沈安若笑容浅浅,任由陆锦年拉着她的手,一步步朝着楼上走去,在一间房门前立住了脚步,轻轻的打开房门,满室的彩色绚烂耀眼的夺目,这是一间装饰完好的婴儿房,摇曳着的婴儿蓝,彩绘的墙壁,各式各样的玩具,无论是从装饰的细心还是从玩具的选择,都可以看出装饰人的精心和用心。
“这是你不在的时候,我在家准备的,给宝宝的,我猜你会喜欢。”低低的开口,陆锦年显得有些局促,沈安若微笑着看着他,点了点头。
“我很喜欢,谢谢,谢谢你为宝宝做的。”
“她是我的女儿。”陆锦年说完这句,静静的看着沈安若,眸中晶亮,沈安若笑了笑,将怀中的孩子放在摇篮里,笑容安详而温暖。
不知道是沈安若表现的太好,还是陆锦年真心觉得已经放心了,两天之后,他安心的去上班了,临走前看了看身穿针织衫正低着头喂宝宝奶水的沈安若,笑得安心。若他想得到,再回来时,这样温馨的画面再难看到,不知道还会不会走的如此安心。
傍晚十分,陆锦年提着大包小包的食物从车上下来,几天前,她抱怨说冰箱里什么都没有了,他就想着该去给冰箱填填肚子了,这样想着,不禁又露出了温和的笑意,最近,他好像变得特别爱笑了。在公司里,黎叔也说了好几次,说他最近的心情貌似突然变得极好。
这样想着,他轻轻的推开了家门,一边喊着沈安若的名字,一边跨步往冰箱走去,但是喊了半天也不见有人应答,心里不禁一惊,手指一抖,满手的东西边啪的掉在了地上。
楼上清晰地传来孩子响亮的啼哭声,他才稍稍安了心,将东西放好。他踩着阶梯,往楼上行去,脸上甚至一直都保持着温和的笑容,直到打开婴儿房的刹那,看见那个咕噜的转着大眼睛望着他笑得甜甜的婴孩,笑容才僵在脸上。
孩子的摇篮旁,放着一封信,打开是陆锦年熟悉的笔迹,娟秀潇洒,信封旁是他此生都不想在看到的东西,离婚协议书。
她终究还是恨他,终究还是抛下了他,甚至连有了孩子都不能改变,她一直在他面前装的温婉和煦,只是为了今天吧,为了让他放松警惕,为了可以顺利离开他,为了这,她甚至连孩子都可以放下,伸手遮住眼帘,陆锦年呆呆的站在那里,任由泪水沿着眼角滑落,滴在那嬉笑着望着他的孩子脸上,冰凉沁人。
坐在前往南方的火车上,沈安若笑容浅浅,她知道此时陆锦年已经回家了,或许也看到了她留下的信以及那纸离婚协议,陆路,是她为女儿起的名字,不为特别只为好记,她漫长的成长岁月,她不能陪她一起走过,所以在余下的寂寞里,她希望不要忘记那个眉眼之间有她几分影子的孩子,她的孩子,他和她的孩子。
陆锦年,对不起,我不够勇敢也不够狠心,所以请原谅我,我做不到在清晰的记得过往的心碎,却依旧和你日日相对,上演深情戏码,一次次的抛弃,一次次的回头,一次次的伤害,一次次的原谅,我累了,不是不爱,只是太深,伤害是埋在心里的毒药,唯有至死,方能罢休,如果舍不得死去,就只能选择这种方式遗忘了。
站在市的站前广场上,沈安若伸手挡住了炙热的阳光,这才是南方,一年四季温暖如春的地方,就连阳光都比别的地方要强烈。
拖着行李箱,缓缓地越过人群,沈安若走的细心而专注,恣意的欣赏着周遭的风景,沈安若的唇瓣挂着淡淡的笑意,这是一片没有那个人的天空,碧蓝的令人心旷神怡。突然一抹温和的声音自前方响起,声音不大却在瞬间穿透沈安若的耳膜,隔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她竟然听得清晰。
“千歌,这有卖向日葵的,要买么?”男子宠溺的看着身旁的女子。
“不要。”女子俏丽娇嗔的声音。
“为什么?你不是最喜欢这种花吗?”男子疑惑的开口,眉头微微的皱起,显得可爱而又失落。
“谁说这是我最喜欢的花,它也算得上是花吗?安逸,我告诉你,你给我记好了,我最喜欢的花是玫瑰花,红玫瑰。”笑嘻嘻的挽着男人的手臂,女孩子仰着脸告诉他她的喜爱。这样的表情这样的笑意,一如多年前,年少的沈安若站在同样年少的陆锦年面前,抱着破碎的花盆,却依旧笑得阳光。
“为什么我送我最喜欢的的花给你,你不要呢?为什么我那么喜欢你,你喜欢我一下下就不行呢?”
微笑着摇了摇头,沈安若却惊讶的发现自己双眼竟有些微的湿润,看着不远处的两人手牵着手向着远方走去,难得英俊挺拔,女的娇俏可爱,不禁也幸福的笑了起来,眼中阴霾尽扫,脸上阳光无限。
不久的一次外出游玩,沈安若在一家志愿者服务机构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或许是他们所展示的画面刺激到了她,那一双双灵动的眸子,一双双渴望知识的眼睛,有些孩子甚至只有几个月大,却不得不待在孤儿院里,只因父母贫穷。是的,她可以做些什么的。
只是没想到这一决定就是五年,五年的光阴五年的岁月,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在这所破落的学校里,她带着好几个班的英语,这里师资缺乏,没有人肯来,她是唯个愿意留在这里的年轻人,还是个研究生。
这一待就是五年,没事的时候,沈安若会家家户户的窜门,做家访,他们很欢迎她,村民们都很淳朴,沈安若待他们好,他们便加倍的待她好,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尽力的往这儿送,沈安若起初还试图阻止,说自己吃不了,可看着他们的眼神,她知道,或许这是他们回报的唯一方式,她便不再推辞,每一次都乐呵呵的接受,然后再在中午吃饭时,做给孩子们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