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第 3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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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妈妈曾经给我吃过一种圆形的绿色小水果,看起来清脆爽口,闻起来淡淡清香,一口咬下去,却是两只眼睛怵然皱起,眼泪迅速地沿着鼻腔漫上来,冲进眼眶,瞬间满溢。

妈妈说那种水果叫青梅,而我方才体验到的味道,叫做——酸!

那是生平第一次体验到“酸”的滋味,知道这种感觉,密切关联着鼻子和眼泪。那一刻的体验太过强烈,以至于此后的漫长岁月里,一直以为这种从味蕾迅速蔓延到眼眶的尖锐滋味,是人的生命和生活中间,最为强烈的体验之一。待到渐渐成长,方知道,能够用舌头品尝的东西,都是温和的东西;能够用眼泪传递的感受,都是表面的感受。那些真正被生活的刀锋反复砍琢磨砺锻造而成的深刻的体悟,反而必定是沉淀在心的深处,欲语还休,抬头斟酌良久,只得淡淡一句:“天凉好个秋”!

……

我知道终有那么一日,我会再看见他,或者是在何家某一次的宴席上;或者是在某一个公事公办的场合中;又或者……就如此时,我需要帮助,而他,便戴着某种天使的光环,不期而至!

生活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离别,然后,重逢!

只是他,毕竟是他,于我而言,同世界上其他任何人都是不一样的。即便他曾经让我那样地痛,那样地绝望,那样地陷在无边的黑暗里找不到方向……他也依然是他,于我而言,同世界上其他任何人都是绝对绝对不一样的。

他是世界上与我有最密切关系的男人,是让我懂得爱,学会爱,迷失沉沦又痛苦挣扎的男人……梁、湛!

我其实不知道自己是否期待看到他,至少目前,不算特别合适吧!

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我就会忘了呢?

毕竟彼此分别的日子还短,才不过四年!

哲学书籍告诉我们一个原理——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便会产生质变!

虽然一直也没有真正忘记,但毕竟日子在一分一秒地继续。

虽然直到今天也仍然没有办法真正忘记,但也许再过一年,甚或,再过一个月,我就已经忘了

呢?也许其实,只要再睡上一觉,睁开眼睛,看到透窗而入的阳光,会心一笑,便可以忘了呢?!

然而,没有明天,等不到让我再睡一觉,他便来了,出现在此时、此地、我的面前!

终于又听到他的声音,说的还是很多很多年前,第一次见面,他带我离开会所时的那两个字:上、车!

为什么生活中,总有那么多的离别,那么多的重聚,那么多的场景,那么多的话语,丝丝缕缕,纠结着回忆?又或者,生活本身就是一出喜怒哀乐频繁交替的大戏,不停更换演员,演的却仍然只是锅碗瓢盆的悲喜。

多年前,他带着我离开会所,从道旁买下一辆自行车,斜跨车身上,歪一歪脑袋,说:“上车!”

抬头的刹那,映着月光,看到他,那么帅!

其实两个人的感情中间,真的很难找出那么一个准确的时点,为“动心”做出准确的注解,但我从小到大见过那么多的夜,却唯独那一刻,才深入肺腑地感觉到了夜的静、夜的美、夜的好,连空气都是徐徐流动的,带着暖暖的花香。

如果一种感受拥有了逆转岁月,凝结时光的强大功能,那应该,应该就叫做动心了吧?!

心动的时刻太美,牵手的时刻太甜,辗转于床第间,烙在身体里的相思抚慰太多太浓,所以后续,才会持续不断感到太强太烈的疼痛!

如果在四年前,那个雨夜过后,立即让我看到他,我想我会有拎着一把匕首破开他胸膛的冲动,把那颗让我牵记的心脏给摘出来,仔细地看看,这其间,到底有多少属于真实,而多少,属于欺骗!

又或者,如果是在三年前,在离开天津的时候,让我看到他,我想我会有拎着撑衣杆狠狠敲在他额头上的冲动,同样地把他敲出满脸满身的鲜血,然后把他的头脑里,那些与我无关的记忆,通通删除!

再或者,那一次,带着媛媛外出,被困在山坳里,那个开着飞机从天而降的人,不是金光,而是他,那么我想,我会奋不顾身地一头扎进他的怀抱,抱着他大哭一场,继而抬头,狠狠地甩他两个耳光!

然而没有!

在我痛苦的时候,彷徨的时候,满心愤懑,担忧害怕或者心存希冀的时候,都没有!他没有出现,始终始终都没有出现,只留下一千多个平凡又不平凡的日子,让我独自品尝、独自体悟!

我曾经在意过很多东西。在意他有家有室而隐瞒于我事实;在意那根隐藏于他事业追求和人生选择中间的最后底线;在意他轻松夺走我的一切而不赋予同等的诚意;甚至在意……当他贯穿我的片刻,心里是否唯独有我?

一千多个日子,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但其实,真的已经足够让我把所有痛苦都重复到深刻,继而,再把所有不满提炼成憎怨!

渐渐地,痛苦和憎怨之外,竟还有许多许多的空闲时间,无其他新的痛苦和憎怨可以填补,于是,另外一些场景和画面,体味和温度,便开始不知不觉,丝丝渗入……

他从不愿帮我搓背,却喜欢帮我洗头,坐在浴池里时,坐在我的身后,倒一捧散着香气的洗发露,慢慢揉在我的头发上,慢慢让那些半透明的液体在他的指尖,渐渐变成泡沫。

他说他喜欢看到这样一种变化——看着一件东西,从一种“固定不变”渐渐转为“变化无方”,隐约间,总让人看到某种闪烁的希望!

浴池很宽大,橙黄色的波砖看起来光洁凉滑,但奇异地,当真坐上去时,却十分地契合身体,稳定而带着淡淡温度。揉搓头发的时刻,他的手臂贴在我的背上,一上一下,让我止不住地,全身上下,酥酥麻麻……总是有种转身偷袭他的冲动,方一扭脸,却总是被他毫不迟疑地轻轻推回去。

他从不在水里侵犯我,一定要用浴巾擦干彼此身上的每一粒水滴,然后才在某一个不经意地弯腰扭头的瞬间,猛地把我捞起来,有时扔上沙发;有时扔上床铺;有时就……干脆直接放倒在厚绒的地毯上。

他时常紧张疲惫,而见到我时,又总喜欢折腾,号称“以疲解乏”,我闻之无语,却无奈总是轻易被他挑动欲望,避无可避。每次折腾到精疲力竭时,抬头对望,看着彼此的大汗淋漓,嗅着空气里,彼此深度融合的淡淡气息,再度静静相拥的片刻,总是分外地感觉到彼此迷恋,天地间,漫着某种无声的甜爽和宁谧。

重新洗好澡,他斜倚床头,轻舒手臂,将我轻轻拢在怀里,轻而温柔地亲吻我的后颈和脸颊,轻而放松地同我说话。一般很少说公司的事儿,倒是会跟我说世界上,什么地方最美,什么样的东西最为好吃。

他抱着我睡时,定必除去彼此间的所有衣物,袒怀相拥,肌肤相触;无论寒暑,鲜少用空调,被子有满满一柜,各种厚度,但无论如何,总是只盖一床;床上不能有任何异物,便是电话,也定必收在旁边的床头柜中;床单定必是每日一换,一色地上好棉质,一色地纯青;枕头宽大而舒适,比平常人家的约莫要宽出一半有余,靠上去,感觉就是靠在一堆极致柔软的鹅毛里。

醒着时,他喜欢从背后抱我,彼此半曲着身体,在大床上,合成一只弧度好看的月牙;睡着后,却又总是喜欢把头靠在我的胸上,而不是相反,让我枕着他的臂膀。我低头,亲吻他的发角,看到睡梦中,噙在他唇边的,是一抹放松而纯净的浅笑……

至今犹记得,那一次,在丽江闹了矛盾,重见时,心中不舍又愤懑。当我伏在他的背上,用牙齿,狠狠咬开他的皮肤,咬出一抹殷红。他把我捞下来,揽在怀里,说的是:“你听清楚了,鲁西!这句话,我这辈子只会说一次——对你,我是认真的!”

那个时候,其实更想听到的是某种承诺,比如他唯独爱我,或者,更肉麻一些,一个天崩地裂、海枯石烂的琼瑶式的告白!

然而,他是这样的一个男人,由始至终都未曾对我开口言爱;由始至终,便没有对我说过任何一句专属于情人间浪漫而甜蜜的话!

他喜欢用手指、用眼神、用嘴唇、用牙齿,用粗暴快速让人晕眩却又甜蜜到不可思议的的行动来传递自己的观点,即便在温柔抚慰我时,亦只说——对你,我是认真的!

相依时有所不甘,分别后慢慢回味,方渐渐体悟,对他来说,于我而言,斯情斯景,一个爱的宣誓,倒还真真敌不过“认真”二字!

陆陆续续听媛媛和何太太谈到过一些他的成长往事。优越而富足的大家族中,优秀而庶出的孩子,如同古往今来无数故事中的同类人物,不惹红尘便自然是烦恼缠身;不恋争斗而自然地倾轧不休。若是柔小,便将永存于阴影之下,被踩入泥土化作尘埃;若是强韧,则早晚定必是用尽一切力量攀附藤萝,步步向上,如此方可确保自己生存,甚或终于收获阳光。表面上风光富足,实则步步凶险;表面上翻云覆雨,实则危如累卵……

犹记得,那一次,坐在簋街的小店里啃麻辣小龙虾,他认真地看着我,认真地说:“我跟其他女人交往都是别有所图的,或者要借助她们的名望;或者要借助她们的身份,所有交往背后都隐含着商业目的,所谓绯闻,只是一种成本较低的宣传而已……只有你,我的西西,只有你是我真正珍视且极度爱惜的,自然不会有绯闻……”

他是这样一个惜字如金的男人,从不肯开口说爱我,所以相处那么长时间,对我说过最为直接、最为露骨的话,也大概就是“真正珍视且极度爱惜”这九个字了吧!

那一分钟的感觉太过幸福,所以没有深思这句话里传递的信息。

原来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不但在告诉我他的珍视,也同时在告诉我另外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原来早在那一次,他就已经那样明确地告知我,一直以来,他都在毫不犹豫地利用身边的某些东西为自己的地位加码。认识我之前便是如此,似乎倒是认识我后,方开始渐渐收敛,待我抱怨过后,则是把所有围绕他的,跟桃花相关的绯闻一揽子通通湮灭!

都说商场如战场,他这样每日地辛苦布局、纵横搏杀、苦心筹谋……一揽子取消了那样一些传说中成本超低而曝光率又超高的宣传,其实应该损失不小吧!

我一直不知道他为何会看上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于是略带惶恐、略带不甘又理所当然地可以推断,自己好像的确是出现在他身边众多的女性中间,十分尴尬而又奇异的一个——与他最亲密又最不起眼;最彼此依恋又最没有利用价值的一个?!

起初是有些郁闷的,总在心底深处希冀着能够获得一个与他更大程度地平等与平齐;然而,时隔四年,当我终于重新站在时间和情感的废墟上徐徐检讨,默默回首,剥开那一件一件或甜或苦,或朴素或炫目的标注着身份地位身价阶级等等等等浮世繁华的各种外衣,倒是不无苦涩又略带欣慰地渐渐相信,对我说着“认真”二字的那一刻,他的确应该是认真的——认真地疼我、认真地爱我,认真地对我、认真地亲吻侵入拥有我!

如此……认真便好!

不是每一段爱情都必须以婚姻作为终点!

同样的,也不是两个人彼此牵手,便定必是一生一世!

当初爱上他时,便没有关注过他的身份,甚至名字!

那么难道后续渐走渐远,反倒是必须在爱情中间,强行塞入一连串的财富地位、房子车子?

打从相爱伊始,我早早便把自己的身与心合在一起,毫不迟疑地交付予他,从未觉得不妥。因为既然男女平等,性事便该是双方水到渠成的愉悦过程,而不存在哪一方吃亏,哪一方占便宜;既然性是爱的组成和延续,当爱已经燃烧到两个人不得不用热和力来诠释,勉强压制就只是徒然地自欺和背叛;既然心灵和肉体的结合是一个彼此索取又彼此奉献的圣神过程,便只需要以爱为理由,亦只需要以爱……为祭奠!

多少的回忆和思绪从心底涌出,眼前掠过,仿佛漫长,又仿佛,不过淡淡弹指一挥间!

夜风漫过来,有丝凉意暗卷!

大约一生中也很少有这般狼狈的时候吧!

粉红色的小礼服已是污秽不堪,而四年间好不容易养起来的那一头“齐肩秀发”则在经历了汗水和酒水的双重折磨之后,又被台阶上的灰尘狠狠光临一把,散在肩头,七零八落。

如果可以选择重见时刻,我说什么也要选一个自己最光辉、最灿烂、最炫目的时刻,沿着最高的台阶,迎着最耀眼的镁光灯闪亮登场。最好闪得他目不暇接、目瞪口呆、目眩神迷、后悔不迭……那个,话说,我真的有那样强大的姿色么?!

或者至少也该是个足以彰显我神采的时刻,比如我拿到斯坦福的奖杯;比如我拿到直升博士的申请表!

又或者怎么地也至少该是个我打扮得妩媚动人,成熟优雅,走在路上颇可以“招蜂引蝶”,频频吸引到无数回头率的光辉耀眼的时刻……总之不管怎么选,怎么走都好,就是怎么也不该是……这样一个时刻啊!

心里的狼狈和表面上一样多,好在此时,我似乎早已过了那个需要以某种形象和姿色来专门取悦于他的阶段。如此……无论以什么形象出现在他的面前,其实,也无伤大雅吧!

心情稍微安适,便终于能分心看脚——脚踝似乎果然是扭伤了,一波一波的热,伴着一波一波的疼和麻木,沿着小腿,一缕一缕上升,站得实在有些勉强和难过。而眼前这辆车上的司机先生,神奇地自从说出“上车”两个字之后,便陷入了某种极致的冰冻和沉默!

我是想上车的啊,可车门就是不打开该怎么说?

我咬牙,再咬牙,终于冲向车窗的方向大声说:“我靠,你半天不开车门,到底是打算让我上车不上?”抬头,终于……又看见他!脸上是笑着的,心里的感觉,却仿佛是骤然咬上了一只青梅,无可抑制的……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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