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曾经听过一段话,人的一生,要死去三次。第一次是心脏停止跳动,生物学意义上的死亡;第二次是在葬礼上,随着人们的鞠躬,社会地位的死亡;第三次也是最后的死亡,是当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人也将其忘却。当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人缅怀纪念之时,走向最后的死亡的,还随着在人世间唯一的一丝气息,紧跟着烟消云散,荡然无存。

也许有一天,会忘了罗荼,忘了罗老先生,忘了慕筠,但那一天,一定是生命终结的时刻。怀念一人,用心铭记,不失不忘。葬礼前来吊唁的人说着逝者已去,节哀顺变的话,耳朵一次次的免疫着抵触着,却极尽礼仪回应着。中间隔了一年而已,罗老先生走了,慕筠也走了,上一次的伤感堪堪逃离,又一次面对失去的痛苦。以为会永远春暖花开,不料又是寒冬白雪。

那时候,程向阳拜托自家兄弟,虞清绝和闻凯宏他们出面,前前后后上上下下帮忙打理,这一次,他不再隐于人后而是挺在身前,每一幕都不再错过。程向阳决定好用整个人生将她精心收藏,用漫长岁月把她妥善安放,哪怕前方满地荆棘,万重艰难,除非有一天,真正能找到一个比自己更懂得珍惜她的人,免她苦难,免她惊扰,只有那一天才能放手离去。

医院门诊的医生也来了,集体献上的大花圈,挽联写着一行贴心备至的诗词。医院对年轻的她是好的,从来没有一次刁难和为难过,每回都是热络关照,甚至在那天晚上院长亲自打电话来慰问,放了一周的假,道是让她放松心情之后拥有饱满崭新的面貌回到岗位。一言一语关怀备至,感动了,鼻头酸涩着。

整理遗物,到最后,实在没有什么东西,连一本日记本都没有。萤火跟在宋井桐身后,一双骨碌碌的眼睛来来回回地转,它一定不明白,一定在疑惑,为什么慕筠这么久了还不回来,为什么宋井桐要这样做,要把慕筠房间的物品清理干净。不懂得,有时真的挺好的。

深秋十月,庭院里的花草开始泛黄枯萎,莫名有种萧瑟感。秋风更深了,刮过皮肤,又刺入骨头。除却上一次在葬礼上见到季骅,再一见,如隔三秋,隔阂也横亘在两人中间。宋井桐的坦白和摊牌,许是戳中了他,道中了他不曾想要面对的事,那段时间联系都淡了。她以为不会再出现,季骅又一次站在面前,相处,说是自然坦率毫无芥蒂肯定不会。季骅问,“能陪我走一走吗?”

宋井桐是下了班回家,本来就是要带萤火散步的,走一走,倒也无妨。点点头,不远不近的距离,隔了一些位置走着。良久,沉默了近十分钟,季骅开口,“那天你问我,到底喜欢你什么?这个问题,我苦想冥思了许久。”缓了很久,不属于他的沉稳,“年少时的喜欢,纯洁,干净,无暇,喜欢了便是喜欢了,不问原因;长大后的喜欢,深沉,严肃,认真,我也终于变得不敢轻言喜欢。所以,一直以来,隐忍克制,我以为你会知道。”

凉风习习的,阵阵掠过。眼角向下,温柔的目光落在萤火身上,不曾抬头,“季骅,你有没有想过,我的心里没有你,这段感情,持续不久的。”宋井桐变得残忍了,一个人既可以深思熟虑地忠于自己的选择,也可以不假思索地忠于自己的心。从前的她,摆了两道二选一的题,深思熟虑后忠于选择;现在的她,选择后者,诚实于自己。不是宋井桐看得多清,只是觉得,一而再地骗自己,骗别人,编织谎言太费心力。

“季骅,也许你认为我在离间你。”最深的顾虑,讲出来时,不禁悲杵。“你母亲不喜欢我,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我和她之间,永远不可能和谐相处。你现在可能不把这当成一回事,经久累月之后呢,每天面对同样烦心的事情,夹在我和她之间左右为难,你会不会疲倦,会不会累得逃离?”

宋井桐做的预想,是她曾经想过如果这一辈子,真的必须要嫁一个人,那么,既然都要嫁人,嫁一个喜欢自己的总归是好的。虽然不能给出季骅想要的,但是从今往后,她会恪尽职守,学习为他洗衣做饭,嘘寒问暖,妻子该做的一样不少。曾经呐,真动过念。“不被祝福的结合,不会幸福,不会完美。按你的个性,你也许会回答,我们不是为别人而活,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眼光和评论。可是,季骅,那是你母亲,不是别人,可以忽略这世间千百万人的眼光,她的呢,能吗?真的可以不在意?”

哑言无声,噤若寒蝉。季骅是懂的,两个女人,一边是生他养他的母亲,打断骨头还连着筋;一边是想从青涩时光走到白发苍苍,携手共度一生的女人。不合,结局只有两种。若不是二者必选其一,那便是中间为难。求和言和,遥遥无期。“如果我能说服我母亲,桐桐,你会不会答应我,与我在一起?”季骅问她,锁定她的眼睛,企图穿透一切。

终究季骅不理解,问题不在此。正欲开口,季骅不让她说,郑重其词,“不要拒绝,只一次,一个月时间,如果不可以,我愿意放手。”眸光一撇,满是疲累,她不曾点头也不曾摇头,凝重地道,季骅,你值得更好的,而不是我。

回行的路,一人一狗。走到三分之一,萤火走不动了,趴在冰凉的地上不起。宋井桐蹲下身子,如往常一般顺着它的皮毛,萤火就是不起来。眼里的光彩,一天天黯淡下去,宋井桐都感觉到了。萤火也老了呐,都十二个年头了,狗狗的寿命,大抵如此了。不再让它起来走,抱起萤火,抱在怀里,往家里走去。这已经,第四次了。

裁缝店的老师傅托人捎来消息,让宋井桐到店里取旗袍。旗袍改好了,特别的合身。老师傅在墙角支起一块密不透风的布,让宋井桐换上试试。昏黄的灯光下,穿了一身青墨色旗袍的女子,身段婀娜,风华绝代,有如民国时代深巷中走出的佳人,身影淡化在缭绕的水雾之中,却还余下震撼而经久不能回神的延绵。

终于知道,为什么老师傅不肯把昏黄的灯换成明亮如昼的白炽灯了。那样的灯光,更能让人陷入风情,留在过去的绝代光华里。这一次,老师傅没有夸她,只是道,“你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那时候,那些人,跟你也是一样的。”一样的明媚,一样的倾城之色,还有一样的忧郁孤冷。最高的评价了吧?能够勾起回忆的,连结成共通。

当时,一起过来的人,安眠地下。看不到,就是看不到了。年代已然悠久的镜子,木框看出斑驳的痕迹。立于镜前,望着那身袍子,失神暗伤。如若慕筠在,会为自己挽个发髻,精致的发髻衬着这身旗袍,温柔的眉眼惊了岁月,动了年华。人去楼空,旧人往事易伤悲,止不住,捂不了。

宋井桐脱了那身旗袍,往后,也许不会再穿了。她向老师傅道别,不料老师傅却告诉她,这声再见,恐是杳无音讯,了了无期。宋井桐愣了一下,问难道您要走了?封铺前最后一桩生意,能够相识一场,算是缘分。一生颠簸忙碌之后,临老临了回归平常,颐养天年,没什么值得难过的。浅淡地笑了笑,一句祝福相赠,“那么,便祝您日月昌明。”

天底下,没有不离散的宴席,聚散离别终有时。这一生,总是用来经历相识、渐远、别离,会认识无数多的人,有些人来不及一瞥,匆匆而过,此一类称为陌路人,只是路过不会交集;有些人,会相与一天、两天、一月、半年,等不及了解,只一次淡然道别,此生不复相见,此一类称为过客,人的一辈子,过客最多;还有些人,安置于心间,相携走过十年二十载,纠纷缠绵,始至不会遗忘。

程向阳陪了她一个多月,很庆幸,更感激,在那些悲痛欲绝的时刻,有他在身边。因而,程向阳向她道别,在片刻的怔忪之后,她释然一笑。这两天,所有人都向她道别,不是死别,却有些承受不住了。程向阳向她解释,更多的像是报备行程,“我要回去一趟,公司拓展业务,必须亲自去跟他们面谈,很快回来。”

能像朋友般交谈相处,真的很不容易,如今做到了。提着装有旗袍的袋子,目光盈盈的望着他,他脸上的那道伤口结痂了,却留了伤疤,让人忽视不了。“程向阳,我可以的,不用担心。你放心走吧,祝一路平安。”一口气说完,否则会停顿,多了难舍。

擦身而过时,程向阳从身后抱住她,手臂搂着她肩膀,无力而疲倦地将头埋在她颈脖处,“你明明知道,我不可以,为什么还是要赶我?”语调,像学生时代第一次吵架之后,那样的幽怨,那样的苍凉,那样的凄惨卑微。

宋井桐掰开他的手,转过身,淡然说道,“没有赶你走。我们是朋友,什么时候过来,我都欢迎你。”

程向阳猩红着眼,因朋友二字胸腔怒气积压,狠狠地看着她,恨不得将她揉碎了。怎么能讲出这样的话来,朋友,只是朋友吗?朋友会想要护一人一世周全,会想要有结局?抵不过对她的心疼,任意一种感情以绝对性胜利压倒怒意,他的火气汹涌不出来。程向阳挫败,“我从没想过当你的朋友,我的想法始终只有一个,让你冠上我的名姓。”有一天,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他程向阳的妻子,程太太。(未完待续)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恣意风流农家娘子美又娇女配她天生好命至高降临重生后我回苗疆继承家业命之奇书我收了幼年大佬们做徒弟替身的我跟正主在一起了穿成绿茶女配后我出道了重生后成了大佬心尖宠
相关阅读
重生农女喜种田工农兵大学生的爱封浅卿若惊梦我亲爱的你呀小狐狸的爱妻养成记29岁还未嫁再见时我的爱不曾旧老热血武者梨花缘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