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中学的某个教室里,几个学生正一起看报纸。
这所中学里, 并没有太有钱的学生, 但也有很多学生家境其实还行, 甚至家里可能经营着一个小铺子什么的。
毕竟真要没钱,他们也没机会读中学。
因而, 还是有很多人拿得出买报纸买书的钱的, 等买了,就大家传阅了看。
“江振国真是情深义重。”
“他能不被美色所迷, 太厉害了!”
“他的新书,看着特别心酸。”
“他的新书写的真好, 读着真通顺, 里面有两个词也用得好, 我要摘抄下来, 下次盛老师让我们做文章的时候用。”
……
“好什么!”听到这些话, 傅蕴安不满地嘟哝了一句。
他之前嚷嚷着不看《留学》了,可实际上还是在继续看的。
他哥让他每天去买大众报,他不得不买, 更何况他还要看报纸上的文达先生写的文章……这不就是不小心也把《留学》也给看了么!
今天这结局, 他也在来上学之前,就看过了。
这个结局,他还是很喜欢的,江振国娶到了他喜欢的女人,多好啊!
至于这女子曾经嫁过人……既然是真心喜欢,就不该在意这些。
不过, 虽然这么想,《留学》写完了,他还是有点怅然,至于新书……那新书,他肯定不看了!
“怀哥,你最近怎么都不看《留学》了?”傅怀安的一个小弟问傅怀安,以前傅怀安天天在学校里跟人讨论《留学》,现在竟然不说了。
“没什么好看的,就不看了。”
“明明很好看……对了怀哥,你之前说穆老师是楼玉宇家里的佣人……”
傅怀安脸都黑了:“那是他骗了我!不是我弄错!”
“怀哥,我没说你弄错了,我就是想问问……穆老师到底认不认识楼玉宇?”
傅怀安皱眉:“你问这个做什么?”
那人道:“我就想知道一点楼玉宇的事情……楼玉宇是不是穆老师的朋友啊?穆老师那么厉害,他的朋友一定也厉害!”
这人是当初帮穆琼去姚家拿过东西的人之一。
他当初挺同情穆琼的,一开始穆琼来给他们上课的时候,则有些怀疑——穆琼这么一个以前过得那么穷的人,真的能当好英文老师?
然而,事实证明他多虑了。
穆老师真的很有本事,他的英文说的非常好,还很有见识,而他写给他们让他们背的那些英文短文也非常有用,他们背了之后,已经会很多对话了。
“我不知道!”傅怀安怒气冲冲地说道。
青虎帮的老大怀哥觉得自己被小弟背叛了。
穆琼有什么好的?这些人竟然一口一个“穆老师”崇拜地不行!
为了避免这些人越来越崇拜穆琼,他是坚决不会告诉他们穆琼就是楼玉宇的!
气鼓鼓的傅怀安在穆琼来上课的时候,瞪了穆琼一眼,然后……又瞪了一节课。
他盯着穆琼,绝对不是在听课,他只是想抓出穆琼的错处!
最近天冷,穆琼不爱吃冷的了,因而一到学校,就把自己的搪瓷杯子给了冯小丫,让她做饭的时候顺便帮自己把菜给蒸热。
说起来,搪瓷杯子这种现代人觉得很有年代感的东西,在这个时候卖得非常贵。
这时国内还不能生产搪瓷杯子或者搪瓷脸盆,还管这东西叫珐琅,跟景泰蓝这种归为一类。
而他的这个印了花的土气搪瓷杯,还是李荣华送给他的,外国进口,要十几个大洋一只!
穆琼琢磨着,自己要是缺钱了,兴许可以去办工厂,生产搪瓷制品,然后大赚上一笔……当然了,这也就是想想,他不懂这技术,也没有本钱。
“穆琼,我们要出去吃饭,你去不去?”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盛朝辉问穆琼。
“我带了菜,就不去了。”穆琼道。
“你太努力了,吃饭的时间都要省。”盛朝辉道。
穆琼有稿费收入,平常带菜用的都是金贵的珐琅杯子,他自然不觉得穆琼穷,只觉得穆琼是为了节约时间。
穆琼也确实是为了节省时间,一群人出去吃饭,再聊聊,一来一回少说也要花一个多小时,他在学校里吃,就能节省下一个小时了。
而且出去吃,算下来每个人总要花个一两毛,这钱都能买几斤肉回家吃个够了。
在学校里吃的,不止穆琼,还有教化学的钟老师。
钟老师家里不怎么有钱,又有好几个孩子花销很大,平常也就很节省。
到了吃饭的时间,他们一起去了冯小丫那里。
这时候煮饭都用铁锅,学校里人多,要煮很多锅,先煮好的都被放在木桶里,任由学生自己盛,后面煮的,则还在锅里。
穆琼和钟老师过去,冯小丫立刻就打开锅盖,瞅准锅子的最中间给两人盛了满满的饭,又给他们端来了两碗汤。
咸菜汤的味道还是不错的,穆琼就着红烧肉炒青菜还有咸菜汤,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冯小丫盛的饭特别满,还会压一压,两碗顶他在家吃三碗……
钟老师也吃了满满一碗饭,他带的菜是一个咸鸭蛋,一筷子下去油就出来了,特别下饭。
吃过饭,穆琼就开始写《求医》。
《求医》这本书比留学还要短一点,大约只有七八万字,而现在,他已经写了三万字了。
此外,他还把《留学》修改好了。
说起来,他最初要改留学,是打算自己一边改一边誊抄的,但后来发现这工作量有点大,再后来……他发现大众报那边,不仅保存着他当初写的《留学》的原稿,还抄了好几遍放着。
他这才知道,大众报那边,有个一小时能抄三四千字的抄写员。
这年头没有复印机,很多工作单位都会配备抄写员,负责抄写文件,大众报的这位抄写员,就需要抄各种被选中刊登的稿子,还有客户的地址什么的,《留学》这书他喜欢,闲来无事就抄抄,最后也就抄了好几份。
穆琼便从大众报那边拿了一份,自己在上面做了标注修改,修改之后,又买了几包烟送给这个抄写员,拜托他帮自己誊抄。
然后,这个原本他自己一个人抄,少说也要抄两星期才能抄完的活儿,最后竟是才三天功夫就抄好了。
他正打算抽空将之送去商业印书馆。
这天下午,穆琼写了一些《求医》,然后凭经验上了一堂英文课之后,就提前离开平安中学,叫了一辆黄包车送他去商业印书馆。
到了商业印书馆,他直接去了章澈那里,将厚厚的一叠稿纸给了章澈。
十万字在现代不过是小小的一个文档,在这个时候,却是很有分量的。
“我们会趁着这书的热度还在,马上印刷出版。”章澈道:“我们打算先印两万册,一万册在上海售卖,剩下的一万册运到北京天津广州等地售卖,定价的话,每册两角,你觉得可行吗?”
穆琼当然是没意见的,就觉得这书卖的有点贵。
两角钱相当于现代的六十块,十万字的书卖这么贵……不过这时候普遍卖的贵,他也不好说什么。
“你没意见,那我们就写了契约,然后我把首印的稿费结算给你。”章澈道。
穆琼点了点头,很爽快地签了契约。
然后,就得到了一张五百银元的庄票。
两角一本的书首印两万,他拿百分之十五的版税,也就是能拿到六千角,而换算成大洋……正好五百个。
穆琼起先没有去算,看到庄票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到底赚了多少钱。
最初连一个银元都拿不出来的他,现在竟然一次进账这么多……五百个银元,都够在上海租界外买个不错的宅子了!
民国的文人,赚钱还真快!
穆琼接过那张庄票,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穆先生,你的新书什么时候写好?到时候也可以交给我们出版社出版。”章澈道。
“再过一个多月,应该就能写完。”穆琼道:“到时候我一定过来。”
商业印书馆是上海最大的出版社之一,把书交给商业印书馆出版,拿的版税或许比小出版社给的低,但却能卖的更多,总体上来讲,还是很划算的。
另外,章澈人也不错……若无意外,以后楼玉宇这个笔名下的书,他都会交给商业印书馆出版。
章澈亲自把穆琼送出门去。
出了商业印书馆的大门,穆琼又叫了一辆黄包车,却没有马上回家,而是先去了附近的一家卤味店,买了三只烧鸡,一斤白切羊肉,又另外称了一点鸡肝鸡心。
这些卤味,被店家放在一个垫了一张油纸的藤篮里给他,他拎着回家去,然后就被朱婉婉说了:“琼儿,你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我们哪里吃的完?”
“有两只烧鸡,我是要明天带去学校,分给同事的。”穆琼道。
朱婉婉还是有点纠结,这些东西可不便宜,穆琼花钱也太多了……
“娘,我今天拿了五百块的稿费。”穆琼又道。
朱婉婉满脸震惊地看着穆琼,这时候再也想不起烧鸡的事情了。
这天吃饭的时候,朱婉婉整个人还是懵的。
穆昌玉倒是吃得高兴。烧鸡是整只鸡放进油里炸过,再放进卤水里煮的,外面皮特别好吃,还很入味很下饭,她吃得直打嗝。
穆琼看她这样,本就很好的心情更好了。
吃过晚饭,天已经完全黑了,家里点起了蜡烛。
穆琼在摇曳的烛光下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开始琢磨着要买房了。
他想攒点钱,买个位于租界的有电灯的房子,这一来安全,二来有了点灯,他晚上也就能写上几个小时了。
现在只是点蜡烛,他总觉得不够亮,怕伤了眼睛。
要知道,他现在还是个青少年,视力还没定型……
穆琼虽说这么想,但到底还是在烛光下写了点东西。
他写的是《我在百年后》。
《我在百年后》的主角,是一个民国的中年人,他出生在清朝,经历过世事变幻,家里的情况又一团乱,因而对这个国家的未来充满忧虑。
而这天,他怀着忧虑睡下,再醒来的时候,竟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露天躺椅上。
他从躺椅上起来,很愤怒地喊自己家里的佣人的名字,想知道是谁恶作剧将他搬到了屋外,突然就瞧见了一栋高耸入云的建筑。
不,这样的建筑不止一幢,他看到了很多幢!
他抬着头,看着这一切都傻眼了,而这时,他又看到一个穿着一件露胳膊的衣服,和一条露大腿的裤子,脑袋后面扎了个辫子女人从他面前跑过。
那女人跑过的时候,还好奇地看着他。
他被看得浑身不自在,怀疑这女人是个妖怪,会吸了他的精气,转身就跑。
跑了没多远,他突然又听到了一阵响亮的音乐声。
他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然后就看到一群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拿着玫红色扇子,正在翩翩起舞。
这些人看着已经年迈,但一个个精神抖擞,看着就跟故事里老神仙似的。
这群老太太的旁边,还有几个穿着白色练功服的老大爷,正练着……太极剑?
作者有话要说: 误闯了广场舞根据地的民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