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向公司请了假,徒步去了朋友的花圃。那里离公司有点远,所以到达的时候,脚基本已经废掉了,况且今天为了迎合亨利奇的专访,还特意踩了三公分的高跟鞋。
坑爹了……
%>_<%
我的朋友老李是一个慈祥的老人,他曾经也是叱咤一时的金牌编辑,他的收山之作《巨星的背后是演技,电影的背后是收益》是我拜托他写的。当时,我求了他整整一个月。我们因此而结识相知,从而成为朋友。他并不介意我岁数小,我也乐得可以随时讨教,我们就这么稀里糊涂混在一起差不多有4年的光景。
现在,他正一边修剪着茶花,一边皱着眉回头看着我揉脚。这个形象确实不怎么好,我也挺自知的注意了一下。然而他还是放下手里的活,语重心长的坐到我身边,对我唉声叹气了一番后说:“丫头,你最近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觉得你怎么这么像斗败的公鸡,或是更年期的猴子,或是营养过剩水里面游不动的母鸭?”
这个问题问得一点也不稀奇古怪,一般我出状况的时候总会向他这里靠,像蔫了的黄瓜似的渴望他给我刷上绿漆让我焕发青春活力。
我耷拉着脑袋闷闷的答:“其实也没啥事,就是工作上出了点小问题而已。”
他眼尖心灵,我的小心思哪能逃过他的法眼,于是他舍然的笑了,说:“那个人回来了吧。”
语气是肯定的,我也不避讳的“嗯”了一声,然后他又说:“为难你了吧。”
我又“嗯”了一声。然后他摸了摸我的脑袋,“找好垫底的地儿了吗?”
“还没。”我老实的答,“或许……该做回我的专业上的工作了。你是知道的,记者并不怎么适合我。我的文字不够犀利,手腕不够硬,心不够狠,半路出家的哪能跟正统出身的相提并论。还是专业上的靠谱些,也拿手些,以后说不准还能混出点名堂来。”
他是看着我一路走来的,我付出的努力,工作中的热忱,他了如指掌。与此同时,他大概也猜出了我的想法,却也不再多说什么,只露出无可奈何的神情,站起身继续为他的花花草草舒展筋骨。
我跟亨利奇从小就混在一起,他的事我心里多少有点数,既然他不愿意接受专访,我也不愿意为了知遇之恩的老板将杂志社推入险境,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我俩以前的关系,将他的事迹印成铅字文发行。定稿之日,我便向公司请辞,与杂志社脱离关系。即便事后,他想告我,想惩罚我折磨我,也都是我俩之间的事,与其他人其他事无关。
天渐渐沉了,黑白相间处,有一朵小小的云,披着红色的外衣,正怒放它绚烂的美。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最后的一滴泪化成了一朵白云,因为伤心过了头,所以最后的一滴血将它染成了红色,正是因为最后一滴,所以谁都不会看见它有多美。是亨利奇告诉我的。他说完,转过头去,天一下就黑了。
如果有可能,我会告诉他,正是因为最后一滴,所以才不会忘记,因为它已经住在了人的心里,抹不去。
只可惜我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然而,没等我主动请辞,另一件接踵而来的事,将我全盘的计划都打乱了。
李睿安重伤进了医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