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姐!阿姐!”
云开不干了,抱住云蕙的一只胳膊,一只腿已经支出去挡住了云蕙的脚,再看他一脸的我是无赖的模样。
云蕙嘴角有些抽抽,望着耍赖的弟弟,突然有点辣眼睛。
其实从前那个一脸正经,满口大义的阿弟也不错,至少不会这般耍无赖。
看看现在的,这年纪是越来越活回去了?
“有话就说。”
云开眨了下眼,笑的有些讨好,“阿姐!”
云蕙默默抽开自己的胳膊,低语道:“好好说话啊,别逼我揍你。”
云开这才规矩的站直了身体,说道:“我也想回云台府看看。”
“不行!”
云蕙回答的很快,抱着点心就要出去,云开眼神倒是机灵,又一次将人给拉住,不过这下没有抓胳膊了,而是小心翼翼抓着人的衣袖。
云蕙回望过去的时候,云开已经可怜巴巴的对上了她的眼。
“阿姐,我们家的祠堂就在云台府,我想回去将牌位都带回来,还有啊,爹娘,祖父、祖母的坟还在那边,我想回去祭拜他们。”
云蕙默了,仔细想想,也是,这好些年她都没去祭拜自己的爹娘了,从前有苏余氏作妖,她连回去跟弟弟过年的机会都没有,她重生回来的时候又没时间,这样一算,她似乎真该好好回去祭拜一番了。
“回去是可以,等再过些时日吧,至少等王长坤回来再说。”
说是将领土收回来了,但这才几天啊,云蕙始终担心有隐患,水都城还好,可云台府挨着边境太近了,她不放心。
等王长坤回去一趟,也好具体知道一些消息。
云开:“好。”
云蕙沉默的看了眼云开的腿,想出声,云开开口了,“阿姐不用担心,到时候我坐马车去,不妨事,我自己就是大夫,腿伤恢复得好,只要不做剧烈活动,是不会有事的。”
云蕙没在多说,抱着东西回了后院。
庭院里,两只小白虎在院子里翻来翻去的打滚,直到如今已经三个月了,小白小黄现在骨头长得好,走起来也稳当。
两小只鼻子灵,一瞧着云蕙抱着东西,便一个激灵,跑到了脚边要吃的。
云蕙也是多久没抱它们了,将手里的点心放到了回廊的栏杆上,一手抱了一只,沉了不少。
两小只活泼,对云蕙很是亲昵,湿漉漉的小舌头便朝着云蕙的颈窝一阵舔。
好生亲昵了一会,云蕙便忘了那一盘子的糕点,将两小只抱去了厨房。
找孙荷要了切碎的肉糜来,一只一个碗,瞧着它们吧唧吧唧吃得香。
孙荷现在都还有些心惊肉跳,起初见着两只白虎时,她跟另外两个是真真吓着了。
别看还小,但该有的特征也已经有了,妥妥的山中小大王模样,好在现在瞧着,除了长得吓人些,实际上倒是跟别人家养的猫儿差不离,都听黏人的,尤其的黏东家。
王长坤第二日便离开了杏花村,走的时候什么也没带,反而将先前在牙行里穿的那身套在了身上,脸抹黑了不少,便前往了水都城。
没等到三日,两日后,人便回来了,回来的时候人不太精神。
一问才知道,水都城里什么都没了,去的时候,一片废墟,断壁残垣,哪里还有从前热闹繁华的街景?他的家也没了,就更别说那些祖宗的牌位了。
地上斑斑血迹都干成黑渍了,去的时候,还有好多尸体没被运走。
好几月了,便是冬日里,那尸体也保存不了太久,好些都臭了,还有长蛆的,恶心的不行。
王长坤一个大男人,瞧了都忍不住想作呕。
云蕙听了,沉默了好些时候,大家都以为这是受不了王长坤说的那场面。
在场的,唯有云曦知道是为什么。
前世就是这时候,娘亲去了云台府,带着已经生蛆的舅舅跟阿福扶棺到了山上,埋了。
她娘这是回忆起过往,难受了。
云开有些着急:“阿姐,我们明日便启程吧,我想早些回去瞧瞧。”
云蕙没反对,点了点头,便去打点去了,人不能去的多,她只准备带着云开跟何叔,还有身手不错的邵菁,其他的都留在家里。
云曦本来想去的,但云蕙不允许,她就没在坚持。
出发的时候,是凌晨寅时,天都没亮,马车就咕噜噜滚动着离开了。
因为家中只养了一匹马,邵菁便在外边赶车,云蕙三人在车厢内闭目养神。
等马车赶到水都城的时候,外边的天也昏黄昏黄的,瞧着天色已经是傍晚了,这还是赶着一路飞奔而来,不然怕是天黑才能到。
邵菁敲了敲车壁问:“东家,天色不早了,我们可要留在城中休息一晚再走?”
云蕙想也没想道:“不用了,直接去到水都城吧。”
城内废墟一片,尸体是没有了,但城中依然有着一股糜烂的腐朽味道。
好些难民已经回来了,有的屋子没被破坏得太惨,重新将就着搭建了下,有个屋檐遮挡风雨,也好过在恭州城脚下住着不驱寒的帐篷好。
但他们这些想要落脚,却也没地方落脚,还不如在城外马车上歇息。
这会在街道上,云蕙倒是瞧见了不少衣着鲜亮的人和往来的马车,想来是第二批回来的人。
马车只是从水都城经过,出去的时候,有士兵在,递了路引,只说了想回去瞧瞧自己的老家房子,最近往云台府的人也不少,那士兵也就问了问便放行了。
出了水都城,马车便停在了路边,没在继续打算向前,再往前便是云台府,那里虽然有士兵把守,但也不能保证晚上没有危险,为此还不如在水都城外歇息一晚,到了第二日天亮在赶路。
车上带了不少的干粮,大家都先草草吃了东西,何贵先躺着休息了,他要守夜,邵菁在外边搭了个火堆,三人在下边坐着。
到了天黑,因为他们就停在城外不远,有士兵把守,倒也不怕一些难民抢劫。
这些天里,如抢劫的就已经不下十回,都是些走投无路的人,没有生计也没有家人,于是干脆干起了强盗生意来,专抢劫那些穿戴整齐,瞧着就有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