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慢悠悠的扶起刚被鑫鑫站起来震倒的水杯,然后抬起手来一只手按住鑫鑫的肩膀,另一只开始擦她的“花猫”脸,嘴里还念叨着:“看看你的脸,跟花猫似的,怎么糊成这样的东西都往嘴里塞,吃坏肚子了怎么办。”
火爆的鑫鑫立马变成了“绕指柔”,乖乖的站在原地连眼睛都不敢多眨。
“可是,那手绢······”连城依旧不死心。
手绢?这家伙刚才一直纠结的原来不是鑫鑫?这手绢好像除了样子有点旧以外也没什么特别的么?
鑫鑫听到连城的话之后,抢下了落英奇的手绢仔细看了一下,表情突然变得很奇怪:“这手绢不是你宝贝的要命的那块么?我记得有一次我给你洗衣服的时候掏出来随手扔在了洗手台上,你看见了破天荒的冲我发了一顿火,吓得我一直也没敢问你。这手绢到底有什么故事啊?这么神秘?”
落英奇紧紧抿着嘴,表情很是挣扎,而连城又开始在一边蹦跶,嘴里还吆喝着“你这种女人没资格知道”云云,听着他一直不停地在诋毁鑫鑫,我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连城!你给我闭嘴!你凭什么老是说鑫鑫‘这种女人那种女人’的,她又没对你造成任何伤害。是,她是伤害了落英奇,可是那根本不是她有意的,难道落英奇自己本身就一点错误都没有么?这本身就是因为落英奇的特殊脾性而引发的悲剧,就好像一个一听到别人打喷嚏就会血压突然升高昏迷的人,难道你就能因为别人打了一个喷嚏还认为他是一个坏人?你是落英奇的朋友所以给他打抱不平,而我也是鑫鑫的朋友,假如我不知道落英奇的身世背景,她付出了这么多感情却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被拒绝,我对落英奇也不会有什么好印象。”
“你,你,你这是强词夺理!”连城被我连跑珠的话语给镇住了,一时也找不到反驳我的理由,只能提高嗓门来掩饰自己的心虚。
“我是不是强词夺理,等你能找到反驳我的理由再说。”
“你——”
“连城,你不要再说了。叶名说的对,这件事我确实也有不对的地方。我是太过执着于一些过去的事情,反而看不清身边的感情,可能现在我对‘欺骗’这件事情还是有些抵触,但是对于鑫鑫,我还是想选择再相信一次。”落英奇的话音未落,鑫鑫又再一次泪流满面,“不要哭,是我不好,总是对你说‘不知道’,自己内心彷徨的事情不应该拿出来让你陪我一起承受。这么长时间以来你为我做过的我都看得到,我想你是没有理由无条件的帮我做这做那的,所以给你一次机会,也是给我自己一次机会。你应该不会再骗我吧?”
鑫鑫连忙点了点头,但是又迟疑的摇了一下头,说:“我真的不能保证从此一次都不会骗你,难保以后不会有什么特殊情况啊~”
“喂!你这个女人不要得寸进尺啊!哎呦~”连城又开始大吼,被我一巴掌把胳膊抽出了个手印。
“好,我以后也要学着接受‘善意的谎言’。我是不是一个很无趣的人啊?连个玩笑都开不起呢~”
“不会不会,跟你在一起,我从来不需要担心你会背着我做什么,我很喜欢在你面前不需要带着面具生活的感觉。”
拉着依旧挣扎不休的连城往他的别墅里走去,这两人显然已经是言归于好的节奏,这个“炸弹”还是赶紧拆离现场的好。
······
现在我已经开始后悔自己这么会看眼色了,因为我发现我已经忘了开始叫他们俩来参加烧烤派对的理由了。连城在安排完管家准备夜宵之后,又开始拿那种哀怨的眼神瞅着我,让我恨不得立马就冲出去给院子里那两个当电灯泡。
“你不用紧张,你不想告诉我的事情我肯定不会问你的。”仿佛看穿了我的窘迫,连城从刚才的“炸弹”摇身一变成了深沉男,让我一时无法适应他这么迅速的转变,只能无措的搓着衣角,搓的手都红了。
夜宵很快就上来了,因为刚才的晚餐吃得意外迭起,事实上我们都没怎么吃饱,所以夜宵做的很丰盛,已经跟晚餐没什么区别了。
“想要喝点什么么?”连城随口问了我一句。
“嗯。”这种时候我真的很想干脆喝醉算了,只要能逃过眼前这个男人无声的追问,就算让我醉死都行。
“哦?想喝什么?”有点意外我居然真的要喝,连城认真了起来。
“白的行么?”我舔了舔嘴唇,心想喝白的应该醉的快吧~
连城的眼睛迅速黯沉了下来:“我说你啊~要不是门外还有两个电灯泡存在,我真的会以为你是打算勾引我。”
“嗯,度数高一点的比较好。”我的脑袋已经速为怎么逃离这家伙的魔掌而全速运转,对其他事的反应就开始慢半拍了。
“王伯,再拿一瓶五粮液过来,就是上次在深圳拍卖会上拍到的那瓶。”
“好的,少爷。”
“名名,没想到你还是个酒鬼啊~
“额······你刚才说什么?”依旧反应慢半拍的我。
“没什么,来,喝酒之前先吃点东西,要不然胃会不舒服的。”连城开始给我夹菜。
王伯的办事效率很高,酒很快就送了过来,而他带来的酒效率更高,从喝第一杯开始到我人事不省这个过程应该还没有超过二十分钟,这还是在连城一直控制我“灌”酒速度的前提下。
等再醒来的时候,我立刻就发现了身下的大床是连城家的那张,因为几个月前我还刚刚在这张床上迎接过清早的阳光。不过幸运的是这次卧室门是关着的,看样子昨晚是我一个人在床上睡得。
身上的衣服还是昨天晚上穿着的那件,只是经过一晚上的“蹂躏”已经皱皱巴巴的惨不忍睹,还散发着阵阵酒味。我坐起身来,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虽然头和胃都不怎么疼,但是酒却是还没醒的样子,昨天到底喝了多少?
我自己回想了一下,在昨晚的记忆断片儿之前,我记得最后一个场景是连城在我眼前晃手指,我还像还说人家一只手上长六根手指头是个残疾人来着。唉~既然醒了还是赶紧逃跑上算,我看了一下表,幸亏还不到半点半,至于这一身的酒味还是先买点口香糖嚼一下吧~实在不行就在仓库先躲上一上午,我可不想被那个吴老秃再抓住小辫子骂到臭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