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白眼狼和深情的李家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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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公里以外的上海,金茂君悦酒店,同样一个人块头接近两米的年轻汉子不睡床只睡地板,就连地板上软软的地毯,他都觉得不舒服,最后干脆睡到了宽敞的卫生间地面上。

深夜,上海这座不眠的国际大都市也缓缓安静下来,多数人都己经入睡。“咔哒”一声微弱的响声,几乎肉耳无法分辨,至少此刻打开这扇门的人有这个自信,睡在这间房中的人绝对不会听到这个声音。进门后,这个服务生打扮的男人迅速关门,动作轻柔而准确,只是在门锁接近关闭的那一刻,被仿佛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一般。随后,房间竟然自己轻轻弹开,这位刺杀过数位世界政坛重要人物都均未失手的刺客居然被人用手指轻轻抹了一下脖子便不省人事,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另外一间房的地上。

习惯性地,他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应该是君悦酒店的其中一间套房,房间里却一个人都没有,只是原本挂着山水画的地方此刻被一张巨大无比的牛角弓代替了。说这张弓大,是丝毫不夸张的,因为单弓体就占据了差不多有整面墙的三分之二高度,什么样人才能使得这种弓?如果他的眼力没有错的嘛,配上这种野生牛筋的弓,单拉力就在千斤朝外,这还是给人用的弓吗?难道只是装饰品。

身上的武器都没了,就连藏在头发里的银针也被人取走了,绝对碰到了高手!这是他的第一反应。确认套间里的确没有人之后,他轻轻地走到门口,听着外面的动静——夜深人静,落针有声。

他轻轻地打开房间,突然感觉眼前一暗,一个庞然大物挡在了他的面前,对危险第六感本能和求生的潜力让他在极短的时间内飞快地后撤三步,借着房间里的灯光,这才看清眼前的庞然大物居然是个一脸憨笑的年轻男子。

“你已经是第六个了?难道一定要我杀人,你们才肯罢休吗?”弓角挠了挠只有寸许头发的脑袋,一脸憨笑,“我大师父说做人要有度,可是你们总是这样反反复复,大叔不嫌烦,我都嫌烦了。”

刺客无语,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保镖,难不成是个傻子。不管了,先动手再说。

可是,迈出两步后,他就后悔了,因为他突然发现对方的嘴角居然微微勾起一个相当诡异的弧度,似嘲笑似鄙视,眼神也仿佛只是在打量一个充其量算个玩具的东西。

一个人,如果被别人当成于玩具,那他就彻底“杯具”了。迈出两步后的刺客也知道自己这回算是踢到了不该踢的铁桶。他的拳头还没有到对方面前,就已经被对方一记看不清路数的侧踢踢得倒飞出去,这一踢有多少力量,或许只有踢的人和被踢的人知道,因为被踢的人已经再次晕了过去。

“怎么一个比一个不禁打?昆仑山上的老铁树都比你们抗打。”身高两米的昆仑汉子微生摇了摇头,又关上门,靠着墙角蹲着,仿佛又回到了坐在寺里头一边晒太阳一边被三儿数落的日子。“该怎么办呢?一拨接一拨,如果三儿在就好了,他鬼主意最多了。唉!”弓角微叹一声,脸上的憨笑消失无影无踪,此时此刻,他是那个在山上憋了二十五年读了二十年等身书的大刁民的亲哥哥。

东北,依旧漫天冰雪,一声枪响,似乎并没有命中那只熊瞎子的要害,可是它此时却跟冬日里被惊醒的东北熊王扯不上半点儿干系,唯一能做的似乎也只有躺在这冰天雪地里哼哼的份儿。

“哥,您这百发百中的枪法比得上当年叱咤咱东三省的杨司令了!”两个身穿裘袄手持猎枪的男子缓缓靠近熊瞎子身侧,偏年轻一点儿的汉子由衷赞道,“再早个七十年,咱也一定能打得鬼子嗷嗷叫!”

被称为“哥”的男子穿着一身价值不菲的裘袄,看样子应该是从俄罗斯走私入境的上等貂袄,单一件袄子的价格就顶得上一辆宝马5系的价格,男人的身份尊贵由此可窥一斑。只是这模样看上去约摸四十出头的男人却丝毫没有猎中猎物后应有的欣喜,相反有些出乎意料的表情凝重,蹲下身仔细地检查了一番脚下的猎物,很明显,这只庞然大物只剩下最后一口气,而他刚刚那一枪只是打在了熊瞎子脂肪最厚重的部位,而且并不是致命伤。

“小车,帮我把它翻个身!”两个男人费了大劲才将这体重绝对超过800斤的大家伙翻了个身,熊瞎子的胸口心脏部分赫然现着一个深不可测的血色掌印,此时血已经成了暗红色,熟悉外家劲道的男子微微皱眉,“小车,你习的是内家拳术,这一掌要多少年的功力?”

刚刚翻过身看到掌印的时候,薄小车已经是目瞪口呆,这会儿被哥哥一问,这才反应过来,一脸又惊又羡的表情:“如果是南派咏春一脉的,少则四十年功力,多则六十年,可是,哥,内家功法最是讲究身体的巅峰期,这么多年练下来,平常人早就过了巅峰时期,实在想不通,这一掌是如何劈出来的。哥你看,绝对是一掌毙命,而且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人并不是想取它性命,却是这大冬天的熊瞎子早就没有理性可言,所以这才下了重手,但还是给它留了一线生机。”

一直盯着掌印不出声的男子微微点头:“就算是我,也不敢说一掌劈下来能取这畜生的性命……这世上,到底还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啊!”

叫小车的男人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就连东北猛人薄大车都佩服的人,放眼天下,又有几个能及得上这个能空手搏熊大猛货呢?

此时此刻,这个不知道给东北薄家兄弟造就了多少惊奇和诧异的始作俑者正盘腿坐在李家村温暖的坑上,跟村长老烟有一搭没一搭地抽着东北老蛤蟆旱烟喝着老烟自家酿制的高度烈酒,一口蛤蟆烟一口辣到骨子里的烈酒,这个模样比女人还要清秀妩媚的长发男人双颊早已经飞起两朵酡红,只是目光一如既往地清澈平静,古井不波。

老烟也抽着旱烟,打量着这个在冰天雪地里突然出现自称也姓“李”的本家年轻人,不知道怎地,他总是会联想起二十八年前也同样突然出现在村子里呆了半年却在临走时拐带走了老烟亲妹妹的外姓白眼狼。老祖宗们都说,外姓人的话都不可信,老烟原本不信,可是那比林子里清晨露珠还要水灵的亲妹子被外姓外乡人拐走后,他就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除了山里的野人,就是那些心肠比熊瞎子还黑的外姓人。李家村好客,可是老烟例外,平常来了外乡客人,家家都拉着自家宅子里带,唯有当村长的老烟不愿意,可是不知为何,他看眼前这个模样比女娃子还要俊俏的孩子就是顺眼,用山里人的话来说,这就叫投缘。

“娃儿,老头子给你讲个故事呗!”老烟也不知道为何自己今天会变成罗嗦了,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就好像找到了失散孩子的娘一样。

老烟讲故事的水平很一般,但一头乌黑青丝的俊俏年轻男人还是听得津津有味。故事不复杂,大致就是同样是漫天冰雪天寒地冻的一个冬天,老烟还不是村长,但老烟的爹是李家村村长的时候,村子里闯进来了一个在山里打猎却受了重伤的年轻男人,满身是血的男人进到村子里的时候老烟的亲妹妹正在村口喊压里的娃儿们回家吃饭,那年轻的男人就倒在了老烟那要多漂亮就多亲妹子的脚下。接下来,就像一般故事里演的那样,美女救书生,一来二去,两人就郎情妾意外加郎才女貌了。村里的众人那时候只有男人嫉妒女人羡慕的份儿。可是好景不长,那白眼狼一样的男人伤养好了,便在一个明月高悬的夜晚独自离开了,跟谁也没有打招呼,连老烟的那漂亮妹子也仍在梦中梦着自己出嫁场景。男人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就好像他突然出现在这个原始森林畔的村落一般,神秘,落寞,而不带走一丝云彩。可是,他却带走了一个女人的心,还留下了女人腹中已经一个月的骨肉。肚子渐大的老烟妹子也在一个望月高挂的夜晚偷偷离开了村子,这个从来没有离开过村子半步的善良女人凭着男人在与自己温存时留下的只字片语开始了漫长的寻夫之旅。妹子一走,老烟他爹就急了,一急就病,一病就倒了,这一倒下就再也没有起来过了。就在老烟他爹在病坑上熬了大半年撒手人寰的时候,老烟的漂亮妹子回来了,可是原本活泼可爱的姑娘却变得忧郁寡言,人也整整瘦了一大圈,至于有没有找到那个白眼狼她也不肯说,腹中的孩子到底去哪儿,她也是一问就大哭,一哭就起码半个月精神恍惚。又是大半年后,老烟的漂亮妹子终于在一个冰天雪地圆月皎洁如玉的夜晚,独自一人坐在冰天雪地里又哭又笑了整整一夜,清晨的时候笑累了哭累了的俊俏姑娘终于睡着了,很安静地睡着了,脸上还带着已经许久都没有出现过的甜笑,可是,却再也没有醒过来。

老烟讲完这个悲凄故事的时候,一张沟壑纵横的脸上早已泪痕遍布,临了,还是狠狠地在自己脸下抽了几巴掌:“都是我这个亲哥哥没用,没本事啊,如果此生再让我见到那良心被狗吞了的白眼狼,老子一定活剐了他。”

一直听故事听得入神的年轻男人抓起桌上的高度烈酒,生生地灌了三大口,放下酒坛的时候,那对如同桃花般的眸子愈发绚烂:“听说过什么叫凌迟吗?”

抽着蛤蟆旱烟的老烟微微一愣神:“凌迟?”

嘴角微微勾起的年轻男人同样抽了一口蛤蟆烟,缓缓吐出来,在烟雾中那张堪比精致江南女子的脸在这一瞬间显得格外熟悉。“一个忘情负义的白眼狼,千刀万剐那算是便宜了他。”

一老一小两个男人坐在坑上喝了大半夜,整个冬天的存酒被喝掉了大半,最后只剩下老烟靠在炕边的墙上絮絮叨叨地说着别人听不懂的胡话。

醒来的时候,老烟看到面如桃花般的年轻男子居然还坐在他的对面,只是此刻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眼前的那杆*上。那杆跟了老烟差不多大半辈子的土枪已经被年轻男人拆成了许多零件。

“你……”老烟无名火起,可是不知道为何,这个脾气火爆的东北汉子却在被年轻男人冷冷看了一眼后又把剩下的话吞了下去。

年轻男人仍旧在继续手上的动作,刀、挫子、铁管都是家里的,桌上还多了一些没有见过的细小的零件。年轻男人一边埋头熟练地测量着铁管直径然后分割一边道:“原本我想把我这把给你,但估摸着你用不惯,所以我把我那把拆了,拼拼凑凑,大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应该比你原先的那把威力强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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