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已经决定了吗?”敛华站在我身侧,为我研墨,轻声询问。
“敛华,我发现你的废话比以前多了。”笔尖停在洛城的位置,画了一个圈,在旁边写上小楷“洛城”二字,比别的城镇都来得突出。洛城,可是个好地方,而且和我颇有渊源。
“既然公主决定了,那么敛华誓死追随公主。”敛华放下手中的活计,重重地跪在我的身侧。
“誓死追随公主!”后面的几个人也跟着跪下。玉华宫的人都到齐了,一个个直直地跪在我身后,宣誓。
玉华宫的人其实并不多,除了我和敛华,还有一个医女一个御膳宫女四个随侍宫女,一共才八个人。
我扑哧地笑出了声,道:“你们跟着我是要去上刀山下油锅啊?你们安心吧,我不会让你们陷入延霸后宫的泥沼。一路上,你们只管尽情地游山玩水的,到了延霸皇都唐都我自有安排。都起来吧,然后,该干嘛就干嘛去。”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我要嫁到延霸去,当皇后。在皇兄大婚之前,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交接。
八月初,南方的天气依旧很热,这样的天气下,会影响人的正常思维。我一直以为我是沾床即睡的人,没想到,还是失眠了,很奇怪呢!
砰的一声,从窗户闪进一抹白影。
“呵呵,久违了。”我假笑两声,打了一个哈欠。
“想我啦?”白影走到床边,斜倚在床柱上,双手环胸,怀抱宝剑。
“呀,这就是‘天下第一剑’的剑吗?锋利有余,可惜其貌不扬!”我扑过去抽出他怀中的剑,用手轻轻触摸剑锋。
“不懂欣赏!”来人正是失踪了一段时间的洛城少主洛绝,忽然大叫一声,“啊!你到底是不是女人啊,你……你……你……”
我怎么了?不就是只穿了肚兜么?好吧,我承认,孤单寡女,共处一室,的确有点引人遐思。
“有事儿说事儿,没事儿我就睡觉了,恕不远送。”我当然永远也不会忘记,洛绝这个毒舌男曾说我是,脱光了都不会令男人动心的平板身材。
“幺蛾子,你就不可以消停两天么?我才走多久,你就闹出这么大动静?”洛绝那张完美的脸在迷蒙的屋子里更显神秘,又一次感叹上天不公,洛绝这样的人长得妖孽一样还剑法与轻功神乎其神。
“你要我从何说起?这样吧,你问我答,记得问重点。”我躺回床上,拉过凉被盖在身上,闭上眼睛。
“好吧,反正我也不着急,你听着可别睡着了哈,不然……我回去的时候可能就一不小心把楼下的花盆踏碎了。”洛绝搬了圆凳坐到床边,开始滔滔不绝地问。
月亮出来后又走了。
翌日,我窝在床上,回想昨夜洛绝的疑问。
关于清韵,我交给了桃月,事实上也可以说是交给了清韵真正的主人。虽然,我很小的时候都开始接触并慢慢接管清韵,但是,并不表示清韵真正属于我。清韵是母后的产物,不是我的。强大归强大,不听自己话的东西,拿来何用?一山不容二虎,清韵暗中有一个人在操作,而且,说的话比我管用。这一点,我很早以前就已经发现,也不打算处理。因为,我从一开始就不想要清韵,而之所以一直挂着清韵当家严紫琦的名号,是为了方便开拓“恋紫”。
关于花翎,我交给了皇兄,并为他推荐了掌权者。花翎决然不能交给桃月,清韵可是视作强大的情报组织,花翎掌控的是皇城的战士,同时拥有两者对一个国家的威胁是极大的。这样的话,花翎最好交给信任而册封的诰命夫人或者直接由皇兄掌管,之后交给他的女儿。这件事我不计划再参与了,我嫁到延霸的话,自然不能握着舒逸皇城的兵权。皇兄掌握花翎又独裁专制的嫌疑,但是,也为皇位的巩固带来可靠的保障。
关于恋紫,这是属于我名下的产业,隐隐有追赶四大商家的趋势。虽然是接着清韵的人脉网完成的恋紫铺设,但是独立于清韵,两者并不相干。恋紫的产业主要是由商业奇才林家三少爷林钦奕打理的而我们收入分成,这是从第一家恋紫的行业开展是我们就说好了的,两只狐狸共战商场。所以说,去延霸有很大一部分私心在里面,我想在延霸发展恋紫的产业,而且再笨的人都知道西廷不适合发展商业。
关于无丐军,存在的意义本来就是造福百姓,至于造福的是舒逸的百姓还是延霸的百姓或者说是西廷的百姓,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无丐军征兵是打的就是“天下无丐”的口号,大多数人出身低微,而且各国的人都有。我到哪里,无丐军自然跟到哪里。无丐军与其说是军队还不如说是一个公益组织,到了哪里都是全民鼓掌欢迎。舒逸的公共工程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去延霸搞搞江山建设也一样,还可赢得身前生后名啊!
关于父皇的失踪……
关于母后的消息……
关于皇兄的冷战……
关于两国帝王的求婚……
关于……
再后来,好像真的睡着了。
延霸的皇帝莫阳明,亲自南下接宛如公主回宫。当日,莫离留下宛如公主时曾说,莫皇打定主意南北结亲,如果舒逸的皇后不是宛如的话,那就极大可能是舒逸的公主要嫁到延霸。刚开始,我还以为,莫离会来提亲,莫离适龄且无婚配,正好合适。没想到,最后却是莫皇大人亲自来了。
延霸的皇后之位?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延霸的皇后管的是后宫而似乎没有其他什么权利,舒逸的皇后却是光明正大地辅佐皇帝。两相比较,孰好孰坏,还是很容易知道的。
但是为什么我会答应这门政治因素明显的婚姻呢?原因很简单,被人算计了又不服气,只好将计就计而算计回去,也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在一个地方时间久了就会腻味,换一个地方挺好的,更何况是一个明争暗斗的危险之地。有些人就是有些恶趣味,在安逸的环境中呆久了反而不爽快了,想要寻求一些刺激。我就是这样的人,自愿走进束缚,又努力摆脱桎梏,以自由为名,获得这个过程的快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