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往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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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饭,姚东升又背着吉他来到了榕鑫广场。

每天,他根据过往的路人的反应情况,比如,自己弹唱某一首歌时,驻足的人有多少,驻足的是哪一类人群来判断他写的歌受喜欢的程度,以及受哪些人群的喜欢,晚上,回到住所后再进行适当的修改。

“你就是那个什么姚东升吧?”

正当姚东升沉浸在音乐中时,突然,几个保镖模样的人凶神恶煞的冲了过来。

他们叉着腰,居高临下的瞪着抱着吉他的姚东升。

“识相的话就滚出这个城市。否则,有你好看的。”一个领头模样的,满脸络腮胡子的人踢了姚东升一脚,恶狠狠的说,“滚蛋,离林兰小姐远远的。”

姚东升没有说话,他拧着眉头,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广场。

晚上,姚东升又来到“浪里浪”酒吧。

刚走进大门,酒吧老板就一把把他拉到门外。

“东升小弟,谢谢你替我赚了很多钱,我也想留你,可是,有人发话了,谁留你唱歌,就拆谁的酒吧!”老板满脸的无奈和恐惧,“我这小本生意,经不起折腾呀!你还是另谋高就吧!”

接着,老板又神秘兮兮的在姚东升的耳边耳语道,“小弟,你得罪谁了?自己要多多小心呀。”

姚东升皱着眉头从“浪里浪”酒吧退出。

他又走了几家酒吧,老板们都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他的求职要求。

姚东升只想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不愿意无端的惹麻烦,他收拾好自己简单的行李,坐上长途汽车,来到了邻近的城市——泉水市曲尚县。

白天他在路边,晚上在酒吧继续创作演唱自己的歌曲。

两周后的一天,他正低头弹奏着刚刚谱写的一首曲子,一阵清香飘入他的鼻子,他不由的抬起了头。

刹那间,他的眼睛与一双含笑又狡黠的眼睛对上了。

“想赖账呀?想跑路呀?没门!”林兰一把扯住姚东升的手臂,“你逃不脱的。”

“不是,不是,我,我没想赖账。我赚了钱就送过去还你的。”姚东升举起一只手,“我发誓。”

“哈哈哈,我逗你玩呢!”看着姚东升紧张兮兮、窘迫的模样,林兰哈哈大笑。

“你,你怎么找到我的?”姚东升结结巴巴的问道。

“哈哈,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本小姐做不到的。”林兰得意洋洋的说。

今天的林兰穿着一套斐乐牌运动装,活泼可爱又卓尔不凡。

“你,你快回去吧!你家人会着急的。”姚东升看了看林兰,催促着,“这儿不是你这样的人呆的地方。”

“可是,我回不去了!我和家里人闹翻了,我离家出走了!”林兰嘟着嘴,“我跟定你了,我要和你一起流浪去。”

“什么?”姚东升吃惊的从地上跳了起来,“不行,绝对不行。你一个千金小姐,怎么吃得了这份苦。”

姚东升放下吉他,抱拳对着林兰连连作揖,“你快回去吧!我们不是一类人,我养不起你的。”

看到姚东升那绝情的样子,林兰的眼泪啪嗒啪嗒的落在了地上。

“你怎么啦?别哭,别哭。”姚东升看到眼泪,慌了手脚,他慌慌张张的翻遍自己的口袋,却找不到一张可以擦眼泪的纸。

林兰一把拉过他的衣袖,鼻涕眼泪就往上面抹。

林兰告诉他,父亲视她为掌上明珠,却为了生意,让她跟一个生意伙伴的只知吃喝嫖赌的儿子联姻。她当然坚决不同意了。父亲知道她跟一个街头卖唱的男孩走的很近之后,更是大发雷霆,把她锁在家里。对方的家庭也给她父亲施加很大的压力,希望他们马上成亲。

从小把她带大的奶妈可怜她,趁她家人不备,把她救了出来。她有次听姚东升提到曲尚县,她就一路找来了。

“你如果把我赶回去,就是让我飞蛾扑火,我不如死了算了。”林兰说着就做出撞墙的样子。

“好吧!好吧!你先在这儿几天,等你父亲想通了你再回去。”姚东升只好暂时同意了。

“太好了,太好了!你接收我了。”林兰开心的拍手欢呼,像极了一个孩子。

姚东升本来以为,林兰几天之后就会吃不了这份苦,自己提出回家去的。却不料,林兰这一呆就是一年。

这一年里,她穿着最朴素的衣服,吃着最简单饭菜,她的工作就是跟随着姚东升出去卖唱,开始时还只是呆呆的坐在一旁,慢慢的,她跟着着姚东升哼唱着,现在,他们能根据歌曲的特点,或二重唱,或对唱,每到一个地方,这对金童玉女似的歌手,总会吸引无数人的目光,但谁也不会想到,这女孩是一个上市公司老总的千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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