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的警局,工作了一夜的人睡眼惺忪,几乎是凭着生物本能和惯性在机械地继续手中的工作。跟大办公室只隔了一面玻璃墙的小办公室里,三个人都被惊醒过来。
李队胡子拉碴的嘴唇动了动,毕竟是干了几十年刑警的人,什么变态没见过,惊归惊,还不至于被吓住。
白大褂又解释了一下鲸落兰的特点:“这种香还有一个特征,就是散得快,从点燃,到香味消失,只需要十分钟左右。”
所以哪怕是封闭的太平间,他们一堆人冲进去搜寻证据和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痕迹时,都没有一个人在空气里闻到香味。
沈眷的身体往后靠了靠,靠在椅背上,一脸沉思。顾树歌看了看其他两个人,朝沈眷边上又挨近两分,她觉得脊背发凉,身上都凉飕飕的,有点害怕。害怕了一会儿,她恍然清醒,提醒自己,你都是个鬼了,为什么还会脊背发凉这种活人的感受。于是脊背上的凉意就从上到下褪了下去,她又是一个缥缈没有知觉的魂体。
顾树歌有点后悔为了摆脱恐惧,而提醒自己已死的事实。哪怕那些真实的感觉只是还是人时留下习惯,也比现在这样飘飘忽忽的感觉好多了。
她忍不住又朝沈眷边上靠了靠。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又被推开,刘国华进来,手里提着一堆早饭,看到沈眷在,愣了一下。
李队连忙开口解释:“沈女士,这位刘先生在刑侦方面很有研究,我已经跟上级打了报告,让刘先生以专家的身份协助我们破案,上级已经批准了。”
这句话里的意思是你们顾氏集团要插手,那就给你们方便,这个案子不好查,你们的人是亲眼看到,加入调查的,如果最后也没查出凶犯,那么也体谅体谅我们警方的不易,毕竟已经尽力了。
其实出这个主意的不是李队,而是上面直接下达的命令,但是由他这个案件直接负责人提申请,会让面子上好看一点。于是他就把这件事担了下来。
这话里的意思,顾树歌都听出来了,沈眷不可能听不出来,她说:“也好。”
刘国华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他从警方这边获得信息,再结合自己团队查出来的蛛丝马迹,可以自己寻找侦破方向,简单来讲,他在这里也只是获取警方的第一手资料,并不妨碍他自己查自己的。
刘国华也清楚这点,他把早饭都放下了,无非是些大饼油条、馒头豆浆之类的东西,先抽了纸巾擦了擦手,然后说:“警方办案比较便利,我想和李队合作很久了。”
李队有些羞愧,毕竟这是他们警队在为侦破不利找后路。这起案子太大,影响太糟糕,如果最后查不出,他们会陷入很麻烦的境地,从上到下得一大批人吃瓜落,但有受害者家属的谅解的话,至少从舆论上,会好一些。
他挥着手招呼:“您吃饭了吗?一起来点?”
说完就有些不自在了。沈眷一看就是那种出入名车,往来的都是上流社会的酒会、西餐馆,怎么会吃这些充满街头烟火气的早饭。
“不用。”沈眷回答。
李队就没勉强,抓起一个馒头就往嘴里塞了一口,说:“那您稍等,我们先填填肚子,再来讨论案情。”
沈眷当然不至于让加班了一晚上的人空着肚子来查案。她透过玻璃墙,看到外面大厅里的小警察们还在对着电脑、对着文件工作,还有唾沫横飞的盘问证人的。应该是都还没来得及吃早饭。
她拿出手机。
顾树歌就在边上,忍不住伸出脑袋去看手机屏幕。
真的是她小时候的照片。应该是刚学会走路的时候,穿着小裙子,在广场上跌跌撞撞地走,像是听到有人叫她,她回过头,一张小脸就撞进了镜头里,她在笑,身后一群雪白的鸽子振翅高飞。
顾树歌心情绚烂得像春天里盛放的五彩缤纷的花。
沈眷解锁屏幕,看到壁纸后,指尖也停顿了一下,但很短暂,短暂到顾树歌就在她边上,都没发现她这小小的失神。
她编辑短信,吩咐林默买早饭到警队来。
那边李队和刘国华都三两口解决了馒头,再灌下一杯豆浆,就算解决完了早饭。白大褂还没走,见有吃的,留下来蹭饭。
李队擦了擦嘴巴,咽下食物,说:“这起案子很棘手,罪犯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看起来还挺有经验,摄像头拍到的角度没有一个镜头是能用的——技术部的同事还在进行人像分析。我们先做一个犯罪者心理侧写。”
他说完就看向沈眷,沈眷没有回避的意思。
李队也就没勉强。
事实上,按照犯罪动机的角度来讲,沈眷是目前最有动机的。因为顾树歌的遗产全部传给了她,而那份机密的遗嘱,除了顾树歌本人,只有沈眷和经手的工作人员知道。
按照一般剧情走向,她很有可能为财杀人。
然而几乎所有人都没有怀疑她。
一方面警察很早就调查了她,从顾树歌回国前一个月开始调查,沈眷的行程全部递交给了警方,警方没有发现任何可疑。另一方面,所有人都知道她两年前把从丈夫那里继承的遗产,都转到了顾树歌名下,这件事情在当时就掀起了很大的风波。顾易安名下的财产比当时顾树歌所有的只多不少,沈眷继承那笔遗产,再加上她在顾氏内部的影响,把一个空有名头,而没半点实权的继承人排挤到天边去都不是什么难事。
但她没有,继续心甘情愿地给顾家打工。
综合这两方面,她的犯罪可能降到了最低。
“罪犯仪式感很强。”刘国华在吞咽早饭的时候,就从白大褂那里了解了鲸落兰,他最先说话,“首先监控拍到的人,肯定是他本人,他要亲自完成在尸体前起舞这个仪式,就不会假他人之手。其次,他的行为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所以是他本人跟死者间有重大纠葛,而不是受雇于人的杀手。”
他先说了两点。这两点没有人有意见。
“出身肯定很不错。他先布置下一场天衣无缝的车祸,在警方几乎要结案的时候,突然偷走了遗体,他有强烈的玩乐心理。在那种环境,进行‘仪式’时选用的香料,肯定是他平时常用,并且喜欢的。”李队接着说。
刘华国也赞同。
沈眷说:“不一定。”
另外三个人没想到她会出声,立即转头看她。白大褂惊奇,他觉得队长分析得挺有道理的,就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沈女士,赚钱经营企业,带动上下□□业发展,为国家经济做贡献我们比不上您,但破案您可不如我们。”
沈眷也没生气,她甚至连半点情绪波动都没有,只是用一种非常冷静的语气描述自己的想法。
“出身不一定好。有可能是出身艰苦,从底层挣扎着爬上来的创业者,也有可能是新贵之家不怎么受宠的一员。”
李队愣住了。刘国华连忙给自己老板搭话:“怎么说?”
“鲸落兰除了气味散得快,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它的气味散后,燃烧成的产物会飘起来,然后缓慢下沉到地面。因为这种香料非常奇特,香味很美,不知道是谁,把它下沉的过程,比喻为鲸落。这也是这种香料名称的来由。所以,白日菊上才会留下香料的成分。”
白大褂问:“那跟他的出身有什么关系?”
沈眷组织着语句,继续说:“我赞同这种香是他喜欢的,但不一定常用,因为这种香料很稀有,也非常非常的昂贵,有时候钱也不一定买得到。而它奇香勾人,给人留下的映像太深,久而久之,它名字的由来,就渐渐被人遗忘了,只有浸淫百年的世家可能还记得一些。所以他富有的时间可能不长,或者虽然有接触,但是没有足够的钱,经常接触,深入了解,由此判断,他是这两类人中的一类。”
白大褂有些尴尬,这种香是他刚刚查资料查到的,里面的确没有提到名字的由来。
“我认为他选用鲸落兰的原因之一,是它十分钟消散的特性。他并不想让人知道他在里面进行过一场仪式,所以他也不知道鲸落兰‘鲸落’的特征。”
“为什么他不想让人知道他在那里有过‘仪式’?可能他就是故意留下痕迹,想要炫耀呢?”白大褂又一次打断。
顾树歌听得很入神,冷不防被打断,缓缓地吁了口气。她知道为什么。
因为这一类罪犯往往自视甚高,极其重视个人隐私,仪式是私密的,被认为是一种印记,是他们自己给自己刻上的印记,他们怎么会把自己独特的印记给别人看?
这种观点出自一本专业的犯罪心理学类书籍,编写人是世界闻名的犯罪心理学专家,经手的案子不计其数。这本书现在就在她房间的书架上。
大概是初中的时候,她忽然迷恋上刑侦犯罪的东西。也不能说是突然,因为她很小的时候就觉得侦探叔叔特别帅。
那一阵,她买了很多专业性很强的书籍回来看,沈眷发现了她这个小爱好,没说什么,但过了几天,她的书架上就多了很多这一领域的书籍,有些甚至是研究所里的内部资料。
后来学习比较紧张,她就慢慢放下了,再也没拿起,这些书都留在了她的书架上,被她遗忘。
沈眷把原因说了一遍。跟她从书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顾树歌有些失神,沈眷把她书架上的书都看了一遍吗?可能不止,单单看一遍,怎么会这么娴熟的运用。
那么她仔细研究过了吗?
她工作这么忙,开不完的会,出不完的差,推不完的饭局,她哪里来的时间去钻研她曾经的小爱好。
何况这爱好,连她自己都已经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