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浓情祭(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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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写的是'孤冢',杜离写的'残日';,而归晚对的是'孤狼';。

说实话她们对的都十分巧妙。

景琛还是第一次在我们办正事的时候问我于正事无关的事情:"符生,若是你会怎样对?"

我说了自己的答案,顺便还解释了一番:"残影,月荒便是月亏,那么月光笼罩下孤独的人便会只有残影。"

"你和师娘对得都很好,师娘虽然表面端庄得宜,内心却有着男儿家的抱负侠义,所以她才能将一国之母做得很好。而你看上去大大方方,总说自己是个懂事的大姑娘,可内心却柔软又敏感。"

景琛说了老长一段话,起初觉得他也有夸我,可听到最后我都道不清他对我到底是夸还是贬。

允许我妄加揣测一番,崇言出这一题也是别有深意的,他将来必定会继承他父皇的王位,作为万人之上的九五之尊,他就像夜晚那狡黠的月亮,一人的高位注定孤独荒凉,他渴望有一人能够同他一起站在高位,俯瞰月光照耀下洁白光亮的人世。

那莫不是一种凤求凰的心态。

而归晚对孤狼,字面意思便是狼本来就是冷血孤独的,可是她会在夜晚的时候对着月亮嚎叫,告诉那荒月,它不只是一个人,漫漫长夜还有它陪着。

我知道或许又是我的浪漫主义在作祟,可是凡是能够将它想得美好的事情,我都愿意尽可能将它想得更加美好。

几乎是没有悬念,归晚的三个对子都超过了评委的意料,总有一种这个对子还能这样对的惊喜。

可归晚夺冠却一点也不高兴,赢她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唯一能做她对手的从来都只有自己那个优秀的妹妹,而她心里的帝京第一才女的人选也是她的妹妹。

早就听说崇言自费一件神秘奖品给今天比赛胜出的佳人,崇言却空着手上台。

归晚虽然并不稀罕崇言的奖品,可十五的女子再是擅长知人论世也还是难免会有些好奇。

崇言对着台下围观的百姓挥了挥手,随后指了指身旁站着的归晚,眉目如画,般般清雅:"这世上只有皇宫里养着一种金蚕,它能吐出最细密柔软的棉丝。但是这种蚕很难养活,更是十年吐一次丝,我让宫里的能工巧匠连夜赶制了一件蚕衣送给这次大赛胜出的佳人。这件蚕衣便是归晚姑娘身上这件。"

归晚惊愕得差点咬到了自己的舌头,竟没有想到崇言借给自己穿的衣服竟然是大赛的奖品,更没有想到会如此名贵。

她也听父亲说过金蚕丝做成的衣服根本不能用名贵来形容,而是千金难求,市场上根本没有卖的,恐怕也只能是崇言有这样大的手笔。

归晚想着她身上这件衣服该是花费了多少蚕丝,想着想着便觉得这衣服穿在身上有些不自在了。

就这样,归晚赢得第一才女的名号。

归宏高兴了好久,归晚自己也在昊月名噪一时。

不过风头再大,过些日子便云淡风轻了,就在归晚都快要忘记什么巾帼会的时候,却静静地发生了一件大事。

事情关于她,关于崇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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