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楼下的很欢快,轻盈,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我忘记了自己是老赵的情妇,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我忘记了自己是一个母亲了,我甚至忘记了自己在干什么,我如此的快乐,像一个十七八岁的怀春的少女。
我怀着欢快的心情开着我的宝马回家,哼着歌收拾那个偌大空旷的房子,做饭,我似乎很有激情,花了大晚上的时间给自己做了一桌子的菜。
尽管很浪费,一个人吃不了,可是我就是这么高兴,我高兴的犒劳自己。
有了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
第二次去他家里,又是说学吉他,其实我根本就不学吉他,他自己心里也知道我根本无心学习,他不拒绝,但是他还是会很认真的教我。
他教我吉他,我帮他收拾屋子,整理他的唱碟,坐在他电脑前掸掉他偶尔落在键盘上的烟灰,打开录音机,把他录的歌一次次放来听,跟着他的调子哼唱。
他的声音很醇厚,不像老赵,老赵的声音带磁性,中年人的磁性,那磁性勾我的魂,让我沦陷。
而他,黄征,他的声音醇厚的如丝绒般滑过,他从我后面抱着我,用手扣着我的锁骨,头埋在我如瀑的发丝里。
我不想抗拒,我接受了他的吻,那么绵长,温柔,细腻。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爱上他,我知道我还爱着老赵,我也相信老赵也爱着我。
我就是这么矛盾,左右摇摆,跟老赵一起会因为同样一个动作而想起他,跟他一起我,我也会想起老赵。
如果用酒来形容她和老赵,那么老赵是一壶陈年老酿,醇厚,意味深长,要慢慢的品,还是一款高档酒。
黄征就像一瓶上好的红酒,红葡萄酒。
饱满,浓郁,憨厚清新,浓淡相宜。
都是我喜欢的。
那时我是如此的多情,我从来不曾想过我会恋上除了老赵以外的男人。
我们经常一个下午都窝在他那两居室的小房子,我们忘我亲吻,缠绵,相抚,耳鬓厮磨。
他是一个满是阳刚之气的男人,我再怎么跟他缠绵都会记得自己的身份,我拒绝跟他更亲密的接触,我看到了他眼里闪射出来的的失望之情。
我宁愿用别的方法满足他的欲望,也不愿用自己肮脏的身子去面对他。
他没有生气,他说他爱我,一遍又一遍的在我耳边说,我只是当笑话听听,听完就算了,不能太认真,否则万劫不复。
其实比起说情话,他远远不如老赵,老赵是在别的女人那,经过岁月的变迁练出来的,已经到成精的地步,而他,他是如此的干净,未经玷染。
很残忍,是吧。
我早就不是什么亲白之身了怎么配得上他,那么美好的一个人,就应该一个干净美丽的女子去配他。
我从花卉市场买了十几株小小的白掌,还开的白色的花朵,黄色的蕊儿。
将他们放在他的阳台上,有风拂过,鼻翼仿佛已有暗香拂过。
我喜欢那样一个画面,我在浇水的时候,他从后面抱着我,吻着的发梢,我们一起给花儿浇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