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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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歪的智齿,隐隐作痛,发炎、肿痛、阻生,周期性反复。这样的牙齿,迟早都是要拔的,长痛不如短痛,倒不如拔了痛快。冰箱里放了太久的食物,即使如何冷藏保鲜,内里还是坏了,变质、生臭、腐烂,如何烹调,用再多的调味料也难以掩盖。这样的食物,口感差是一方面,关键是还会吃坏肚子,严重的还会呕吐、中毒。

很多东西都有保质期的,比如鲜花,比如蛋糕,又比如情感。鲜花盛开,最美不过几天,之后黯然凋落,花瓣四散,颓靡了一地。蛋糕不吃,隔了一夜,再一尝,滋味全然改变。人类的情感,更是拥有保质期,只不过保质期会分长短,有些是一天、一周、一个月,而有些是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更长的期限是一辈子。

人人都渴望拥有一段保质期为一辈子的感情,携手相度一生,清贫也好,富贵也好,荣辱与共。可很多人,在前行的旅途中,经过无休止的争吵、怄气、争强好胜,磨尽了当初的热情和曾经的翘首期盼,在中途分道扬镳各走一路。

怎样经营一段感情,怎样走好一生?市面上出了很多类似此类的书籍。书中说,经营好一段情感,要互相包容,互相谅解,互相忍让,相敬如宾等种种。他们把人的感情的失败,归于简单的不懂得包容,归于双方不知退让的争吵,事实却远远不至于此。一昧的退让,委屈了求全的一方;肆无忌惮的发泄,又伤了彼此。

到底如何才能管理好?其实,永远都没有标准且统一的答案。见仁见智,如人饮水,仅此罢了。

程向阳最后悔的事,成了心殇。时至今日,错过了很多。重新出发的路上,程向阳问,“假如我们重新认识,重新开始,还有没有机会?”反复确认一个已知结果的定数,一次次执迷不悟,归期不得。

宋井桐花了好久才敢直视他脸上的疤,变浅变淡了,印记却还是在。一根藤蔓,攀附着一颗大树生长,牢牢地捆在大树身上,越长越粗,经年累月,树的身上也会出现弯曲歪扭的痕迹。那些痕迹,岁月再久,沉淀几载,亦无法抹去。因为,它镶嵌到了树的深处,会一直伴随。同样,他的疤痕也是。

“程向阳。”习惯性地连名带姓一起,即便他强烈要求过,仍然改不掉。深入骨髓里的习惯,可怕到令人生畏。听言,程向阳望过去,眸子深邃,跟夜色高空的星辰媲美。她淡然得没有多余的表情,一字一字地道,“我参加了国际救援,再过两个星期便出发。”听似毫不相关,实则回复了。

手打滑,方向盘猛地转动,车行的轨迹偏斜。只在一刻的颠簸,又稳住了。车停靠在无人经过的路旁,在一棵茂密的大树底下。月色穿不过枝叶,树木的阴影笼罩了他们。

早说晚说,一样的,根本没差。憋了好久,短短的十多个小时里,宋井桐不知想提多少次。怪她贪恋,沉溺于温柔的幻想中无法自拔。“我来找你,只是想当面问一个问题。程向阳,为什么我家的房产证过户,是从你的名下过继过来的?”

驾驶座上的人被投掷在黑暗当中,看不见脸上的表情。这一天,终究来了。苦心孤诣地隐瞒着,午夜梦回之际,问了自己一遍又一遍,到底值不值得?每一次,那么的肯定,只坚定过一个回答,那便是值得。护得她周全,护得她安稳,没有什么比这更值的了。缓缓开口,原来她所能给自己的快乐,只一丁点儿,少到没来得及欢悦确幸,已经用光了,“桐桐,真的要走?”

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命也是只有一条而已。她告诉他要参加国际支援,想必一切都办好了。她已然算好了一切,却没有一次把他考虑在内,大学时的规划也好,出国的计划也好,现在也好,没有一次将他计划在内。一回又一回,一次又一次,总是独自宣布决定,而从未让他参与。

宋井桐提醒自己,不要在意他的话语,不要去想他背后的悲伤。人心不是铁打的,铁捂多了都会热,忽视不了。他言自己栽了,栽的又何止是他?攥着手,紧得指节泛白,“对。所以,我来找你要解释,你只需要回答我就好。”

车内的灯光晃然间敞亮,宋井桐看清了他的表情,受伤的、愤恨的、隐忍克制的,通通出现在他那张脸上。就在昨天,她和他还是和睦共处的,他还觉得有希望,幻想着未来。“宋井桐,你他妈的真是自私透顶了。”拳头砸向方向盘,引得车子震动,发出低鸣。怒极又怨极,眼睛充血,狰狞的猩红,“你永远不顾别人,只在乎自己,从前是,现在还是。我一次又一次低声下气,竭力挽回你,你是不是都看不见,全当我不会难受的?”

崩溃,只在一秒。他的眼里涌出了泪水,炽热得烫人,灼到了心里边。宋井桐看着没哄,任由气氛僵硬下去,骇人的冷静,她说,“程向阳,等你整理好了情绪,我们再谈吧。”若是真能冷漠到底,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恻隐该有多好?

拉着车门下车,取了行李箱,宋井桐径直地走过。气急而怒,他吼,“宋井桐,你要是敢走,老子这辈子都不会再追你,当你是狗屁。”脚步顿了一下,转过身,只看了一眼,程向阳以为她要回头的,却又失望了。她走了,拉着行李箱,走在大道上,晚风吹起一头的乌发。

狠话说了一遍接一遍,终究挽回不了她。类似的话,程向阳说了好多回,每一回,被气到不可遏制,他都想过放弃,可转身纠缠的又是自己。他像是一个人在演独角戏,感动了自己,感动了别人,独独动不了她。虞清绝曾经说过,如果他没有本事死死把住她的心,吃定她,那么只有他被屠宰的分。一语成谶,程向阳败得一塌糊涂。

想骄傲一回,不再那么败退,那么窝囊,抵不过的还是那颗怦然的心。他见不得她有一星半点的不好,骨子里还在关心着,回回犯贱。程向阳认栽了,一辈子能栽在几人手里,认命了,真的认命了。他开着车跟上,在面前停下,“上车,我送你。”

当做不存在,视若无睹,比夜里的风都要寒凉。程向阳直接下车,扯过行李箱,周身的寒气,“上车。”宋井桐抬眸向他,质问,你到底有没有半点骨气,说的话能不能有一次兑现。喉头一紧,眼睛再度猩红,为什么没有骨气,难道她不知道么?为什么会三番四次放下尊严,放下底气,难道她半点都感受不到?

“好,好,好极了。”程向阳退后两步,大笑了出声,极尽的自嘲自讽,“原来在你眼里,我对你再好,对你怎样的掏心掏肺,都只是攀附,一文不值。宋井桐,你赢了,你成功地让我放弃了你。你他妈的,赢了,彻彻底底的赢了。”

车子扬长而去,带起路边的灰尘,进了她的眼睛。宋井桐成功地赶走了他,不是本意么,为什么一点都不好受?失魂落魄,掉了魂,缺了魄,原来是这样。然而,怨不得谁,她自己要撵走的人,如何都该自己受着。给不了未来,断得彻底,不泛是最好的抉择。

很远的路,漆黑不见边际。风呼呼地吹,扬起衣玦,扬起头发,吹起满地的尘土。走回到宋家,花了一个多小时,模样变得风尘仆仆的了。

没人打理的庭院,杂草疯狂地生长,院子里的葡萄藤架上还有几串零零星星的略微干瘪、营养不良的葡萄。荒凉,无边的蔓延。物是人非,人去楼空,果不其然。没人居住,门把手都沾染了灰尘,钥匙旋进,门一打开,扑鼻而来的尘土气息。

房子再大再好,没有烟火之气,早晚都会变得悲凉。走一步,房子就回响一声,大到空寂,在宋井桐心间蔓出无边无际的空荡。那张偌大的餐桌上,曾经场面动容,虽没有多么的温馨,多少有点儿家的样子。如今,一去不复返。宋井桐从餐桌旁拉出来一张椅子,抱着膝盖曲成一团坐在那张椅子上,环视着蒙上防尘罩的所有家具。跟一座再也无人路过的城,荒无人烟。

早知道,把房子租出去了。为了守住回忆,荒凉了一个地方,对还是不对?宋井桐找不到人告诉她,到底正确与否。一室的灰尘,厨房的烧水壶都生了绣,刷了很多遍,钢丝的划痕留在壶底。宋井桐插电烧了一壶水,水龙头的水流出浑浊的颜色,她倒掉,开着水直到澄清透亮才接。每一样事物都在无声无息向她宣告着,印证着什么。

热水器坏了,宋井桐不会修,顶着透骨冰凉的冷水洗了澡。一夜不眠,一晚上都在打扫,天亮了,露出白肚皮。东边的晨曦,美得惊心动魄,这一晚,她到底想过什么,思虑过什么,都随着东升的太阳崭新而来,无人得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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