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年间, 贺熠四处晃荡,简禾又没有离开过虬泽一步,两人都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 干脆边走边选落脚点。
跨出州界后, 沿着珠串般的城镇轨迹, 边行边停,最终, 两人不约而同地相中了天岂山。此地有松涛飒飒的无垠林海,飘花的山风, 幽深清凉的山涧流水, 稀稀落落地散布了几条人类的村庄。烟火气息与自然野气交融共洽, 是个绝佳的世外桃源。
他们在西边的几株高大的树木下,搭建起了一所简单而不粗鄙的小木屋。每逢夕阳下山时, 橙红色的光都会由左到右穿透枝叶林野,投射在屋檐上,美不胜收。
小日子就这样磕磕碰碰地过了起来。他们一个人心里没有“家”的概念, 曾经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累了困了,就随随便便地在路边的破庙里睡一觉。一个虽然性情独立, 但也一直住在现成的房子里,没试过从零开始。
有生以来第一次,一点一点地建造出自己的家,对于两人来说都极为新奇。诸如窗户要朝哪边、院子里种点什么好、沿路买来的泥烧摆设要放在什么位置……这些鸡毛蒜皮的事, 他们都要挨在一起商量半天。不过,就连无谓的争执,也觉得很有滋有味。
这日,贺熠蹲在地上打开了最后的一件行囊,掏出了一只工艺极其粗糙的陶瓷猫,托在手里,端详了半天,忽然一愣,勃然大怒道:“岂有此理,我们被骗了!”
简禾正在扫地,闻言,诧异道:“什么?”
上前一看,原来那陶瓷猫背后弯弯的尾巴断了一截,是个残次品,只不过被人用色料填满了空缺的部分。乍看看不出来,得上手摸才行。
简禾有些郁闷,回想一下,这是他们路经天岂山下的一个小镇子时,从一个瘦小的老头的小摊上买的。当时天色很暗,没料到他们会看走了眼。
贺熠气急败坏,磨牙道:“好啊,玩偷龙转凤。不知死活的臭老头,居然敢骗我!”
他一下子就从地上跳了起来,简禾眼疾手快,丢开了扫帚,拉住了他的手:“你去哪里?”
贺熠理所当然地道:“还用说!我要找这个臭老头算账,掀了他的摊子,把他的小板车、他的货物都砸得稀巴烂!”
简禾哭笑不得:“跟他换一个就是了,何必砸摊子?”
贺熠恶狠狠道:“晚了,谁稀罕他的破东西!我偏要砸摊,看他以后还敢不敢骗我!”
说完,他挣动了起来,却没挣开。
简禾不松手,微微笑道:“你要是真砸了他的摊子,他以后肯定不敢骗你了,见到你就绕路走,怕你怕得要死。”
从虬泽来天岂山的这路上,她与贺熠朝夕相对,早就看出了在他乖巧可爱的皮相下,是一缕异于常人的魂魄,恶毒又天真,凶狠残忍又惹人哀怜……她从来都没有见过两种截然相反的特征能在一个人的身上结合得那么天衣无缝,切换得如此自如。
这么危险的、没有定数的性情,简禾很清楚,如果放任自流,让他继续滑落深渊,那么,在若干年后,世间就会多一个名声狼藉的小魔头。她有心教化他,束缚他,自然不会让他下山去闹事。她要让贺熠学会信任陌生人,过上平凡幸福且有烟火气的一生。
贺熠力气没她大,实在挣脱不开,戾气十足地道:“‘怕我怕得要死’才正合我意,我巴不得全天下的人都怕我,最好都不敢和我对视!”
简禾挑眉:“是吗?全天下的人都害怕你,猜疑你、痛骂你、躲着你,身边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有开心的事情、好吃的东西又找不到人分享,觉也睡不安稳,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几十年,不会很孤独吗?”
贺熠倔强道:“我乐得清静!”
“嗯,清静是好事,不过我们都要在这里住下来了,还要吃饭呢。”简禾顺手揉了揉他的头,忍俊不禁道:“你就这么野蛮地下山闹事,有理都变没理了,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别的商户都不肯卖东西给我们了。我们过年就没有新衣服穿、没油没盐没米……”
贺熠愤懑地瞪了她一眼,没做声。
“就这样说定啦,吃完饭后,我们一起下山去找那个老板。”简禾把那个陶瓷猫从他手里抽了出来,没想到转手时一下没抓稳,陶瓷猫砸到了地上。碎倒是没有碎,可两只猫耳朵间,却出现了一道大裂口。
简禾:“……”
这下可是她自己砸坏的了,没法换新了。转念一想,这道裂口恰好可以让下一枚铜板穿过,可以当做存钱罐。虽然没有塞子,不过,等装满的时候再砸碎、扔掉也不迟。最终,这奇丑无比的陶瓷猫就落户到贺熠的房间去了。
生活中不乏这样的插曲,要长期同居一屋檐下,往后定然还免不了更多的争执。简禾为人处世和贺熠一对比,几乎可以说是南辕北辙,大不相同。
很多与人产生的摩擦,依贺熠的作风,必须计较、必须报复,把对方砸得一鼻子血才满足。简禾却一笑了之,从不放在心上。数不清多少次与她较劲,又每一次都迷迷糊糊地落到了下风。
到了半夜,贺熠才会埋在被窝里,恨恨地骂骂咧咧,给她起了无数个恶劣的诨号,什么“蠢蛋”、“傻瓜”、“被人占便宜还笑呵呵的傻子”,怎么难听怎么信手拈来,甚至还偷偷嘲笑她——养了一匹恶狼还不自知。
这么一个不识好歹的、与他的行事风格完全相悖的傻子,他应该早就不耐烦地踢开她了。每一次,信誓旦旦地决定了要远远逃开,回到从前那种颠沛流离又自由自在、没人管他的生活中,但每一次天亮后,他就会反悔。
这个屋子的地,他扫过。木柜上的装饰品,是他亲手摆的……这个屋子是他的,他凭什么走!
——就是这么让人啼笑皆非的理由,每一次都诡异地说服了贺熠,让他没有一次真的走成。
他的别扭和不忿,戾气和凶狠,简禾一直都看在眼里,又恍若不知,像是从没有察觉到暗涌流动和他偶尔的敌意。
她只是用自己的方式,用温柔而缄默的力量轻轻地抚平了他的尖刺。日复一日,润物细无声地、一点一滴地改变着他,让世间少了一个受人憎恶的恶鬼,多出了一个平凡的少年。
虽说贺熠总是“小禾姐姐”不离嘴,但是两人并不是姐弟的相处模式,而是一边相依,一边较劲,在同一屋檐下维持着微妙的平衡,竟然也透露出了几分温馨感。
转眼,三个月过去了。炎炎的夏日落下了帷幕。一夜秋风起,空气中的燥热消散一空,取而代之的是飒爽的秋意。
贺熠从不喜欢和天岂山的村民打交道。山里的乐子更多,等熟悉了环境后,他就闲不住了,每隔几天就溜出去玩一次。某天,他拎了一只兔子回来,正儿八经地烧了一次饭,将简禾推到了座位上,让她享用。
米饭煮得半生不熟,红烧兔肉则口感绝佳。原本,简禾压根儿就没把他“烧饭”的承诺当真,看到色香味俱全的一只兔腿端到眼前时,她不能更惊讶了。
贺熠将她的反应看在眼里,眼中精光微露,手肘支在桌面上,上半身压前,笑得又甜又得意:“怎么样,小禾姐姐,我没骗你吧?”
简禾赞道:“没骗,真的很好吃。”
说罢,又有点好笑——贺熠他这么小就开始在市井混迹,说不定,他就是那种“什么技能都会一点,还意外地很会照顾人”的类型。
两人大快朵颐,一碟兔肉很快被瓜分得干干净净。简禾用手帕擦了擦泛着油光的嘴唇,好奇道:“对了,这兔子是哪来的?”
“它嘛,是我早上在山涧溜达时抓到的。河里面还有很多大白鱼呢。”
天岂山的鸟禽小兽都爱避着人,往往只在偏僻且陡峭的地方出没。简禾讶然:“我听说它们都藏在很深的地方,挺难找的。”
贺熠满不在乎地道:“可能吧。反正难不倒我。”
简禾笑了笑:“那就好。”
好的不灵坏的灵,今天才说完,第二天就出事了。估计是脆皮兔肉吃得太欢,翌日,简禾的喉咙就隐隐干痛,立刻警惕了起来——她有个定律,轻易不生病,一旦病了,就好得比寻常人慢,还是未雨绸缪、赶紧去抓两剂药吃吧。
贺熠一大早就不见人了,简禾没有多加注意。直到天快黑了,从山下药铺回来时,屋里还是黑漆漆的,一个人也没有。简禾纳闷地放下了药包,出门去找,兜兜转转,才在山涧的一个泥坑里,见到了满身泥的贺熠。
这个泥坑足有一个成年人的身高那么深,而且边缘都是滑腻湿润的泥土,若是没人在上面拉,根本就爬不上来,每踩一脚就往下滑一步。好在,坑底挺柔软,摔伤倒是没摔伤,就是扭到了一条腿。
贺熠倍感丢脸,又如临大敌,已经做好了被她数落时反击的准备。但简禾并没有说类似于“早让你听我的话”那样的马后炮,只是把剑伸了下去,让他抓着剑柄爬上来。
来到地面,两人都出了一身汗。
简禾擦了把汗,随口道:“唉,要是你学过仙功,就不用在底下困那么久了。”
贺熠眼底微微一闪:“是吗。”
光线昏暗,他的扭伤也细看不得,而且天快完全暗下去了,到时候山路更不好走。事不宜迟,简禾咬牙,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竟真的化不可能为可能,将贺熠背离了地面——当然,他完好的一条腿还拖在了地上借力。
最费劲的就是“起动”的那一瞬,之后反而觉得没那么吃力了。
山路寂静。贺熠趴在她背上,懒洋洋道:“小禾姐姐,你不行就说,我担心你回去后闪到腰。”
简禾啐道:“你才闪到腰呢!我辛辛苦苦……背你……你都不会说句好听的话,夸夸我……呼。”
贺熠嘟囔:“这叫背吗,明明就是拖吧。”
“就你话多!”
贺熠拖长了已经有点沙沙的嗓音,有气无力地道:“好吧,我就夸你几句吧。小禾姐姐威武强壮,小禾姐姐力大无穷,小禾姐姐气势雄壮……”
“……”简禾被他气得发笑,快托不住了:“停!你故意的吧?行了,你别说话了……不然,人家听见还以为你……号丧……呢!”
贺熠道:“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还笑,你不疼吗?”简禾哼道:“不过,说真的,你就庆幸你还小吧,如果再长高点,我绝对不管你,就让你自己爬回去。”
贺熠嗤笑一声:“小禾姐姐,你错啦,不是‘如果’,是‘一定’,我很快就会长得比你高了,走着瞧。”
简禾琢磨了一下,竟然觉得有点遗憾——她这几个月揉贺熠的头发已经习惯成自然了,等他长大了,她把手伸到最高,还够得着贺熠的头顶吗?
应该够不着了吧……唉,有点可惜啊。
这么一折腾,第二天简禾果真倒下了,连药都是贺熠去熬的。每次送药上来,他都会在碗底压一颗糖。
他怕苦,就理所当然也认为简禾跟他一样,没有糖就喝不下药。或许他还没有发现,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学着笨拙地对一个人好。虽说不太熟练,但他还是大方地给予了他认为最好的东西。
病好以后,贺熠主动缠着简禾,让她教他仙功。
寻常的世家孩子都是五六岁就开始筑基了,十一二岁才开始学,说实话,偏晚了。不过,这种事也很看重天赋和资质,启蒙的早晚并非决定项。有些人修了半辈子的道才摸到一些门道,灵力还没有一个才入仙门两三年的年轻人纯净。
简禾的娘亲倒是有点本事,却没有手把手地教她所有,简禾也不敢担保她能教给贺熠多少东西,他又能领悟多少。不过,修仙也会同时锻炼心性,收敛他放纵的野气,这对贺熠无疑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出乎她的意料,贺熠的消化速度十分惊人,而且,大概是拜过去那几年的流浪日子所赐,他虽然师承简禾,却不拘泥于此,而是在这基础上,通读书篇,自行糅杂了各门的招式,剑式极为刁钻恶劣,既无固定的章法,也无必行的招数,不讲究风度,只求以最少的功夫、攻击敌手最脆弱的地方,透漏着说不尽的毒辣与流氓气。
虽说这样的剑法不会被尚君子之风的仙门百家所推崇,但无可否认,它在实战中是制敌的最佳路子。
简禾曾经尝试过纠正他,然而,作战的风格并非自己决定的,而往往与个人性情有关,长年累月,慢慢长成。既已形成,难以改变。后来她也就放弃了,只要不是做坏事,那么,练怎样的剑法,又有何区别呢?
弹指四年过去,贺熠十五岁,已经出落为了青涩而俊俏的少年郎,眉心的红痕越发明艳。在山野中走过,总会惹得大姑娘小姑娘脸颊飞红,频频偷看。
每一年,贺熠的生辰都是在山下过的。世间有很多种庆祝诞辰的方式,贺熠则要吃一碗新鲜滚烫的长寿面才心满意足,每年如此,雷打不动。今年的生辰有些特别,吃完面后,简禾送了一把剑给他。
有了属于自己的剑,意味着他以后可以跟着简禾一起去收魍魉了。
天岂山方圆数十里,皆是荒僻山林,亦是魍魉作怪较多的地方。当然,吃人肉扒人皮、穷凶恶极的魍魉十分少见,更常见的是那种在太阳下山后,在山间游荡的魍魉。它们潜伏在黑暗里,伺机吸取夜归者的阳气,摄其心魂。若是时运太低,还会被它们跟到家里。一旦如此,轻则小病一场,家宅不宁,小孩啼哭不停,重则痴呆失魂,长睡不醒。
村民什么都不懂,自然十分害怕。但其实在懂得仙功的人看来,这些不过是魍魉中的小喽啰,收复是轻而易举的事。这样的境况,简直是为有一技之长的简禾量身定做的。过去的几年,隔三差五地替村民们收复魍魉,简禾几乎被人当成了活神仙。
村民想要重酬她,她都是谢绝,取而代之,只要生活的必需品,比如衣服、山里打回来的兽肉等等,故而过去几年,从未为生计发过愁。有时候,除祟的地方离他们家有点远,简禾会出门三四天,留下贺熠在家看门。
每次被扔下,虽然山还是那个山,屋还是那个屋,但贺熠都觉得无聊顶透,提不起劲儿来。以后终于再也不会被落下了。
贺熠舔舔唇,拔剑出鞘,寒光四溢,是把难得一见的好剑。简禾道:“对了,这把剑还没有刻字,你有没有想要的剑名?”
贺熠用指节轻轻敲了敲剑身,忽然道:“……弃仙。”
简禾扬眉:“什么?”
贺熠扭头,冲她甜丝丝地勾唇一笑:“我想好啦,它就叫弃仙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小剧场——
简禾:你长高了,我就够不着你头顶了,摸不了你的头了。
贺熠:够不着头顶没关系呀。朝下摸,随便摸,我不介意。:p
简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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