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窃以为,文名加上“文学”二字,实属胆大包天。
不惧文学性,或也不惧美感。讲低俗,不高雅。
如有阅读,还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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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还在下。
愈来愈大。
街上人迹罕至。雪沫子纷飞下坠,世界黑白分明。
魏北回家时,已凌晨五点四十分。
他拧动钥匙推门,在玄关看见四只歪倒的鞋,其中一双永远不认识。
魏北笑了声,麻木地绕开它们,脱鞋进屋。他没摘手套,摸索到客厅的顶灯开关。
“啪”,亮了。
黄偏白的灯光映在黑皮手套上,雪已化成水,浸得外表濡湿。
地上躺着两套风格迥异的衣服,时而交织,时而分离,从客厅朝卧室铺了一条路。
沈南逸在家,保不准刚从枕边妖精的身上下来。
至于是男是女,待定。
在普通人的观念里,男女很好分辨,看衣着、看鞋子。但沈南逸这里行不通,或许床上是个性感女尤物,或许是个异装癖有吊男。
魏北见得太多,知道沈南逸的口味无法用常人思维去定论。他扔下棉服外套,里边只穿一件亮片t恤。半扎半放地塞在裤腰里,勾得腰身分外诱人。
平时这个点归家,是刚结束blue bar的热舞表演。魏北的职业多样化,导致身份多重。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搞不清,如今又在扮演哪个他。
推开浴室门时,魏北握着把手犹豫几秒。到底今晚的浴室是个什么状况,他默默做了个心理准备。
沈南逸口味多变,玩得也狠。上次魏北回家洗澡,毫不设防地推门进去,差点被浴缸里浑身带血的男人吓到报警。
这你妈,跟酒吧厕所捡尸似的。
魏北以为闹出人命,冲进卧室发现沈南逸睡得极舒服。他站在门口思考片刻,认为沈南逸不是智障,玩归玩,人命不可能用来开玩笑。他折返浴室叫醒男人,后来才知是玩出血,男人恶趣味地要求对方给他涂抹。
谁知玩得太累,就在浴缸睡着了。
魏北冷眼,傻逼。
龙头哗哗淌出热水,魏北的思绪归位。浴室里一切正常,看来今晚没玩什么花样。他脱了t恤,亮片刮擦手臂皮肤时,有些生疼。
浴室暖灯照在他裸.露的后颈上,修长一截,微弯,能看见骨头。魏北从壁柜取出卸妆水,又熟稔地拿几张化妆棉。稍凉液体敷上脸颊时,耳朵里仍回荡着夜场轰隆的dj喊麦声。
什么“跟着舞曲一起摇摆”“释放你的激情,甩出你的胸罩”,年轻人喝酒上头就爱蹦迪,灯光纸醉金迷。今晚有几群人跳得狠了,“草栏杆*”时愣将一方舞台的栏杆摇坏。
魏北在夜场跳舞,给钱就能看能摸能扭的那种,世俗眼中的“不正经人”。实则他也有正经职业,只是更“不入流”,拍成人片的。
恰巧近几年迎合市场口味,再加他长得叫人记忆深刻,好巧混出些名声,勉强算“男星”。
不过混口饭吃罢了,谈不上乐不乐意,也谈不上形象包装。所以没戏拍就去夜店兼职,好几次被粉丝认出。上过两三趟热搜,碰见流量大咖,很快没了水花。
至今也没真的大红大紫。
魏北觉得自己没这个命,不过偶尔也不认命。
化妆棉擦下一层粉底,夹杂着眉笔与眼线的黑,还有亮晶晶的眼影。他皱了下眉头,谈不上喜恶,抹上洗面奶,接着再用温水洗把脸。水渍干净后,露出一张俊逸容颜。
魏北这张脸挺妙,乍一看舒服自然,利眉长眼,眼褶又深又宽。鼻梁挺直,嘴唇薄却有型,唇珠诱人,是漂亮男人应有的长相。若上了妆,是妖也妖得,艳也艳得,夹着几分俊美倒不显媚俗。
“适合演戏,也适合夜场。”
好几年前有人这么说,魏北记得是谁。
“当然也适合被包养。”
这话是沈南逸说的,这一句,魏北也记得。
魏北与沈南逸的相遇并不纯情,一开始就是实打实的“买”与“被买”。那晚在新中关村的咖啡馆门口,分明是不淫也不乱的地点。
行人匆忙,魏北孤零零站在街边,背对道路。深秋,却穿得单薄。沈南逸本已经过他,没几步后退回来。两人都聪明,眼神一个对照,什么牛鬼蛇神具现形。
因此沈南逸没兜圈子,大方明了:“跟我走么。”
魏北半侧过身子,歪头:“车牌号?”
沈南逸蓦地就笑出声,颇有意思地看着他:“京a,8开头。”
“嗯,那走吧。”
魏北几乎未曾犹豫,好似答应一起吃个饭而已。
他至今记得那天的所有细节,记得怎么坐上沈南逸的车,记得如何走进那座冰冷的宅子,记得玻璃窗和地板的温度,也记得身后人的暴烈与火热。
不温柔、不留情,只是对待买来的物品那般对待他。
像沈南逸的长相一样,魏北记得,一眼能看出的薄情。
两人变成现实中俗套的“情夫”关系,在外人面前互不认识。沈南逸出门很少带他,只给钱,其他一律不闻不问。合格情人的作派。
魏北偶尔很忙,不忙的时候去夜场。他白天在家,沈南逸同在的话,必定不落下一场猛战。
但是人就会厌倦,是人就爱尝鲜。没多久,沈南逸又陆续带回其他男人。
不同在于,做归做,留宿的很少。至少不能睡在主卧的床上。光凭这点,魏北怎么看也算稍赢一筹。
可并不值得炫耀。都是买来的,谁比谁昂贵。
魏北能与沈南逸一起生活至今,并跟随他从京城移居锦官城,具体原因难明。可能是“日久生情”,也可能是应了那句“找最野的鸡,玩最紧的b。”
只是沈南逸总跟他讲,“当初我决定要你,是因为你的后颈。”
“那晚灯光照在你的后颈上,像白瓷笼着一层纱。”
“我很想要,很想咬。”
旋转开关,水声戛然而止,魏北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摸了摸后颈,冷笑一声。
他收拾完时,已经七点。窗外天光乍亮,这房子买在郊区,听不见城市的喧嚣,亦感受不到早餐摊带来的市井气息。
如果魏北没有外出拍戏,必须负责沈南逸的三餐。无论前夜玩得再过火,沈南逸总会在七点半准时起床。他瞌睡少,并且有职业需要。
沈南逸写小说,出乎魏北意料。他且以为别人口中的南哥,无非是个富二代。
沈南逸不写严肃文学,偏好艳俗,出版的书目市面上很难买,分年龄层级。他的观念中,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界限并不清晰,或者说大众与文学其实密不可分。
魏北与他上床后,偶有几次过问:“您写的这些,不觉不入流,不觉难以抬上桌面讲?”
沈南逸戳灭烟头,薄情寡义的俊脸掩在烟雾背后。
“您演的电影,不觉下流,不觉难登大雅之堂。”
魏北:“我只是讨口饭吃。”
沈南逸却笑得很迷人:“不止,还是为了美与艺术。”
早餐丰盛,海鲜粥加几碟小菜。魏北刚端上桌,瞧见楼上下来一人。男的,纤瘦,漂亮,金丝雀般叫人喜欢。
魏北实则没有敌意,但眼神挺冷。不怪他,外边给人笑惯了,面部肌肉僵硬,回家懒得牵动嘴角。
男人穿了衣服下楼,看样子不打算久留。他和魏北擦肩而过时,魏北莫名生出一丝熟悉感。
不想沈南逸倒追了出来,睡袍穿得极匆忙,生怕晚一步。
“辛博欧!”
男人就停了半拍步子,很快穿鞋出门去。
魏北呆怔片刻,忽然瞳孔一缩。
他敏锐的直觉发出信号:这男人过夜了。是在主卧的大床上。
沈南逸没追到人,不恼。他只睨一眼楼下的魏北,去了浴室。魏北吃到一半时,沈南逸上桌。两人没有过多言语,偶尔勺子碰撞碗底,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米粥即将见底时,沈南逸随口问他:“昨晚赚了多少。”
魏北的手一顿,如实报了数:“三万二,几场热舞。”
“那还挺值的。”
“是很容易。”
对话经常如此卡在尴尬的位置,沈南逸不往下说,魏北亦不接。明明没有丝毫的瞧不上,却在字里行间流露出些许优越感。
魏北盯着碗底米粥,汁水浓稠,颗粒黏腻。勺尖轻转,就袒露出白瓷红柚的图案。
上书四字:智性真诚。
不伦不类的设计,不伦不类的配色。沈南逸定制。
魏北知道其意思:为你的思想而战。但若你的思想失败了,你的正直仍会为胜利欢呼。*
当初他认为南哥或许是个“伟人”,长期接触后,明白他应当是个“伪人”。
不管是什么人,如今供他吃供他穿供他住豪宅,还有什么好不满的,可以感恩戴德了。
魏北没资格讲感情,他知道,这只是交易。
沈南逸会在每天九点准时开始写作,此后直到午餐时间,家里不能发出任何嘈杂的响动,放音乐也不行。
某次魏北的手机铃声欢唱多次,沈南逸叫他滚出去。同是数九寒天,魏北穿着单薄睡衣在门口站了三小时。
他攥在掌心的手机似铁块,凉刺骨。又似一个一个不绝的耳光,扇了180分钟。
后来魏北学乖了,沈南逸写作,他就躲到花园看书。有时看沈南逸写的书,青天白日下打一趟手|枪。有时看严肃文学,他很喜欢。
魏北基本不看剧本,台词少,动作多。看两三遍足够。
这样的日子,漫长又乏味。
但今天,忽然生了一条裂缝。
沈南逸起身离桌前,突然朝魏北问一句:“你有没有想过搬出去住。”
“没有。”
魏北说。他明白是什么意思。
老东西居然也会动真感情。
“那你最近有空看看租房信息。”沈南逸不是征求意见,他更喜欢下达命令。“博欧说不喜欢家里有其他人,我觉得也该定一下了。”
“毕竟到了这个年纪,有个稳定干净的伴侣会比较方便。”
魏北坐在那儿,不说话。头埋得很低,故意露出那截纤长的后颈。
而沈南逸是看也不看,俨然失去兴趣。
他上楼前,又突然回头说:“魏北,你觉不觉得博欧挺像一个人。”
魏北终于牵动嘴角,笑了半秒。眼里却没什么温度。
沈南逸说:“其实辛博欧挺像你,三年前的你。”
魏北彻底笑出声,手指抵着额头,肩膀止不住地颤。
他笑了会儿,眼泪都快出来了。
“别说了,我今天开始看房子。”
沈南逸知道他懂事,开口的一瞬便明了结果。他颔首,走进书房。
魏北笑得面部肌肉发疼,一双锋利又漂亮的眼睛盯着碗底。
他心想,像你妈逼啊。
果真是仗义多为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
装什么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