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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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大郑北境。

冷。

这里是冻土。

冬天可以看见绵延五个多月,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黑夜。日头就像个会划水的蛋,顺着解冻之后的鸭子河,飘飘荡荡,一去不复返了。开春之后好一些,老天似乎想要弥补严冬对大地造成的伤痛,大半年都是白晃晃的。

守边的老人身上裹着熊皮袍子,蹲在松林边缘,看着天。

那个日头好像是抱窝的蛋,在鸭子河漩涡中打着旋的腻着,怎么也不走。人家都说日头东升西落,可是这里的日头却是在人头顶上转一圈,貌似要落入大地,一眨眼,就如同扔到地上的蹴鞠用的鞠,一个鲤鱼打挺就蹦了起来。

老人手中一根细杆子,尖上围着一个网,里面挂着一只小鱼,专门抓鸟。过往的鸟,只看到食儿,根本看不到网,好像都不长眼睛一般,一群一伙的向里面扑。老人手腕一转,就把这些瞎家雀儿捏在股掌之中。

“田大叔,您这是做什么?”

老人不用抬头就知道,说话这嫩声嫩气的,只有何莲生。这个何生排行第三,刚从南边过来。他家是读书人,有功名有田土有房产,屋后还有菜园和老桑树,日子过的相当不错,可是因为他爹热心肠,爱帮人,莫名其妙的就卷入了一场大案,即使是族长地保力保,最后也只落得个举家流放的后果。

“趁着鸟多就多捞点,用粗盐腌起来,过冬的荤菜就有了。”

老人依然不抬头,从网子中掏出一只鸟,两根手指一用力就扭断了鸟脖子。随后,他趁着鸟死不久,身子还热,还软,从袖子中掏出一把刀,在鸟头顶一划,直接弄开一道口子,再用力一扯,鸟的这层皮,连着羽毛直接被撸了下去。一只鲜活的飞鸟,眨眼之间,就剩下一条血淋漓的死肉贴在骨架子上,被老人仍在一旁的木条箩筐中。

何莲生看着头皮有些发麻。

“后生,别怕。”

老人说话不太清楚,带着身子黄土埋了半截之人特有的混沌。

“北境这里不比大鲜卑山南边,森林广袤,水草丰美。这里一到冬天什么活物都没有,河水冰冻一丈二,想要捞条鱼,你得凿开大山那么厚的一层冰。那个时候,连地面上的苔藓都是枯的。咱们不趁早准备些吃的,人还活不活?”

老人说着,开始扭断第二只飞鸟的脖子。

何莲生不敢动手,甚至不敢看,不过,他坐在老人身边,“田大叔,您家乡在哪里?”

“雍京。”老人继续被鸟扒皮。

“雍京?!”何莲生惊讶,“那可是千年帝京!”

“是吧。”老人不咸不淡的说,“我不记得了。”

“当年我爷爷坏了事儿,皇帝刚登基,他还小,不过七八岁,辅政的大学士裴东岳心疼小皇帝,不忍心他见血光,就开了大恩,于是,我爷爷从斩监侯被改了流放北境。我们一个族的人都来了,现在也都死的差不多了。我那个时候还小,早不记得雍京是个啥模样了。现如今只记得听我娘说过,京城一家酱菜馆做的青方好吃。那滋味,闻着臭,吃着香,就跟我这腌的鸟一样。”

何莲生,“您说的小皇帝,应该是先帝。”

“先帝?”老田把网中的火鸟都扒了皮,转手竖起来木网,继续抓,“如今那个新登基的小皇帝都死了。北境这日子,说起来,一年一年的熬着,就好像冻住一般,可其实吧,就没见个影子,顺着风嗖嗖的飞过去了。我这转眼就老了,离死也不远了。哎。我说后生,先帝是今年去的?”

何莲生,“先帝是七年前驾崩的。”

老田,“继任皇帝是个什么年号?”

何莲生,“元熙。”

老田,“今年是元熙七年?”

何莲生,“元熙十四年。”

老田,“怎么?”

何莲生,“先帝十四年前下诏退位,太子文湛登基,改元元熙。”

老田,“又是个乱臣贼子。”

说完,他嘿嘿一笑,好像空中盘旋的夜枭。

何莲生,“……?”

老田,“不说那爷俩儿了,我就问问你,当年的那位心善的大学士裴东岳现在还活着吗?”

“裴相爷忧国忧民,劳心劳力,在三十几年前,就去了。”何莲生说,“先帝念他功高,画像进凌烟阁名臣塔,春秋两祭,香火烈酒烧猪肉,得享万世。这是足以名垂青史的尊荣,只是,……”

“怎么?”老田问道。

何莲生叹气摇头,“裴相的妹妹是先皇后,没有约束好族人,致使裴氏几位手中有兵权的大臣在先帝病重期间逼宫,先帝将计就计,诛杀了裴氏三族,先皇后,还有裴氏一位贵妃都被赐自尽了。这都是明发的旨意,普天下的老百姓都知道。呃,……,也许不是全部的人,至少北境这里的人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这么多年了,王侯将相家中,左右不过那些事。”老田,“戏文里面怎么唱的那一句?——无情最是帝王家。”

“也不对,……”

何莲生却说,“如今的皇帝就是先皇后的嫡子,如今的大郑一等定国公,就是裴相的独子。这么看来,也不能说先帝就完全无情,我觉得,至少他还感念裴相的谋国之忠,辅政之诚,也许还有一些年少时的师生情谊在,他还是念旧情的。不然,怎么裴相的画像还在凌烟阁中享受万世供奉?”

老田对这些都不太感兴趣,他抬头看着天。

那个日头像上古神话中,架着马车四处乱晃的周穆王,满天空的转悠,就是不肯落入地下,好好歇歇。

风吹来,流云拂过,野鸟乱飞。

“田大叔,我们这些罪人,一代一代的守在北境究竟为了什么?”

老田见自己的箩筐已经快满了,今天不打算继续杀生,他就用挂着网的木棍指着北方,“守着那里,那里是大郑的门户。”

“什么?”

何莲生站起来,仔细向北看。那边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冰湖,还有极远处隐在水雾中的山峦。

“那里已经是妖魔的地盘,怎么可能有敌人?”

老人想笑,因为他听人说了很多很多很多年。

当年宪宗皇帝收复破旧河山的时候,就有一支外族骑兵从西北绕过冻土荒原,从北境进攻,翻越大鲜卑山,入山海关,直捣居庸关。一路杀杀杀杀杀,没留一个活口,无辜的血染透了整个北方。

可是,这种故事已经流传了三百多年了,直到现在,没有见过第二支军队有这样的杀伐、胆魄,和运气。

就像何莲生说的,冰湖之外,已经是妖魔的地盘,怎么可能有活人?

一切不过是令人背后发冷的传说而已。

只是,……

他闻到了风声。

风刮的有些邪性,呼啸犹如万鬼恸哭,并且,风向不太对。

老田虽然已经老朽,可是长年驻北境,没有红尘迷障,没有高楼广厦的阻挡,他的双眼如同猎隼一般,视线可以直接穿过冰湖,水雾,直接看到对岸!

冰湖似乎在颤抖。

迷茫中,一片黑色的旌旗,如同一片黑色的深渊。

“高昌王旗!”

“那是高昌王旗!”

“我的天!”

“高昌王阿尔术依的王旗!”

老人惊恐的喊着,他扔了手边一切东西,一把抓住何莲生的手腕,一般向森林里面跑,“快,你是年轻后生,跑的比我快。你快回去,到长城垛口点烽火!高昌王阿尔术依亲自率兵马入侵北境!我们这里只有一些守边的老弱病残,根本没有兵马,阻挡不了任何进攻。他们只要渡过冰湖,不到一天就可以直入大鲜卑山!”

点狼烟?!

就因为看见一堆模糊的黑漆漆的旌旗?

“可是!”

何莲生一把揪住老人,“高昌王阿尔术依早已经死了!高昌早已经灭亡!大郑西北边境已经大定!天下人都知道,我们不能谎报军情!田大叔,我们只是守边的罪人,不是周天子!我们连着活着都要战战兢兢,仰人鼻息,根本没有烽火戏诸侯的权力!”

“高昌王死了?”老人在冻土住了太久,他对外面一无所知,可是他却看到那些迷障之后的真实,“如果阿尔术依死了,那么黑色王旗下站着的人,必定是他继任者,是亲族。不,连亲族都不够,一定是他的血亲!……骨肉,是,……儿子!那个可以挥动黑色高昌王旗的人,一定是阿尔术依的儿子!”

此时。

冰湖对岸。

黑色王旗迎着冻土呼啸的风,猎猎作响。

正中绣着图腾。

一只黑色的雀,如同西疆各个部族传说中的神鸟,锋芒毕露,向着长生天,舒展了它巨大的翅膀。

追兵比想象中来的更快,也更致命。

几道利箭破空而至,穿过树林,直接钉在老田的肩头,因为他在后面,挡住何莲生。可惜,不容喘息,第二支到了,箭头穿过了老田的后背,直|插前胸!老人疼痛难忍,跪地,铺满了落叶松针的柔软土地被他的膝盖跪出两个洞。此时,疼痛如同毒蛇,将他整个人绞杀,甚至连他呼出的气都弥漫着剧痛的苦味。

“后生,快,……,快回去,……找,……”

“于把总,……”

“烽火。”

这个老人,平时的混沌已经不见,他死之前最后几句话,虽然不流畅,却如同垂下的冰棱,根根分明,落地成钉!

为什么?

何莲生看着老人,已经死去,却如同一尊石雕。

为什么连死也想着点燃烽烟示警?

为什么?

北镇。

这里没有镇守将军的行辕,这里有的只是一个不漏风雪的平整院子,里面立着几间瓦房,勉强算是“官邸”,已经是难得的好地方。

这里的军方头目官阶低到惨不忍睹,只是一个把总,根本没有品级可言,却勉强吃上了皇粮。

这个人,就是于把总。

他不是罪人,因为他吃俸禄。

就因为这份俸禄,让于把总的位子“异常煊赫”,因为这份俸禄在方圆百里之内是独一份的。

这是他权力的根基。

“一天,还有一天!”

于把总看着黄泥墙上画着的“正”字,喃喃自语,“还有一天,我就自由了,我就能回家了。”

写“正”字,是他用来计算时日的方法。

整整十年的光阴,一面墙满满的“正”字。

每个字都是全须全尾,唯有最后一个字,还缺少最后一笔,像个没底的尿壶,让于把总看着有些别扭,不过,他很快说服了自己。

“徐绍徐总督幕府来了消息,最快今天晚上,最晚明天晚上,上面派来接替我的王把总就能到北镇。”

“见到人,我把公务一交接,我就自由了,我就能回家了。”

“一天,还有一天,……”

“等见到那个倒霉的王把总,我这里的事情一扔,等一天,不,一个时辰,不,不,不,一柱香的功夫都不耽搁,我连夜走。”

“脚程快的话,一天的功夫就能翻过大鲜卑山,到达南麓。”

“我再也不回来啦!”

于把总不知道自己这十年被困在这个鬼地方究竟为了什么,思来想去,他终究为了活命,不仅仅是俸禄银子,而是真正的活命。

他隶属军方,不听调令就是死罪,全家流放。

并且,他的职责官面文章做的十足,——镇守北境门户。

哈!

北境门户?

北镇以北是森林;森林以北是冰湖;冰湖以北是冻土。

传说,三百年前,一支外族骑兵破北境直捣雍京居庸关,杀戮无边,血流成河。可传说中的大郑开国太|祖皇帝还他娘的能上九天揽月,能下五洋捉鳖呢!

那些玩意儿只存活在传说当中,现如今的活人们谁也没见过。

眼见为实!

眼见为实!!

令人脖子发冷的传说不过是帝王将相编纂出来吓唬愚民的伎俩,信它才活见鬼!

于把总从葫芦总倒出一碗烧酒,咕嘟咕嘟灌下去,正全身发热,舒服的仰躺在熊皮椅上,就听见外面一阵乱,何莲生浑身是血的闯了进来。

“于把总!”

“快!”

“点狼烟!”

“冰湖北岸有高昌王旗!”

“什么?!”于把总一怒,想要从熊皮椅子上鲤鱼打挺,却因为烧酒上头,让他直挺挺的倒了下去,“小兔崽子,吃饱撑的没事找事,你再满口胡沁,小心我抽烂你的命根子!让你老何家断子绝孙!”

何莲生被他骂懵了,“于把总,您这是,……”

于把总,“你说冰湖北岸有高昌王旗,那我问问你,你亲眼看见了?”

“呃,……没有。”何莲生说,“可是田大叔看见了。”

“老田头?”于把总怒气直冲脑门子,“他整天神叨叨,这个老糊涂,离死不远了!几百年来,北镇这里冷的连个带毛的活物都没有,你他娘的还想见高昌骑兵?我呸!高昌王早八百辈子见阎王爷去了,他那些残余都被钉死在西北,还想到咱们北镇?!你以为他们是鹰隼,能飞过一万里的冻土荒原?”

何莲生,“我虽然没有亲眼见高昌王旗,可是田大叔已经被他们的利箭射杀,以身殉国。我穿密林回来,骑兵无法通过,只能绕行无妄川,至少比我落后三个时辰。于把总,快,上长城,晚了,就来不及了。”

“哈哈!”于把头,“你们一个一个的都是他娘的罪人,万里流放到北镇做苦力,死就死了,用土埋都嫌脏,也配说自己殉国?何莲生,我看在你亲娘用身子伺候老子舒坦的情分上,不和你计较这一回。要命的话,麻利的给老子滚!”

“你!……”

何莲生感觉自己的脸皮被活生生的撕扯开。可是,此时不是计较私人恩怨的时候,有些话必须说。

“于把总,我是罪人也知道,如果高昌骑兵从北镇破关,你没有及时点燃烽烟,就是灭族大罪!”

一天!

只要一天!

我不相信这里的安宁支撑不过这最后一天!

如果点燃烽火,战事一起,我再也无法离开北镇。可是,只要我支撑到徐总督新委派的王把总到北镇,一切都是他的罪过,我就自由了。

于把总想要何莲生闭嘴,他越着急,酒劲越上头,他想要抽出放在手边的长刀,劈开面前这个乱说不详之言的小兔崽子,可是手指怎么也不听使唤。他挣扎了半天,刀还没有抽出,身后屋子中一个女人裹住棉袍子跑过来,向他赔了不少不是,死拉活拽的把何莲生拖离这个院子。

“娘!”

一股强烈的屈辱如同酸苦的胆汁,一下子涌上咽喉,堵住何莲生的嘴。

他想要甩开女人的手,可是他娘的手指如同钳子一般死死抓住他。他想要呕吐,可是却什么都无法吐出。

“娘!”

“儿子,听我说,你快走。”女人的额头是细致的,即使经过了风刀雪剑,依旧留着原先江南士族妇人的柔美,“你说的话,我都听到了。这个于把总一心只想着和下一任交接,根本不想引火烧身。他不会点烽火的。”

何莲生,“那我上长城!”

“混账!”女人双眼一厉,如刀一般,“你爹是个爱惹事,敢做不敢当,连累妻小的窝囊废!你学什么不好,偏要学他这个?长城垛口有重兵把守,凭你一个人,不要说点烽烟,就算靠近垛口一里,恐怕都要被硬|弩射成筛子。”

“你活腻了?”

何莲生,“可是,……,娘,高昌人,……”

“那与你何干?”女人的声音如同浸润了鸩酒,“北镇的人都死绝了,不正好?”

何莲生,“……”

女人忽然一笑,“高昌人破境入侵,北镇的一切都会烟消雨散,贮存在这里的罪档都会被毁灭。”

“儿子,你走!”

“只要你离开这里,山高水远,天大地大,不怕没有容身之所!以后更名换姓,外人不知底细,哪个知道你就是北镇脱逃的何莲生?等风平浪静之后,你再找个正经营生,娶妻生子。儿孙一出生身家清白,永远不会背负着罪人的重枷再任人践踏!”

我们只是罪人。

是大郑遗弃的罪人。

我的生死在大郑如同蝼蚁。可为什么,我们还要守住北境门户,为什么,我们看到敌军还要用命来示警?

为什么?

世上很少侥幸。

于把总在夜晚之前看到了前来代替他镇守北镇的王把总,他们喝了酒,吃了干肉和烤鱼,还有牛乳酿造的酸浆酪。如果不是王把总新来乍到,不敢过于逾越规矩,于把总甚至想要把何莲生的亲娘叫过来陪着王把总睡觉。

于把总没有多喝酒,因为他要赶夜路。

吃喝完毕,他把一切事务砸给新来的王把总,就带上自己早已经收拾好的包袱,如同逃命一般离开北镇。

他甚至没有把自己墙面上那最后一个“正”字补全。

那个字,依然像个漏底的尿壶。

并且。

已经永远也无法补全了。

于把总一出北镇就被一支弩|箭射穿咽喉!

他倒在草地上,正好看见头顶的星河,此时,他居然有些后悔,怎么从来没有抬头看看夜空?这些年,他究竟做了一些什么?

杀戮在寂静的夜中展开。

何莲生被他的母亲赶了出来,他躲在山林阴面向镇子中看,却什么也看不到。

没有人点灯。

这就是战争!

他惊异于原本鲜活的人一瞬间头身分离。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原本不舍得剪掉的头发,被小心保护、免于受伤的身体,健康的四肢,传上鞋子,不至于被草根石粒割坏的双脚,此时都像被随意丢弃的腐肉。昨日还说笑着要用鱼皮给外孙做一身衣服的孙大娘,被一把长刀切飞了脑袋。她脸上的笑容早就消失的没有踪影,恐惧凝聚在面皮上,那颗头颅像个蝈蝈笼子一样骨碌骨碌的滚着,她张开的嘴巴在滚落的过程中,塞入了杂草,野花,还有早已经干涸的狐狸屎。

“后生。”

何莲生似乎听见了老田头的声音。

“打过猎吗?”

“遇过狼群吗?”

“一头被斗败的狼在狼群中可能活的不如狗,只能吃残渣,可它依旧是狼。一旦狼群被攻击直至毁灭,它就不再是狼,而只是一块肉。一块被野狗啃噬,被撕咬,被丢弃,在泥坑中腐烂的肉。”

何莲生紧紧攥住手中的包袱,里面有他娘偷来的一把军刀。

他看着东方。

那里是长城垛口。

与此同时。

北镇外,一座土丘上,几人端坐于匈奴骏马之上。一人伸手,摘掉原本照在头上的黑色披风,露出清冷如月光一般的额头,与一双蓝色的眼。

“穆先生。”他看着眼前这场黑暗静寂的杀戮,如同看着一株被修剪的不甚合心意的曼陀罗花,“你们郑人有一兵书,流传数千年,过多的谬误,过多的演绎,不过,其中有一句话,此时却非常应景。”

穆慎之是随侯石寰幕府第一人。

这些年见惯了战争,也见惯了杀伐,却第一次见眼前这种人。

新一任高昌王拥有一双冰蓝色的眼睛,仿若昆仑万年不曾消融的坚冰;可是,他却说着一口金尊玉贵的雍京官话,那种语调和声音,就像是雍京不可一世的王侯。这两种特质原本是血仇,是战争的对立双方,是不死不休的死敌。此时,却匪夷所思般的融合在同一个人身上。

“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高昌王不笑,忽然扭头看着穆慎之,蓝色的双眼如同刀锋,“先生可知道,此话出自哪一本兵书?”

“司马法。”穆慎之,“仁本。”

“数百年来,你们西北边境承受了整个王朝对抗外敌的战争,那里的边民如同狼一般的凶猛。”高昌王说道,“虽然北境这里也有些战乱,酷烈程度却远远不及西北,所以,这里的人就像兔子和羔羊一般。穆先生,您给我的这张地图,正当合用。使我知道郑的北镇防守最弱,长城如同虚设,不燃烽火,这样我们可以走的更远。多谢。”

这句谢,说的如同尖锐锋利的利剑。

穆慎之想要解释,却张张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无论他说什么,他就是可耻的背叛者。

高昌王却又道,“读书人,双手没有拿过比毛笔更重的东西,更不要说刀剑了。如此,书生又如何在乱世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自然是良禽择木而栖。既然你们的皇帝辜负了随侯,也辜负了你,穆先生另投明主,如同魏鞅相秦,诱败魏军一般。在战争中勾结我这种异族,对你们读书人来说不算失节,也不算什么严重的事体。先生是儒生,自然知道,孔圣人尚且——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何况你这种凡人?”

穆慎之却丝毫没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相反。

他感觉自己的咽喉被人扼住了。

一个异族的新王,如此熟知大郑圣贤教化,却没有丝毫敬意,反而扒皮诛心一番,让穆慎之简直无地自容!

杀戮已经停止。

高昌王看着静寂的四周,似乎有虫儿鸣叫的声音,更显幽谧。

忽然!

他眼神一烈。

长城垛口有火光!

高昌王没有使用任何弓|弩,他只是从马背上的箭筒中轻取一支羽箭,手指微微一弹,这根羽箭好似承受万钧之力,切开夜幕,直入烽火台!

一声惨叫。

何莲生已经没有力气拔出胸口的羽箭,他提着最后一口气,将胡杨、罗布麻、甘草与红柳做的柴薪浇了胡麻油,用火把点燃。狼烟伴着火光,冲破夜空,直直升起。

下一步,高昌王的马已经踏上长城的青砖。

高昌王下马,沿着青砖一步一步,他到烽烟前面停止脚步,看着已经濒死的何莲生,“你怎么不逃?”

何莲生,“逃不了。”

“为什么?”高昌王道,“我不知道有活口,自然不会继续灭口。”

“逃的出北镇,却逃不过内心。”何莲生握住嘴,鲜血汹涌而出,“我何氏书香传家,养不出这种子孙。”

高昌王忽然问何莲生,“你叫什么名字?”

然而,再也没有回答。

何莲生死了。

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没有人知道他死前做过什么。他就如同一粒须弥草芥,无声无息的消逝在大千世界当中。

一个弹指之后,十里外的第二个烽火台也燃起烽烟。

穆慎之赶上烽火台的时候,正看到此景。

他以为高昌王功亏一篑会发怒,没想到,此时,这位莫测的人看着眼前烽火狼烟,眼中的坚冰似乎被融化。

高昌王望向南方。他的眼神如同雍京城外那条落满了桃花的镐水一般,竟然带着一丝令人无法置信的柔情,似乎,那里不是与他的部族拥有数百年血仇的敌国,而是他最深刻的思念。

第三个烽火台升起狼烟,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整个长城如同一条燃烧的巨龙,从北镇一直蜿蜒越过大鲜卑山,直入山海关。

这是“他”的国度。

这个国度总有一些人,外表脆弱,双手似乎从来没有拿过比毛笔更重的东西,却有着不屈的魂魄。

永远不会在入侵者铁蹄下呻|吟,也永远不会在屠刀杀戮下颤抖。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像“他”!

穆慎之只觉得这个高昌王犹如屠刀一般,——殷忘川。

一个十足不像高昌人的名字。

却是他们的王。

此时,他方见高昌王右手一直拿着一串念珠。

看纹路应该是海南黄花梨,似乎从不离手,已经被磨出玻璃底,木串如同琉璃一般通透。用黑色丝线缠了金丝打成络子,缀着一块羊脂玉雕刻的玉牌。上面大篆雕刻着“承怡”两个字。

——祈王府的旧物?

并且,似乎是祈王曾经的贴身之物。

为什么会在异族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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