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一月,寒风呼啸。天刚发白,一个长相清秀的青年从巷子中走了出来,大街上,行人稀少。
青年一抬头,看到隔自己十多米远,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人跪在那里。她的膝盖前,用面巾摊着一块如弯月般、半黑半白的石头。
青年信步走了近去,嘴里念着:“卖玉葬夫!”
只见她的面前写满了粉笔字,说她和丈夫进城打工,丈夫得了绝症,耗尽积蓄,还是死在医院了,求好心人买下她祖传玉石,火化丈夫。
“又是一个可怜的,见得太多了,也就不可怜了。”路人甲叹了口气,走了。
“只见过卖身的女人,这卖玉,明明就是个骗子!”路人乙吐了口痰,也走了。
一个脸上长着黑痣的家伙走了过来,低头捡起那块石头,瞟了一眼,随手扔到地上,眼睛却在女人身上打转,只见她虽然穿着很普通的衬衫,但如果细看,会发现她面容皎好,眼如秋水,那种绿色的美非常养眼。
黑痣邪恶地说:“一块破石头,值什么钱?还玉?你当我们眼睛是瞎的?我给你个建议,人民广场那里有个大土豪在搞脱衣秀活动,你去脱一下,就有几千甚至几万的收入。如果你怕人多看到害羞,那就跟了大爷我,我出钱给你男人火化……”
黑痣接着就伸出了咸猪手。
“不要,救命啊!”女人放声尖叫起来。
“装什么正经,又不是黄花大闺女……啊啊!”黑痣邪恶地笑着,想象着探囊取物的美感,但手伸出一半就机械式地收了回来,一抹鼻子,流血了。
在他对面,正是那个青年,西装革履,正背负着双手,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轻声念道:“如果你给我一点爱,上帝会让你的世界全是春天!”
这是那段文字最后的一句话,青年身子似乎一颤,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哥很想给你一点爱,可是哥唯一的这点爱已经给了冰冰。”
摇摇头,准备闪人。
“等等,刚才是你打的大爷?”黑痣冲了上来,他虽然没看到到青年出手,但一想不对,这女人再美,自己也没有流鼻血的基因,唯一的可能是被人打了,而现场,除了这青年站在自己面前,其他几个人都离得比较远。
黑痣说话间,一股酒气横冲直撞,青年皱眉道:“不要惦记哥,哥不是传说,哥只是练过几天跆拳道。”
“好,你有种,有种就报上名来?”黑痣一听,就知道是青年打的,他扬起了拳头,本想挥出去,却见青年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又收了回来。这小子,这么蛋定,不是有来头的吧?
“哥叫吴志健,无名小卒。”
确实是无名小卒,黑痣大脑里马上百度了蒙城好事之徒,没有这号人,再一看对方虽然穿得周吴郑王,头发还打了发胶,皮鞋油光锃亮,但内行人一看就知道是地摊货,顿时就放心了。这回他不再多说,一个直拳,就擂向吴志健的胸膛。
拳头被吴志健轻松抓住,接着往回一送,黑痣倒退好几步,才站稳了身形。
“大哥,你有点礼貌好不,你要打人嘛,也先通知一声好吧?”吴志健哈哈一笑。
“你打我的时候怎么不通知一声?”黑痣机械性地抗议道。
吴志健吹吹手,说:“大哥,不要黑我好不?你看到我哪只手打你了?我从来只打狗,不打人的。”
“你?”黑痣气极,瞪了一眼吴志健,虽然不是行家,一伸手同样知道有没有,见对方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主要是今天自己喝酒了,有心打架,无力打赢,但还是虚张声势地说:“你知道大爷是谁吗?爷的事你少管。”
“哥本想做个安静的看客,但一只乌鸦影响了哥的心情,没办法,谁叫哥是活雷锋呢。”吴志健耸耸肩,接着加重语气道,“对于一个侮辱良家妇女的人渣,我没兴趣知道他是谁。”
黑痣掏出手机:“好,你有种,有种你不要跑!”
“要叫人打我吗?”吴志健冷笑,突然想到什么,“不过大哥,我今天还有紧急任务,和你商量一下,你看改天行不行?”
黑痣以为他怕了,收回了手机,双脚一分,“小子,如果你从大爷我这胯下钻过去,我就放过你。”
“那……”吴志健装出犹豫又害怕的样子,“好吧,我钻!”
听说有人要钻胯下,路人一下子就停住了脚步,甲乙丙丁一起看着吴志健。
“哥只想做个安静的韩信……”吴志健嘿嘿一笑,黑痣表示听不懂,催促道:“小子,赶紧钻,老子没空听你哆嗦,还要去人民广场参加活动呢。”
“好!”吴志健重重地说了一声,蹲了下去。
“还真要钻呀?”路人甲鼓掌,“有勇气,点个赞!”
勇你个头呀,还点赞!吴志健突然一个扫堂腿,直接把黑痣劈翻在地,他看了甲一眼,拍了拍裤子,“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哥想钻,可是哥的膝盖不同意,实在没办法。”
“你马勒戈壁,敢玩老子?”黑痣躺在地上,又一次掏出了手机。
“哥本想安静的等你叫人来斗,不过哥也说过,哥可以等,哥女友不能等。”吴志健哈哈一笑,抬脚闪人。
走得两步,突然想起如果自己走了,黑痣继续欺负那女人,哥虽然做不了一辈子的雷锋,但做一天的雷锋还是可以滴。转身回去,一把从地上捡起石头,塞到女人的怀里,刹那间也没心思感受塞进去时的手感,接着拉起那女人:“大姐,跟我走!”
女人竟然也不反感,甚至很大方地由他牵着走了。
背后黑痣大骂:“你个杂种,以为是个什么好鸟,还不是跟老子一样?还有你个**,给老子装正经,不就是看到他比老子帅吗?”
拉着女人的手,吴志健感觉那手,怎么说呢,没有温度,不,怎么会没温度呢,哪怕零下几百度也是温度呀,对,是没感觉。
不过目前也没时间感觉了,关键的问题是带女人离开,问题的关键是办自己的事。
他放开女人的手,叫了一个车。
下车时,吴志健问:“大姐,你到哪,我让司机送你去。”
女人却跟着他下了车,说:“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什么?吴志健一愣,莫非这女人真是骗子,还真想赖上自己?
“哥只想做个安静的好人,但哥不会安静地做冤大头。”吴志健面前是个金店,他对着女人嘲笑一声,然后大步流星向金店走去。
等他捧着盒子出来时,不禁一怔,叫道:“怎么?你还不走,难不成真以为能吃定我?”
“不是啊,兄弟。”女人有些委屈地说,“我们穷,我男人从来没给我买过首饰,你这个能不能让我看一眼?”
见吴志健有些犹豫,女人可怜巴巴地说:“看一眼就好。”
凭直觉,吴志健觉得这女人不是骗子,好吧,哥帮助不了你,但让你看一眼,满足下心愿还是可以滴。
女人接过盒子,打开,看了一下盒子里金光闪闪的戒指,叹口气,合上交给吴志健。
“谢谢你!”
女人转身就走,望着她的背影,吴志健突然间于心有点不忍,他拿出钱包,从里面掏出十多张,大步跟了上去,一把抓住女人的手。
“兄弟,你这是?”力度稍微大点,女人有些惊诧地说。
“不好意思,大姐,我也是个穷人,只能帮忙你这点了。”吴志健心想这一千多元钱应该将就够她火化丈夫了。他把钱压在她手心,然后飞快放手,头也不回就走了。
“不要感谢哥,哥只想做个安静的雷锋。”吴志健哈哈一笑,一看时间,“坏了,冰冰肯定等急了,还说给她个惊喜的!鲜花也没钱买了,希望她会谅解。”
他没回头,女人倒是回头了,望着他匆匆离开的背影,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看在你好心的份上,我还就吃定了你!”(未完待续)