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真相电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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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老宅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有些疑问我刻意的忽视着,譬如母亲一直都反对我与亨利·奇来往,再譬如,林安琪与武安兮的欲言又止,都让我产生了莫大的疑问。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没有人能给我答案,于是我变得心神不宁。有好几次我做水的时候,都是水扑出来后我才反应过来,李睿安关上火就开始训我,“干什么这么心不在焉?”

有关亨利·奇的事我不想让他操心,也不想让他误会,所以我只能犯抽的陪笑脸,“还不是因为想你。”

谎话多了的坏处,就是连他也觉得不可信,于是他就用手捏了捏我的脸,“用不用我给你投个资,让你做老板娘?”我立马抱住了他的大腿讨好,“好啊。老板让奴家做你的跟班吧。”

他只能无奈。

如今立在母亲的房间里,我有些犹豫,一旦打开那个母亲珍藏多年的盒子,秘密可能由此就会揭开,好的或者不好的,我不敢保证我是否能承受得住,无数个念头在我脑海里翻转。天已接近黄昏,虽然室内暖气适度,但还是有一股股的凉气从我脚底窜起,双腿立得已有些木了,双手因为长时间的垂直已有了充血的征兆。

吸了吸气,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就在这一刻,一次性的解决清楚。

心虽然是颤的,但手里的动作却丝毫不减怠慢,“啪”的一声,居然打开了。

映入眼帘的全是父亲的照片,以及他写给母亲的信。我一张一张的拿出来,年幼时的调皮,青年时的不羁,结婚时的喜悦,以及锒铛入狱的狼狈,记录着他风烛残年的一生,曾辉煌过,曾颓败过,曾沮丧过,曾不堪过,再真实不过了。

然后我又打开了信,一封接一封,记录着他们曾坚贞不渝的爱情,曾破镜重圆后的无奈以及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盒子里还有一些首饰,杂七杂八的,虽然外观已经很破旧了,但保存依然完好,用帕子包起来,不管值不值钱。

把东西都倒出来,却没有发现我想要的,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再把东西一个一个的放回去。咦?盒子里居然有个夹层,用镊子小心的挑开,是一叠存款单。收款人姓名栏里赫然写着:“高胜”两个醒目的大字。

心一震,手劲不足似的,盒子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十分钟后,我狼狈的冲出家门。李睿安的电话响起来,我没有接,再想起来的时候,我仍是没有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知道我的设想是不是准确,我甚至都不敢想,我只想往人多的地方去,人越多越热闹越好。冬天快过去了,是不是知道好日子快到了头,所以牟劲儿刺骨,已冻得我手脚发麻了。

随着人流,我挤进了电影院。坐在座位上,我才知道这是亨利·奇新公司的第一部电影,我本来是想走得,奈何人真是太多,我坐在中间的位置,灯已经黑了,帷幕拉开,我身子刚直起来一点,后面的人就抱怨,“坐下。”我只能又重新坐在了位子上。

我想我可能是疯了,如果再继续呆下去,我想我一定会疯掉。

旁边的女孩年龄不大,也就刚成年,以为我是亨利的粉正激动不已,于是她拉住我不安的手,雀跃的说:“激动吧。忍着,忍着点。”

叫我怎么忍?!

四下里看了看,估摸着都是亨利的粉,一个个聚精会神的仿佛一有人打扰,他都能一巴掌把那人打飞似的,情势所迫,我只能不得不忍熬着这六十分钟的剧情。

期间我也曾闭目小歇一会儿,可是旁边那个刚成年显然不让我安稳,愣是让我沉重的眼皮子立马战斗十足。

这部电影并不是什么大手笔大制造的影片,但是场景唯美,人物清纯。男主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慕白”,如诗一般,但是他的名字却没有把他的人生修饰的那么完美,甚至一开场就有点血腥的味道。

两车相撞,吃亏的永远是小车,只见那车在空中翻转了三个来回后终于稳稳地落了地,毫无疑问的,支零破碎。父亲的血溅到他的脸上,暖暖的,又有点黏。他没想到血竟会是这种颜色,红得骇人,血一直流一直流,流到他的脖颈里,再顺着脖颈流到头发里,眨眼之间,他就倒在了血泊中,血不是他的,是父亲的,才八岁的他已经意识到什么,他不停地喊,不停地喊。弟弟的哭声传来,让他激动与兴奋,他不停地喊着,“弟弟,你怎么样了?”可回复他的仍是一阵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

直到肇事者出现在他的眼前,他想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张脸,虽然那张脸看起来不算难看,虽然眉目间带着股无辜与意想不到,如果手边有把刀,他不是像现在这样困着,他一定会把他杀了。

他看着他,眼神由开始的慌张变成现在的冷静,甚至还带着点残酷的冷血。这个男人,慕白见过,跟踪了他家大概一个多星期,要么来寻仇,要么来绑票的,可是他的父亲业内人称“大好人”,该不是寻仇的,一定是来绑票的,香港的警匪片看得太多了,无形当中,心里就害怕起来。然而那个男人却一抬脚走了。

他求救,“救我,你要多少好处我们都给,求求你救救我们。”

对敌人寻求帮助,这大概就是最难得处境了吧。那个男人回头看了他一眼,慕白以为事有转机,但是那个男人还是拍拍屁股走人。

他们送往医院的时候,父亲由于失血过多而一命呜呼,弟弟因为长久的压着血管而变成了植物人。一夜之间,天崩地裂。他的母亲来了,要带走,只带他一个人去美国,他摇头拒绝,有太多的事情他放不下,譬如父亲的死,譬如弟弟的病,譬如肇事者还逍遥法外。他摇了摇头,坚定的拒绝,然后他母亲留下一个号码,转身就离开了。

他原以为他的人生是灰色的,直到春晓的出现。她是个活泼快乐的女孩子,梳着长长的马尾,她走路是喜欢跳的,在阳光的照耀下,褶褶发光。

终于有一天,她出现在他的面前,打招呼的方式有些出乎意料,“嘿,我叫春晓,听说你叫慕白。我没有爸爸,你没有父母,我们做个朋友吧。”

厄~~(╯﹏╰)原来是这个原因。

但不管什么原因,能跟这样的女孩来往,也绝不是吃亏的事。

春晓有个毛病,是你越是顺着她,她就会越来越沾沾自喜,以前他总是刻意的谦让,却换来她越来越无意的理睬。于是他决定改变策略。

“慕白,慕白,你等等我,你等等我。”就这样,时常传来春晓的抱怨,“慕白,你知道你的脚有多长吗?让人追起来,好累啊。”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她的小心思,他激动不已,佯装着没事人一样来到她的家。她的母亲上班去了,所以只剩下她一个人。她把他带到了书房,估计是太紧张的原因,期间她出去喝了三次水。他有意无意的翻阅着她的书,在纸之间,他发现了一张照片。

那个脸,他是一辈子都不可能忘的。

春晓刚好进来,挺不悦的翻着脸色,“你干嘛呢。给我给我,你不许看,你给我,给我。”

看着她的脸,他又一次想起了那人的冷血,竟是那么的刻骨铭心。他故意不给她,她扭着身子去夺。他说:“春晓,你把我带来这来干嘛?”果然,她不动了,一动不动的看着他,阳光正好打在她的半边脸上,一半白一半黑的,竟然显得无辜,该死的无辜,于是他吼,“为什么会是你?”为什么你竟然会是那个杀人犯的女儿,他的人生难得还不是一个笑话吗?为什么还要把这个笑话扩大化?

为什么?

老天爷为什么要这么的惩罚他?

再见时,是在七年后。

她的马尾没了,剪成了齐耳短发,更显得清纯靓丽,唯一不变的是眼波中总带着股淘气,即便是做错了事,眼珠子还动啊动的,晶莹剔透。

她居然告诉他是来相亲的,他肯本不信,一旦做错了事,她就总爱低着头,这一次也无一例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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