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她在阳光下度过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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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馆里开着暖气,但沈陆嘉面前放着的一杯清咖还是逐渐变的冰凉。他看着落地窗外的男男女女神色各异地走向候机大厅,走向安全出口,走向他们每个人的目的地。那她的目的呢?她来晟时,原来真是为了他。只是和他一厢情愿的想法还是有些偏差。沈陆嘉微微挑唇笑了笑,带着几分涩然。

他想起夏商周来晟时送花的那一次,她跟着夏商周去红磨坊喝咖啡,那个时候夏商周肯定已经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了吧?他又想起自己为她是顾倾城的女儿而痛苦万分的那些个夜晚。沉默地放下钱,沈陆嘉抓着钥匙离开了咖啡馆。

回到晟时,沈陆嘉面无表情地走进自己的办公室,然后打电话让岑彦把他跟前所有的年终财报全部拿过来。

岑彦嘴上答应,眼睛却盯着那个足有十几个g的压缩包,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他还是老实地将压缩包拷进移动硬盘,拿给了沈陆嘉。

挥手示意岑彦可以离开后,沈陆嘉放任自己沉浸在数字和表单的汪洋里,市盈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环比数据……只有在这些冷冰冰的数字里,他才可以获得宁静。就这样一直看到眼睛酸涩不已,沈陆嘉才长长地嘘出一口气,伸手按了按自己的眉心。

有小心翼翼的敲门声传来,沈陆嘉低沉地说了一声“请进。”

“沈总,要不要帮您订盒饭?”岑彦小意地问道。

瞥一眼电脑桌面右下角的时间,居然已经快七点了。

“不用了,让大家都回去吧,今晚算加班。你也回去。”

岑彦点头应道:“那沈总您也别太晚。”心底却在思忖沈总怕是情路不畅,要知道前一段时日,哪天晚上他不是准时准点拎着车钥匙兴高采烈地去会佳人,今晚却面沉如铁地窝在办公室里悬梁刺股。不过片刻之后他又忍不住慨叹沈总不愧是沈总,这凡夫俗子感情受挫,不谈自暴自弃,起码也得来个借酒消愁,看看咱沈总,完全是把悲伤转化为了生产力嘛。

等到岑彦离开后,沈陆嘉拉开抽屉,摸出香烟和打火机,默不作声地点了一支烟。现在他不清楚该怎么面对伍媚,他无意去质问去刺探那些过去,他可以努力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愿意去等她主动告诉他的那一天,可是他更怕还没有等到那一天,在心底梗着的那点郁懑已经变成冲破牢笼的兽,毁掉所有的一切。

放在桌上的手机响起来,是她的电话。迟疑了片刻,沈陆嘉才选择接通。

“沈陆嘉——”她总是喜欢连名带姓地唤他,也只有她有这个本事,可以把“沈陆嘉”三个字喊出一种迂回曲折的味道,沈陆嘉觉得胸膛震动,低低地应了一声“唔”。

“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我饿了。”

“家”这个字眼又一次让沈陆嘉的心脏重重一颤,喉结上下一滚吐出一口浊气,算了罢,太喜欢,又被自己得到,哪里还能顾得上真假。

“嗯,我马上就回家。”

“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好。”

回到伍媚的住处,沈陆嘉刚要拿拿钥匙开门,门已经从里面打开,露出她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白嫩的脸孔,乌沉沉的瞳仁里放射出的欣喜的光。沈陆嘉想,只要她肯骗他一生一世,便是假的,他也认了。

“晚上想吃什么?”沈陆嘉一面脱西装,一面问道。

“我想吃意面。”

“行,那你先去洗澡,我来做。”说完沈陆嘉解开袖扣,将袖子往小臂折了两折。

伍媚倚在厨房的拉门上看着沈陆嘉,厨房面积原本就小,如今又被他添置了许多锅碗瓢盆,愈发显得局促,以至于伍媚觉得似乎到处都有他的声息、气味、热量,她的心也因此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满足。翘了翘唇角,她愉快地折回卧室,拿了衣服去浴室洗澡。

沈陆嘉正在洗青椒,却听见身后的浴室里传来伍媚的声音:“沈陆嘉,帮我把手机接过去。”

擦了擦手,沈陆嘉接过伍媚的手机,随手放在了流理台上,然后将洗干净的青椒切成丁。

耳畔依稀可以听见浴室里哗哗的水声,沈陆嘉开始剥洋葱,才剥了一小半,放在流理台上伍媚的手机却震动起来。

“夏商周来电。”五个字在手机屏幕上不停地跳动着,沈陆嘉定定地盯住这几个字,手里剥洋葱的动作一下子顿住了。

手机持之以恒地响了很久才安静下来。沈陆嘉怔怔地收回眼光,继续剥洋葱,大概因为心不在焉,他竟然将洋葱拿离了水面,刺激性的气味立刻冲上来,眼睛顿时被熏得一阵阵发痛。

“我洗好了,你这里要不要我帮忙打下手?”伍媚脸色红粉绯绯地出了浴室。

沈陆嘉却答非所问:“刚才夏商周来了一个电话。”

“好端端的夏行长打给我做什么?”伍媚一边擦头发,一边开玩笑:“该不会是为了年终换审投标的事情要我吹枕头风吧?”

沈陆嘉眼睛里的光一下子就暗下去了,剥开的的洋葱一层层浮在水面上,像一瓣瓣的心。他转过脸去,看住她还浸润着雾气的一双眸子,有些苦涩地一笑:“是不是认识晚了你,便不可以再有我的位置?”

这句话没头没脑的,但伍媚还是一下子就听懂了。

沈陆嘉眼睫低垂,将洋葱沥干,放到砧板上,又拿起刀,认认真真地将洋葱剁成碎末。刀刃和砧板沉重的撞击声里,伍媚觉得自己的心也在一下又一下地撞击着胸腔。

沈陆嘉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地往锅中下意面。打从说出那句话之后,他的肩膀上就仿佛背负着什么重担,以一种悲伤的弧度向前微微佝偻着。厨房里气味复杂,橄榄油、洋葱、青椒和她自己身上沐浴露的香气混杂在一起,伍媚觉得眼睛一抽一抽地酸涩起来。她吸了吸鼻子,从身后箍住沈陆嘉的胸膛,整个人贴在他的脊背上,有些着急地解释道:“不,不是那样的。我承认我最初来晟时,是因为在蔺川大剧院的后台偷听了你和她们母女的讲话。确实动机不纯。但是我是真的对你动了心,喜欢上了你,沈陆嘉,不管你信不信,除了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世,我没有做任何对不住你的事。”

沈陆嘉扭头看住伍媚,她的眼睛里有晶莹的泪水,正倔强地打着转儿不肯滴落。喉头一哽,沈陆嘉拧身紧紧抱住伍媚,低头吻去她眼睫上的泪滴。

“我信,我当然信。”

吻着吻着就吻到了唇上,要不是锅里的水泼洒出来,发出嗤的声响,两个人几乎舍不得分开。

关了火,沈陆嘉探头看了看锅里的意大利面,已经丧失了应有的筋道,没骨头似地绞缠在一块儿。他笑起来:“因为接吻而做砸意面,真够稀罕的。”

伍媚没有笑,而是仰着头小声问他:“沈陆嘉,我的那些过去,你真的想知道?”

“如果你愿意讲的话,你的所有的事情,我都想知道。”沈陆嘉也收了笑,正色道。

伍媚点点头,神色坚定:“好,我都告诉你。”

两个人并肩出了厨房,走向客厅里的沙发,面对面地坐着,原本盘踞在沙发上的不二见领土被占,不满地喵呜一声,跳下沙发,回自己的窝去了。沈陆嘉也不言语,只是伸出大掌,握紧伍媚的手,静静地等她开口。

“二十岁之前,我叫晏夷光。晏修明和我是双胞胎。我比她早出生两分钟,是所谓的姐姐。和一些人家姐妹情深不一样的是,我们从很小的时候就相互厌恶。我们讨厌彼此一样的长相,讨厌穿一样的衣服,梳一样的发型。更讨厌被人认成对方。”

“大概是因为这样,我们两个性格就完全南辕北辙了。我是那种不讨人喜欢的个性,手脚笨,嘴也不甜,闷里闷气的,跟你有点像。”伍媚眼睛里残余的泪花闪烁了一下,“所以在家里很不得宠。”

“她就不一样了,嘴巴甜,脑子活络,灵巧,人缘比我好了百倍。”

“七岁的时候我们开始练舞。你可能不知道,冯青萍就是跳芭蕾舞出身的。但是她因为生我们姐妹后恢复得不好,不能再跳芭蕾,所以抓我们抓得特别严。”

“芭蕾舞里面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基本功是平衡和外开。那个时候我们早上六点就要起床,训练基本功,压腿、压肩、推脚背、练扶把动作。下午放学之后接着练外开,你恐怕不知道什么叫外开。就是在髋部不动的情况下,整条腿从髋关节向外的扭转。两腿朝相反方向扭转。”伍媚一面说一面轻轻挣脱沈陆嘉的手,赤脚在沙发前的地毯上做了这样一个外开的动作,然后才重新坐下来。

“练了两年多,我们开始接触脚尖动作,家里专门为我们请了芭蕾舞教师。我的脚趾长得比她的齐,所以在脚尖动作上比她有优势。我进步得比她快,舞蹈老师经常夸我,所以我发现自己狂热地爱上了芭蕾,大概是因为那是我当时唯一可以胜过她的东西。”

“十岁之后,我开始参加各种舞蹈比赛,不停地拿奖,那时候金牌、第一名永远都是我的,只要有我参加的比赛,她永远要在我之下。但是你知道吗,即使她跳的不如我好,在学校里各种表演,她永远还是女主角,因为老师们都更喜欢她。我不想再跟她在一个学校,一个年级,一个班读书,我不想老师同学眼里只有她,没有我。所以我跟疯了一样的念书,终于跳级将她甩在后面。我超过她的筹码终于又多了一个,我成绩比她好。”

“老师开始喜欢我,因为要我替学校拿奖,同学也开始亲近我,因为要借我的笔记抄。我的名字成了亲戚朋友教育自家小孩的最佳示范,但是当我们一家四口在街上遇见我爸大学的同事或者熟人,他们嘴里夸着晏夷光,眼睛却看着晏修明,甚至会拉着晏修明的手说——‘晏书记真有福气,生了夷光这样出色的女儿。’最初他们还会提醒,说‘这个才是夷光’,后来发现反正外人横竖都不清楚,索性不提醒了。你能理解那种感觉吗?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他们嘴上夸的那个人,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笑话。”

沈陆嘉觉得心疼,却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握紧她的手。

“我不交朋友,不逛街,不娱乐,我的所有空余生活就是跳舞和学习。初中高中我统共只念了四年,十六岁的时候考上了京津大学,念心理学。”

“大一的时候我遇见了夏商周,那个时候他18岁,也是大一,念地球物理。”

沈陆嘉微觉妒意,不由又向她的方向靠近了一点。

“大一暑假,我被我读书的那个高中请回去做讲座。那个时候晏修明也在里面,她读高一。我很高兴,觉得是打压和羞辱她的好机会。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很久不穿相同的服装,但为了刺激她,那天我特地穿了和她一样的t恤和百褶裙。”

“但我不知道那个时候她和高三混社会的痞子里的总瓤子关系匪浅,还甩了对方。演讲结束,我一个人回家,结果被误认为是晏修明,被一个小混混用铁棍敲在了左脚脚踝上,粉碎性骨折。”伍媚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左脚踝。

“其实骨折没什么大不了的,修养好了还是可以跳舞的。但是四年后,也就是我大四的时候,晏修明以艺术生的身份也进了京津大学,艺术学院,舞蹈专业。”

“那个时候,我和夏商周都在申请美国的学校,打算毕业后一起去美国念硕士。他们很满意夏商周这个女婿。”伍媚讥诮地挑高了嘴角,“所以希望我们出国前先订婚。”

“订婚那天还贴心地给我们订好了房间。但是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多了,我先回了房间,夏商周去送他爸爸生前的朋友,结果那天晚上我没等到未婚夫,因为他走错了房间,爬上我妹妹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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