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让伯母认我当干女儿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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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言本想送他们到外面的,但天气太冷了,高名悦和林景瑜不让她送,她便在门口处一直看着他们,看着高名悦和林景瑜并排走着的身影,沈言越看越觉得他们两个简直太配了!

儿子找的这个儿媳份我简直太满意了!

她在心里已经把林景瑜当成自己的儿媳妇了,虽然儿子现在还没表白呢,不过她相信林景瑜词早会成为她儿媳妇的。

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花园小道的尽头,她才轻轻地关上门。

…………

一坐到车上,林景瑜把心中的疑惑提了出来:“你走了不跟伯父打声招呼吗?”其实她刚刚在客厅里就想问,但沈言一直拉着她说话,她也就没找到机会。

高名悦顿了顿,淡淡的开口:“我妈会跟他说的!”向来他的事情大多都是通过妈妈的口,让爸爸知道的。

“伯父一直都这么严肃吗?在他面前我感觉很害怕呀!”想起高军刚才的样子,林景瑜忍不住抖了抖身体,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严肃气息,让她不敢直视他的眼神。

“我爸就是这样,不过习惯就好!”

对于爸爸,害怕他倒是不会,就是没话说,每次气氛都显得很尴尬。

聊到这个话题,林景瑜又想起了沈言,“伯父伯母的性格相差也太大了,他们是怎么在一起的?”

她像个好奇宝宝一样,向高名悦稍微凑了凑近身子,眨巴着明亮的大眼睛,等待着他的回答,对于这个问题,她还挺好奇的!

高名悦轻轻的戳了戳她的额头,语气温柔:“你呀!这么八卦的吗?!”

林景瑜扭了扭头,“嘿嘿,确实有点八卦!”

“因为爱呀!"其实爸爸就是个大男子主义,但我他也不懂为什么,偏偏就妈妈能降得住他!”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他也感到过疑惑,明明两个性格相差得大老远的人,是怎么在一起的?很早之前,他就有问过沈言,只是那时候他还小,她只说了一句: “因为爱呀!”

还告诉他他还小,等他长大了他自然就知道了!

现在回想起来,他似乎懂了,又似乎不懂!

听了她的回答,林景瑜笑了,“哈哈,好吧,你这回答概论性有点儿高啊!”

其实她想听的明明就是细节,不过他这回答也确实没毛病,她不再过多的追问。

而说到沈言,林景瑜不禁羡慕起高名悦来,她多么希望有一个这样的妈妈来疼她爱她呀!

“不过伯母真的很亲切很友善啊!我好喜欢她呀,好想有这样一个妈妈呀!要不然让伯母认我当干女儿好不好呀!?”

高名悦果断拒绝:“不好!”

同时他在心里默念:那可不行,那这样他们不就成了兄妹了?!

想不到高名悦居然回答不好,林景瑜立即追问:“为什么!?”

“我妈只能起我一个人的!”高名悦随便找了一个理由回答,他当然不能说他喜欢她,如果他们成了兄妹那他们不就不能在一起了!

“哇,想不到你居然这么小气!想不到你居然是这样的高名悦!”

听了她这话,高名悦不禁朝她扬起了好看的唇角,“就是这么小气……走咯!”说完便发动车子向前驶去。

…………

沈言走上二楼,进了房间便告诉高军高名悦已经走了。

高军其实已经知道了,于是简单的回应了一声。

紧接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对着沈言轻声问道:“那个女孩儿跟名悦是什么关系?”他们真的只是好朋友那么简单,他有点儿不太相信。

咦?

沈言低呼,不想他竟主动问起了景瑜的事,她本来还想着要怎么跟他开口呢!

“那不然呢!她是景阳的妹妹,从小就认识,一直是很好很好的朋友,连这个你都不知道,你也太不关心儿子了!!”沈言替不由得高名悦抱怨道,他这个当爸爸的,从前就知道没日没夜的工作,儿子的生活一点儿也不关心。

她没告诉他儿子喜欢林景瑜的事!这件事他多半持反对态度,她和儿子几乎已经猜出来了!因为他一直希望而儿子能找一个跟他门当户对,各方面能力都相当的另一半,尤其是具备能够辅佐他将高新集团持续壮大的能力的。

虽然林景瑜这家庭背景符合要求了,但她能力不行啊,她看起来那么单纯可爱,一看就不是混迹职场的人,不是那种能够适应企业职场上尔虞我诈的人。

不过她对林景瑜却很是喜欢,林景瑜如果能够当她的儿媳妇,她再高兴不过了!所以她跟儿子得想个办法让他改变这个观点!在这一点上他们已经达成了共识,已经站到了同一个阵线上。

听到沈言的抱怨,高军脸上略显惭愧,确实他对儿子的关心很少,这一点他心里清楚。

这时,沈言坐到了他的身边,试探性的询问他的想法:“不过说真的,你觉得景瑜怎么样!我觉得还挺好的!要是他跟我们家名悦在一起,似乎也挺不错的,两个人还挺登对的嘛!”。

“是很不错,很有礼貌,长得也很漂亮很可爱,就是不适合名悦!”

听了高军这话,沈言不服了,“怎么就不适合了!你自己都说了人家有礼貌长得漂亮可爱,你哪来那么多要求!”

“名悦应该找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跟他在一起!”

沈言白了高军一眼,“你个老古板,这都什么年代了,还门当户对!景瑜可是林氏集团的千金,这还不够门当户对!?”

“我希望他能跟一个在事业上能够帮助他辅佐他的人在一起。”

对于他这种想法,沈言甚是无语:“名悦一个人就不能撑起集团了!?再说集团还有那么多高层骨干呢,说什么非要找一个辅佐他的女人?”她儿子的工作能力可是很强的好不好,一个人足以支撑起一片天,哪需要什么女人的帮忙。

高军无奈却又轻声道:“你不懂!”

“什么我不懂,照你这样说,那我当初要是工作能力不行,不能在事业上帮助你辅佐你,你是不是也不会跟我在一起,是不是不会娶我!?”沈言开始把话题转向他们自己身上了!当初他创办高新集团时,是因为有她的帮助,跟他一起打拼,才有了今天的高新集团。

“怎么又扯到我们两身上了,你这是哪儿跟哪儿,当然不会!”

“那不就行了,你自己都能降低标准,你凭什么那样要求儿子!”

“我~,我说不过你,我不跟你争了!这件事情以后再说吧!”向来与沈言的辩论他都处于劣势,所以他干脆不跟她说了!早早结束了话题。

不过他暂时不想跟她争论这个话题,但这不表示他同意高名悦跟林景瑜在一起!

沈言向高军撇了撇嘴,“本来就是,我说的又没错!”

…………

翌日清晨。

林景阳接到通知,南海岸项目新的修改方案已经下来了,尽快跟lk集团洽谈项目细节后就可以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了。

事不宜迟,他立刻拿起电话,拨通了高名悦的电话,让他回来跟他去lk集团商讨南海岸项目。

“滴滴滴”的声音从手机传入耳朵,却迟迟没有人接,林景阳心中不由得升起了疑问。

还没睡醒?

这小子几天不见人影了,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

而此时,高名悦和张宸宇一人一手拿着一个袋子,刚刚好两人在酒店门口遇见了,两个人正大眼瞪小眼呢!

其实,他们都是为了出去给林景瑜买早餐,酒店里的早餐天天都一个样,吃了几天早都吃腻了。

两个人早上出门的时候遇到了,想不到回来的时候又遇到了,真是冤家路宰啊!

“哟,买的什么呀!”高名悦瞟了一眼张宸宇手中的袋子,看到袋子上写的字,悻悻然地说道:“买的是苏黎世最出名的皇家羊角包(虚构的)呀!我告诉你,景瑜可不喜欢吃这个,看来你要白费功夫了!”

高名悦暗喜,这家皇家羊角包虽说在苏黎世很出名,每天早上排队买它的人很多,但这羊角包是没馅儿的,景瑜虽说是个吃货,什么都喜欢吃,但她极其讨厌吃没馅儿的面包,吃起来干干的,让人感觉食之无味。

暗喜过后,高名悦又不禁疑惑:这张宸宇连景瑜不喜欢这样的面包都不知道!?

不过想想也对,他们才认识多久呀!哪像他跟景瑜,认识这么多年了!最好他什么也不知道!

张宸宇看到他手中拿的是小笼包,不以为然:“你以为你买的小笼包景瑜就喜欢吃吗?不过是最普通的早餐!国内满大街都是!”

高名悦挑了挑眉,“你还别说,景瑜就是喜欢这样普通的早餐!”什么普通的早餐,景瑜喜欢吃就好了,景瑜喜欢吃就不普通了呀!

“切!”张宸宇不信高名悦说的话,自顾自的走进了酒店,他不相信他这排队都难买到的早餐还比不上他的小笼包了!

看着张宸宇傲娇的背影,高名悦嘴角轻挑,还挺能,还不相信他说的话是吧!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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