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一个女人的一生,究竟混成什么样子才是对得起自己?
这么多年,电视剧里的灰姑娘总会找到白马王子。
骑白马的不仅是白马王子,也可能是唐僧啊!
偶尔出现一些苦情戏,赚取观众眼泪的同时,还有什么深思?
事实上,笑过,哭过,就没什么了。
林大妈家的老房子,绕了两个拐角才到。
“三月女娃娃啊,你回去吧。林大妈一身臭汗,要好一阵子折腾呢!”
一个大锁的木门,吱呀一声打开,摇摇晃晃,感觉不太吻合。
“林大妈,我陪陪你吧。”
她沉默了好久,一路上,默默的跟随着林大妈。
这一派萧索,让牧三月不禁抖寒。
想不出什么话语可以和这个林大妈说,便简单说了这几个字。
林大妈回复道:“我这个老人家,孤独惯了,不习惯有人陪。我知道你这个女娃娃,看得起老婆子。可是啊,年轻人总归是幸福的,好好过日子。”
她那沧桑的皱脸,尽管经历了那些不幸的事情,但是她不怨。
腊月初的日子,天黑的特别早,远处山风的声音犹如鬼哭狼嚎,有不知名的鸟兽在这寒风中依然撕扯着嗓子。
牧三月拗不过林大妈,独自一人摸索着道路,回到了韦岸的新家。
院子的门开着,韦岸特意给她留门。
“韦岸?”
“嗯?”
厨房里的香味儿传出来,牧三月就知道韦岸做好了晚餐在等着她。
这个场景,牧三月曾经在脑海里演绎过很多次。
她幻想着嫁给一个很爱自己的男人,并且自己也很爱他。
两个人有一个温馨的小窝儿。
男人工作之余会分担一些家务事,并不是一个甩手掌柜。
女人热爱这个家,也有自己的工作。
家庭和工作,两个人合理分配,共同为这个家建设。
她怕痛,在电视机前看到生孩子的场面,就会为孕妇而胆战心惊。
但是,她也想要一个可爱的宝宝,等到一个合理的时间,就和男人生一个孩子,她愿意放弃几年的工作去生儿育女。
所以,当韦岸告诉她这份沉甸甸的暗恋,她就不惜后果地认定了他。
不论以前对韦岸的印象有多差,在这一刻,这个系着围裙炒着菜的男人回眸的样子,使她彻底沦陷了。
“韦岸,对不起,林大妈她不肯来。我……我说不动她。”
牧三月对自己感到很失望,说不出来的一种落寞之感。
不过,韦岸只是冲她一笑。
“傻瓜,我就没指望你能把林大妈带回来。这样吧,我们吃快一点,等会儿去林大妈家坐一坐。我给她另外准备了一份晚餐,到时候给她带过去。”
她往锅子里探头,“你这炒的什么呀?怎么感觉只是中午的剩菜混在一起的?”
被她这么一说,韦岸尴尬不已。
他呵呵笑,说:“你是福尔摩斯吧?这都被你发现了,以后改行做侦探吧!肯定吃香!”
“切,你可别玷污福尔摩斯,他可是我的偶像!就你这样子,热一下剩菜,就叫展示一下你的厨艺啊?我就说嘛,你就只知道吹牛逼!”
“我哪里吹牛逼了,你难道没闻到这厨房里特别香?我可是藏了一手,你自己找吧!找到了,我就服了你。”
这有什么难的,牧三月从小就是公认的灵鼻子。
她掀开煤炉上的锅盖,白白的热气冒出来,眼前一阵白茫茫。
白气逐渐消散,锅里渐渐现出庐山真面目。
“韦岸,我真不想戳穿你,这个味道我在门外就闻到了。不就是冬笋炖腊肉嘛,我妈经常做这个给我吃。”
“哈哈哈,牧三月是小狗,狗鼻子!”
“喂,你才是小狗呢!我不理你了!”
她假装生气,出去了客厅。
冷得手脚冰冷,由于她早就动了坐火筒的念头,就一路摸索着插头。
“韦岸,我坐火筒啦!好冷啊!”
“嗯,弄插头小心一点,别触电了。我这个菜已经好了,你等我来弄插头,马上。”
他的话音刚刚停落,就听见牧三月“啊”的一声。
“发生什么了?”他冲出厨房。
只见牧三月坐在火筒里,腿上还盖着厚厚的毛毯。
她的脸上从容淡定,笑容满面。
“没发生什么啊!我逗你的!哈哈!被我吓到了吧?叫你取笑我是小狗!”
韦岸的脸拉的很长,沉沉的眼神。
“牧三月,这种玩笑一点都不好笑,以后不要这样子了以后。我会很担心。”
他一个转身回到了厨房,然后端着炖锅出来,还是一言不发。
牧三月目送着他进进出出,她反思自己刚才所说的话,感觉好像是不应该开那种玩笑。
有时候的说话,真的是无心之过。
可是,听者有意。
平时,他是一个顽皮狗,偶露深情则与众不同。
“韦岸,你不要生气嘛,我下次……我下次再也不开这种玩笑了。”
他递给牧三月一碗饭,一双筷子,“外边冷,你就坐在火筒里吃吧!我把小桌子打开,把菜移过来,你稍等。”
淡淡的语气,不悲也不喜。
整个晚餐,韦岸都没说一句话。
不好意思,牧三月也不是那种甘于热脸贴冷屁股的女人。
两个人默默吃着,偶然筷子在夹菜时碰到一起,韦岸会选择把手收回去。
“你慢慢吃,我给林大妈送饭去。要洗澡的话,去我的房间,浴室在里面。二楼的楼梯口那一间房,一定别走错了。”
“哦~”
牧三月轻声答应。
她吃完饭、洗好碗后,韦岸还没回来。
不过这样也好,她可以放心地洗个澡。
牧三月蹑手蹑脚上楼,找到最近的那个房间。她推开门,在门内打开灯的开关。
眼前的此番景象,她嘴里爆出一句,“我去!”
这个房间也太乱了吧!
都没有可以下脚的地方,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可她转念一想,今天得罪他了,不如替他收拾收拾房间。
男人的房间东西本就不多,简单整理了一下,她摊在席梦思上。
她的目光扫到书桌底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书本,强烈的好奇心使她从床上翻下来,想一探究竟。
她胡乱翻了翻,直到那个熟悉的字体出现在自己的眼中,她有些微微震慑。
这是她的字迹,是她高中的作文本?
第一篇是关于理想的作文,她竟然忘记了自己还写过这么隐晦的理想。
她诧异的眼神落在每一个字上,从头到尾——
人生不知要路过多少风景,也不知要错过多少风景。
还好,在我褪去了懵懂时,遇见了你。你,向我迎面走来,是那不一样的风采。
有一种缘分,是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我,不知为何会来到这里,也许是天意使然。
在这里的日子里,我不经也学会了静和动,何时静好,何时动好,这是你教会我的。
你却不知道。我深知,在你的眼里,我只是几万分之一,可是在我眼里,你是唯一。你的每一丝改变,我看在心里,记在心里。
初次见你,是伴着雨的。
淅淅沥沥的,淋湿了我的衣衫,透着一丝凉。
我走进大门,穿过大路,绕过小树林,来到公寓。我用陌生的眼光,注视着你,凝望着你,你是那么近,又让我觉得那么远。
砖红色是你给我的第一印象,你不像大多数白色那么死气沉沉,你是鲜活着的。
周围许许多多的绿化,围着你,保护着你,点缀着你,给了你点点生机。
可是,即便你很美,对于我来说,你只是充当一个陌生人。
我是冷漠的,对待像你一样的陌生人。
是吧,所以,我才会湮没在你的视线里,默默无闻。我不想,一次次,都只是平淡如水,直到,一次次,挫败,灭了我投入你的怀抱的热情。
是的,你变了,我变了,变得会静了。像你,从不炫耀,也不崭露头角。我,如你这般,不知为何。
我渐渐,从别人对你的抱怨声中,去找寻你的美。我喜欢,低调的美,正如你开在地上的小野花,我甚是喜爱。
近日,偶然的机会,我抓到了飘在空中的一支白色蒲公英。
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近观它。
也许是出于私心,我把它悄悄折下,夹进一本我最钟爱的书里。
我不认为这是对它的摧残,我保留了它,多少年后,它还在。
我不似风,不似雨,将它粉身脆骨那般残忍。
因为我知道,他是你你身上的毛发,所以我一样爱戴它。
你知道吗,你不再是我眼中的陌生人。你不出名,你不鲜艳,但是我相信你总会闪光的。
你变了,我看见你对我笑了,自信的脸庞,向未来招手。
你,静如处子,动如脱兔。
静静地,屹立在这里,散发你不招摇的美感。
动着的,是你努力的进步,升华着你的内涵。
我跟着你,我学着你,慢慢地扩充实力,悄悄地汲取养分,一步步,向明天展望。
你变化着,我跟着你变化着,每一点变化,都是向最好的自己进军。
我希望,踏遍你身上每一处地方,挖掘你不曾炫耀的精神宝藏。
那么,当我离开你时,我就不会遗憾了。
当我离开时,请不要挽留我,就像我来时没有跟你打招呼一样。
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罢了。
你向我迎面走来,一点点让我认识你,懂得你……
当我转身时,我带不走你,像带不走一片云彩一样。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也许会带走些什么吧?
再次相遇,我想问一句:“你还好吗?”
文末,语文老师的评语是:几年后,再次看这篇文章时,我希望你还是原来的你。
牧三月久久不能平静,她想:原来的你我,早就不复存在了。
身后的男人发声:“不是叫你洗澡吗?蹲在地上干什么?”
她回眸。
韦岸脱了大衣,单穿一件毛衣。
露出衬衫领子的他,如陌上人缓缓归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