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闽北瘟疫一解, 淳王的民间威望又多了几分。街头巷尾, 那说书人还编了几个巧妙的段子,说是淳王跋山涉水取来的医治方子。一时间将他吹得此人只得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阿诗玛久居深山, 我身体康复了些,就带她上街散散心, 刚坐到茶楼就听那说书人唾沫横飞,将一群人唬得愣愣的。我觉得乏味, 阿诗玛倒是听得津津有味。也是, 她虽然年满十五,可是人生阅历少,这个世界对她来说是丰富的、新鲜的。哪里像我, 虽然眼界狭窄, 这颗心,却是满目疮痍了。
“珍珠姐, 那是什么?”阿诗玛指在茶楼外的糖葫芦串, 一群人小孩子正在争相购买那颜色、诱人的食物。“糖葫芦呀。”我买给你吧,我笑着说:“你在这里等我。”阿诗玛点点头,乖乖的坐着。
我下楼,买了一串糖葫芦,正想返身, 顿了顿,又买了一串。是啊,虽然我知道这是什么, 实际上,我也没吃过。小时候跟着二哥赶集,看着一群镇子里的小孩儿吃得满嘴都是糖,那个时候狠狠的咽了几口唾沫,只安慰自己一定难吃得要命。
如今,我记得这个诱人的糖葫芦,却记不得亲人的模样了。我的娘亲,爱欺负我的二哥,偏心的爹。
我这一耽搁,回到茶楼,却出了事。阿诗玛站在位置上瑟瑟发抖,嫩白的小脸上满是惊恐的神色,他面前躺在一个人。脸色紫红,全身不停的颤抖,口吐白沫。
“阿诗玛,怎么了?!”我上前询问。阿诗玛说不出话,周围的人也是看热闹,说不出个所以然。
“珍珠姐,我不是故意的,是他主动靠过来,又伸手摸我,要拉我走。”阿诗玛断断续续的说:“我把娘交我的赤蛊用在他身上了。”我看地上那人,短衣打扮,面相不善,又不似普通的登徒浪子。心中疑虑,正不知如何处理,却见一人带着官兵前来,却是有过一面之缘的李劲。
他见是我,有些诧异,又见地上之人症状怪异。一时也不知如何处理。
“这赤蛊可有解除之法?”我问阿诗玛。“一个时辰,蛊虫死了,自然就解了。”阿诗玛躲在我身后,还为自己的失手有些害怕。我安抚她了一下,然后走到李劲面前,坦言阿诗玛是淳王府上贵客,这人唐突而至,有几多可疑,最好是先关押起来。
李劲是淳王心腹,自然将地上中蛊之人关押起来,又命人送我二人回府,自不多说。
阿诗玛一路上闷闷不乐,大概是觉得自己闯了祸,害了人。我知她是为了自保,拿糖葫芦逗她,她也只是勉强一笑。
果然,回府不过一刻钟,淳王就派人来宣我。阿诗玛觉得连累了我,开始垂泪。我知道她心肠敏感脆弱,也不及安慰,只是说去去就来。
“那人我已审查清楚,是绛红派出的人,想要试探她的来历。”淳王倒是直奔主题。我皱起眉。他继续说:“今日之事虽小,但是市集之中,阿诗玛用蛊之事难免走漏消息,她不能待在府中了,不然的话,被人捉住把柄,极有可能将瘟疫之事的起源栽在我头上。”
“可... 阿诗玛... ”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一时间有些乱。“我对阿诗玛另有打算。”
“什么打算?”我询问,话出口又有些不妥,我毕竟是下人,没有资格逾越。淳王倒是不在意,示意让站在一旁的华三先生开口。
华三道:“淳王殿下准备明年将阿诗玛送进宫,这一年,我们将把她送到一个秘密的地方学习宫廷礼仪。”
“送进宫?”我并不诧异,淳王亲自去云南,亲自去竹箩,当然是想要找一个会巫蛊之术的人为己所用。阿诗玛巫蛊之术虽然不算精通,可是心性专一淳朴,模样靓丽,这样的女子,送进宫做内应,是最完美的。可是,一想到那深似浩瀚的宫廷,我也......
“阿诗玛进宫的时候,还要麻烦珍珠姑娘你......”华三欲言又止。我倒是明白了几分:“珍珠自然愿意跟随阿诗玛。”
一时间,屋子里又有些讪讪。淳王倒是开口:“阿诗玛体内中的蛊毒还有两年就要毒发,等我去取那天山雪莲,也许等不及,所以明年你们进宫,先想想办法,也是权宜之计。”
“珍珠知道,珍珠定然帮助阿诗玛取得保命的雪莲,毕竟保住她也是保住自己的命。”我冷冷的说:“珍珠也会赴汤蹈火,为淳王大计筹谋。”我有些生气,气的是为什么很多事,都是他们做了决定再告诉我,就因为他们位高权重吗?
我虽然生气,却又无奈,待平静下来倒是想起一人,我过来时曾被玉妃搭救,她是前朝妃子,经历几朝衰竭,现在一心向佛,隐世避居。如果将阿诗玛送到她那里,倒是放心。我将提议对淳王讲了,他自然应了,派人快马前去闽北问信,我又亲笔写了书信带往。
说来好笑,我学写字只是为了与顺公公鸿雁传书,如今他人不在了,我却还能流利提笔。
“绛红要怎么处理呢?”我还是开口询问。
“留不得。”淳王头也没抬得回答。
原来狠心不分男女,不管是七巧,还是淳王。他们都是人中龙凤,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我要成长,难道我也要这样吗?我有些困惑,又决定将它置之脑后。
我一回住处,就见阿诗玛伸长脖子站在廊下。她一见到我,就急急迎了出来:“珍珠姐,淳王有没有怪罪下来?”“没事。”我安慰她,“你是自保,有什么好怪罪的。”她这才放下心,舒了一口气,又问:“珍珠姐,糖葫芦呢?你放哪的呀?”眼睛里满是馋样,我觉她可爱,故意逗她,说是一时情急,弄丢了,她立刻憋着嘴,满是委屈。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这个样子,我真羡慕。
吃了晚饭,阿诗玛的注意力又转移到了汉族的面食上来,她只觉得那些糕点面□□巧可爱,又甜美芳香,忍不住一边吃一边把玩。我几次欲言又止,不知道怎么将准备送她离开,去皇宫的事说出口。
忍了又忍,还是开口:“阿诗玛,淳王可能过几天要送你离开。”“离开?送我回竹箩吗?我不想回去!”阿诗玛说:“珍珠姐,求你,你帮我求求淳王,我不想回竹箩,不想整天和虫子待在一起......我喜欢外面的世界。”
“不是,不是,阿诗玛。”我拉住她的手坐下来:“是送你去一位贵人那里,她会教你一些规矩礼仪。因为一年后,淳王要把你送进宫。”
“进宫?”阿诗玛一派天真,并没有弄清楚事情的含义,只是问:“进宫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的吗?我以前听说,那里遍地都是黄金,每个人都高贵美丽,不可直视。”
听着阿诗玛的稚言稚语,我也不好解释,只是说:“宫中确实繁华,你可以见到天下最美的景色,可是品到最美味的珍馐,可是见遍天下的精巧玩意儿。只是伴君如伴虎,一入宫门,万不能行差踏错。踏错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啊?”虽然我说得可怕,阿诗玛却不在意:“真的有那么好吗?我好想去看看,可是我一个人又有点害怕。珍珠姐,要是有你陪我就好了。”她这句话倒是说对了,我叹口气:“是啊,我陪你,我陪你再入宫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