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第 4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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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妙妙回到房间, 打开陆启明给她的小盒子。

里面有七根试纸, 与配套的验尿杯。

她拿了一份去卫生间使用, 按照说明书上的方法, 将试纸条的一端浸在尿液里, 然后拿出来平置。

几分钟后再去看结果,白色的试纸条上只有一根清晰的红线。

阴性, 没有怀。

她比对了又比对,松了口气,将剩下的收好留着以后用, 然后迫不及待地下楼告诉陆启明这个好消息。

对方听完也很高兴,但坚持说道:

“过几天再测一下,这样更保险。在此之前你最好别离开房间, 更别像现在一样跑得那么快。”

她哎呀了一声。

“都测出没有怀了,还那么担惊受怕做什么?放心啦, 咱们运气没那么好的。”

他皱着眉,“妙妙。”

“……好吧好吧, 我会小心的。”

她笑嘻嘻地凑过去看锅, “今天早上吃什么?”

可用的食材就那么些, 两人的食谱很固定, 不是面条就是饭,菜式也一成不变。

陆启明见她又瘦了,想让她多吃点,于是调了碗面糊糊,倒进锅里烙饼吃。

面饼煎得薄薄的香香的, 上面涂满一层槐花蜜。

江妙妙一口气啃了两张,冲他直竖大拇指。

“你手艺真好,怎么练出来的啊?”

刚出锅的饼已经被吃完了,陆启明继续煎,拿着锅铲道:

“小时候家里总没人在,我三年级学会用煤炉,就开始给自己搞东西吃。后来去封闭式学校住宿,食堂饭菜不好吃,学校又在很偏僻的郊区,周围连饭店都没有。青春期的晚上总是饿得不行,我和几个同学经常翻墙出去,在树林里搭灶生火烤鸟蛋。”

江妙妙听着,脑海里不由自主浮现出一个画面——

十三四岁的陆启明又瘦又小,与几个同样瘦猴似的同学半夜翻出高墙,少年们像疾风一样跑过田野与坟堆,在树林里争抢几枚小小的鸟蛋。

她突然有些心疼,看看手里那张还没吃的饼,喂到他嘴边。

陆启明问:“做什么?”

“给你吃咯。你是大厨,劳苦功高,嘿嘿。”

江妙妙说话时打量他宽阔的肩和修长的腿,实在难以想象,在那种艰苦的环境里,他是怎么长这么高的。

相比之下,出生在普通人家,没有大富大贵过却也没吃过苦的她,身高简直愧对于那些年吃掉的饭。

陆启明就着她的手吃完了那张饼,因疑似怀孕而沉重的心情化解了不少。

三天后,江妙妙又测了一次。

结果和上次一样,又是阴性,没有怀。

并且当天晚上来了大姨妈。

这下他们彻底放下心,不必再担忧江妙妙的生命安全,但也因此更加谨慎。

这边他们为了避孕劳心费神,那边老白夫妻俩认认真真地孵蛋。

半个月后,一枚鸟蛋率先破壳,传出微弱的叫声。

之后是第二枚、第三枚……六枚蛋总共孵出了四只小鸟,臭了两枚。

江妙妙第一眼看见小乌鸦时,嫌弃到不想碰。

脑袋大,翅膀小,肚子大,屁股肥。

身上绒毛稀疏,皮肤是难看的青黑色,薄得像春卷皮,几乎可以看清里面的内脏。

它们眼睛特别大,嘴也大。破壳之后什么也不干,只知道张着大嘴等投喂。

一旦喂晚了,四只鸟就会一起乱叫,吵得人根本不想踏入那间房。

老白为了照顾它们弄得心力憔悴,肉眼可见地瘦下去一圈。

老白丈夫还挺负责,总在它疲惫时接过接力棒,继续喂孩子。

江妙妙担心养大了小的饿死了大的,特地给老白做月子餐。

火腿肠、奶粉、青菜等搅成泥,专门喂给它一只鸟吃。

老白日渐丰满起来,小乌鸦也开始长毛。

出壳后没多久,它们已从丑到不忍直视的小怪胎,变得稍微有点鸟样子。

江妙妙是个颜控,从那以后越看越喜欢,时常进去摸一摸。

她有陆启明,老白有丈夫和孩子,只有江肉肉孤零零,总是被大家遗忘,站在角落里可怜兮兮地摇尾巴。

当小乌鸦们能满地乱走时,夏天也过去了。

他们终于不用再二十四小时开空调,省出来的电分给电磁炉,以后做饭不用再生火,省事很多。

有时懒得做饭,就翻出电炖煲,在里面煲上一锅香菇瑶柱粥,配着榨菜,轻轻松松吃一天。

小乌鸦们长得很快,眼看再过不久就能吃上肉了,两人却迎来一个让人十分头疼的难题。

超市的物资毕竟是有限的,吃一点少一点。

米面杂粮他们消耗很慢,只要保存好应该能吃两三年,但矿泉水撑不了那么久。

自从装了空调后,他们便尽量减少洗澡的次数,只保持身体清爽即可。

天上下雨时,也会找出所有容器,摆在阳台上接水,用来拖地洗菜洗碗。

饶是如此,水的储存量还是一天天少下去。

到了十月份,剩余的水量已经只能再支撑他们用一个月。

这里有电又有吃的,江妙妙可不想走。

因此唯一的办法,是出去寻找水带回来。

挑了个天气凉爽的日子,两人准备出门。

自打搬出别墅来到大厦,江妙妙还从来没有出去过,对于这件事又紧张又期待。

而且因为之前的教训,她反复警告陆启明不许临时变卦抛下她。

对方答应了还不够,吃饭睡觉她都紧紧抓着他的手。

要是想把她关在房间,除非留下这条胳膊!

在如此严格的防范下,陆启明完全找不到提前离开的机会,只好履行约定,带着她一起出去。

上午八点,阳光明媚。

二人站在窗边,每人肩上背着一个包,装满武器和食物,正在往身上捆绳子,打算用陆启明之前的办法离开大厦。

老白夫妻在鸟屋里喂小乌鸦,江肉肉发现他们的举动,在旁边绕来绕去,想和他们一起走。

江妙妙蹲下,轻轻摸狗头。

“肉肉呀,你留在家里别乱跑好不好?我给你带好吃的回来。”

虽然整座城市都被水泡了,但总有些位置泡不到,比如陆启明之前找到太阳能电池板的大楼。

另外一些食物密封性比较好,比如罐头类的,保质期长,应该还可以食用。

要是实在找不到水,找点新食物回来也不错。

江妙妙特地带了一个很大的收纳袋,专门用来装东西。

安抚好江肉肉,她站起身。

陆启明已经绑好绳子,过来检查她腰间的绳索。

“你确定你敢从这里爬下去?”

他垂着眼帘问。

超市位于二十层,高度足有六十多米。他们需要下降五层楼,也就是从六十多米爬到五十多米的位置。

对于陆启明来说,这只是家常便饭,可对江妙妙而言,难度堪比登天。

经验、体力、技巧,她一个都没有。

江妙妙深吸一口气,抬眸道:

“只要有你在,我就敢。”

陆启明勾起嘴角,将她的背包和绳索绑紧了一点,用一根登山绳栓住两人的腰,中间留了大概三四米的长度。

这样就算攀爬时她坠落,他也可以及时拉住她。

做完这些他打开窗户,拿起堆在旁边的一大捆绳索,握着尾部将其抛出去。

绳索在空中展开,极长,一直垂到十五楼的窗户,被风吹得直晃动。

陆启明把手里这头栓在堆满大米的货架上,拽了拽,对她说:

“好了。”

真的要下去了吗?好高啊。

她站在窗边往下看了眼,明明早已习惯的高度,现在却让她头晕目眩,两腿发软。

陆启明注意到她的眼神,主动道:

“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不要。”

她一口回绝,抓住窗户说:“你不要再勾引我了,我不会放弃的。”

陆启明轻笑,拍拍她屁股。

“我先下去,你随后跟上。”

说完便抓起绳子往下一跳,等江妙妙看清楚时,他已经到了十九层楼。

“呼……不害怕,没什么好怕的……”

她打得倒丧尸,扛得动沙发,养得了乌鸦,早已不是过去的她了。

爬个楼而已,怕什么。

江妙妙做足了心里准备,硬着头皮抓住绳索……下饺子似的贴着墙壁慢慢滑下去。

陆启明在下面喊:

“别怕,摔下来我会接住你。”

她才不要他接,她能行。

整个身体都悬在窗外,江妙妙尽量不去看身边的景象,照着陆启明之前教她的方法,把绳索往胳膊和腿上绕了几圈。

待身体停稳后,抬手关窗户。

江肉肉跑过来,舔她的手。

她生怕它掉下来,忙说:“快回去!”

“汪汪!”

“乖,回去。”

好不容易才让江肉肉离开,她关好窗户,背上已经全是汗。

陆启明没有动,还在下面等她,见她开始往下爬了,才跟随她的速度慢慢下降。

江妙妙这辈子从来没这么专注过,眼睛里只有绳索,完全忽略摔下去会变成一滩肉泥的可能性。

脑中也只有一个目标——下降,下降。

她像条大毛毛虫,在登山绳上缓慢地挪动。

不知过了多久,头顶传来轻笑声。

“你准备下到哪儿去?”

她抬头,看见陆启明站在窗户后面,正笑吟吟地看着她。

愣了好几秒,她反应过来,惊喜地问:“已经到了十五层?”

陆启明点头,伸出手。

“是,你比我想象得厉害。”

江妙妙抓着他的手爬上去,双脚落地,感觉无比踏实。

“嘿嘿,走吧。”

她充满信心地往前走,走了两步发现两人腰间还拴着绳子,怪麻烦的,准备解开。

陆启明挡住她。

“不要解。”

“啊?”

“带着小朋友出门,不小心弄丢了怎么办?”

她?小朋友?太瞧不起人了吧。

江妙妙嫌弃地撇嘴,解绳子的手却乖乖缩回来。

二人背着背包,肩并肩往楼下走,很快离开大厦。

十月份,初秋。

天高云淡,半年无人管理的路上飘满枯黄的落叶。

很可惜,他们错过了桃子的成熟期。

现在绿化带里只剩下野蛮生长的杂草,与越长越潦草的灌木丛。

由于没有穿防护服,也没有抹丧尸血,江妙妙非常警惕,无暇欣赏风景,时刻注意身边的变化,准备一有丧尸就拔枪。

但是走了几百米,居然一个丧尸都没看见。

被水泡过的城市荒芜又安静,仿佛真的成了一座死城。

“你上次出来时有遇到丧尸吗?”

她问陆启明。

对方点头。

“奇怪了,怎么今天一个都没有。”

“估计是知道你要出来,所以都吓跑了吧。”

“……你不挖苦我会死哦。”

陆启明正要说话,突然看见一个便利店,准备走进去转转。

便利店里有瓶装水,瓶装水一般密封的都挺好,只要没被洪水冲走,很可能还可以喝。

二人一前一后地走进去,店里被洪水肆虐后变得面目全非。

货架全部倒了,油漆开裂,锈迹斑斑。

架子上的食物堆得到处都是,像个垃圾场。

她搜左边,陆启明搜右边,始终保持着三米左右的距离。

江妙妙捡起一铁盒水果糖,晃了晃,打开。

里面的糖粘成一大坨,各种颜色交杂在一起,气味刺鼻。

她皱着眉头丢开,查看别的。

薯片、饼干、蜜饯、巧克力……她曾经爱不释手的零食,要么已被虫蚁蛀空,被洪水泡烂。要么变质到让人碰了都怕烂手。

更别提那些保质期只有几天,在末世前没来得及卖出去的便当和三明治了。

江妙妙曾异想天开过。

城市里没有别人,所有资源都是她的,只要丧尸不回来,说不定她可以靠着这些资源活到末世结束。

现在想想实在太天真。

资源是没人动,不代表食物就会原模原样地等着她来吃。

每过去一天,都会有无数食物在寂静中腐烂。

按目前的速度,连续几年她还留在这里不走,又没有找到代替品的话,就只能等着饿死了。

“看到水了吗?”

陆启明问。

她回过神,摇头,“你呢?”

陆启明耸肩,表示也没有,看看店里的陈设,发现一扇被水泡烂的门,很可能是通往仓库的,准备走过去。

两人之间连着绳子,他动,江妙妙也动,走得比他还快些。

她陡然停下脚步,整张脸皱成一团,仿佛看见了什么很恶心的东西。

“怎么了?”

“有丧尸,呕……太臭了。”

她指着一个货架的后面,用手挡住眼睛不愿看。

陆启明走近了些,果然发现地上躺着具腐烂的尸体,密密麻麻地爬满了蛆虫,画面相当重口味,难怪她看都不肯看。

他拿来一块广告牌,打算把它盖上,绕过它继续去仓库。

即将下手时,他却停下动作,一动不动地看着尸体。

江妙妙好奇地问:“你在看什么?”

“这具尸体……有点不太对。”

“有吗?”

她从手指缝里看出去,努力忽视恶心的蛆虫,观察丧尸。

这应该是个男性,身高一米七多点,身上穿着全套的西服领带皮鞋。

生前要么是金融精英,要么是卖保险的。

他的肉|体已经快被蛆虫吃空,只剩脸上和手指还有一点点皮肉,皮鞋里面都有虫在蠕动。

蛆虫一直在爬,偶尔会露出底下的骨头。

丧尸的骨头经过长时间腐烂,大多是灰黑色,少部分是白色。

他却是淡淡的红,看起来不像丧尸,像菜市场早上才摆到摊位上卖的猪大骨,给人一种很新鲜的感觉。

眼前全是蛆,脑中闪过“新鲜”一词时,江妙妙差点没吐出来。

她捂着喉咙说:“难道他不是丧尸,是个刚死不久的正常人?”

陆启明也不清楚,从地上拿了几张纸,掏出打火机点燃,吹灭,用烟去熏蛆虫。

它们四散逃开,江妙妙连忙爬到高处站着,生怕爬到自己身上来。

蛆虫散尽,露出完整的骨骼。

从颅骨到脚趾,全都是淡粉色的。

淡粉色的骨头……怎么这么熟悉?原文里是不是写过?

江妙妙隐约有印象,可时间过去太久,她怎么都想不起来,懊恼地拍拍脑袋。

陆启明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秘密,失去兴趣,提议道:

“别管它了,找水吧。”

“好。”

两人打开仓库门,里面摞满箱子,其中有十几箱都是矿泉水。

外层的塑料薄膜被泡烂了,一摸就碎,但里面的瓶装水保存得很好,可以饮用。

江妙妙很开心。

这么快就找到了,看来不用大费周折地跑去更远的地方了。

十几箱水,可以让他们多用一个月呢。

不过……该怎么弄回去?

陆启明到处找箱子,她看见角落里有个把手,抓住拖出来,是一辆以前经常在超市看见员工上货的单层手推车。

推车结构很简单,只有四个轮子,一个沉重的铁台子,一个椅背似的把手。

连链条都没有,因此生锈之后仍然可以用,只是推起来很迟钝。

她喊来陆启明,后者从背包里拿出一把螺丝刀,将其插进轮子里,清除上面的铁锈。

不一会儿,手推车恢复生锈前的灵活。

他们齐心协力,把水摞在推车上,准备回去。

路过那具尸体时,江妙妙努力回忆书里的细节,可惜一无所获,继而想到别的事。

“一家便利店就有这么多库存的饮用水,咱们多找几家,全部搬回去,至少又能用半年了。”

陆启明忍俊不禁。

“你天天窝在里面,不难受吗?”

“不难受啊,有吃有喝有鸟有狗,比我之前预料得好多了。”

他点点头,“那倒是,活着总比死了好。”

“主要还是运气好,找到一个那么大的超市,又不会被水淹。要是当时……”

她一边说一边朝外走,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一个丧尸朝这边冲过来,想都没想就从背包里拿出手|枪,对准它扣下扳机。

砰——

巨响过后,她被后坐力带得倒向陆启明。

子弹从距离丧尸起码还有十厘米的空中飞过去,击中它身后的墙壁。

它因巨响愣了愣,反应过来后继续冲。

陆启明叹了口气,放开手推车,用双手握住她拿枪的手,下巴靠在她肩上,教她瞄准。

“不要瞄头,瞄胸口,打中的概率大一些,像这样。”

又是一声巨响,丧尸胸口炸开了花。

身体宛如折断的树枝,瞬间倒在地上。

脊椎骨已断,它站不起来,但还没有死透,用浑浊的眼睛盯着他们,努力朝他们的方向爬。

江妙妙不想看,收起枪打算走。

陆启明想起那具奇怪的尸骨,摸出刀朝丧尸走过去,用鞋底踩住丧尸的手,将它胳膊上的肉割开,露出骨骼。

淡淡的粉色十分醒目。

城市仍然安静,这些零星的丧尸不足以威胁他们的生活。

身边却仿佛隐藏着某种巨大的危险,一不小心,就会将他们彻底吞没。

两人回到大厦,用绳子把水一点点吊上去,纳入库存中。

本来打算接下来几天都去搜集物资的,没想到第二天就开始下大雨,正好省得出门,将手头所有容器都搬出去接雨水。

水盆水桶的面积毕竟太小,接半天都接不到多少。

江妙妙想了个办法,去办公区找来一张足有半面墙那么大的防水广告布,用鱼竿撑开。

她和陆启明一人举一边,递到阳台外面。

广告布面积大,可以接到很多雨水。

他们在下面放了个桶,水流如瀑,没一会儿就装满一桶,装满立刻换新桶。

如此忙了一上午,成果非常可观,库存量又多了四十多桶水,摆满了一整个房间,用来洗衣服洗澡正好。

两人都累坏了,中午谁也没力气做饭,啃饼干充饥。

大雨还在下,江妙妙坐在落地窗后面,一边吃黄油曲奇一边欣赏雨景。

雨点很密集,宛如有神仙从天上倒水。

倒水……对了!

她猛地一拍大腿。

“我想起来了!”

正在用kindle看西游记的陆启明被她吓了一跳,回头问:

“想起什么了?”

她终于知道,那两只丧尸的骨头为什么是粉色的!

在原文中,政府虽然带领人民暂时逃离城市,但一直没有放弃回来的目标。

在依靠军队建立安全基地的同时,专家们也在努力研究对付丧尸的药物。

研究分为三组方向。

一是帮正常人抵御感染的疫苗,二是让丧尸恢复成常人的特效药,三是加速丧尸死亡的毒素。

救人总比杀人难,三个方向里最后一个进展得最快,在丧尸爆发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研制出第一批产品。

他们挑选出几个丧尸数量较少的城市当试点,方便控制。毒素被溶解成气雾剂,由飞机从空中喷洒。

一个多月前她看到的飞机,十有□□就是来干这个的,难怪飞得那么低。

江妙妙总算搞清楚困扰自己的事,表情更加凝重,扑过去抓住陆启明的手。

“我们最近最好不要再出门了。”

后者困惑不解。

“为什么?不是说好了雨停就去找水的么?”

江妙妙面露难色,不知道该如何跟他解释,却又必须说服他。

毕竟在原文中,对于这次试点行动的描述是——彻彻底底的失败。

她才不要当实验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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