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不想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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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斐脸上黑了黑, “我不能给你幸福?”

朝曦丝毫没有察觉,掰着手指算, “别人的丈夫如狼似虎,你就跟病猫似的,别人都可以生三五个孩子, 你一个都生不出来。”

沈斐挑眉,“别人的妻子贤良淑德,你五大三粗,生孩子明明是两个人的事,怎么能全怪我一个人身上?”

朝曦注意力都在一个词上, “五大三粗?”

“平胸扁臀。”沈斐扭头,“提不起兴致。”

朝曦:“…………”

你完了你!

她一个没忍住,将人揪到床上,一言不合开始脱衣裳, 先扒自己,再扒沈斐,“看清楚, 我平胸扁臀?你还枯瘦如柴呢!”

边说边指着沈斐,“什么锅配什么盖,就你这样的除了我还有谁要你?”

沈斐瞥她, “难道离了我有人要你?”

“…………”

生气了!

朝曦上手要跟他干架, 俩人在狭窄的床上活动不开,又□□着身子,不小心擦出火花, 事后朝曦还有些余气,揪着沈斐的头发问他,“我五大三粗?”

沈斐懒洋洋不想说话。

“我平胸扁臀?”

沈斐被她扰的无奈投降,“我平胸扁臀,跟你没关系。”

朝曦满意了些,“你本来就平胸扁臀。”

“嗯嗯。”沈斐敷衍式回答。

朝曦不满意,“提不提得起兴致?”

“提得起。”沈斐勉强撑起身子,在她额头亲了一口,“很晚了,睡吧。”

本来还想继续闹的朝曦瞬间安静下来,十分吃这套,气也消了,人也舒坦了,在沈斐胸前拧了一把,听到他喊疼,登时开开心心去睡了。

沈斐捂着胸口,离她远了一点,刚要跟着睡去,被子被朝曦抢走,他摇摇头,没说什么,人还没躺下,被朝曦一屁股挤去一边,自己霸占了三分之二的床,留给他三分之一。

沈斐也没意见,幽幽叹息一声,安安静静躺下。

他与朝曦不一样,朝曦没心没肺惯了,很快睡着,沈斐失眠了很久,期间好几次有了睡意,不是被朝曦一脚踹来吵醒,就是被她胳膊压过来弄醒,总之一夜没睡好。

第二□□曦精精神神起来,还有心情到处逛逛,毕竟昨天到的时候是深夜,朝曦又心事重重,没怎么细看,只盯着镜花和水月手里的俩灯笼瞧,穿过长长的走廊,然后就到了屋里。

刚落座,沈斐便过来找她,以至于让她错过了逛宁王府。

宁王府很大,跟朝曦想象中的碧玉辉煌不一样,庭院错落有致,花花草草众多,格外的雅,一看就知道是文人的家,倒是符合沈斐的喜好。

不符合朝曦的,只觉得浪费了这么大的院子,如果种的是菜,既可以欣赏,又可以吃,被平安滚了也不会心疼,多好啊。

平安很喜欢在花圃里滚动,蹭身子,相当于抓痒,沈斐的花草都是他的心爱之物,若是不小心被平安滚上一圈,呵呵,怕是能把他气死。

平安刚到一个新环境,老早爬起来,到处嗅,到处摸索,也到处撒尿,想把这里划为自己的地盘。

它这是老毛病,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如此,即便是临时驻扎的野外,也要打上它的记号,好叫旁的动物晓得,这是它的活动范围。

朝曦起的比它晚,没找到它,不过它有专门的驯养师跟着,应该没什么大碍。

许是每天带着平安到处玩,沈斐有了意见,特意找了俩驯兽师喂养平安,因为跟着他们有肉吃,平安这个没出息的当即忘了她,昨晚上她与沈斐在屋里闹了一夜,也没见平安过来瞧他俩一眼。

叛徒!

朝曦双手插进袖子里,想一想都觉得心肝疼,沈斐气她,平安也气她。

沈斐回到京城,受到了整个朝野的热烈欢迎,昨天太晚,没接着人,今早瞧见宁王府灯火嘹亮,当即敲锣打鼓起来,还有人趁这个机会做生意,送个一星半点,客人便很开心。

打了胜仗,吞并了元国,那是举国同庆的大事,不仅大街小巷热闹,皇宫内也很热闹,小皇帝与众大臣很早便开始布置,准备迎接沈斐和各位将军,加封爵位。

沈斐已经是摄政王,再加封没有意思,主要还是给其它将军加封,外加赏赐,朝曦打听过,据说有赏银子的,也有赏个官当当的,看功劳大小,不一而论。

总之所有有功劳的将士们都会被招进宮里,见一见大场面。

朝曦其实也想见见,她还不知道皇宫什么样?那样大的宴会,肯定可以吃到好多好吃的。

可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功,又跟沈斐吵架了,赌气似的不去找他,在这样下去几乎没有机会去了,据说五更天上朝,沈斐已经在准备了吧?

朝曦错过了庆功宴,越想越气,最后把所有原因都归咎到沈斐身上,都怪他,要不是他,今天肯定可以去的。

昨晚上活动量太大,生气又伤身子,不太方便的地方一抽一抽疼了起来,朝曦随便找了个凳子坐下,尽量弓着身子,捂住肚子。

一边修剪花草的丫鬟瞧见,连忙上前,关心的问她,“姑娘怎么了?”

不知道是不是得了沈斐的吩咐,府上的丫鬟对她都客客气气,隐隐以对待主子的态度。

朝曦听说大户人家的丫鬟自视甚高,瞧不起她这样的乡下丫头,只要沈斐不在,便会想办法排挤她,然而事实上根本不可能,一路走来逛了好几间屋子,也没见人阻止她,全都规规矩矩行礼,倒叫朝曦不知所措起来。

虽然一起睡了,可她想通了,这个婚不能成,她也不可能成为这里的主子,别人的大礼受之有愧。

朝曦不想麻烦别人,只摆手道,“没事,葵水来了,歇歇便是。”

女人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那丫鬟瞬间明了,“姑娘稍等,奴婢这就去端来红糖姜水。”

说罢转身就走,朝曦喊都不应,她心虚,赶忙趁着机会逃走,才刚走到廊下,迎面撞上沈斐,朝曦本能挺直腰杆,折身往回走。

“肚子怎么了?”

沈斐不知道是哪路神仙,有火眼金睛,离那么远,一眼瞧见她不舒服。

朝曦没应,加快脚步远离他,发现有小巷子,连忙钻了进去,走了一段路才停下来。

沈斐急着上朝,应该追不过来吧?

“葵水?”

身后突然有声音传来,朝曦吓了一跳,一回头,发现沈斐手里拿着小碗,旁边是说要给她端红糖姜水的丫鬟。

俩人不知道怎么地撞在一起,于是沈斐知道了葵水的借口?

小巷子已经到了头,朝曦除非翻墙出去,否则就只能等着被沈斐堵。

“好端端的,闹什么别扭?”

沈斐似乎忘了昨天的事,脚步不急不缓过来,一只手拿着碗,一只手拿着勺子,勺子不停的翻搅着,偶尔还会低头吹一吹。

姜水是驱寒用的,常年备着,丫鬟在里头放了红糖,很快端了上来,还冒着热气,碗沿发烫,沈斐似乎没有感觉似的,稳稳端着。

他今天要上朝,穿了绣四爪蟒龙的官袍,全黑色的,显得无比庄重大气,头戴冕旒,发彩的珠子挂下来,只要一走动,便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朝曦没忍住,用手碰了碰,像摸风铃似的,拨了又拨,沈斐无奈极了,头稍稍扭了扭,端起碗和勺子凑到她嘴边,“张嘴。”

朝曦撇嘴,“都是你的口水,你自己喝。”

沈斐白了她一眼,“不要闹,把汤喝完。”

朝曦坚持,“不喝。”

沈斐搁下碗,瞧了她许久,半响转头道,“你们先下去吧。”

丫鬟们齐齐行了一礼离开,小巷子里登时只剩下俩人。

怎么地?把人喊走还想打她不成?也要打得过她啊,虽然身体不舒服,不过应付沈斐还是可以的。

沈斐沉默良久,突然道,“昨天是我错了,不该一时冲动跟你吵架。”

朝曦惊奇的看着他。

这人居然主动认错了?

“一码归一码,昨天的事已经过去了。”他再度端起汤碗,“把汤喝了。”

这回朝曦没有拒绝,张嘴含住他的勺子,把汤尽数喝了,一边喝一边问沈斐,“你是不是要去喝庆功酒?”

“嗯。”沈斐点头。

“我也想去。”朝曦不假思索道。

“你去以什么身份?”沈斐上下打量她,“立功的将士?还是我的侍卫?”

“都可以呀。”朝曦没要求。

“立功的将士只能在外围吃肉喝酒,大殿的门都摸不着,侍卫更惨,光看吃不上,你确定?”

朝曦蹙眉,“那怎么办?”

“除非你以家眷的名义被我带去,不过……”沈斐卖了个关子。

“不过什么?”朝曦好奇问。

沈斐瞥她,“昨天是谁说不要跟我成亲的?既然不成亲,又如何当家眷?”

也就是说,要想去喝庆功宴,逛皇宫,必须先答应跟沈斐的亲事?

不答应就去不了?

朝曦一张脸皱了起来,心里的天平左右摇摆,在做沈斐家眷,和不做之间犹豫,半响忍痛割爱,“我不去了。”

不想和沈斐成亲,比去逛皇宫的愿望更加强烈,两个一做对比,不想和沈斐成亲登时压弯了朝曦心中的天平。

嗯,宁愿不去也不能跟沈斐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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