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第 64 章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一拜天地——”

日西垂, 幽幽白烛摇曳, 一人手持牌位,对着屋外苍天, 缓缓跪倒, 升拜。

“二拜高堂——”

男人站起, 捧着牌位冲着一身缟素的妇人跪下, 随赞礼者唱声, 拜了下去。

“夫夫对拜——”

男人将牌位放到供桌之前,一撩喜服前袍,结结实实的拜倒。

“礼成——”

妇人终于没能忍住,哽咽出声,就见男子站起后,对着她唤了一声“妈。”

“……哎。”她压下悲意,取出红封, 塞到了他手里, 作改口费。

台上供桌放着四个灵位。

最新的那个, 刻着先夫夏君安然生西莲位。

他缓缓让开,一个同样穿着素衣的青年走了进来, 对着灵位跪倒。

这是一场喜事, 却是一场阴婚。

往来的宾客皆都衣着素净, 在青年拜完之后, 相继来拜。

夏母神色恍惚,看着川流而过来祭奠的人们,再看神色肃然的年轻人, 她坐在高堂的座位上,参加着她孩儿的婚宴,却扯不出一丝笑容。

这一个月发生了什么,她根本就不敢去回想,一回想就能感觉到那一阵把她的心硬生生撕开的痛。

她的儿子,没了。

她的安然,再也回不来了。

皇家来了嘉奖和抚慰,江苏知州来了慰问,姑苏县令也来了慰问。

本朝最厉害的文学大家亲笔为他的儿子写了奠文。

儿子的友人一个比一个来头大,均着素服来祭拜。

皇帝赐了谥号,破例允她儿入忠烈祠,享万世祭。

还给了她诰命。

可是她不要啊,她只知道自己的儿子,死在了一个,她都不认识的地方,再也回不来了。

连,连尸身都没有。

只有一席官袍,听说是她儿子遇战前脱下的官服,被送了回来,葬在了她夫身边。

她要这些有什么用,有什么用啊……

可是她不能哭,因为她的儿子是英雄,无数学子为她的儿子撰文,无数兵士为她的儿子请征,万民伞就祭在儿子的灵位前。

她不能哭。

她是英雄的母亲,她只能说着我儿当如此,为官,当护一方太平。

她,不能哭。

安然,吾儿,妈会撑住,妈会撑住的。

吾儿护一方百姓,我来护住我的儿。

幸好,幸好我儿还有个贴心人。

沈戚,同他儿结缘之人,自闽南护灵而来,一路为她儿摇招魂铃,牵引她儿归家。

来找到她时,身上伤口已经崩裂,透着污血,面容疲惫,眼下青黑,狼狈不堪。

他言已于夏安然结契,只是尚未完礼,求她签了婚书。

本朝并无男儿成婚之礼,他便言愿入赘夏家,以妻礼同安然成婚,只求,只求死后同穴。

他言,这是安然同他约好的。

夏母如何能拒得了他。

沈戚请得今上诏书,认他们婚书有效。

今日昏礼之后,他们便是本朝唯一一对,合法的夫夫。

自此,同衾同穴。

今上会签了这一道婚书,是因为他心有亏欠。

永春之危,本可早解,却因南安郡王鱼肉乡里引发民变,闽军精锐均被调动先去镇压了南安之乱,等接到永春信息之时,已经来不及回头了。

纵是百般疾行,最后也只见到断壁残垣,尸横遍野。

永春之危,是永春人自己解的。

永春城的两次惊天炸烈之声,又有夏多多飞来求救,让乡里村人意识不妙,他们急急赶来,便见永春城破,村人以为妻儿尽亡,悲恸之极,纷纷呐喊着加入战圈。

倭人本就被永春人不要命的攻击吓破了胆,又遇生力军,最终尽数被斩杀。

后来的村人这才知道,妻儿被夏县令安排出逃,并无大碍。

“那,那夏县令呢?”

是啊,夏县令呢。

夏县令没有了。

他们的小夏县令,那么那么好的夏县令,再也没有了。

沈戚在急急赶到之时,便见永春人拼凑起来的,安然的尸身。

他翻身下马,几不敢认。

他没能护住他。

他以为他请驻南台,即便有倭乱,他也能护住他。

他以为,他的死劫,还在两年后。

他以为,他会走在他的前面。

他没能护住他的安然。

沈戚立于妻位,神色淡然。

他没能应自己的心誓,那么,同安然的约却决不能负。

所以他奏请今上签婚书,他放弃沈家长子身份入赘夏家。

他会为他孝奉夏母,照顾好夏多多,最后和他葬在一起。

他们已经拜堂叩首,在婚书上签了印,就算夏安然先行一步,红线也已经牵上,这辈子,下辈子,生生世世,他们都分不开。

夏安然的友人们齐来吊唁。

他们给灵位上了香,同夏母沈戚打了招呼,便先退了出去,坐在了夏安然家的花园内。

几人相顾无言。

又是他们三人,上次这么坐的时候,还在京城等着夏安然春闱出成绩。

那时候天气凉,只是因为一个暖锅,若干小菜,热热闹闹的,心中也是热腾腾的。

不想一年过去,他们再坐到一起的时候,竟是就缺了一个人。

虽天气炎热,心中却是冰凉一片的。

沉默久久之后,宝玉忽然开口“我欲为官。”

冯渊薛蟠齐齐看向他,就见他们中最小的少年人眉目坚毅“我欲为官,我要去永春。夏兄没有做到的,我会替他做下去。”

“宝玉!”薛蟠怔楞之后,忽然大笑出声,笑着笑着眼泪却淌了下来,他随手拭去那不经意间滑落的两行泪,夸道“我没想到,我们之中最勇敢的反而是你。”

“我之前,是不想要再踏进那块地的。”他说着说着,又哽咽了起来,薛蟠猛吸一口气压下了心中的万千思绪,拍一下桌子“好,既然你要去,哥哥我便为你打头阵。”

“一言为定?”

“驷马难追。”

“既如此,不如加我二人。”

先后进了后院的,正是冯紫英柳湘莲二人,他们亦是一身素服,显然是刚刚吊唁过。

薛蟠露出了些惊奇的表情,这二人素来不和,竟然有一日走在了一道?

见他如此表情,二人也不做解释,站在了三人身边,柳湘莲道“今上欲建水军,自各军征兵,我报名了。“

“沈同知有海战经验,他此后将担训练海军之责。”冯紫英说“我也跟着一起升官了。”

“我们下月便随沈同知共赴闽南,所以我们应该比你们先到,”柳湘莲笑道“宝玉,你动作可要快些,今年参加秋闱,明年今上要开恩科,又是一个顺年,你可莫要让我们等的太久。”

“宝玉哥哥也要下场?”门口又走进来一少年,林玦向诸人行礼,众人互相见过后,林玦将话接了下去“我今年也要下场。”

“既如此,不如共勉。”贾宝玉笑着对自己的表弟道。

“共勉。”林玦应了。

此后一月,今上下旨,建海船、练海军。

沈戚任指挥佥事,即日上任。

听闻朝中众官对海军均都不看好,觉得倭寇不过是附皮之藓,今上此般有穷兵黩武之态,故而在派遣参军时候,纷纷拒了,倒是有一许姓翰林官主动报名,要求来任这参军。

同他一样报名的,还有朱探花,只是许翰林以朱探花已订婚,不便远行为由说服上官选了他,朱探花只能郁郁而归,三年后他入户部任侍郎,主管军营钱粮,没少和许参军你来我往。

后等海军大胜而归,二人又因战争赔款站在了同一战线,自此化敌为友。

后几年,林玦中了状元,贾宝玉中了探花,二人入翰林修习后外放,先后去了闽地,此后,因本朝海军雄起,今上又逐步试探着开了海贸,闽地较之曾经更为繁荣。

薛家商队所行之处,更是都被铺上了三合土路,南台港借由地理优势,成为了陆运、海运的贸易中心,并以此惠及周边府县。

许翰林……啊,不是,许参军长期奋斗在闽南海军的第一线,年过三十了都还未成婚,等朱探花都生了两个娃了之后,他才在友人看似劝婚实则晒娃的封封来信中炸了毛,开始将视线对准了身边的人。

奈何他所在军中,全是一干单身汉,唯一的已婚人士就是沈戚,全然没有任何参考意见。

许参军心情有点糟糕,于是便告了个假,在街上闲逛。

他手中提着若干小食,随手塞进嘴里时,恰巧见一曼妙女子自轿中而下,那女郎面罩斗笠,只海边风大,纱帘被轻轻搅动,许参军所在之处恰巧看到了女郎的姿貌,他慌忙背过身躲避,但那惊鸿一瞥却留在了心中。

女郎并未梳妆,很是素净,却唇红眉翠,面若银盘,水杏般的眸子若有察觉般稍稍瞟了他这一眼,就这一眼便让许参军的心有如枯木逢春般迅速得开满了花。

后来他在被薛蟠暴打一顿之后,娶到了刚被放出宫,为躲避母亲念叨,特意来寻兄长散心的薛宝钗。

婚后二人夫唱妇随,宝钗擅持家,进宫多年,她虽侍奉公主,却也跟着读了书,一言一行端庄舒雅,又大气稳重,在闽南的官太太圈很是有名声。

她又懂些经济道理,常能在许参军苦恼之时提些建议,许参军每每因此茅塞顿开,夫妻感情极为和睦。

他二人成婚之时年龄都已颇大,谁知第二年宝钗便生了一对双生儿,许参军顿时扬眉吐气,自觉自己这才叫做有效率,比起朱探花五年抱两厉害多了。

等双胞胎慢慢长大,一个都没继承爹妈的文采风流,反而因为长在军营之中,更好舞刀弄枪。

他们的自小的陪练就是夏多多,日子久了,就入了沈戚的眼,沈戚收了二人为徒,悉心教导,为闽南海军培育出了两大儒将。

其靠着双生子的默契,于指挥作战之时互为臂膀,常打得敌将措手不及。

一十四年以后,终解倭寇之患。

此时,先皇已去,今上治理之下政治清明,于十年前便已开始整治黄河,如今,也当得海晏河清,时和岁丰一词了。

苏启明一路直升,后官拜一品,他并不负自己当年所愿,一生不曾蝇营狗苟,不曾结党营私,至其寿终,都未变成自己所恶之人。

待到后来年老,他自觉当给年轻一代让路,奏上表书,直言要改官员致仕年岁。

他于表中言辞恳切,讲了自己自花甲之年后的诸多改变,保守固封,害怕改变,思维停滞,直言若是朝中官员均都如此,于王朝无益。

如今王朝致仕年岁为古稀之年,然大多官员为保权位,多有修改年龄之举,此为大不善。

此表一上,满朝皆惊,自此之后足足争论了一年有余,方才被皇帝拍板决定,致仕年岁,提早至六十五岁。并且直至官员死亡,每年朝廷还会发下抚恤金,以保官员养老。

如此惊天之举,使得朝堂动荡了近三年,之后陆陆续续,伴随吏部全新的官员评定标准,陆续由年轻人冒头,顶起了王朝复兴之路。

而这一代人,多为甲戍年春闱进士。

沈戚,字鸿瑞,谥号忠武。

因何发迹已不可考,此人颇为传奇,一力建起海军,横扫大洋,却终生未娶,死后入的也是别人家的祖坟,常有人言,忠武候好养异宠,尤以大鹅为嘉。

野史中道,忠武候极善手工,尤其是捏泥人,捏出来的兔子更是惟妙惟肖,此人亦极为执拗,至其六十六岁寿终,他除回京述职,终生不曾离闽南,后今上令他去山东练兵,也被他拒了,今上气的连发数道圣旨,均被他拒绝。

乞骸骨后,更是长居于永春,他六十五岁一年,忽搬回了姑苏夏家,自此定居不再离开。

直至翌年春,于家中无疾而逝。

忠武公无子,仅有一弟,同他两位徒弟一起为他守灵,随后按其生前所愿葬入夏家祖坟,圣上降旨,迎灵位入忠烈祠,与其亡夫夏安然同享祭祀。

送灵当日,姑苏城遍布路祭为其送行,然忠武公所带随葬之物,不过两口樟木箱,队列极短。反倒是为其送行队伍,可谓浩浩荡荡。

一时之间,姑苏城几近空城,亦有仰慕之人,不远千里而来,送他最后一程。

沈戚的两口樟木箱,很轻。

没有放金银,也没有放珠宝。

一口放了夏多多。

一口放了大大小小足足有四十三只泥塑兔子。

可能只有许家两个小郎君知道,沈戚最擅长捏的,不是兔子,而是猫,大大小小的猫,各种姿态、各种动作的猫。

只是那些泥猫被捏出来之后都再也没有出现过。

两位许小郎君只见过一次沈戚捏的猫。

他们所见过的那只猫,此时就在沈戚的棺椁之中,被沈戚捏在了手里。

白白的猫咪小小的,看上去还是个幼崽,它躺在大黑兔子身上,睡得四仰八叉又没心没肺。

白乎乎的小肚皮露在外头,四只小爪朝天,粉嫩嫩的,黑兔子的一只兔爪子搭在小猫身上,面上的表情也满足极了。

沈大人亲手捏出,并且留在世上的猫,就只有两只。

一只在他二十二岁时候。

一只在他六十六岁时候。

现在两只猫都在它们的黑兔子在一起了。

==

数百年后,王朝交替,新生王朝的主力军攻破帝都时,不知是谁点了一把火,烧了民房,百姓民居多以木质结构,一旦起火便很快烧成一片,起义军见势不妙忙赶着救火,谁知火刚蔓延开,就突降雷雨将其扑灭。此时正是春末夏初时,要说突降雷雨也算正常,本也能作新朝是奉天承运的佐证。

只是忽有百姓大喊“是忠烈祠!”

起义军定睛看去,果真,火势是在即将烧至忠烈祠时被扑灭的,有兵士便将其告知了上峰,言此祠很是蹊跷。百姓此刻多跪在忠烈祠前,请先烈们庇佑。

并问是否要驱赶,又要如何对待忠烈祠。

这事传到了开国皇帝耳里,皇帝却哈哈大笑,并不当一回事,他直言“前朝忠烈祠内先烈多为护佑民间百姓,我们起义,也是为了护佑本朝百姓,既如此,我们便连他们一共供奉了又有何妨。”

自此,纵有朝代更替,每朝每代都供奉着忠烈祠的香火,直至最后,忠烈祠化为纪念碑立于帝都中轴线。

永享万世香火。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误会啦!苏大人没死,是系统把夏喵的身份用苏大人代替了,所以夏喵记忆里面是苏大人去点碳粉的。(实际是他自己)

今天的评论区有个宝宝问作者君,红楼死出去,三国活到底,难道不觉得有问题吗。

然后作者君正在思考并且感觉好像是有点不对的时候…点进去就看到[窗外的ta]在下面跟了一楼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噫!!完全没毛病!完美啊!!天啊噜,就是这样作者就是要给你们传达这样的信念啊!!(喂,脸呢)

我要把这个写成横幅送给夏喵(喂)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重生后我回苗疆继承家业重生之为妇不仁嫡女娇妃至高降临我收了幼年大佬们做徒弟穿成绿茶女配后我出道了恣意风流重生后成了大佬心尖宠农家娘子美又娇替身的我跟正主在一起了
相关阅读
休怪本尊出鞘无情朝思暮想[综韩剧]结婚大作战可不可以不嫁人小富即安[重生]一川风露重生成女配宋氏[蓝色生死恋]颠覆综艺小白和三栖巨腕这个病人我不治了![快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