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君遥大惊,一把把盒子抢了过来。
小桂圆正啃得专心,完全木有心理准备就被人抢走了心爱的“好吃的”,立马放声大哭。
南枝有些不悦:“别吓着孩子。”
这时孟君遥才缓过神来,惊觉自己正拿着一份礼物,一份给女人的礼物,可是刚才却没有送给老婆大人。
为了不引起误会,让她伤心,他只得说:“对了,还有一份礼物送给你呢,刚才都忘了拿出来了,差点儿让小桂圆当夜宵了哈。”
“是给我的?”南枝转而惊喜万分,“包装无所谓,你知道我不在乎的,只要你有这份心意就好。”
孟君遥觉得自己笑得一定贼难看。
他想,算了,小白现在有巫山送她礼物,说不定她也只喜欢巫山送的东西,而且自己若是送她东西,让巫山知道了搞不好会引起误会,不送也罢。
南枝哄好了小桂圆,开心地抽出鸢尾花丝巾披盖在肩上,很喜欢的样子。
孟君遥帮她从后面理整齐,觉得媳妇儿的美貌名副其实:“好看,很配你。”
南枝莞尔一笑:“还是你的眼光好......其实,我刚才还以为这是你要送给小白的呢。”
孟君遥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但是由于他皮肤比较黑,所以看不太出来,他梗着脖子说:“怎么会?”
善解人意的南枝说:“其实你也应该给她捎份礼物的,你终于成功了,也有她多年鼓励的功劳啊。”
孟君遥在羞惭和感动中搂住了南枝,再一次警告自己,以后一定要把心踏踏实实放在家里,不然怎么对得起这么好的女子......
转天,小白的电话就打进来了,问他在英国是否一切顺利,顺便膜拜了一下他对各种情况的精彩处理。
听说南枝已经好多了之后,小白问:“孟老师,如果我的婚礼改在下月举行,你能来参加吗?”
孟君遥心里咯噔一下,但还是表现平静地说:“这回肯定可以,上次实在不好意思。”
小白:“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上回那种突发事件,换了谁谁都来不了的,不过幸好巫山也有事,所以推迟了。”
其实婚礼就是为了孟君遥才推迟的......
巫海刚刚从外地采风回来,又得了不少灵感,尽管身体有些疲倦,心情却好得出奇。
他不想回家之后在高大上的餐厅里,穿得整整齐齐装得人模狗样举着银质刀叉筷进餐,于是跑到小吃街买了一大堆各种串(包括两串臭豆腐)和两罐儿啤酒,吹着小风儿蹲在地上大快朵颐先。
“好吃,好吃,世上最好吃的莫过于小吃!”
一边满嘴流油,一边还在牙齿缝里轻轻地哼着自己刚谱出来的那段,有信心将来一定会红遍大街小巷的旋律:“像我这样优秀的人/本该灿烂过一生/怎么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在人海里浮沉......”
吃着吃着爽了,感慨道:“这才是生活呀!人生得意须尽欢嘛!”
如果说此时还有点儿小遗憾,就是这幸福无人分享。
孟大哥现在已经为人夫为人父,平时还得教课,自从他出了名之后应酬还多,成天忙得不可开交,已经不方便再去打搅了。
不过真正的君子之交就是这样,其淡如水,却至真至纯。平常相见无事,亦可不见,但落难时一定千里有深情。
要是有个女的陪也行啊。
他自然而然想起了拾梦,当年也是带拾梦一起去吃小吃的,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自己吃得高兴,她却并不开心,内心里应该是充满嫌弃的,还老拐弯抹角劝自己换辆好车,因为坐自己那辆破车她觉得丢人。
什么“我爱的是你的才华”,什么“我眼里你比你哥帅出8条街”,全是假的,假的!
现在全想明白了,其实那时候也应该看出端倪,只怪自己愚钝,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还以为她对自己是真心的,怪不得她后来拿了巨款就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
往事不可追,巫海仰头喝了一口闷酒,觉得撸串儿都没刚才那么香了。
自从受了那次重创之后,虽然他依旧会对美女们嬉皮笑脸,但是再也没有动过感情,可能是潜意识里害怕再受伤吧,而且也确实没碰到什么合适的。
主要自己也不爱倒持,成天穿得不修边幅,还不爱洗头洗澡,美女们就跟商量好了似的,都是看到他就绕着走。
不过,如果他能主动亮出自己“知名原创歌手”、“《大哥做的鱼》词曲作者真如海”的身份,也许情况就会不同了,毕竟还是有很多美女爱才子或者爱名人,爱到可以忽略形象的。
那些爱钱的就更不用说了,别说对方的形象了,见了钱,自己的六亲都可以不在乎。
可是,巫海也不能大街上一见到美女就嚷嚷“我是XXX”啊,万一被当成疯子,不就又给他那名扬天下的兄长丢人了?
不过他哥其实从来没嫌弃他丢人过。
手机响起。
巫海习惯性把沾了油的手往裤子上抹了抹才去摸手机,反正很少低头,裤子脏了自己又看不见,眼不见心不烦嘛,别人看见让别人烦去好了。
巫山:“在哪儿?”
巫海:“离家不远,肚子饿了,吃点儿东西就回去。”
巫山:“赶紧回家,有事找你。”
巫海:“哥,啥事儿啊,电话里说不行吗,晚上我还得写歌儿呢。”
巫山:“比写歌儿重要多了,给你介绍对象。”
巫海蹭一下站了起来:“啥?日理万机的总裁大人啥时候开始关心起我的感情生活来了?”
巫山:“别说那么多,限你最晚6点半到家,洗头洗澡捯饬利落点儿,7点半赶到米其林西餐厅,以真如海的名字定好位了。”
巫海:“动真格的啊?哥,你给我介绍的什么人啊?我也不了解人家啊。”
巫山:“去了就是为了了解。如果这个不合适,明天7点半继续下一个。”
巫海:“哥,药不能停啊!”
巫山:“滚。我吃没吃药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尽快完婚。”
巫海差点儿被一块臭豆腐噎死:“咱们亲兄弟干嘛要高度同步?你成你的亲,为毛要我跟你同时完婚?你以为我长得跟你似的万人迷呐?第一次见面,人家不吐了就已经很不错了好吗!”
巫山看说不动他,甩出了“杀手锏”:“总之,如果6点半你到不了家,我不保证你桌上那堆手稿能活过今晚。”
这下,被抓住要害的巫海跳了起来,手里撸完的没撸完的串儿们如同天女散花般飞了出去,旁边两条觊觎很久的流浪狗立刻抓住了这个机会。
“哥,你别乱来啊!我这就回去还不行?”
巫海跟巫山正好相反,他不喜欢也不习惯高科技产品,反而向往古人那种淳朴又不便利的生活,恨不得披着蓑衣坐着小船点着油灯创作。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那生活才有味道呢!
所以这家伙好像是从古代穿越回来的那么不合时宜,到现在也不怎么会打字,如果让他把写出来的歌儿敲到电脑里,100个字得溜溜敲上一天,因为是用一个手指头敲的,好容易找到键盘上一个字母,一眨眼又不见了或者忘了,诶,我刚才要敲哪个来着?
所以,巫海至今还保持着写手稿的习惯,而且写出来打死也记不住要先复印一份,也想不起来拿手机拍个照,就那么随意地往书桌上一搁,拿本书一压,被小风吹得哗哗响才有意境,要用的时候再手忙脚乱翻出来。
所有的手稿都是独一份儿,丢了就没处找去了,而且那时那刻的灵感一去不复来,所以巫山拿这个一“威胁”他,他就立刻缴械投降。
巫海心想,嗐,不就是见个妹子嘛,又不是坏事,反正我也爱看美女,去就去吧!
他回家先把自己洗白白,然后一头钻到壁橱里,只见T恤和牛仔裤一件件从里面飞了出来,可惜这些都不是巫海要找的,他正在物色一条没有破洞的牛仔裤,这样看着对人家女孩子比较尊重。
T恤也不能随便穿,万一胸前写点儿自己不认识的莫名其妙的外语单词,很容易出事的。
比如上次,他就流着哈喇子在地铁里欣赏一位靓瞎眼的金发碧眼外国美女的背影,可惜她转过身来的时候,T恤饱满的胸前写着偌大的一个“鸡”字......估计她是属鸡的。可是,呃,还是先把别的国家的文化了解彻底了再用比较好。
所以,今天巫海的文化衫是素的,上面一个字都木有。
他还拿根皮筋把头发绑了个马尾,至少不会长发飘飘了。
世上的女人分两种,第一种一看到长发飘飘的男子,就自动将其定义为桀骜不驯文艺青年;第二种一看到长发飘飘的男子,就自动将其定义为小流氓。
巫海明明是前者,但不知道为什么,屡屡被定义为后者,所以他今天对镜贴花黄贴得格外卖力,无论成不成,力争给人留一个好印象。
最后朝镜子里一看,嘿,小伙儿挺精神,把美女吓跑应该是不至于了,但是会不会吓得半身不遂就不好说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