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世有女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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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天色已暮。

三卷竹简加起来不足千言,扁鹊全部看完不需太久。末了,他目光停留在那些筋骨俱佳的字迹上,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扁鹊对兵事所知寥寥,但常常研读道家巨著,宋初一以道家阴阳融入兵法之中,他倒也能体会三分真味来,因此在看完这三卷兵书后,竟是粗通兵家了!

“唉!”扁鹊长叹一声,放下竹简,起身推开窗子,正能看见对面一片漆黑的书房。

扁鹊从来没有低瞧妇人,这世上不仅有妲己、褒姒,亦有妇好。妇好乃是商王武丁的王后,当时商王朝的军事统帅,也是掌握祭祀大权的大祭司,同时又是一名极具远见的政治家,有史料记载,她在怀有身孕的时候还曾领兵作战,并大获全胜。

国之大事,在祭与戎。说的是,国家大事,在于祭祀和军权。

妇好身为军事统帅和大祭司,恐怕连武王见了都要惧怕三分。尤其是,在商朝前期还有母系氏族遗风,女子带兵打仗很是寻常,但到了商朝后期,已经是父系氏族主导,妇好能够在男人掌权的情形下占着一个国家两大命脉职位,并且做的出色,可见能力得有多出众才行!

只是至今为止史书上记载的媚惑之女众多,而如妇好这般真正杰出的女子屈指可数,世人难免对女子有些偏见。

扁鹊从宋初一的篆著内容、笔迹、面相等等各个方面,都感受到了一种刚强——与她瘦削模样迥异的刚强。

才初见而已,真正如何,还需慢慢观察。

扁鹊站了一会儿,瞧见一个小丫头端着一盏牛油灯进屋,过了一会扶着宋初一出来,从廊子里往这边来。

……

走到近处,寍丫才看见扁鹊,小声提醒了宋初一一句。

宋初一拱手施礼,“神医这么晚还未休息,可是床榻不适?”

“并无,老夫只是想事情。”扁鹊大半辈子都在云游行医,风餐露宿都是有的,对住所自然不会太过挑剔。

“神医一路车马劳顿,早些休息吧,若有所忧是怀瑾能解,必不推辞。”宋初一道。

扁鹊望着月光下那一袭玄色广袖、脸色苍白的年轻人,言辞间洒脱磊落,一身气度竟是比下世间千万士子,不由呵呵笑道,“不知能饮否?”

宋初一怔了一下,旋即微微一笑,“有何不可?怀瑾不仅能饮,所酿梅花酒也是这世间独一份,神医可要尝尝?”

“大善!勾起老夫酒瘾,这梅花酒得名副其实才行啊!”扁鹊说着话,从屋内走了出来。

宋初一吩咐坚去挖酒,寍丫在亭子里摆好了席。

扁鹊坐在亭中,看着刚刚从土中挖出的酒坛子,奇道,“陈酒也好喝?”

时下绝大多数的酒都很淡,酿制粗糙,放不了多久就会变味,酸洌的味道固然也不赖,但终归少了酒味。前世宋初一处境不堪时曾在一家酒坊烧火蒸煮谷物,她对酒的兴趣也始于那时。如《黄帝内经》等书籍上就曾经记载过酿酒过程,宋初一私下就试着酿造过,不过她那时穷,连饭都吃不上,哪有多余的谷物酿酒,所以一直没有机会实践。直到投奔端阳侯,她才有多余的粮食试着酿酒。因中间失败过许多次,屡次导致衣食不济,但是她一直锲而不舍,终究给她弄出些门道来。

说来也可笑,她刚开始得到端阳侯的另眼相看,不是因为出了什么解困的计谋,而是因为一壶碧酒。后来与端阳侯渐渐亲近,他才开始向宋初一问计。

“尝尝便知。”宋初一笑道。

寍丫揭开密封的酒坛,一股扑鼻的酒香逸散出来,不似新酒的辛辣,但能感受到其中的绵长醇厚。

寍丫给扁鹊满上一爵,他迫不及待的便端起来放在鼻尖轻嗅,“光是闻着味就醉三分了,妙哉!”

“神医尝尝如何?”宋初一道。

扁鹊轻一抿,微凉的酒入口中,一股浓浓的酒香和着淡淡梅花寒香缓缓散开,先是温润绵柔,然后越来越辛辣,待这股子辣劲儿过去,唇齿留香,余味无穷。

“好酒!”扁鹊走南闯北,可谓阅酒无数,如今能让他赞一句好的,实在屈指可数。

“既是好酒,神医直管尽兴!”宋初一端起酒樽敬扁鹊,却并不说那些场面话。

“快哉!”扁鹊赞叹一句,仰头饮尽,道,“也别总是唤老夫神医,喊卢医、秦医都可。”

“扁鹊”是上古神医之名,时下习惯尊称医术医德好的人为扁鹊。他生于齐国卢邑,名唤越人。起初行医时人人都唤他卢医,后来周游列国,因医术高超,医名远播,才被人们尊称为扁鹊,喊的久了就几乎成了他的名字。他医术举世无双,当世再无旁人担得起这个称呼,所以一提到扁鹊,人人都知道是他。

扁鹊五十余岁的时候,秦公有疾,召他入秦。秦国当时正在全力寻求发展,所以对于人才格外尊重。除了士人,在列国之中属秦国最尊重医者,所以他这一来,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入了秦国户籍,秦公亲赐——秦氏。

“那如何使得,您是长者,不如怀瑾就喊前辈吧。”宋初一道。

“好。”扁鹊喝酒喝的起劲,随口便应了。

两人边饮酒边聊,宋初一刚开始不了解扁鹊的性子,因此话并不多,但几番不着痕迹的试探之后,知道他尊儒家、喜道家,对其他各家均持不褒不贬的态度,最厌恶花言巧语、趋炎附势之人。

有了这个基础的了解,宋初一便只与他论道。

宋初一跟在庄子身边,比一般学道之人起点要高几分,就算再不成器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何况她也不是那不学无术之人。

“老夫见过那么多后生,偏就你这娃娃与老夫脾性最合。”扁鹊已有三分醉意,居然忘记宋初一是个女子。

他在秦国十余年,说话行事早已有几分秦人的风格。

秦人爱憎分明又强烈,若瞧一个人好,三言两语便热情豪爽、坦诚相交,若是瞧一个人不好,轻则不假以辞色,重则拳脚相见。(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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