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昭雅公主在天海站的行程是三天,昨晚就应该回国了。
可不知为什么,昭雅公主临时改变了行程,目前还没有离开天海。
这个疑问,到了晚上便有了答案,K国王子南宫嘉泽到访天海。
其实,南宫嘉泽本来是去帝都担任一场盛会的嘉宾,但他却出乎意料的降落在天海。
有消息灵通的媒体立即道出了原因:南宫王子对昭雅公主爱慕已久,特地来天海与她会合。
夜慕寒看了这则消息以后,心里很是不爽,转身暴走。
时冉在后面追上来,“总裁,今天还没治疗,医生还在等着,您怎么走了?”
夜慕寒一言不发,迈开长腿上了车,一脚油门飞了出去。
留下时冉一个人站在原地皱眉,“总裁不配合治疗,这更难办了!”
夜氏股东大会。
夜慕寒坐在会议桌的最前端,与股东们一起商议集团的重大决策。
手机忽然震动,是重磅推荐的一条新闻:昭雅公主和南宫王子同赴帝都,担任本届亚洲博览会的嘉宾,宛若一对金童玉女。
照片上,昭雅公主身穿华贵的礼服,帽子上的垂纱遮面,与南宫王子一起为盛会剪彩,虽然只有半张脸,但那美丽的笑容足以迷倒她身旁的人,南宫王子凝视着昭雅公主,目光中深情难掩。
“砰”地一声,手机在桌面上摔了个粉碎。
会议上的所有股东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惊讶地看向夜慕寒。
随即,夜慕寒冰着脸起身,“会你们继续开,我出去买部手机!”
说着,他转身走出了会议室。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最大的股东走了,这股东会还怎么开?
可怜那部手机,招谁惹谁了?
白羽连忙追出去,“总裁,您冷静一点!”
夜慕寒横了一眼白羽,“那部破手机你是在哪里买的,专门推荐一些乱七八糟的小道消息?”
“总裁,消息的推荐,是根据您的搜索频率来的,系统会推荐一些您最关注的内容发送给您!”
白羽的解释,激起了夜慕寒更大的愤怒,“谁喜欢关注那些小白脸?王子很了不起吗?还金童玉女,简直乱弹琴!”
白羽只好耐心地开解道,“总裁,南宫王子和昭雅公主只是一起参加活动,况且各国王室礼教森严,昭雅公主已经结婚生子,他们之间不可能有什么的,只是媒体的即兴炒作罢了!”
“结婚生子?”夜慕寒不自觉的重复着,“查清楚没有,她到底和哪个王八蛋结婚生子了?”
咳咳!
白羽清了清嗓子,“昨晚,我托父亲在境外打听了一下。”
经过四年的磨合,白羽还是对霍六叔改了称呼。
“父亲说,昭雅公主的丈夫是拿斯伯爵,但没有人知道这个人是谁,至于是不是昭雅公主身旁的助理洛萧,他也不确定。”
“拿斯,这都什么破名字?想必人也不怎么样,她一定是被人逼迫的,我必须想个办法把她救出来!”
夜慕寒说完之后,气呼呼地大步走开。
白羽站在原地愣了半天,“我的上帝,总裁这都说了些什么?”
明天是昭雅公主回国的日子,夜慕寒反反复复地看着媒体上的报道,彻夜难眠,借酒浇愁。
院子里的灯光映出了他细长的身影,仰头望向深蓝的夜空,心底涌起一股无可奈何。
明明是她,既然已经回了天海,为什么要装作不认识我?
她在恨我,还是已经忘了我?
不会,她不会忘记我。
她事事为我着想,宁可被人误会,也要拼死挽救夜氏,怎么可能轻易忘掉我?
念念是个有情有义的人,以昭雅公主的身份回到天海,还不忘深夜到养父的目前祭拜,这说明以前的一切,她都记得,至少她的思维是清晰的,不存在失忆这回事。
对,她很可能是被人胁迫的,她这么做,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
或许是M国的皇室为她施加了压力,她才不得不屈服。
四年前的那场大火中,她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件事本身就令人怀疑。
如果她真的葬身火海,就算火再大,也会留下蛛丝马迹。
不排除M国王室利用那场大火,趁机用特殊手段,帮她脱身的可能性。
而他们这么做,唯一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昭雅公主出了问题,找念念做个替身。
所以才动用皇家势力,和有关方面打了招呼,把人绑走,同时制造了身亡的假象。
可是,自古以来的绑架,不是要钱,就是要命,哪有把人绑去做公主的?
还有一点可疑的是,M国年轻的女孩多的是,他们如果想找替身,随便拉一个便是,为什么一定要千里迢迢地选中了念念?
另外,四年前,吉查公爵和帕蒂女王先后到访天海。
尤其是帕蒂女王,还召见了念念,现在想来,这些事的确有些不同寻常。
而且据奶奶说,吉查公爵到访天海不辞而别之后,四年来从未和她联系过,这也是很不正常的现象。
把这些事连在一起想想,应该不是偶然。
只是,这背后又藏着怎样的阴谋?
夜慕寒喝了不少的酒,意识有些混沌,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出了念归庭。
刚一出门,眼前忽然闪过一个白色身影,胸前一道绣着银丝的蓝色镶边,在夜色中尤为显眼。
“念念!”他情不自禁地唤道。
可一转身的功夫,眼前却没了人。
夜慕寒揉了揉眼睛,自言自语道,“是眼花了吗?刚才分明看见念念了!”
一定是眼花,念念怎么会到这里来呢?她现在贵为一国公主,怕是看不上我了。
而自己现在的情况,实在一言难尽,就算她还没有忘掉我,又能怎样?
“不对!”夜慕寒用手按着太阳穴,话不是这么说的,首先要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她的确是人胁迫,我又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夜慕寒矛盾着,挣扎着,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晃悠着,手里还拎着一罐啤酒,像一个无家可归的醉汉。
不知走了多久,再抬头时,面前已然是万和公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