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轩还是沉默。其实保姆后面说的话,他基本上没有听进去。
因为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和何梦洁的事情。
他的腿会不会和那个教授一样,再也没有办法站起来。那以后,何梦洁是不是会和那个教授的老婆一样,跟着他吃苦?
虽然他有信心,挣钱方面不会有问题。但是,一个比他小八|九岁的女孩,这么早就要守着一个残废过一辈子,是不是太委屈她了?
文轩越想越觉得沮丧,越想越心痛,然后整个人都闷闷不乐起来。
等到保姆给他按摩完了腿,将他重新推回书房去,他看见手提电脑的屏幕还显示着回信的页面。但是现在,他已经完全没有了想要写回信的心情。
他将何梦洁以前的电子邮件,一件件的打开,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
何梦洁的每一封电子邮件都写得热情洋溢情意绵绵,每一封里都透着她对他强烈的思念和爱慕。
他看着看着有些心软了,这么可爱的女孩,这么爱他的女孩,他怎么舍得放手呢?
他忽然间燃起了极大的决心,决心一定要让自己的腿好起来。
他关掉那些电子邮件,也没有心情写回信了,打开百度,搜索起一切关于能够让他的腿恢复的资料。
而就在文轩的思想千回百转的时候,何梦洁还在床上做着美梦。
早上七点,她起了床,给华业他们做了早餐,然后准备去之前约好的快餐店打工。今天是周末,没有课,她决定从今天开始干活。
她发现,美国的人工费很值钱,打工的话,比在国内还要挣钱多。
虽然她并不缺钱,但是她决定要保持自己这个良好的习惯。始终独立,始终有能力养活自己,这是非常重要的品质。
快餐店就像是肯德基麦当劳,其实学起来相当简单。炸好的鸡块用面包一夹,放一片生菜叶子,再挤点沙拉酱就大功告成了。
何梦洁学得很快,并且很快就得到了快餐店老板的赏识。因为她勤劳,动作又麻利,更重要的是吃苦耐劳,从来不抱怨,也不嫌工资低。
在快餐店打工的第二天,何梦洁照例在客人走后,去收拾桌面。然后忽然间,有几个坐在另一桌的小青年朝着她吹起了口哨。
在美国,经常会有年轻人对她吹口哨。这说明她长得好看,吸引人注目。没几天,何梦洁也就习以为常了,用无视去应付。因为大多数人也就是吹吹口哨,没有其他下文。
何梦洁像往常一样,打算不理会,照常整理桌面。
但是,今天却有了下文。那几个小青年不但没有停止他们吹口哨的行为,甚至站起身朝着何梦洁走了过来将她围在了中间。
有两个白人男孩,两个黑人男孩,个子都很高,将何梦洁围在了中间。
其中一个黑人男孩突然伸手拉住了何梦洁的胳膊,说:“Hi,girl!”
何梦洁挺直了身体,使劲甩开他的胳膊,看着他,脸色沉了:“Go,aay!”(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