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坐在那儿没动,高个子又嚷嚷开了:“走……走……,赶紧了,别磨磨蹭蹭的!”
我勒个去!
姑奶奶一没违法,二没乱纪,用得着怕你们了,我侧着脸,平静地问他们:“你们真的是来抓人的?”
“是的,我们是在执行公务,请你配合。”矮个子倒还算客气。
“你们懂不懂执法程序呀?怎么好乱转无辜。”
矮个子再次掏出了警官证,在我面前晃了一晃,说:“你涉嫌一件杀人案,跟我们走一趟吧。”
“你们……你们怎么能开这样的玩笑呢?我什么时候杀人了?”我再也坐不住了,呼的站了起来。
“谁跟你开玩笑了,再磨蹭给你上铐子了!”高个子说着,从腰间摸出一副手铐。
“我杀人了?这……这怎么可能呢?”我不由得倒退了一步。
两个混蛋不再跟我玩客气,上前一步,一边一个挟持着,把我带出了小餐馆,稀里糊涂塞进了破车里。
车子驶出了老远一段,我这才安静下来,侧过脸,低声问身边的高个子警察:“我说,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呀?杀人案与我有什么关系呀?你看我像杀人犯吗?”
他冷冷瞥我一眼,问:“你只回答自己是不是夏小秋吧?”
我说:“是啊,这还错得了,我就是夏小秋,是个刚刚毕业的警校生,怎么会杀人呢?”
“你是警校生?怪不得呢,反侦查能力就是比一般人强。”高个子警察说完,冷笑一声。
我懒得理他,转身冲着小个子喊:“你看我像个杀人犯吗?你们抓错了人是小事,耽搁了破案谁来承担?”
不等小个子接话,大个子抢先说:“妹子,你警校白读了吗?忘记老师怎么教导我们了,外在只是假象,容易被迷惑。再说了,我们在抓你之前,也是掌握了一定证据的,你要是真觉得冤枉,那就等到了局里再说吧。”
这下我才真正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不由得紧张起来。
证据?
自己明明是被诬陷的,何来的证据?
可又是谁在背后捣鬼,诬陷自己呢?
还有,既然是命案,就肯定有被杀者,那个被杀的人又是谁呢?
难道……难道是周正光的命案,怀疑到自己身上来了?
可他们又是怎么找到自己的呢?
两个人驾车而来,直奔了那家小餐馆,准确无误地走到了自己的餐桌前,这也太令人费劲了。
要么是应用了高科技的侦查装备,要么就是他们,或者他们其中的某一位有着超自然的能力。
神了,简直太神了!
我强制自己镇静再镇静,可心里面总有一只猫爪在抓挠着,这他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好好的一次求职,却弄得乌烟瘴气,鬼魅丛生,还莫名其妙染上了命案,成了杀人犯,这逗比玩笑可真是开大了。
想来想去,我觉得要紧的是立马跟叔叔取得联系,也许只有他能够帮自己摆脱困境。
可问题是现实太残酷,刚上警车时,我的手机都被高个子收缴了。
车子行驶了不长时间,便开进了一个大门,停在了高楼前的车位上,高矮两个便衣把我带到了二楼最西边的一个房间里。
一进屋,我就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说想打个电话。
大个子拉长了一张驴脸,断然道:“现在不行!”
“可总该对家里人说一声吧,要不然他们会急死的,就让我打一个吧,好吗?”
他没做回应,跟小个子并肩坐到了靠窗的一张桌子前,示意我坐到了对面的一把破旧木椅上。
这屋子的窗口很小,也就十四英寸电视屏幕那么大,一束强光外面射进来,恰巧打在我的脸上,晃得我睁不开眼。
晃来晃去,我就啥也看不清了,眼前一片模糊。
隐隐约约中,我看见坐在对面的两个便衣竟然又变成了厉鬼,正怒目圆睁,凶神恶煞地盯着我。
卧槽,自己不会是被索命鬼带到地狱来了吧?
我真有点怕了,这大好的年华,一切才刚刚开始呢,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死掉了,也太他妈遗憾了。
“抬起头来!”
我打一个寒颤,小心脏怦怦一阵狂跳,这才清醒过来。
高个子问我:“夏小秋,既然你是学法的,就应该懂法,对不对?”
“对!”
“那就要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听懂了吗?”
我一阵急躁,站了起来,冲着他喊:“我又不是凶手,你们这样搞来搞去的有什么意义?”
“你给我放老实点!”大个子警察大声喝道,“怎么搞是我们的事儿,你只管配合就是了,你要是敢撒泼耍滑头,老子饶不了你!”
这熊货,也忒他妈粗鲁了!
我脸涨得通红,嘴唇翕动了几次,却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得气恼地一屁股坐下来。
小个子侧过脸,对着大个警察说了些什么。
大个子站起来,快步走了出去。
小个警察望了望门洞,然后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把笔录本放到桌子上。
低头一看,只见一片窄窄的纸条夹在里面,上面写着:把号码给我,我帮你通知家人。
我一愣神,难道是遇到好心人了?
顾不上多看他一眼,我接过笔,快速地写下了二叔的手机号码。
小个警察刚想说什么,听到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便利索地将纸条叠起,塞进了上衣口袋里,故意扯着嗓子对我说:“你要好好配合,要不然没你好果子啃,先看一下案情简述,如果没有异议,就签上自己的名字。”
“签在哪儿呢?”
“你不是自称警校毕业吗?连这点最基本的知识都不懂?”大个警察边在桌子上摆弄着照片,边呵斥我。
我说:“我不签,人又不是我杀的,凭什么让我签!”
“你还嘴硬是吧?告诉你,我们是有确凿证据的!”大个子边说,边把一沓照片挨张摆在桌面上,左右瞅一会儿,然后又一张张叠放在一起,捏在手上,走到了我面前。
我扫一眼桌上的照片,拿到手上,一张张看了起来。
照片早已按先后顺序排列好了,先是那家宾馆的的外景,上面清清楚楚写着金巢字样,再到大堂、楼梯、走廊、房间门号,都是那么眼熟。
接下来,就是房间内部,各种用品、格调、布局……跟所住的608完全吻合,一模一样。
只看到最后几张,才是触目惊心的焦点——那是一具女尸,仰面躺在被揭开的床板下。
天呢!怎么会是她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