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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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并不知道大家都埋葬在哪里。”

洁白的冰雪覆盖着竹林, 静悄悄的幽深纯洁, 披着狐裘的少女同样一身洁白,心不在焉的慢慢走着,几乎融入到漫天飞雪里。史朝义安静肃穆的跟着他, 忽然听到他开口说话。

他愣了愣,看了看叶星天背影, 并没有贸然搭话。

他一向是个聪明人,惯来明白自己应该什么时候开口。虽然此处只有他们两个人,但对方未必就是想要与他闲聊。

也许只是单纯的想要讲述, 而他需要做的,只是提供倾听而已。

果然, 叶星天继续开口了,讲述着往日死死埋在心底、自己都在自欺欺人逃避着的事实。

“我并没有幼年的记忆, 在我的记忆里, 我从一睁开眼睛,就在稻香村。你应该听说过《空冥决》吧?自从十二连环坞摧毁稻香村,《空冥决》曾在稻香村出现的消息, 就被泄露了出去。

那你知道是谁把《空冥决》送到稻香村的吗?呵呵…是我。

是我送来了《空冥决》, 也是我,杀了山贼首领董龙的弟弟,让山贼与稻香村不死不休。

我人生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本害人的奇书送到了稻香村。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怀里的是什么,又关系到多少人, 会引起多少腥风血雨,只是爷爷交代我必须送去稻香村交给一个人,我就去了。我不知道爷爷是怎么想的,总之,爷爷交代我之后,就死了。

——虽然现在我知道他只是假死,但当时却并不知情,我以为他真的被人杀害了,又岂能不完成他最后的临终遗愿?

而那个时候我的武功,也低微的十分可怜。不会轻功,没有高超的剑法,一剑扫来只能砍到别人大腿,跳起来才能捅到肚子……至于胸口脖颈,实在是太高了。

那时,唯一能算的上正统招式的只有‘九溪弥烟’,剩下的只有凭借本能的横批乱砍。

要不是天生力气大,还不知道会怎样。

我回到藏剑山庄,无数人暗中说我心狠手辣心思歹毒,昭昭磊落君子意,在我手里也像毒蛇杀人刀。我并不在乎,有时候甚至觉得那是赞美,因为在我最初的时候,我用的确实是杀人的剑。

被山贼围堵,被野狼追咬,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竭尽所能的造成最大的杀伤,我废掉一个人的战力,就让自己多一丝生存逃脱的机会。”

他轻声一笑,淡淡道:“所以说,我怎么可能讨厌杀人的剑啊,我就是靠着它活下来的。”

不允许失误,不能心慈手软,竭尽所能以最快最干脆的速度除掉敌人——因为想要生存。

“不过我那时候太小了,武功也实在太低,虽然拼尽全力,最后还是输了。我以为自己死定了,却被鬼谋李复救了下来。

我十分厌恶李复的为人,可他救过我。”

虽然……是为了空冥决。

叶星天觉得,假如山贼追杀他时没有大声嚷嚷着‘把空冥决交出来’引起李复的注意,以玄天君‘小不忍则乱大谋’的忍耐力,未必会跳出来救下一个普通的孩子。

不信看看稻香村死掉的村民,再看看据说死在山贼手里的小荷。

“我在稻香村落了根,被村长爷爷收养,爷爷奶奶成天唉声叹气,我想帮助他们,让他们开心松快起来。可只要山贼还围在外面,大家就绝没有放松的时候。

然后,小荷死了。

小荷是个泼辣又懂事的姑娘,只比我大一点,看着凶巴巴的其实非常温柔,我刚到稻香村的时候身受重伤,受她不少照顾。我很喜欢她,甚至想过长大后能娶她为妻。

但是小荷死了。

我愤怒的几乎失去理智,为了给小荷报仇,我放火烧死了董龙的弟弟,又在山贼营地投了毒,将双方的仇恨激化到彻底的不死不休。

……这是我的错。

村长爷爷知道事情再也没有转圜的余地,将村民们一批批的暗中转移,自己与村中其他不愿离开的村民维持依旧被困的假象。

我们这些小孩子,是第一批被送走的。我去了藏剑山庄。而稻香村之围,也在不久之后解开了。

但多年之后,白帝城卷土重来,我收到稻香村的求援信件赶过来的时候,村子已经完全被白帝城的叛军占领。

村子里的村民,十不存一,剩下的基本都沦为人质。

我气急了,恨不得将那些叛军碎尸万段,可我大开杀戒的样子却被村长爷爷他们看在眼里,他们觉得,当年善良的小男孩已经完全变了模样,成了比山贼比叛军更加心狠手辣残忍暴虐的亡命之徒。

他们在害怕我。

哈哈……我拼尽全力去救他们给大家报仇,他们却在害怕我。他们看着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只恶鬼或者魔头。

所以我走了。”

他打败了所有挟持村民的恶匪叛军,却像个败了仗的将军,灰溜溜狼狈的逃出了稻香村。他以为自己是个英雄,大家看着他的眼神却像看到魔鬼。

‘我做错了吗?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我想救你们啊。’

他如今依旧称呼无名为‘无名爷爷’,无论是在谁的面前都不曾改过口。但事实上,虽然最初阴差阳错认错了人,可因为无名在‘叶甜甜’身世上的骚操作,让叶星天第一时间明了了误会。

他知道自己认错了“爷爷”,却因为种种原因将错就错。但那个时候,如果说两个“爷爷”他更在乎谁的话,一个真心怀恋的‘爷爷’,一个钩心斗角居心叵测的老狐狸,根本没有可比性。

为了唐简,他是可以插刀无名的。

……直到他确定唐简假死的那一刻,曾经的憧憬与敬仰,在顷刻间崩塌抽离。

‘爷爷’没有死,却从未想过接触自己,也许对他的真心与在乎,还不如愿意虚情假意哄着他的无名。

有一件事情叶星天一直不敢承认,那就是,他跟纯然感激热情的毛毛截然不同,他对唐简与稻香村…是心怀怨恨的。

假如抛除种种因素,无名与唐简呼唤他的名字,他将走向彼此从未放过真心的无名。

多么讽刺。

叶星天深吸一口气,压下想要冷笑的嘲弄之情,继续道:“我走了,没有留下帮他们收敛尸体,当然也不知道大家都埋葬在哪里。

……除了小荷。”

当说到小荷的时候,他的语气忽然温柔下来,并停住了脚步。

史朝义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前方的路径尽头,突出一个小小的坟包,厚厚的积雪压在陈旧的墓碑上,松软的像一只温顺的小绵羊。

叶星天望着那座仿佛早已被世人遗忘的墓碑,陷入回忆后那如刀锋般冷寂的气息都柔和下来,让史朝义的心中不停的泛着酸水,艰涩的不是滋味儿。

不需要讲明,他心中伊然明白,前方的墓碑正是属于‘小荷’,那位让幼年还十分弱小的小天舍生忘死的撕咬强敌、偷偷期盼能够迎娶她为妻的女孩子。

难以启齿的嫉妒如同丝丝缕缕的黑雾,悄无声息的蚕噬着他的心,令他不可遏制的生出想要一脚踹倒那被白雪装点的美好纯真的墓碑的暴虐想法。

——指天发誓,他知道万花谷里有个与小天同出稻香村、关系非比寻常的小青梅,但那姑娘单相思不说脑子还不好,史朝义从未把她放在眼里。

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这该死的小村子里居然还有一位白月光旧情人!

假如他知道!假如他知道!

假如他知道……好像也做不了什么_(:3∠)_。

他是能真的推倒姑娘的墓碑还是能阻止小天去扫墓?

好像都不行。

真要连死掉的旧情人都容忍不了,他首先该下手的也该是七秀才对。

可这种没品又拉仇恨的事,傻子才会干。

‘不过一个死人罢了……’

史朝义在心中叹气,变戏法似的从袖中抽出一把香来,对有些怔愣失神的少年怜惜的浅笑道,“上柱香吧。既然是幼年好友,如今再见她应该会十分高兴。

并且,你如今覆灭十二连环坞为她报仇,她若泉下有知,也该无憾了。”

叶星天缓缓接过那把香,生硬的扯了扯嘴角,露出快哭了的表情,轻道:“……多谢。”

史朝义却高兴的心花怒放。

因为他清晰的感觉到,少年看他的眼神在这一刻,与之前不一样了。

他心知肚明,他终于在某人比河蚌更谨慎,比玄冰更加坚硬,比无尽的黑夜更加冷酷的心防上撬开了一条小缝。

——简直是意外之喜!

这一刻,史朝义看着旧情人的墓碑都顺眼了。

他的眼眸温暖人心,脸上温雅的笑容如春风化雨,在叶星天为小荷上了香之后,他也屈尊降贵十分真诚的向那墓碑鞠了一躬。

叶星天安静的看着他鞠躬,眼神更加温和,他想,就凭史朝义替他提前准备了香烛,他就愿意帮助史朝义举事。

最起码人家的诚意不是假的。

哪怕他目的不纯,他也愿意结交这个细心体贴的朋友。

回程的路上史朝义敏感的察觉到了叶星天态度的变化——感觉似乎更加随意不把他当一回事儿了。如果不是心上人的眼神更加温和动作也随性亲昵,他都要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惹他烦了。

而直到有了‘真心’对比的此时,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之前近一月看似亲密的嬉笑怒骂,居然都特么是虚与委蛇。

当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史朝义心梗的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亏他还以为两人好歹是朋友了呢,感情还是低估了血影魔君恐怖的心防,人家压根没放一点真心!全程逢场作戏了!

……

回到村子里,士兵们已经安插好了营地,村长的老房子也被修缮一新,原本的断壁残垣再度有了房屋的样子。

两人进了门,叶星天将史朝义的亲兵赶了出去,放松的脱去斗篷,兴致勃勃的拉着他去看自己曾经居住的屋子。

就在他回忆说的开心的时候,负责探查稻香村的侦察兵急匆匆来报:“大人,咱们的兄弟在东北高地上发现了一些可疑人士,好几个兄弟都被打伤了!”

史朝义豁然起身,几步踏出内室,神色严肃,“怎么回事?是什么样的人?”

狼牙兵道,“为首的是两男一女,还带着几个手下,看上去像是恶人谷的人。”

“恶人谷?”叶星天讶异,也从里面走了出来,奇怪道,“那领头的长什么样子?是不是两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生的十分俊美?”

恶人谷里跟稻香村有关系的,除了他这个血影魔君,也只有同为十恶之一的少谷主了吧。

那名狼牙士兵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他一眼,当即愣了一下。史朝义眼神一沉,“说话!”

“是!”狼牙兵急忙低下头,心慌的回答,“是、是的,两个都是十分俊美的美男子,看着大约二十岁上下。一个瞧着英气勃勃,一个瞧着俊美邪异,还有一位姑娘,气质冷清美若天仙。”

两人对视一眼,叶星天点头说,“应该是莫雨哥哥他们。不过,这个时候他们到稻香村来干什么?”

他心知此时的稻香村就是一个是非之地,对他们仨十分不放心,拿过斗篷大步向外走去:“不行,我得过去瞧瞧。”

史朝义见状,连忙追上去,“我和你一起去。”

“别闹!”叶星天无语的回头瞪他,“你去算怎么回事?要是只有莫雨一个也就算了,毛毛、穆玄英可是也在呢。你是安禄山的人,见了面怕不是要直接打起来。”

史朝义,“他没办法把我如何。”

虽然看上去文质彬彬充满书卷气,但实际上史朝义的武功并不算差。叶星天的话里隐隐有他不如穆玄英的意思,史朝义听了就很不服气。

“呵呵……你以为我会看着你打我弟弟?”叶星天皮笑肉不笑的拍拍他的肩,一脸‘你四不四撒?’的表情,目露威胁,“老实呆着,不然真的打起来,我可是帮亲不帮理的。”

史朝义:“……”扎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感度:

小天对无名的好感度高于唐简。

因为他与无名之间从一开始就是虚情假意,彼此算计也不觉伤心。但他对唐简一开始却是真心的,所以后来知道唐简假死后,怀疑唐简利用自己,并且用过就扔,从而黑化疯狂掉好感。

【唐简与小天并没有真实相处,叶星天最初对唐简的超高好感度来源于自己的想象,所以只是虚高,没有现实基础。于是当幻想破灭,直接从80以上跌进了个位数的路人档。】

在祭拜小荷之前,小天对史朝义的好感度同样是个位数路人档,理由是他以为史朝义是意图通过他利用隐元会。

他把史朝义看成合作伙伴,与其他跟隐元会做交易的顾客并没有区别,戒心重,好感低,全程冷眼旁观逢场作戏。但史朝义替他准备了香烛之后,他决定把史朝义从一次交易的普通合作伙伴,提到可以建立私人友谊的朋友。因为香烛是史朝义暗中准备的。他既然准备了,肯定是事先考虑到了小天可能会需要。对于合作伙伴来说,可以说是诚意非常重了。

于是,友谊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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