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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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大小子饿死老子,这群年纪不大的少年正是最能吃的年纪, 走路走了没多久, 他们就饿了。

或者应该说, 他们本来就饿着,走了这么一段路之后, 更饿了。

十二三岁的小少年摸了摸肚子, 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小小的饼,掰了一点放进自己的嘴里。

五十斤粮食和两个银元, 他昨天就带回家了,他父母抱着他哭了一场, 然后就给他做了一个饼。

纯粮食的, 里面一点野菜都没掺的饼。

不过他出门的时候没把饼全部带上, 只掰了一小块走。

跟他走在一起的高个少年看着他, 咽了口口水。

“哥, 你要吃吗?”小少年问。

“不用。”高个少年扭过头去,不再看他。

“哥,我叫程大海, 你叫什么?”这小少年又问。

“我叫宋彦秋。”高个少年道。

“哥, 我是高地村的,你家在哪儿?”

“我家住县城。”

矮个子的程大海和高个子的宋彦秋一边聊天一边往前走,正走着,队伍里突然有人倒下了。

“有人晕了!”一个正处于变声期的少年喊起来。

却也有很多人木愣愣的,瞧见这一幕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们很饿,以至于都没力气去管别人。

中人很快就过来了, 皱着眉头很不高兴:“怎么就晕了?该不是有病吧?”

他走到近处,看了看那人,才放松许多:“饿晕了,你们帮我捏开他的嘴巴!”

有人帮着捏开了昏迷的人的嘴巴,然后那中人就拿出一个罐子,从中舀了一勺红糖给这人吃下去,完了,还让人把这人搬到一辆马车上,给他喂了点水。

队伍继续前进,不多时,又有人晕了。

但这次,中人看过后,却没有给红糖,反倒是一鞭子抽了过去:“别装晕!起来赶路!再耍花样我就把你退回去!”

那人忙不迭地爬了起来。

他们要是被退回去,粮食和银元是要还出来的……他们可不愿意。

好在,他们走了一下午之后,中人就带着他们在一个小村子里停下了,他们挤在村民让出来的小房子里休息,每人还分到了一碗高粱粥。

高粱粥很粘稠,里面还放了白米和豆子花生什么的,配粥的永萝卜叶子做的咸菜更是特别好吃。

程大海突然觉得,哪怕中人要带他们去打仗,也是可以的。

只要能吃饱就行了。

他们接下来又这么走了两天,最后就来到了一个挺大的城市。

炉县的县城总共也就一条街,这座城市却不同,它非常非常大,横的纵的很多街道,街边开满了铺子。

踩着草鞋,穿着父亲的旧衣的程大海好奇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但中人不给他们多看:“都给我走快点!”

中人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地方,那门口有警察管着,数着人头让他们进去,进去之后,他们就来到了一个宽敞的石台上。

“这地方真平整,竟然连缝隙都没有!”程大海看着脚下的石台,吃惊极了。

宋彦秋看了地上一眼,道:“这是水泥。”

“水泥?这里没有水也没有泥啊!”程大海不解。

宋彦秋抿了抿嘴唇,才道:“水泥是一样东西,这样平整的台子,是用水泥做的。”

正说着,远处突然传来了“哐当哐当”的声音,然后,一只前面长了两只四方大眼睛,中间一个红鼻子,身上碧绿碧绿的怪物,就朝着他们冲来。

“有怪物!”程大海惊呼了一声,跟他们一起来的少年,还有往后逃的。

可惜他们没逃掉,门口有警察看着,一个站在后面的中人,还直接给了他们几鞭子。

程大海倒是没逃,但他的腿哆嗦个不停,已经软了。

“这是火车,不是怪物!”宋彦秋道。

“这真不是怪物?”程大海声音发颤。

“不是!”宋彦秋斩钉截铁地说道。

“那真的太好了……这怪物瞧着着实吓人!”程大海道。

宋彦秋:“……”说了不是怪物!

站台上一阵骚乱,幸好这时候,火车停下了。

几个穿着长衫皮鞋,拎着箱子的人从火车上下来,又有一些或是穿着长衫,或是穿着马褂的男人走上车子。

这些人看着就体面,肯定不是普通人,见他们一脸淡定,程大海倒是没那么怕了。

“给我排队上车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的!”几个中人骂骂咧咧的。

“哥,什么叫丢人现眼?”程大海好奇得问宋彦秋,他现在觉得宋彦秋非常厉害,什么都知道。

“就是没见过世面,丢人。”宋彦秋用程大海能听懂的话解释。

程大海似懂非懂地点头。

他们上了车,挤在两个车厢里,有些人有位子坐,有些人就只能坐在地上。

中人占了车厢最前面的位置,还每人占了两个,跟几个会奉承的少年说话。

“你们是走了运了,霍二少的工厂要一些机灵的工人,不要只会用死力气的,才要你们这样半大不小的。之前我帮沙船厂找工人,人家都要二十来岁,身强体壮的。腰背不够宽的一个不要。”那中人拿出什么东西,抽了起来。

车厢里弥漫着一股怪味儿,程大海嗅了嗅,又问宋彦秋:“哥,这是什么味儿?”

宋彦秋道:“那是鸦片。”

“是鸦片烟啊,听说是有钱人才抽的,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宋彦秋一巴掌打在程大海的头上:“这是害人的东西,别惦记了!”

程大海撇了撇嘴。

宋彦秋看着吞云吐雾,一副飘飘然样子的中人,心里满是对未来的茫然。

他家本是有点钱的,可惜他爷爷他大伯都抽大烟,硬生生把家里的钱都抽光了。

他父亲早逝,家里没个顶梁柱,最后还被视他们母子几个为拖油瓶的大伯赶出了家门。

他外公一家不许他母亲回家,宋家又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处,他们只能租了个房子艰难度日,不想去年闹了水灾。

原先他和他母亲还能找点活儿做,这一闹水灾,却再找不到能干的活儿了。

他是偷偷报名来的,一开始都没让母亲知道。走的那天,他把粮食银元留下,又留下一张纸条,就头也不回地离了家。

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如何,只是现在他们还能坐火车,情况应该不太糟?

这些少年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终于来到了上海。

中间,火车停靠了好几个车站,每个车站都有人卖吃食,但他们没人有钱买,只能惊奇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程大海第一次知道世界原来这么大。

就算是小时候跟着父亲学过认字,之前帮人抄书的时候多少看过一些书,看过一些报纸的宋彦秋,也被这一路的所见所闻惊住了。

但他们这一路上再吃惊,也赶不上到了上海火车站之后的吃惊。

上海车站非常非常大,比他们之前见过的任何一个车站都要来的大,站台上挤满了人,有等着上火车的,也有卖吃食的,这里的人,还都穿得非常光鲜,让他们忍不住自惭形秽。

他们跟着中人来到一个角落里之后,便看到一个穿着绸缎马褂的中年人走了过来。

中人对着这中年人点头哈腰的:“吴掌柜!您老亲自来了?”

“霍二少急着要工人,我就过来看看。”吴掌柜道,而他一挥手,他身边就走出几个人来。

这些人抬着箩筐,箩筐里放着白乎乎软绵绵的馒头,吴掌柜拿着那些馒头,挨个送给在场的少年。

程大海的手很脏,馒头被他一捏就黑了,但他一点不嫌弃,三两口就把馒头吃下了肚子。

宋彦秋吃得更慢一些,同时也关注着那个吴掌柜。

吴掌柜注意到了他的目光,朝着他笑笑:“你们快些把东西吃了!然后跟着我去工厂!”

宋彦秋不怎么听得懂上海话,但嘴里嚼着白馒头,他突然就安心了。

也许……他们真的是来上海做工的。

一个月两个大洋呢,在炉县,十个大洋就能娶个媳妇了,他以前不停地帮人抄书,一个月也赚不来两个大洋!

他好好工作,攒钱捎回去,一定能让他的母亲和弟妹过上好日子!

宋彦秋一行人,都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霍二少近来很忙。开工厂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要是不打点好,上海这边道上的人能三天两头来闹事不说,便是政府,也能折腾出许多事情来。

没点来头,开工厂最后只会便宜了别人,霍二少之前就遇到过一个一心想要实业兴国的年轻人,结果倾家荡产刚开了工厂没几天,厂房里就被丢进来几具尸体,摊上了人命案,他被折腾地心力交瘁,工厂也开不下去了,最后只能将工厂低价卖出。然后没多久,那工厂就由警察署长的弟弟接手了,风风火火地开了起来,赚了不少钱。

至于他……他现在在给霍二少跑腿。

好在,霍二少是极有来头的人。

看着霍二少身边那一溜腰上配着枪的警卫员,再想找麻烦的人,都暗暗忍了。

霍二少的工厂就那么盖了起来,今天,他刚盖好的一排给员工住的平房里头,还住进去了第一批员工。

给员工住的平房虽是南北向的,但因为足有十几米深,还一间挨着一间,除了朝南有个窗户以外,东西两边只有墙的缘故,暗的很。

这房间里还没有床,除中间一条四尺宽的过道,两边是整条的,足有十几米长的用砖块垫高的“床”,这床一边要睡二十个人,一屋子一共要住四十个人。

现在,一群少年在这里安顿下来,他们可以休息一天,至于明天……他们就要帮着盖厂房了!

毕竟,厂房还没盖好呢!

当然了,他们要做的,还不只是盖厂房……霍二少联系上魏亭,让魏亭在平安中学找些家境不好的学生,让他们晚上去教那些招来的人认字。

穆琼得知这个消息,还挺惊讶的。

这时的工厂主,都恨不得手底下的工人一天干二十个小时才好,霍二少竟然让自己的工人晚上去读书……

穆琼又写好了一篇《我在百年后》,只是没空去寄,他琢磨着明天就去寄,到时候再给霍二少写封信。

至于他为什么会忙,又为什么会要明天去寄……今天是他搬家的日子。

买下房子已经好几天了,穆琼陆陆续续搬了许多家具到自己的新家,而今天,他会把最后的东西全都搬到新家。

此外,他还请了一些人来家里吃饭。

穆琼从姚家搬走之后租住的房子的房东,是个挺好商量的人。穆琼要搬走,他看过房子之后,就退还了押金,而穆琼投桃报李,没住满这个月,便提前搬出了,方便房东找下一任租客。

今天是礼拜天,穆琼一大早,就把最后的床单被褥搬到了新家,然后又买回来很多菜,用以晚上待客。

鸡鸭鱼肉,他一样不少全买了,蔬菜瓜果也备了一些。

这些东西,穆琼本是打算自家三个人做的,结果中午的时候,傅蕴安家里的那个厨娘就来敲门了,说是傅蕴安让她过来帮着做饭。

左右今天的晚饭,傅怀安和傅蕴安两兄弟他都邀请了,穆琼自然不会拒绝,当即带着那厨娘进了厨房,然后就看到她熟练地开始做菜,中间还去傅家拿来了许多调料来。

穆琼本打算和朱婉婉穆昌玉在厨房给她打下手,但她坚决不肯,他们最后也就只能在旁边看着她做菜。

这厨娘手脚极快,她让傅家的车夫给她烧火,两个锅子同时做,一道道菜还做的色香味俱全的。

她更做了穆琼之前去傅家吃过的红烧肉和卤鸭,色泽味道跟穆琼那次吃的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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