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以美色招待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秦宫暖阁。

赢驷的案头的公文堆积如山,将他的身形都隐在其中。

“外臣参见秦公。”宋初一拱手施礼。

赢驷放下竹简,抬头看了她一眼,“坐。”

“谢秦公。”宋初一跪坐下来,心中揣测不出赢驷叫她过来究竟要说些什么,毕竟前两次见面的时候,也并未觉得他有想与她畅谈政事的意思,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话比较少的原因。

赢驷正欲说话,一名内监从一侧快步的走到他身侧,耳语了几句。

他好看的眉微微拢起,冷声道,“等寡人忙完政事再说。”

“喏。”内监躬身退下。

赢驷抬手令周围侍婢全部退下,“先生的《灭国论》是否还有下篇?”

宋初一的《灭国论》实际上只是一种言论,整篇文章只是针砭时事,将现实血淋淋的揭露,层层剖析直可见骨,然而文章中对如何灭他人之国,却只是寥寥数笔带过。

“公具慧眼,献给公的文章确实只有上卷,灭国道的广博与繁巨,实在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述说,在下已经动笔,希望能以微弱之力,将此大道的轮廓呈现于公面前。”宋初一道。

“霸道乎?”赢驷问道。

他的意思是,宋初一所言的灭国之道,是不是称霸之道。

上古帝王治世,按宏观治理的四种模式来划分,大致分为皇道、帝道、王道、霸道。

霸道崇尚智慧和武力。赏罚必信,法令显明,以力率民,民亦以力归之。用武力去争,只求效率。以诡诈为智谋,争强斗势,只讲求利益而不讲求德行。

商鞅所行之道,可归类为霸道。

而七雄国,大致上走的都是霸道这条路子,因为战国就是暴力的时代,你讲道义,别人不择手段,你就只有灭亡的份。

赢驷从《灭国论》的上半卷来分辨,觉得其内容,大约也可以归诸于霸道。

“是,也不是。”宋初一知道在赢驷面前最好不要卖关子,因此只见他目光微有疑问,便紧接着道,“灭国论,起于霸道,帝王道以行,终于皇道。”

也就是,开始的时候其实是以霸道的姿态出现,以王道和帝道贯穿,走到皇道为终结。

赢驷好看的眼眸中微亮,往前挪了挪席子,道,“请先生解惑。”

他的兴趣,使得宋初一亦十分有兴致,不由也往前坐,道,“怀瑾出身道家,最崇尚皇道。皇道讲求用无为,以道率民,民以道而归之。然而大争之世,行皇道者,无异于自寻死路。观古往今来天下大势,但凡有数国鼎力,必然硝烟不断,绝不可能并存相安。唯一之法,便是统一天下。”

她叹道,“虽我心中怀仁,但凤凰唯有浴火才能获得新生,苍生须忍得这一场痛。”

“孟子虽是大贤,却不比先生务实。”赢驷听完这番话,诚恳的做出一个评价。

孟子是以仁政为本的王道,不得不说,他的那一套言论的确将王道升华到了一个十分完善成熟的状态,也把人伦思想更深化,作为长远的发展来看,的确有可行性。但这一套理论,是由春秋时期延伸过来,在充满鲜血和暴力的战国,不会有那个君王能接受。

也就是说,大家都能分辨出他的思想言论是好的,尊他为圣贤,但并不符合现实,满足不了雄主们那颗野心。

两人志同道合,凑在一起竟是不可收拾,聊的忘乎所以,连晚膳都省了,只令人送了几壶热米酒暖身。

当真秉烛夜话起来。

宋初一发现赢驷其实并不是那种三巴掌拍不出一个屁的木头,他大多时候不说话,约莫是因为觉得没有说的必要。而且赢驷对待政治、战事的敏锐,以及犀利的评论,都让宋初一叹为观止。她外表虽然年幼,但其实年纪已经不小了,但赢驷可是如假包换的天才。

而从初见面至现在,赢驷心里一次次的对宋初一重新审视,每一次都会让他有更加惊喜的发现。

宋初一的实力如何还有待考量,但以她这般年纪,便有如此眼光和学识,再过几年恐怕更是不得了。他忽然有些不想放她离开了,万一这等人才若是突然改变心意,投了别国,岂不是对秦国深具威胁?

“先生不如弃卫?”赢驷试探道。

温暖的光中,宋初一看着赢驷俊美无寿的面容,没有任何绮念,正色道,“怀瑾素来没有什么德行可言,大多时候亦如策士那般有嘴脸,没面目,可是但凡为人,尤其为士人,必须得有坚持。于怀瑾来说,那坚持,便是‘信’之一字。”

不过宋初一讲信用也是对人对事的,使诈术的时候,谁还会讲‘信’?但为人处世,宋初一不是个没有底线之人。

“我信先生品德。”赢驷方才的话,不过是考验罢了,倘若宋初一真的答应,他放心之余,必然也会另起戒备之心。

正此时,忽然响起咕的一声。

赢驷看向声音发出处——宋初一的肚子,哈哈一笑,道,“竟是把先生饿着了,来人!准备汤面!”

宋初一诧异的盯着赢驷那张笑起来颠倒众生的脸,愣了一会儿,才开玩笑道,“公可以不信怀瑾品德,但一定要相信,只要三年后公之风采依旧,怀瑾便只剩一口气也会到秦国来看一眼公再死。”

“这倒是新鲜,先生对外貌在意已经到此种程度?”赢驷也曾听闻,有些男人好端端的放着女人不喜欢,偏就喜欢男人,难道宋初一也是这种人?他喜欢宋初一的才华,但对此事却是十分厌恶排斥。

宋初一自是看出来赢驷的疑惑,笑道,“山川巍峨、湖水汤汤,均是上苍恩赐。怀瑾一度穷困潦倒,衣食不济,只有清风明月不要钱,不看白不看。美色之于怀瑾,亦是如此。”

“先生好洒脱。”赢驷面上重新浮起笑意,亦同她打趣道,“他日先生入秦,以秦之明月清风、我之美色招待先生如何?”

宋初一刚含了一口酒,险些喷出来。她素知道赢驷是个不拘小节的豪爽之人,但委实没看出来,一贯严肃的家伙,竟然能开出这种玩笑。她稳了稳情绪,堪堪把一口酒咽下去,“我反悔行吗?”

赢驷微微挑眉。

“我现在就来。”宋初一笑道。

两人相视大笑。

内侍端了汤面和小菜进来,两人这才各自回位置用饭。

陇西都是民风彪悍却也朴实,就连身为一国之君的赢驷,衣食也并不奢华,相对于那些精致的菜肴来说,还是一碗热乎乎的汤面更合他心意。不过为了秦国体面,一般不会用这样的食物招待外客,尤其是外国使节,赢驷是将宋初一当做友人才会如此。

外面还飘着雪,一大盆汤面下肚,浑身暖洋洋的。不管是饭是菜,陇西人就喜欢大份量,秦国的碗比宋初一的脸要大的多,她也知道秦人不喜剩饭根的行为,吃完之后,撑得腆着肚子一动不能动。

赢驷漱口之后,看见宋初一四仰八叉的动作,不禁莞尔。

歇了片刻,才发现天色已经朦胧,似乎快要天亮了。

赢驷命人送宋初一回驿馆,自己则心情大好的去洗漱,准备早晨的朝会。

马车中。

宋初一问籍羽道,“你可曾用饭?”

“子时便用过了。”籍羽心中奇怪,秦公与宋初一究竟说了些什么,竟能说一夜。他知道,肯定不止是伐魏之事。

籍羽觉得宋初一不耍流氓的时候,那份风采气度,必然能令人秦公眼前一亮,也许是秦公欣赏宋初一才华,想收归己用?

这些念头闪过,籍羽却并未问出口,毕竟宋初一只答应在卫国三年,三年之后去哪里是她的私事。况且籍羽也明白,以卫国的状况,根本留不住那些有胸襟抱负的人才。不止是宋初一,连砻谷不妄早晚都会离开。

在秦国的最后一天,终于放晴,宋初一依约定去取剑。

还是那个不起眼的小院里,老叟摆出了十余把利剑,由宋初一挑选。

放眼望过去,宋初一一眼便挑中了一把浑身乌黑的剑,这把剑没有繁复的纹饰,剑托是两头趴伏的的猛虎,整个剑身通体乌黑锃亮,但剑刃看上去似乎未开锋的样子,显得钝,但霸气。

宋初一伸手欲拿起它,却发觉这把剑重量超乎想象,她不得不用双手吃力的端起来。

老叟一脸纠结的蹲几前,“你慢着些,小心把自己的手废了!别看这把剑长得笨拙,其实无坚不摧,一剑挥出,任何铠甲都无法抵挡。”

“这把剑有名字吗?”宋初一问道。

“巨苍。”老叟想了想,才又肯定的点点头道,“就是巨苍,老夫在苍南捡到一块世所罕见的玄铁,耗时一年有余才铸成,不过无人挥的动。”

除了这把巨苍之外,其余的剑都颇具名剑的特性,它们分量适中,剑刃寒如雪,且剑身弹性极好,可圈在腰间做腰带。

“我便挑这把巨苍,你们三个也都各自挑一把吧。”宋初一道。

砻谷不妄其实更喜欢宋初一挑的这把巨苍,不禁道,“这剑如此沉重,老师不如挑把轻便些的,这个让给我如何?”

“挑你的剑去,别打它主意。”宋初一第一眼见巨苍,便觉得眼里看不见别的剑了,所以不管能否舞动,她就选定了。

砻谷不妄撇撇嘴,心想反正你也挥不动,等过段时间在商量,必能换过来。

这么一想,砻谷不妄便着手去挑别的,他对强兵、武器的狂热立刻便涌现出来,一看之下,竟是每一把都想要。他也不缺钱,但只可惜,老叟说好了卖几把就卖几把,绝无商量余地。给多少钱也不卖。(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至高降临农家娘子美又娇女配她天生好命命之奇书恣意风流重生后成了大佬心尖宠替身的我跟正主在一起了她的4.3亿年重生后我回苗疆继承家业我收了幼年大佬们做徒弟
相关阅读
夏日生花我的极品美女老师夫人被拐了十一娘的发家史星际剧毒小妖重生颜娇双生双妃最后的道族无法逃离的宿命魔法跳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