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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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学校时,头脑昏昏沉沉,像是被填满了浆糊。眼前的视野变得模糊,耳朵也嗡嗡的响起来。走回宿舍,不知和谁打了个招呼,便爬上床倒头大睡。一夜无梦,周一的早晨起来,精神正好。太阳已经升起,阳光倾泻在楼下的院子里。胖子放起了音乐,边洗漱边哼唱着。眼镜在整理着书本,似乎在为今天的课程做准备。而木柴还在床上睡觉,他从来都是睡的最晚,起的也最晚。新的一周开始了,又是一个平静的清晨。

时间将到五月,附近的林地花园中的月季已经盛开了大半,隔着好远就能闻到芳香,鲜艳的花朵鲜嫩无比,像是可以捏得出水来。我不自觉的走到了湖边,漫步在一片绿荫之中。柳絮在这个季节已经多了起来,有风吹起的时候,就会漫天飞舞,如冬天里飘散的雪花,却相称着绿色的背景。柳树已经长出纤细的枝叶,顺着长长的柳枝从顶端垂下,就像女孩子那柔顺的头发,随风摆动。湖心的亭子中,传来了二胡的声音,听得出是著名的《二泉映月》,曲调时而低沉,时而激昂。几只燕子叽叽喳喳地叫着,轻盈的划过湖面。在这样春意盎然的景色里,我却不能开心起来。这些天,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去处理和若璃以及冰雅之间的关系,却始终不得结果,学习上也不能集中精力,所以,就在学校附近漫无目的的闲逛。我持续着给若璃发送消息,却始终没有得到回应。

这段时间冰雅主动来找过我几次,我们会找那种特色的餐馆吃饭,然后在附近散步。冰雅偶尔会攥紧我的手或者挽着我的手臂,在这种时候,我以往的反应应该是 抵触和抗拒,但是现在我却渐渐的习惯并且享受这种感觉。冰雅在我心中逐渐占有了一席之地,而我,对于冰雅,也渐渐的从有好感,变成了喜欢。没错,我是喜欢她。这种喜欢不同于对若璃的那种感觉,是由最初的心动转化而来。

在五月初的一天下午,若璃给我回复了一条信息。

“北陌,请原谅我这么长时间以来对你的冷漠和不闻不问,关于我们的关系,以及你和赵冰雅的事,我思考了很久。在一开始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我是有些无法理解的,因为,我无法接受和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男朋友突然喜欢上了别人。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但我一时还是无法理解。所以,我希望,你能给我一段时间,让我好好调整一下自己的状态,也仔细思考一下如何处理我们之间的关系。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就先不要见面了。到时候,我会主动联系你。希望你一切安好。——若璃。”

看到这些,我心中一颤。对于若璃,我愧疚不已,因为我曾经豪言壮语允诺过要守护她一生一世。我不想做背弃承诺的人,可是,我对于冰雅的感情,已经在彼此的相处中升华。从最初的心动,喜欢渐渐的变成了爱恋。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本没有错,可是却不能兼顾二者,我必须选择其一。我曾经一直在思考,对于若璃的感情,如果不是爱,那又是什么?渐渐的,我觉得这种感情更像是处于爱与亲情之间。的确,若璃是我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之外最亲的人。我与她一直保持着这种微妙的关系。我们没有闹过什么大的矛盾,一直都在彼此的理解与忍让中生活。我们就像这复杂的世界中两个最简单的孩子,用最天真的谎言欺骗着对方,我们都相信这世界是光明的,我们都厌恶那充满黑暗的角落。我们变得步调一致,彼此再也无法分开。可是,冰雅的出现却让我突然觉得若璃与我离得好远,我们似乎走向了歧途。

时间到了五月的第二个周末,我睡到了午后才起来。下了床,发现室友们都不在宿舍。阳光正好,透过窗子照进室内,撒在了我的书桌上,刚好照亮了在阴影下的书籍。是耀文送给我的那本英文原版的《教父》。我拿起英语词典,坐在阳台上读了起来。天气不算热,微风送来了初夏的那股暖意。楼下院子里的杨树已经长出了茂密的绿荫,葱葱茏茏。不远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唤醒了这夏日的勃勃生机。

不知过了多久,院子里的阳光已经消失的差不多,整个院子覆盖在一片昏暗之中。太阳被远处的高楼挡住,就快要落山了,在天边抹了几道辉光,向远方发散而去。西边的浮云也被染得通红,像一幅色彩鲜艳的油画,渐渐退去了颜色。

手机屏幕亮了起来,一个陌生的号码发来一条短信。

“喂,是苏北陌吗?我来北京找你了。”

我先是一愣,后来才意识到这是那个在火车上结识的女孩。

“你在哪里?”

我回复道。

“火车站。”又有一条信息发来,“能不能一起吃个饭?”

“好,你先在那里等着,我去找你。”

我穿好衣服,便搭乘公交前往了火车站。

到了火车站时,我用电话联系了女孩,在附近的一家餐馆门口找到了她。

见到她时,她穿着一件绿色的外套,淡黄色的裤子,一双运动鞋,双手握着行李箱的拉杆,站在路口张望着。由于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也只是见过一次面,当我走到她面前时她才认出我来。女孩身材高挑,长相普通,但是看起来很有气质。

我们选了一家附近的一家肯德基,点了一份双人套餐。

经过聊天,我知道了这个女孩名叫孟秋荷,是一个高中生,在她们本地的一个私立高中读高二。

“怎么有时间跑来北京?”

“我们学校和北京的一个中学举行了一次联谊会,我作为代表来参加活动,还有个人发言呢。”

“挺厉害的嘛。”

我们似乎在上次的讨论中意犹未尽,所以又聊起了书和作家相关的话题。女孩很是活跃,涛涛不绝地说个不停,而我几乎都是在作为听众,出于礼貌,频频点头。

“可想过将来要去往哪个城市?”我看着孟秋荷。

“嗯,我想去上海。可是我这学习挺令人担忧的。”

“上海是个很好的地方,很多人都想去。但你只要努力,就一定能做到。”

“大家总是这么说,简直成陈词滥调了。”孟秋荷做出了一种无奈的表情。

“你以后想做什么呢?”

“当个作家吧。像村上春树那样。”

“很好。”

“能不能换个别的形容词。不要不是好就是很好。”

“比如?”

“很有创意,有特点。”

“很有创意。”我重复着说道。

“能说下原因吗?”

“什么原因?”

“你为什么喜欢当作家?”

“我,应该是作家这个职业比较自由吧,自己安排时间,想干嘛就干嘛,不用受人约束。”孟秋荷嘟着嘴说道。“对了,我特别讨厌别人管我。”

“你怎么看?”

“志向远大,很棒。”

“你真的不善于夸人。”孟秋荷笑着说。

“你倒也很诚实。”我也微笑着说道。

“喂,北京有什么好玩的?”

“看你喜欢哪方面了?有故宫,颐和园,长城,很多很多。”

“好吃的也不少吧。”

“嗯,我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带你去转转。可惜,,”我打开了汉堡的包装盒。

“可惜明天周一,对吧。没事,你上课去吧,我和我朋友去逛。”

“嗯,那你注意安全。”

“我知道。这种事你放心就好。”

“嗯。”

我们又聊了下她这几天的行程和计划,我提了几条建议。

饭后,我送她去往订好的酒店,然后返回学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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