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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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黄的银杏树再次葱茏,转眼已到盛夏。空气中透着一股炎热的气息,火辣的太阳烘烤着土地,却也化不开离别的沉重。

房间的门敞开通风透气,房内的人在整理行李,客厅外的人坐在沙发上,膝盖处放了本书。他通过那扇开了的门静静看着屋内来回折腾的人,深邃的眼悠久绵长道不清的意味。他的目光一转不转,隐晦得人无法直视,只怕从中悟出些什么来。

宋井桐抱着一身衣服,经门口时余光落在他身上,似穿梭了久远年代里遥遥的一个凝望。或许,他此时开口说一声让她为他留下别走,她会被他哀伤的眼神折服,一时冲动之下放弃这些年坚持的梦想为他留下来。他没开口,静默地凝望着她,她抿了下唇,淡然收回视线继续收拾行李。

外面的门敲响,进来时助理往开着的房间门斜瞥了眼,而后意味深长地向坐在沙发上的人看了看。走过去,放下文件,“程少,这些都是需要你签的,他们都特别的急,我给带过来了。”说时,助理小心翼翼,额头冒了把冷汗,这时候程少心情肉眼可见不好,他纯粹是找死往枪口上撞。

程向阳抬眼瞪他,他识趣,不敢到处乱瞟了。

一声手机铃响打破寂静,客厅的两人往敞开的房间看去。宋井桐已接起电话,眉头微皱着,性子使然语气还是耐心礼貌,“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不需要见面吧,也可以在电话里讲,我听着。”

那端扬起嘴角扯出一抹苦笑,她没有变,还是跟以前一样,对于不喜欢的人拒绝得彻底。“你的事我知道了,对不起,没能帮你。”语气里包含了深深的歉意,停了好久才说,“我刚从国外回来,知道你今天晚上要走,不能见一面么,我有东西要给你。”

她想了几秒,“在哪?我过去。”这算是答应了,话语夹杂了叹息。

收线后,宋井桐走去客厅。助理下意识地停住讲话,她对程向阳说,“季骅回来了,说知道我要出国,让我跟他见一面,就现在。”

言毕,他盯着她不说话。一旁的助理尴尬地咳嗽了一声,真想自动屏蔽掉自己。他从毕业时开始进承源,跟在程向阳身边是三年前,这三年,他算是明白了一点,这两人沉默时最好把自己当空气。不然,一会儿要引火上身。

“崔昊,送她去。”一道从牙缝挤出来的声音,跟在他身边多年的崔昊听出了胆战心惊,那几个字简直是咬牙切齿说出来的,隐约克制着不满的怒火。也对,要是他自己的女朋友走之前去见别的男人,想想都恼火,哪还能忍着不发作。

宋井桐回房换了身衣服,出门前她问,“午餐想吃什么,我带回来,还可以陪你吃一顿午饭。”她真的不曾想太多,这话是习惯。直到他愤怒地瞪着她时,她才意识到话里的不对。他眼底,翻江倒海的情绪翻滚,像个孩子般兀自委屈和怄气,又气又无可奈何。

关上门时,她退了回来,“如果你不想我去,那算了,我给他打个电话说一声。”

他何止不想她去,他更想她连国外都不要去了。他能开口么?不能。或许他开口,他有可能将她留下,但能保证将来有一天她不会恨么?不会怪他折断了她的翅膀,摧毁了她的梦想么?“早点回来,我等你。”他道。

小和尚问他的师傅:师傅,喜欢和爱有什么区别。

那是最彻悟的回答。师傅说:喜欢和爱的区别是,喜欢一朵花会把它摘下来,爱一朵花却会给她浇水。喜欢一只鸟会把它养在笼子里,爱会把它放飞。喜欢是渴望拥有,但爱就是成全。对世间男女来说,喜欢大概就是手如柔夷,秦守峨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而爱则是这些都被岁月消磨殆尽后,依然愿意相扶着走下去。

他闭目养神倦在沙发,心里边道,他只给她离开他身边五年的时间,期限一到,连本带利要回。她的今后余生,他都要了。

爱是把一只鸟放飞,但他也愿,寻觅着鸟飞过的足迹,去寻找她。大千世界纷繁复杂,他想护她,保她平安周全,不受飞吹雨淋。

约在一家咖啡馆见面,崔昊将车停在路边等她。一进门,便瞧见了坐在窗边的人。季骅人黑了点,也因此显得人更加坚毅成熟了。宋井桐回忆最近一次见面的场景,绞尽脑汁都想不起来。硬要想,记忆要拉回两年前。那年,他毕业,对她说他要去学摄影,她略惊了下后对他道了句一路平安。

有的人明明很努力,对自己掏心掏肺,但却习惯假装看不见不予回应。而有些人,把自己的心都挖走了,自己还要牵强微笑说不痛没关系。这世界上,深情总被辜负。宋井桐明白得透彻,她不想与他有太多纠葛是因为她始终给不了他相同的回应,她有些愧疚,但终归绝情多一些。

季骅起身为她拉开椅子,整个人站在她后边时,顿时一股强大的气息包围了她。他好像更高了,因到处去找拍摄素材,身材变得精壮了许多,添了些无法抵抗的男性魅力。堂堂一个季氏集团的公子哥,抛下家族企业不继承偏偏要搞摄影,多少都有些任性。

他在打量对面的她,一如既往的清冷,几乎没变。意外从一个朋友那里听来的消息,得知发生在她身上的那些事情时,他心疼她心疼得绞痛。无时无刻不后悔不能陪在她身边,帮她分担一些忧愁。等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回来时,她要走了。命运,有时错得离谱。

“红枫,送你的,希望你喜欢。”

桌面上那株红枫,火红似血。粗壮的树干盘绕,视觉上给人一种壮观的享受。这时是盛夏,到处都是青翠,这抹红美得醒目耀眼。她并没接过,淡淡地望着那火红的枫叶,询问他的用意。季骅道,“只是觉得它好看,而且跟你很像,所以想送给你。”

宋井桐并不觉跟她相似,至少从外观上她就没有那股热情如火的劲头。她想,他是不了解她的,若是了解她,送她一棵仙人掌比较合适。“感谢你的好意,但是我没有时间打理,请你收回去。”她始终保持着礼貌的疏远,连笑容都是疏离的。

在季骅的意料之中,“什么时候走,我去送送你。”

“不用了,我不大喜欢送别。”宋井桐终于打断了他,“程向阳在等我吃中午饭,我想你必须长话短说,我要赶时间回去。”她不管那一刻他是否因她的话眸子黯淡了下去,只一昧的堵住了他所有的话。喜欢上她的人是幸运也是悲哀的,幸运在于她很直白,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会吊着人。不幸在于,她连半点念想都不给就绝了别人的机会,狠心得要命。

季骅呼吸一沉,“那好,我就不送了,祝好。”他移开了打从进门时就落在她身上的那道目光,感觉到对面的椅子拉开了。

宋井桐本想生气,感觉自己被耍了,让她出门就是讲这个无关紧要的话。“嗯,谢谢。”到底,她气不起来,平白无故的发火不像她。

余光紧紧追随着她,穿过透明的大玻璃窗望向窗外,他看着那道高挑的身影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汽车,而后消失在视野中。途中,走得急而干脆,一刻不回头。

他心口窒息,不痛,只是堵得难受。

叫了服务员结账,他抱着那株火红的红枫,一只手拖放在靠墙的行李箱。如果她有心看,会看到他的行李箱。那么聪明的她便会猜出他刚下飞机,出了机场就给她打电话约她,然后赶着到咖啡厅等待。如此的行色匆匆,不过是为了见她一面,只此罢了。

其实,红枫还有另外一层含义,温情、热烈。他尝试遗忘她,每一次逼迫自己,越是记得牢固。他送她红枫,想要以此告诉他,他那些不能开口的话。经年之久,热情是她,初心是她。

他不是没了解,她和程向阳同居了。在那些风雨兼程的日子里,他刻意忽略。一个女生,愿意用六年的时间陪伴在一个男生的身边,已经是悄然地向世人宣布一些了为人知的决心了。他想,她无疑是个长情的人,只是她不知。

到公寓楼下,助理不再进去,一股烟般开车溜走了。

正值午时,一天最炎热的时候。阳光中漂浮的小颗粒变得透明,丝丝缕缕地从拉开的窗帘倾洒而入。她站着的地方原本有未整理好的衣服,现已经都整理好了,两个行李箱盖好立在地板上靠着墙边。她微微笑,多了些道不明的意味在里面,或许是感动掺杂着愧疚、遗憾、抱歉、心疼……

人的心很小的,给了一个人所有的好,再也腾不出半点匀给其余的人了。

宋井桐在阳台找到了他,他坐在藤椅上闭目。金黄色的阳光正对着他的脸,长长的睫毛在眼下落下一片阴影,那么暖的阳光,她却觉得他身上发出的讯号有些凉。她走近握住他向来冰冰的手,感觉到了的他慢慢地掀开眼皮,“我刚才以为,你一去不回来了,丢下我一个人走了。”

她才发现,他的眼里含了泪。离开的一个小时里,他哭了?“不是说好了一起吃午饭么,我怎么会不回来了。至少你应该相信,这点信用我还是守的。”

他沉寂了好半晌,幽幽地低喃,极轻极轻,“你说过让我等你六年,如今六年已到,又让我等你五年,怎么信你会守信用。”她不语,这可能是她这辈子最不守信用的一次。他人已起来,“这五年,是我自愿的,你没要求。但是记住了桐桐,你只有这次的机会,如果你再敢让我等,我绝不会轻饶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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