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人宁成便没有再去找他们的茬,地主清除计划的最终目的,并不是把所有的中小地主,甚至是那些平日里在乡间口碑非常好的世家大族都逼走。
而是要让整个太原郡的土地尽可能发散到百姓或者屯兵的手中,而不是再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
效果吗?
自然是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秋收后,新到任的郡守东方朔经过统计,整个太原郡今年一年的赋税收入,居然大大超过了元光元年到元光四年的加在一起的总和。
这件事震动了整个朝野,也让刘彻大吃了一惊。
要知道,因为太原郡并不是边郡,因此,郡内所有百姓并没有能够享受到雁门郡一下子免除五年赋税和徭役优惠政策。
不过,宁成在太原郡近一年的时间里,他自己连同太原郡辖下的各县都没有召集任何百姓服徭役。
百姓们手中有了高达一顷的田地,又不用服任何徭役,故而,今年他们在种地的时候发挥了极大的热情和主观能动性,想尽了一切办法增加自己土地的产出。
如果只是这些措施的话,还不足以让整个太原郡的赋税收入得到这么大的飞跃。
这其中,既有米田和他手下巡视员们的功劳,也有金知蝉和她之前呆过的那个三仙女镇的名声的功劳。
一方面,米田在太原郡担当农都尉的时候,并没有藏私,而是把在金知蝉手下学到的种田增产的知识全都传给了那些想学的百姓,至于屯兵们,这些大头兵如果敢不听米田的话,那可是要承担杀头的罪责。宁成就给了米田这样的职权。
而另外一方面,宁成去年刚一上任的时候,就立即下命令,让各乡的乡三老到太原城集中起来,由他亲自带队把这些人全都带到了三仙女镇,让他们亲眼看一看,米田这些人的本事。
那个时候,刚好赶上了三仙女镇秋收。
在金知蝉和铁平相继离开三仙女镇之后,新任里魁田老怪招来了里内全部有威望的里民,经过商议之后,他们又都悄悄地将土地收归全体里民所有。
这是因为,在金知蝉临走前,把大部分的土地都分给了东平里的里民。可是,经过这一两年,里民们发现,东平里施行了包产到户政策,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自家耕种的土地的收成就是不如那些还没有分开过人家的收成。
因此,田老怪的这个决定得到了全体东平里里民的大力支持。
之后的三仙女镇,便开始坚持实施金知蝉开始的时候在东平里制定的集中劳作政策。这几年又恢复了过往的兴旺。
不过,这件事,田老怪还没有敢告诉金知蝉。
如今的东平里,依然是一万顷土地休耕一年,一万顷种植春小麦或者苎麻,而剩下的一万顷土地在两年年之内种植三季粮食,一季冬小麦和两季大豆。
别小看这休耕了一年的土地,一年之后再利用起来的时候,产量出奇的高。
田老怪和里民们虽然并不明白其中道理,但是,他们只要萧规曹随,按照金知蝉之前的办法做就成了。
太原郡的那些乡老们一道地方,全都被东平里集体收获的场面镇住了。
经过询问之后,先开始并不相信东平里的土地里会有这么高的产量,结果,他们自己经过测试之后,不得不承认,对方说的都是真话。
这个时候,田老怪登场的时间到了,原本,他可是最反对金知蝉的人,可现在,却完全变成了如同米田那样的金粉。和这些乡老们一唠嗑,就说不出话题,从休耕轮种,集体劳作,选种制种,到水力磨坊,水利编麻,……,最后,他甚至还聊到了当时这位二小姐身边的教书先生、官家、管事,手下,如今都多出息了。
这些乡老们才第一次知道,宁成这个大凶之人居然做过别人的官家,云中郡郡守东方朔、独臂将军铁平,修善县县令方小六(战后升的官),接任宁成,成为新任雁门郡郡守的童忠,还有那些刚刚到太原郡担任新官职的米田,以及在各县担任农司马的巡视员们,这些人全都在这里住过,生活过。
至此,宁成没有说一句话,便让这些乡三老们一个个敬服不已。
他们返回乡里的时候,便将各乡的啬夫游缴,以及各里的里魁全都召集起来,只说了一句话,明天开春的时候,一切听从县里农司马的命令,凡是不听吩咐的,宁成给力了这些乡三老权利,可以不通过县令,谈便可以重新任命各乡的其他乡官。
古往今来,古晋国地区原本就不是富庶之地,粮食产量一向比其他地区相对要少很多。幸好,太原郡地处太原小盆地,平地相对要多一些。这一次,汉武帝还支援了太原郡大量的耕牛,这才使得屯田计划得以在太原郡顺利实施。
在各乡乡三老的大力宣传和支持下,米田和那些农司马干起事情来,便顺畅了许多。还敢在宁成治下扎翅的人,那是一个也没有。
太原郡的很多人心里面都明白,表面上,到太原郡之后,宁成杀的人并不多,其实那只是表象。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宁成还没有找到杀人的原因而已。
现在的宁成和在受刑前的他为人处事的风格有了巨大的转变,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做事有讲究了。
当初,金知蝉给他了的临别赠言是公生明,廉生威。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感悟了多少,可起码,宁成在杀人的时候,就很讲究。
杀人之前,宁成会集齐人证物证,将案子做成铁案。即便接任的童忠是个非常精细的人,在观看完卷宗之后,他也不得不感叹,宁成做事真得比以前讲究多了。
宁成并没有一直等到太原郡整体秋收完毕,而是提前通知了,让他尽快赶来接任,而他自己却并没有直接去定襄郡,而是又一次来到了黄河以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