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第十九章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林家在福建算得上是响当当的世家大族,但在京城却排不上什么名号。林家别院并不是很大,但是里面却是别有洞天,小桥流水亭台阁楼,一步一景致,却是分明的南方园林的缩小版,走在其中竟是能让人忘记身在北方。

“你父亲最是喜欢山水,当初建造别院时他便缠着父亲非要造成这般,现在瞧着倒是好看。”

林震南的声音传来,林彦抬头看过去,却看到了那个一直严肃着脸的男人带了些笑意。

林彦没说话,想来林震南也不准备让他回答。

在林平之小包子的强烈建议下,林彦和东方不败住到了他隔壁的厢房。林平之从小就喜欢花花草草,住的地方也是整个宅院里唯一能看到花园全景的,林彦看着喜欢,东方不败也不讨厌,便住下了。

不过是各住各的。

林震南为人豪爽仗义,在江湖上颇有威名,来了京城也少不了应酬。刚吃过了午饭就有人下了请帖来,林震南嘱咐一下林平之要乖,然后就离开了。

林震南不在林彦时松了口气的,那位大伯父总是会看着自己的脸发呆,让人压力很大啊。

林平之早就跑得没影,也不知道去哪里玩了。林彦跟着东方不败往回走。东方不败是在北方长大的,纵然平时会去南方,大多也是为了教务没空欣赏景色,当了教主以后更是很少出教,对南方的印象也就停留在了“吃的太甜被子太湿”上头,却是从未见过精致的园林景色。

林府里头的虽然是缩小版,但也算是很美的,东方不败走得很慢,林彦也跟着放缓了步调。

“好看是好看,就是太精细瞧着不大气。”东方不败看了一路,最后给出评语。

林彦有些哭笑不得,心说这南方园林景致讲究的是一步一景的雅致,若是大气了那才不伦不类呢。不过他也不跟东方不败顶嘴,谁都有喜欢的和不喜欢的,强迫不得。

在厢房前面有一片空地,东方不败停了步子,看看日头,扭头看向林彦:“该练武了。”

本想能不能逃了这一天呢,林彦皱皱鼻子,跑去屋里取了今天早上刚买来的青色长剑,出来时就看到了站在树下看着他的东方不败。

就像还在黑木崖的时候,那人总是站在一旁,不言不语,但眼睛却是一直在他身上,这算是枯燥无味的练武时间里头最让林彦感觉到兴奋的事。

拔出长剑,林彦在脑子里回忆着神门十三剑的剑招。他曾练过残了半本的辟邪剑谱,那般刁钻诡异的见着他都能学会,这大开大合的神门十三剑自是不在话下。第一遍走得慢,到了第二遍就熟练起来,第三遍时加上了步法,竟是越来越快了。

一直没说话的东方不败随手从树上摘了片叶子,无名指微曲将绿叶弹了出去,正好打在林彦的剑身上。林彦只感觉到从长剑上传来一阵巨颤,竟是震麻了手腕,手上的力道微微一松长剑便掉在了地上。

“神门十三剑讲求的是平稳有力,你刚才那般快定然会分散力道。”东方不败慢悠悠的说道。

林彦眨眨眼睛,看看自己细细的手腕又看看东方不败:“我现在手腕本就没什么力气的。”而且你刚才根本就没留手吧,我现在整条胳膊都是麻的……

东方不败斜睨他一眼:“本座让你慢你便慢,不许顶嘴。”

林彦抿抿嘴唇。

欺负人。

练了三遍也差不多,东方不败让林彦便重新舞起了辟邪剑法。

他现在毕竟年纪不大,身法步法都是需要加强的,东方不败不知道林彦已经知晓了自己所练剑法的真名,他只当用这套剑法让林彦锻炼身法。毕竟这时间再找出一套能在招数诡谲上胜过辟邪剑法的,怕是只有东方不败所学的《葵花宝典》。

毕竟是练了数年的剑法,林彦舞的很快,剑尖偶尔扫过地面是地上新落花瓣被剑气震起飞在半空中,林彦觉得碍事,但眼睛看向东方不败时却发觉了对方定在半空中的眼睛。

那人,喜欢漫天飞花?

有点奇怪,但又觉得很合适。

心里有了这个认定,林彦就有意的将地上的花瓣扫起。他本就将剑舞的很快,此刻在加了心思后便是越大将动作做的灵活诡谲,不多时,这小院子的空中便飞起了无数鲜红点点。

落花已作风前舞,又送黄昏雨。

东方不败是喜欢穿广袖衣衫的,不仅是穿着随性,也能隐藏住他藏在指间的银针利器。但此刻,这广袖却显得有些碍事,东方不败伸手接了一片花瓣,抬起脸看着天。

东方不败告诉自己,男子汉怎可喜欢这般娘气的东西?可眼睛就是粘在上头移不开,渐渐地,眼睛就不再只看着飞花,而是挪到了那个在舞剑的白衣少年身上。白衣玉带,纵然眉宇间尚有稚气但已经能看出日后的俊俏模样,平时总是温和的脸此刻绷得紧紧的,倒是有积分英姿飒飒。

什么时候,那个还是个小不点的少年已经长大了呢?

而就在此时,林彦突然扭了头,看到东方不败在瞧他下意识的就扬起了笑。

就像平常一样,不容于对外人的谦和,林彦在东方不败面前一向是笑容灿烂。

但这一次却似乎不像平时那样会换来一个略微柔和的表情。

缩在宽大衣袖里的手突然握得很紧,东方不败猛地回头离开,将林彦扔在身后,进了房后紧紧的关上了门。

林彦讶然,停了身形,那满天的花也缓缓飘落,落在林彦身上竟让他显得有些狼狈。

而房中的东方不败却也好不到哪里去,扶着桌子坐到椅子上,东方不败几乎要把手掌心攥出血。

他是东方不败。

他有最高的武功,他掌握着成千上万人的命运,他手上的是这世间所有男子都可望而不可即的。

曾经的他一无所有,不到十岁就独自一人离开了家乡出来闯荡,若不是童百熊的接济他怕早就成了街边一具死尸!

最后他终于成功,但,他付出的却比得到的更多。

他埋葬了善念,他丢掉了青春,甚至舍弃了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挥刀自宫来换得绝世武功,每每思量至此他就觉得自己浑身污秽永远无法清除。

这些他都可以忍,原本他贪恋的就不是醉生梦死如花美眷。

可,到底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喜欢那些只有女子喜欢的东西!

华服,朱钗,甚至是香粉胭脂……

还有刚刚,那一瞬间兴起的念头。

在那个比自己小了十岁不止的少年扬起笑容的时候,心里突然冒出来的念头。

东方不败坐在椅子上咬着牙,眼角扫到不知何时从袖中跑出来的帕子,拿出来,看着上面的精细刺绣,突然恼火起来,一掌拍上去原本精致的丝帕瞬间被震成碎片。

既然家里有了人陪着林平之也不吵着要跟着一起去了,便想拽着林彦出来玩。林彦正在房间里发愁自己是怎么惹到了自家师父,被林平之拽着袖子用大眼睛盯着瞧也不忍心说不去,便跟着他走了出来。

但,林彦可不晓得要跟一个古代的小豆丁玩些什么,对着一双兴奋的圆眼睛有些苦恼。

“漂亮哥哥不玩么?”林平之晃晃小脑袋,眼睛却是一直往东方不败的房间那边看去。

林彦在心里感慨这小子从小就是个外貌协会,看到美人就走不动路,不过林彦纵然是喜欢他也不会真的去把东方不败找出来,刚才的事情虽然诡异,但长了眼睛的都看得出来东方教主恼了他,此刻去找东方不败“玩”……原谅他,他还没活够呢。

弯下腰把林平之抱起来,有点费劲。拖着他的小屁股,林彦笑道:“我也不知道要玩什么……小平之想玩什么?”

“捉麻雀。”他以前看街上那些孩子玩过,可他却是一次都没试过呢。

“……我不会。”

“那小哥哥会什么?”

“嗯,捉鱼算不算?”

“那我们去捉鱼!”

于是,林家别院里面的锦鲤倒了大霉,原本都是很金贵的,平时除了吃就是玩,那知道今天来了一大小小两个小魔头,把他们捞起来放回去,再捞起来再放回去。

搅乱一池春水。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替身的我跟正主在一起了重生后成了大佬心尖宠嫡女娇妃农家娘子美又娇穿成绿茶女配后我出道了女配她天生好命她的4.3亿年至高降临弥天记我收了幼年大佬们做徒弟
相关阅读
我和梅林分手了[综]长渊青灯行[网王重生]墨菲[HP]不死传说[陆小凤]傍花随柳陪嫁通房重生记吸血伯爵王妃是只猫嫌妻贵女和死对头相亲相爱[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