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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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近来非常忙,但即便如此, 他还是关心着自己弟弟的, 自然知道傅蕴安最近和穆琼已经渐入佳境。

现在看到穆琼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聊的高兴, 也就有点不高兴,即便他很清楚, 穆琼跟这人肯定是没关系的。

“穆先生, 好久不见。”霍英笑着跟穆琼打招呼。

大概是天很热的缘故,霍英没有穿西装, 而是穿了一件挺宽大的长袍,双手都被罩在袖子里。

而他一出现, 那些工人的目光, 就都落在他身上了。

这些工人对穆琼等人是崇拜, 但对霍英……他们都快把霍英当神了。

毕竟他们如今的这一切, 都是霍英给他们的, 霍二少,那可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啊!

“霍二少,好久不见。”穆琼也笑着打招呼。

霍英跟穆琼打过招呼, 又去跟魏亭盛朝辉打招呼, 而打完招呼,他的注意力便又回到了穆琼身上:“穆先生,我最近一直在看你写的《流浪记》,也看了你主编的教育月刊,都非常好看,很有教育意义, 我还推荐给了我的父亲。”

“能让二少喜欢,是我的荣幸。”穆琼闻言道,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有些惊讶——霍二少竟然把他的小说推荐给了霍大帅?!

“你太谦虚了。”霍英又寒暄了几句,然后看向宋彦秋:“穆先生和我们工厂的这个工人熟识?”

霍英并不是平易近人的人,他虽然近来住在工厂这边,但从来没来工人住的地方看过,也从没跟这些工人聊过,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

宋彦秋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他,一时间非常激动,身体都微微颤抖。

穆琼道:“也不算熟,今天是第二次见。他的学问不错,当工人有点可惜了,二少,教育月刊编辑部缺人,不如让他去我那里工作?”

宋彦秋现在表现挺好的,但如果他能把人带在身边观察一段时间,那也就能彻底放心了。

“穆先生,我就是因为缺人手才花钱培养他们的,你还是不要跟我抢人了。”霍英笑道。

霍英都这么说了,穆琼当然不再坚持,毕竟宋彦秋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霍英见状,又道:“几位,要不要看看我的工厂?”

大家当然是要看的。

这样大的工厂,除了穆琼,其他人从没见过!

霍英闻言,当即喊了一个管事带路,然后一起去看工厂。

霍英的工厂有很多家,这会儿,有几家已经开工了。

大家进的第一家工厂,是一家生产雨靴的工厂。

这里生产的,就是那种黑色的橡胶雨靴,这会儿工厂里大部分地方都空着,但中间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双高筒的橡胶雨靴。

穆琼在影视作品里时常见到这样的雨靴,现实中也曾看到环卫工之类的穿这样的雨靴,但他自己倒是从未穿过。

当然了,他现在是很想要一双的——穿布鞋大雨天走路,实在不怎么舒服。

而这时,霍英身边的一个管事捧起这双雨靴,自豪地说了起来:“这鞋子是用橡胶做的,完全不漏水。现在全国,就只有我们这里能生产!”

他说了很多,穆琼也意识到,这种在现代价格便宜的雨靴,在这个时候,还是奢侈品。

参观了雨靴厂,他们又去了纽扣厂。

这里放着一台机器和无数的蚌壳,还有人在操作机器,他们从蚌壳上切出一颗颗指甲大小的圆片,再在圆片上钻出四个孔洞,一颗纽扣就做好了。

“我们买了好几台机器,正式开工之后,每天能生产数千枚纽扣。”那管事又一次自豪的说。

这做纽扣的蚌壳,就是最常见的河蚌的蚌壳,做出来的纽扣是白色的,一颗颗并不大,但正好可以用在衬衫上。

现代这样的纽扣基本是用塑料做的,一块钱能买一大把,但这时候的纽扣,怕是不便宜,所以数千枚应该也能赚不少了?

看过纽扣厂,他们又去看了一些别的工厂,其中就包括纺织厂面粉厂。

这些工厂搁现代,兴许一些家庭小作坊都比它来的大。

但在这个时代,却已经是非常大的工厂了,开工后能赚到很多很多钱。

穆琼挺感慨的,但他对这些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他会跟着赞叹,但很难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些再简单不过的机器。

他只想看生产青霉素的工厂,可惜的是,那工厂霍二少肯定不会给他们看。

而且……这工厂现在应该也还没用上——青霉素还不能批量生产。

宋彦秋是那些工人里面最出色的,之前穆琼对他另眼相看不说,霍英也很看重他,甚至让穆琼不要跟他抢人,管事的就把他也带上了。

大家一起参观面粉厂,魏亭等人在惊叹面粉的细腻的时候,穆琼干脆就跟他聊了起来,问了他的家人的情况。

宋彦秋毫不设防地把自己家里的情况说了,又说自己的薪水,明天就会捎回去:“二少真是好人。”

被宋彦秋觉得是好人的霍英眉头微皱。

他确定穆琼跟这个宋彦秋没什么关系,但他也发现,穆琼对这个宋彦秋很关注。

他找来管事,问了几句。

等穆琼等人参观完离开,霍英就把宋彦秋叫了来。

宋彦秋被带到霍英面前的时候,霍英正躺在一张藤编的躺椅上抽烟,吐出一个个烟圈来。

宋彦秋觉得二少实在厉害,这抽烟都抽的跟别人不一样,同时,他也有些惶恐兴奋,二少找他,是不是想要提拔他?

“我问过管事,管事的说你认字,做事也勤快……让你做工人确实委屈了。”霍英道。

“不委屈……”

“行了,不用说虚伪的谦虚话。你以后就跟着老张做事吧!”霍英道。

宋彦秋并不知道老张是谁,有些茫然,但霍英已经挥挥手,让他离开了。

霍英说的老张,是霍英手底下一个专门负责采买各种东西的管事,现在霍英在上海这边开工厂,要采买的东西很多,他那边也就非常缺人。

看到霍英送来的宋彦秋不仅年纪轻轻学问不错,还对霍英忠心耿耿,他当即决定要好好栽培。

只是做他们这活儿,是要天南地北到处跑的,以后一年不见得能在上海待一个月……张管事当即表示,宋彦秋走之前,最好先把家里人安排好。

他给了宋彦秋一百元钱,又给了宋彦秋四个大兵,然后道:“你的工友不是要回炉县送钱送东西吗?现在这事交给你办,你带着钱和这四个人回去,一路的吃饭住宿全部由你来安排,回来的时候,你再给我买点炉县当地的特产回来。”

这是要锻炼自己呢!宋彦秋激动地应了一声,带着人回家乡去了。

宋彦秋那边的事情,穆琼并不知道。

他这会儿正有些无奈——盛朝辉真的太能花钱了!

他和盛朝辉刚刚宴请了平安中学的老师吃饭,没过两天教育月刊收回一大笔钱,盛朝辉又说他们应该设宴,请上海这边的中小学校长,还有其他杂志的主编编辑,以及亲朋好友之类一起吃个饭,庆祝教育月刊办得成功。

此时酒店的酒席,一般是三四个银元一桌,还不算烟酒,而这么多人算下来,肯定要个十几二十桌。

又有一大笔钱要花出去了。

教育月刊每个月虽然赚的钱不少,但除去房租和给员工的薪水,还有搬家时买家具的钱,再加上给平安中学的钱还有这酒席钱,这两个月怕是剩不下什么。

但这样的酒席,却也是不能不办的。

穆琼虽然不爱交际,但他很清楚,这样的交际对他们有利。

就是如此一来,他少不得缺钱,盛朝辉那里的一千大洋更是短时间里还不上。

穆琼看了看自己面前的新城月刊,决定开自己的第三个马甲,写书赚钱。

这个马甲,他暂时就只让郑润泽知道,相信郑润泽应该不会告诉别人。

至于这个马甲写什么……左右是马甲,不如就想写什么写什么,还能跟人打打笔仗,骂骂人。

这两天有人在报纸上骂天幸,他特别想回骂。

穆琼这么想着,直接在纸上写下了“当官”二字。

其实对于思想什么的,穆琼依旧是不太会写的,他很少看那种大部头的哲学书,因为从小不上学的缘故,政治之类的课更是不曾听过。

但短篇小说散文之类,他还是会写的,这次他写的就是个很有讽刺意味的短篇小说。

穆琼上辈子看过很多案例,这时找了一个,进行艺术加工之后,便写了起来。

他故事写的,是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一心想要当个好官,却当不成,最终同流合污的故事。

这个时代的官场就是这样,你就算想要当个好官也当不成。

树根都烂了,还能指望叶片是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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