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1病房的门,包的居然是豪华间,没有室友,偌大的病房里只有一道人影安静地躺在床上。
他的手上还挂着吊瓶,将无色透明的液体一点一点输进他的身体。
走近。
那张极其熟悉的脸苍白无血色,微抿的薄唇与五官紧锁着,似乎陷入了什么不好的梦境里。只是,他的身子冰凉,像是没了体温的游魂。
更近了。
她的睫毛几乎贴着他的脸。
身后的萧昀伸出双手,捂住了楚玉烟的双眼。
"乖,别看,等我。"
他的声音低柔,温和得似乎要溺出水来。
楚玉烟乖巧地合上了双眸。
睫毛擦过他的手心,带着难以言喻的痒。
萧昀抿了抿唇,马上就好了。
他的心以超出常人的频率跳动,跳得飞快。他缓缓走近病床上躺着的身影,那一刻,无数记忆占据着他的脑海,像是万花筒中的碎片,交错着——
交错着。
他记得十六岁那年,遇见的小姑娘。
当初只是觉得十二岁的小姑娘可爱,倒也没有多想。但是那时候刚刚步入高一摆脱中考的压力,父亲不想让他松懈,总想着,要为自己树立一个信仰。
哦,信仰。
于是,从十六岁到二十五岁,小姑娘贯穿了他的花季雨季,他的青春年华。
他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这么长时间。
从第一眼的强制性的执行任务,到浅浅的喜欢,再到无法割舍的爱。
她出道十年,他喜欢了她整整九年。
每一个广告代言,每一部电影电视剧,每一首她唱过的歌,每一句她说过的话。他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粉丝,当上了她后援团分部的部长。
高中三年,他的人生目标就变成了,让小姑娘演他写出来的东西。
本来是想做编剧的,结果一不小心走歪了,成了悬疑推理作家。
虽然改编电视剧难度更大了,但是,他喜欢具有挑战性的东西。
十六岁那年小姑娘出演了她的第一部电视剧——那时候她不再只成为综艺走秀为广告代言,头一次,走上了她的梦想之路。
他欣喜的去口碑最好的玉店,一笔一笔在玉佩上刻出了她的名字。小姑娘很喜欢,一直带在身边,他有看着呢。
她的名字取自李商隐的《锦瑟》,诗很美,像她的人一样。
所以当十八岁第一次下笔,取笔名时,他就想到了这句诗。
庄生晓梦迷蝴蝶,蓝田日暖玉生烟。
蓝田,玉烟。
瞧,靠得多近。
信仰,就是这么简单的东西。
九年的坚持,他的信仰已经融入他的血脉,凝聚成光。
前世,今生,两股记忆在萧昀的脑海里相交相融,终于,组织成了完整的画面。
他是萧昀。
萧昀是他。
萧昀是蓝田。
蓝田是他。
他有点,艰难地睁开了眼睛。
透明的液体从输液管里一滴一滴流进了他的身体,却刺激的让他的大脑感知无比清晰。
萧昀看见了眼前人。
他看见晶莹湿了她的眼眶。
不知从哪来的力气,让他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摘下呼吸罩,拔掉手背上的针头,用力一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