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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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进出口部的人应该都到了,孟沅转头去瞄挂在后边墙上的挂钟,现在是八点二十五分。

办公室一进来,就有一张大的桌子,这桌子比其它桌子都要大,桌子边搁了几张椅子,大概这桌子是部门临时开个小会用的吧。

再往后就是两竖排办公桌,直觉上,左手第二间的小空格里还没有人填进去,她便走了过去。果然,档板前贴着她的名字,小小的一个格子间里,有一张办公桌,一把可以转的圈手椅,背后的隔断档板上钉了一排挂衣服或者背包的架子,便顺手把自己的小挎包挂上去。

办公桌上有点脏,但并不像没有人打扫的样子,她从包中找出纸巾来擦,然后将废纸巾丢进桌子下面的字纸篓里。她坐下来拉了拉抽屉,上了锁的,便想起来好像叫小眉把钥匙交给了阮琳。

她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干些什么,阮琳还没有来,她自己又不认识人——虽然只是不记得罢了。便坐在座位上,拿过桌面上的文件夹子,翻看了起来:

富益是一家专业的贸易公司,老板是马来西亚的华侨,八十年代中期就来深圳投资,创办了这家公司。公司的业务范围很广,大到工业物资,小到民用物件,无论是国际业务还是国内业务,只要有钱赚,老板一律都做。

公司分为六个部门:国内贸易部、进出口部、投资部、物流部、财务部,跟行政办公室,聘请了上百位员工,其中国内贸易部与进出口部是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为公司创造利润;投资部由老板自行掌控,对于其它部门来说是讳莫如深;另外三个部门是后台服务部门,负责国内贸易部的何先生,是老板的妻弟,进出口部由阮琳掌管,专门负责国际贸易。据说财务部的负责人也是老板的亲戚,但具体是什么关系,公司里就各种说法都有了。

公司成立以来,靠着老板雄厚的资金,外有各种人脉的扶持,内有何先生跟阮琳这一班下属的卖力工作,业务一直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现在富益除了常规的商务贸易处,还在涉足股票、期货、房地产这一类的投资业务。老板周富益已经在沈阳标了块地,打算建一座现代化的综合型商业大厦,公司的业务还遍及欧洲及美洲大陆,现在,公司手上就有好几个世界著名品牌的中国独家代理权。

孟沅仔细地看着文件夹里有关公司介绍的文字,心里面很高兴,能够在这么一家大型的机构里工作,肯定能长进不少,也是很运气的一件事。合上文件夹,她在心里头鼓励自己:机会难得,好好干,争取做出成绩来。

一股浓郁的香味飘过来,一只胖胖的手在她肩膀上拍了拍,中指上戴着一只嵌着红宝石的金戒指,她抬起头来转过去看,一张圆脸出现在她面前,是一个年青的女孩子,胖嘟嘟的,头发都挽上去,在脑袋后边梳成马尾,将一张脸蛋显得更加圆/润,甚至都有点肿了。那个女孩子的笑容却是很亲切的,眼睛眯缝了起来,鼻翼一翕一翕地扇动,嗓门明明压着,听到来却还是显大,语气有点一惊一乍:“阿沅,你总算又出现了,躲哪儿凉快去了?人都找不到。伤好了吧?”

孟沅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小猪?”话音未落就后悔了,怎么可以出口伤人呢?

那个被叫做“小猪”的女孩子却半点也不恼,她嗓门仍是响响地,说:“嘿,你不至于一个半月不来,就不认得我了吧?”

孟沅隐隐约约地记起,好象有这么一张脸一个嗓门是印在脑海里的,还应该有一个名字,但是晃动着,抓不住。她拿手在“小猪”的手背上一扣,又顺口说,“怎么会?就算我死了,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也会记得你这只小香猪。”这句话刚说完,自己就立刻想起,这个女孩子是隔壁财务部的,叫朱珠,最爱穿红色,也最喜欢擦玫瑰味的香水。

朱珠笑着说话的声音更响了,一边还反手打她,“你居然又来了!全公司最可恶的就是你。”孟沅便又想起了第二件事,在她来公司以前,“小猪”一向是被大家很正规地叫做“朱小姐”或者“阿珠”,这两个外号,全是她取的。她自己便也咯咯地笑个不停。

这个时候,她听到了阮琳的声音:“阿沅,你回来上班啦?身体恢复了吧?”朱珠看上去比较怕阮琳,她马上收了笑容,毕恭毕敬地称呼了一声“阮小姐早!”,然后立刻一溜烟地跑出房间,回她的财务部去了。

阮琳今天穿的是一件立体剪裁的白色小西服,一条黑色的短包裙,没戴眼镜,脸上妆容精致,看起来风韵天成。但是脸上的笑容也很淡,声音听上去是公式化的——虽然孟沅听得出来,更深处是含着一点两点的亲切。

孟沅忙站起身向她问候:“阮小姐,早,我没事了。”阮琳嗯了一声,说,“老板一会儿要来公司,你去一下。见完周总你去行政汪小姐那儿,把销假手续办了。我会跟办公室和财务部说的,从今天开始计薪。”

阮琳交代完,刚想回公司在后面单独隔开的大办公室,忽而又想起了什么,停下来从小坤包时拿出钥匙圈,取下两把钥匙交给她,“是你的抽屉钥匙,东西我帮你都收在了抽屉里面。”

待她走开,孟沅打开了抽屉,先是左手边的桌下,是一些文件、信笺、笔之类的,理得整整齐齐地分放在两个抽屉里,再开右手边横着的抽屉,抽开来第一格,便见到一个像框反扣着放在里面,拿起来揭过正面,是一张自己的单人照,照片上的她,穿着黑色的大毛衣,白底红花的长围巾被风掠起,她靠着一面墙壁,半侧着脸,身后的墙上刻着许多光怪陆离的图案,蠢蠢欲动。她就这么靠着,头有一点点地低,根本不像她自己,倒像是个死物。

看了一眼照片,竟觉得心里不舒服,像中人的神情跟姿态,都含着极深的阴郁。她放下相框,想了想,又拿出来摆到桌面上,心里面决定了,明天一定带张好看点的照片来换过。

再接着看侧边的两格,零零碎碎地是些杂物,有两三本书,一个旧的名片夹,里面空无一物,一把小的檀香扇,香气早已散了,极隐约的味道,打开来方发觉穿着扇面的两股胶绳早已断开,断处打了个结,好好的扇面耷拉在两边,倒像是你我互不相干的两个世界。另外还有一个粉盒子,中间剩了小半盒的粉,一面镜子是椭圆形的,倒完好无损。镜子从眼前拿过,便看见脸面在镜中一晃而过:微黑的肤色,往上挑起的眉,空茫的杏眼、挺直的鼻梁、唇色是淡粉色,微微张开,显得绰约,眉目算是清俊,然而……表情是淡的,淡得化开得像水,白开水,淡得平板,淡得在一点一滴的笑颜背后,是令自己困惑不安的清冷。何时拥有这样一张缺失了生命力的容颜呢?这叫她自己在那一瞬间,觉得惊诧,诚如刚才所触摸到那个像框一般地不适。

***

九点半的时候,她走进了老板的办公室。

周总的办公室是走廊尽头的最后一间,藏在深的阴影里。走廊上原本是有一排灯光照射着,可不知什么缘故,偏偏在最后的一盏就是熄的。老板的办公室门口暗得阴阴地,因为整条走廊都没有自然光的缘故,走廊尽头格外地黑,倒像怪兽森林。她走过去时看到这番景象,心里便有点“格登”,总觉得自己是正走向莫可知的命运中一般。

她并不是怕老板,反正对她而言,老板也是陌生人,在她记忆库里并不存在的陌生人,只不过对于陌生人,如果可能的话,她向来更多选择是避而远之。老板她是不怕的,老板顶多只能炒她鱿鱼,那也没多大的危害性,陌生人就不同,陌生人是很危险的,从来不知其根底,也不知其居心,对她来说,是宁可谨慎,也不会随便结交陌生人的。

如今,一想到自己必须去面对一个陌生人——而且是知道自己,自己却完全不知道对方底细,并且还对自己的工作掌握生杀大权的陌生人——她心里就有点慌。

敲了三下门,停顿一秒,又敲三下,节奏分明,便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进来。

扭开门走进去,一个中年的男人,谢顶,正埋头在看一份文件,也不抬头。她远远地隔了桌子站着,桌子是那种超大号的大班枱,异常宽阔,隔在两个人中间,楚河汉界般泾渭分明,这就是老板跟职员的距离。坐在桌子后面的,哪怕仅仅是一只猴子,光是这张枱,也能使他威严肃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孟沅这时忽然想起“沐猴而冠”这个成语来。

中年男人仍在看文件,光秃秃的顶上一块,在她眼皮底下晃来晃去,白生生的。办公室里开了两组日光灯,嵌在顶上的隔板里,光线霸道刺目。孟沅有点不知所措地站着,作为一个下属,她深知自己不能主动招呼老板抬头——除非是周老板自己来跟她说话,不然她哪怕是站成石像,也是活该。

幸而文件不长,中年男人已经看完了,当他抬起头来时,小眼睛里炯炯有神,一幅洞察世事的精明,他向孟沅展开了一点微笑,这不免使得她惊讶。

“孟小姐,来啦?”他有点殷勤地指向桌子斜前边的一张椅子:“坐,坐吧。”

孟沅愈加不自然了,她一点没料到老板是不凶的,并不像她想像的那样——因为小眉给她形容上次来时的情景,将老板说得并不友善,她也一直存了戒心。她谢了声,坐了下来,不过是虚坐小半,不敢占据所有的地方。

“孟小姐,脚没事了吧?回来上班就好。跟阮小姐报到了吗?”

“阮小姐叫我过来的。谢谢周总关心,我的脚没事了。”

周总看上去仍是笑着,浮于表面的亲切,然而这种亲切划落在孟沅眼中,并不能感到亲近。她想起小眉说的——你老板本来要炒你的,幸亏阮小姐硬要留着你,才依了她的话——便对于老板客中前倨后恭的态度更加疑惑。她说:“周总,谢谢你给我回来上班的机会。”

“不用,不用,是阿志的朋友,这点忙我怎么会不帮呢,再说又是阿眉亲自来的。”周总的语气是轻描淡写的,说着完全不在乎的事。

阿美?或是阿梅?周总的普通话说得实在不怎么地道,得叫人半蒙半猜才听得懂,可是,阿志又是谁?谁是阿志的朋友?难道关小眉的事——小眉认识周总么?怎么没听她说起过。孟沅被老板的一句话弄得一头雾水,莫名其妙。

她从办公室时出来的时候,还在想这个问题,想得头昏脑涨,不知所以。老板的话太神秘了,信息量太大,她不敢问究竟,还指望老板给个解释不成?不懂就不懂吧,应该无伤大雅。不过,阮小姐那边还是要好生去再谢她一回。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这是衣食父母的大事。孟沅的哲学里,是记恩的。

回到进出口部,她走向最里面一间全封闭式的办公室,根据惯例,每个部门的负责人的办公室都设在部门最后边。她敲门,却没有人应。也许,阮琳是出去办事了吧?她坐回自己的位子。

座格里显然有人来过,因为原本放在右手边的文件夹给移到了中间。文件夹中露出了一角纸页,她不假思索地抽出来,是一张公司的信笺纸,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几行字,既没有抬头,也没有落款。

“我跟阿珠请你今晚宵夜,说好了,下班后不许走!”

字迹潦草,从力度和笔法来看,应该是男子的手笔,每个字都写得很大,逼得纸页上几乎没了边。她将这几个字反覆看了了两遍,记不起究竟有谁写得这么一笔狂草,但既然是朱珠的朋友,又是公司里的,见了人该是记得起来的。她把字纸撕掉,随手扔进脚下的废纸篓里去。拿起文件继续看了起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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