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丁带她去的地方是深圳最高的一块高地,东湖水库就修在上面。
站在高地上,吹着送过水面的凉风,眼前绽现的是万家灯火的壮观景象,令孟沅不禁心醉神迷。
绕着一条曲曲折折的路上去,小丁把他的摩托车开到了高档位,一路冲着就上到了顶。他刚停下来,孟沅就轻快地跳下车,向着前面的路跑过去,左面就是水库的堤坝,凌空架着,把水和土地隔成两个世界,各自相安。右面是斜下去的一道长长的坡,其实也是大堤的一个组成部份,而他们站着的脚下,就是大堤的顶部。
那天夜里格外安静,堤岸上几乎没有人声,只有极远外,有几个依稀的身影在走动,小丁说,那是住在附近的人家上来散步。
孟沅趴在护堤上,极目远眺,水面如鳞,一轮清辉投射下来,立刻被割裂成无数的碎片,东一块西一块,如同许多钻石在闪耀,风一过,起的波纹立刻将这片光芒连起,幻变成了水面下一条穿梭的银色大鱼。远处水面有些雾气,氤氲飘渺,水库修建在群山之间。这里的山并不巍峨,在见惯祟山峻岭的孟沅眼里,倒是有几分袖珍的精致。水面极其清澈,即便在暗夜里也能看见波纹荡漾下的碧色,似乎在向自己迎面而来,送赠出阵阵凉意。
这里的静是那种极度的静,没有蝉鸣蛙唱,也没有树叶婆娑,水面下的波粼,如同水中精灵轻眨的眼睛,一圈一圈地翻上来,对着她招摇。
她站直身子,双手抱在胸前,默默地欣赏这片无言的风景,在心里同寰宇天地进行着对话。
小丁已经锁好了他的车,他走到她侧边,同她一起呼吸这里清新的空气,听她喃喃道:“万籁收声天地静,未动宫商意已传。这意境如今方能体会……”
“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这里,所以带你来。”见她欢喜,他觉得有一份知己的喜悦。
风将她的碎发吹乱,覆到眼前,面前的天地,便被零零碎碎地破开来。
她忽然说起话来:“我读初中的时候,有一次跟同学们去简阳的三岔湖玩,我们一大群人骑车去的,在那儿住了两个晚上。有一天下午,小眉跟我到市集上去逛,回来的时候想抄近路来着,结果迷了路,爬了好久才上了一座小山,正好看到夕阳隔了水,缓缓地在另一头沉下去,那景色美不胜收,整个湖面都染上了一层的金色,又有一道道或蓝、或绿、或白的光芒夹杂其间,语言完全无法形容那种瑰丽与壮美。我们俩个都被镇住了,一直眼睛也不眨地看到太阳落山。那条岔路全是泥浆,一踩下去脚都拔不出来,我们脱了鞋,一路走一路陷下去,浑身都滚脏了,后来绕到湖边才找到一艘小船,半夜把我们送回旅馆。那天同学都要急死了,以为我们俩个失了踪,害得所有人都没能睡成觉……不过,我们俩看到的景色,也没有其他人看到过。”
小丁听她回忆到少年时的往事,隔得久远了,失掉了其中的担忧与害怕,却保留下来那种醇厚的神秘与美丽。
他想起一件事,想问她许久了,一直没机会,今天总算可以一解疑惑:“阿沅,为什么阿眉要管你叫小卿?”
孟沅转头一笑,她知道小丁早就对这个称呼的由来,猜测过许多回了。其间的原因,原不是想让别人知道的。
读书的时候,她跟小眉两个都爱看书,对于书是来者不拒;除了看书,她也很喜欢写字,常常有些文章被校报采纳用稿,她标的不过是本名。后来小眉嗔道:哪有写文章用本名的?你看古人都是有字号的,还有别称,你至少得用个笔名是吧!于是她想了好些个笔名出来,但小眉都不喜欢,她自己也不甚满意。有一天,她跟小眉聊到所谓才子时,脱口而出一句评语:才惊天下,傲动公卿。小眉说这八个字好,偏偏你又是那么眼睛住上看,寻常人等不肯服低的,干脆就取后一句的头尾,笔名就叫“傲卿”好了。她自己也喜欢这个名字,就一直沿用了下来。
一时玩兴大起,她打算跟他胡说八道:“我当然得叫小青,这样跟小眉一起就可以合称‘青梅竹马’了呀!”见小丁错谔的表情,知道他会错了意,自己兜不住笑了起来,露出了一个酒窝:“开玩笑的。我可不是那个青字。我这个卿字在古代可用作女子通称的,当然,男人也有用,你看皇帝就可以称呼自己喜爱的臣子叫爱卿。”
他释然道:“这样啊……还是女子专用的好。不然,‘卿卿我我’这个亲热的字眼可不好解释。我是男子,卿要再是男子的话,两个男子在一起想做什么?这个词倒也贴切,正好应景。”
孟沅的脸在湖水映衬下绯/红了起来,她装作听不懂的样子,不接他的话,只顾自己说下去:“我们读书的时候,倒也常邀约同学结伴出去游山玩水,那个时候有寒暑假,有时间,可是没钱;现在呢,多少算是有点经济基础了,可是又没时间。好多地方我都想去,就是没机会。”
小丁悠然道:“是啊,我就想去西藏跟西双版纳,老也请不出假来。上回我出差去你们成都,也就去了趟青城山,然后就是城里的武侯祠跟杜甫草堂逛了逛。我真想去峨眉山、九寨沟、黑行沟……我最喜欢旅游了,你去不去?”
孟沅是一个酷爱旅游的人,无谓是风景还是人文,她都心向往之。说起恣意山水间的乐趣,她心情奇佳,“当然去。我们有一次去江油的窦圌山,我都好想在那个凌空的索道上去走一趟,但我那帮同学死命拉着我,说什么也不肯让我去冒险。那铁索悬在两座山峰之间的,离地百余丈,又没保险,摔下去一定尸骨无存。”可她脸上一点害怕的神情都没有,反倒是那种跃跃欲试的兴奋。“我后来想偷偷溜过去,结果让工作人员赶回来了,根本没机会上去的。”
“是吗?你胆子大得太得离谱了。还好人家工作人员负责,不然你现在就是一堆零件。”
“我们在龙泉驿的水面上开快艇,别的女同学都吓得尖叫,就我还敢站到船头上给她们拍照。”
“胆子大的女孩子一定够野。看上去你那么瘦,平日里也挺文静的,谁想到你这么喜欢冒险。”
孟沅歪过头来看他,“你不觉得不去冒险,生命里就会丧失掉很多的乐趣吗?你既然喜欢旅游,那你也一定会赞成冒险的。真正动人魂魄的风景,不到极险处体会不到,人人都可看到的,是景;极少人可以触到的,是境。所谓‘无限风光在险峰’,就是这个意思。”
他同意地点头。她适世外表下,有着一颗澎湃的心。这种气质,更接近他的理想。
“除了旅游,你还喜欢做些什么?平时下班后做什么呢?”她问。
“看看书罗。”他知道她喜欢看书,这句话虽是实情,却也不免有几分投其所好。他有空会看点军事、传记方面的书,因为他平时有空的时间并不多,客户的应酬会挤占他大量的私人时间,何况这段时间里,他几乎把所有的空余时间,都挪到她那里去了。“嗯,还有听歌、打球,有空看下电视,跟几个朋友打个牌吃个饭,偶尔跳个舞。”他又补充说。
“我基本上不跳舞。”她看到他露出不相信的神色,大概是因为刚刚听到陈亮的邀约,以为她常常流连舞场吧。她并不是急于要澄清什么,却也觉得应该说清楚些,“因为我跳得太烂,舞技不堪恭维,从大学开始,就是属于只会踩人脚的角色,所以只好藏拙。”她用自嘲的口吻说:“我这个人别的什么都差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自嘲是种犀利的武器,退可守,进可攻。可惜全天下并没有几个人肯常常拿自己的弱点来开玩笑,像她这么轻松。
他立刻就信了,不知为什么,就是单纯地相信她。
一阵晚风轻轻地掠过湖面,将清凉沁入两个人的心脾,他轻声哼起歌来。
“青青的山倒影照淡绿湖上,看水色衬山光……”他的声音很轻,有种情景交融的和谐。
她跟着哼唱起来——“浮云若絮天空里自在游荡,笑苍生太繁忙……”
他收到一份意外的惊喜,很少有女孩子会唱阿LAM的歌,尤其是这一首《在水中央》并不曾大热过。“你喜欢听林子祥的歌?”他问。
“是啊,我最欣赏的男歌手就是他了。”她粲然笑着,却使他觉得妩媚,“他的声线高吭清亮,歌曲却大气磅礴,他是有香港第一男高音之誉吧?”
“你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喜欢听他歌的女孩,一般的女孩子都迷刘德华跟黎明,他们俩个才够帅。”
“听歌又不是看选美,跟帅有什么关系?只有小女孩才迷偶像好不好。再帅的人也抵不过岁月的磨砺,唯有才华才是不变的资本。小女孩迷帅哥,那叫心智未开。那些明星嘛,拼个脸还算正常,可不少普通人,只要长得略平头整脸点的,就自恋得一塌糊涂,希望人人都去迁就他,我才懒得去围着他们转。”孟沅很随意地评论道。
小丁苦笑,看来我也多半被她归在自恋范畴里去了,难怪不肯迁就我,也只好自己来迁就她。
这大概也是他见过的女孩子中,唯一一个不喜欢帅哥的。
同样对于阿LAM的喜爱,让他们的话题就围绕起他的歌来。小丁说:“我最爱听的他那首歌《真的汉子》,气势逼人,不是那种小情小爱的小家子气,生为男子汉便该如此,成败在人,天地自创。”
孟沅点头,“我喜欢他好多歌,独来独往、千亿个夜晚、改变常改变、独自畅饮、单手拍掌、每夜唱不停、水中莲……好多好多啊,他唱劲歌刚烈,唱情歌温柔,对了,还有那首《敢爱敢做》,真的棒极了。”她一边自己就哼了起来:“狂抱拥,不需休息的吻,不需呼吸空气,不需街边观众远离……”
歌词中的豪情仿佛在给他一个暗示,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的真意。他一直在犹豫究竟应不应该去拥住她,他怕她会逃开会生气。但阿LAM的歌似乎忽然给了他勇气,他一下子用右手拢住她的肩头,把她拥向自己的胸前。
她猛地吃了一惊,这是她完全没料到的,她停住了唱歌,慌乱地随便用手向远处一指,说:“我到那儿去瞧瞧。”用力挣脱了他的臂弯,飞快地向另一边跑去。她的背影在暗里若隐若现,非常地飘渺无定。
他迟疑地站在原地,不知应该怎么办才好。她并不像在生气,她只是慌乱得像受了惊的小鸟,扑楞楞地飞速逃去。他一直以为她也应该是喜欢自己的,会接受自己,可是,她好像并不是想像的那样。
夜色还是那么温柔细腻,铺天盖地地洒下来,笼住了他们俩个的音容笑貌,使之混沌。
夜之迷惑,夜之诡异,和夜之美丽,混杂在了一起,交织出一副似真似幻的画面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